后备人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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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备人才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
通过有效的后备人才甄选,建立后备人才储备库,合理地挖掘、开发、培养后备人才队伍,以便建立和完善公司人才培养机制,优化公司的人才梯队,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资本支持。
第二条原则
(一)人才储备原则,公司为实现稳定、持续的发展战略,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建设后备人才队伍,保障关键岗位人才需求的满足;(二)德才兼备原则,后备人才应当德才兼备,具有忠诚敬业品格和学习创新能力;
(三)公平竞争原则,公司在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对于进入储备库的人员,一视同仁地提供学习、培训和成长机会,鼓励员工通过公平竞争,实现职业发展规划;
(四)动态管理原则,公司通过培训、调配、流动、考核与激励等机制,奖优罚劣,择优汰劣,保持储备库人员的数量和质量的稳定;(五)全面激励原则,公司通过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创新活动、完善薪酬福利制度,优化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机制,开发后备人才的潜能,激励后备人才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事业部、各分子公司、各服务单位。第四条后备人才的定义
后备人才主要是指公司为适应未来发展变化而储备的一些可替代公司某些关键岗位的具有培养潜质的人才。
后备人才分为4大类:专家型的技术人才、销售人才、财务人才和综合型的管理人才。专家型的技术人才指在某一工作领域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的人才,专家型的销售人才指在公司某一产品的销售领域有较高业绩的人才,专家型的财务人才指在公司财务管理、成本控制领域有较大创新的人才,综合型管理人才指在本单位工作领域具备全面知识,有较高管理水平的人才。
第五条甄选范围和条件
后备人才甄选的对象是各部门、各事业部、各分子公司、各服务单位的技术研发、销售、管理领域的在职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且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可靠,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独立工
作能力强,且有很强的执行能力;
3、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求真务实;
4、办事公正,有大局观,服从工作安排,善于沟通与合
作,组织协调能力强;
5、工作业绩突出,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六条后备人才甄选时间及程序
后备人才甄选结合公司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见人力资源部通知。
(储备库的容量要不要明确设置 1:10;还是由各单位先确定出自己的关键岗位,再为每个岗位配备2名后备人才)
后备人才由各单位根据公司制定的甄选条件进行初步提案,并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建的评审小组进行集体甄选和审议,由公司总经理最终评定。具体程序如下:
各单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后备人才申请表、个人业绩报告及近一年考核记录——人力资源部组织对提交的名单进行综合评审——报总经理审批——公布评审结果并以此建立后备人才储备库所有申报和评定结果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
第七条后备人才的权利和义务
后备人才享有接受公司培训、轮岗流动、民主参与管理、外派等权利,享有对公司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是公司中层干部、关键岗位和外派人员的优先候选人。
后备人才应当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热爱本职岗位,工作积极主动,发挥先进模范作用,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第八条后备人才的培养
人力资源部通过对后备人才储备库的分析,选定有针对性的培养目标,并开展适应岗位、提高业务能力的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工作轮换、工作扩大、带领团实践培训队等)
各单位负责人负有发现、推荐和培养后备人才的责任,对所属部门基本符合后备人才条件的人员,应当给予充分的培训和任用锻炼的机会,加强对他们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沟通。要让后备人才参与本单位的重大项目,对他们委以重任,合理使用,让他们经受锻炼,不断增长知识和才干,提高他们的技术组织管理能力。
各单位负责人要按照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要求,确定并推荐本部门的后备人才名单,制定并实施详细可行的培养计划,记录和报告后备人才培养情况。
各单位负责人推荐和培养后备人才的工作,要纳入单位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中。
第九条后备人才的考核与管理
后备人才的考核,除对任职业绩进行考核外,重在基本素质、发展潜能和创新价值方面。
各单位要结合自己公司的考核制度,全面考核后备人才的德、能、勤、绩,对后备人才的每次考核情况,各单位要及时记入他们的考核档案,作为后备人才调整的依据,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并提出考核及处理意见。
人力资源部将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对在考核过程中新涌现出来的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要及时充实到公司后备人才库中;对实际表现平平,确无培养前途的,应及时出库,确保公司后备人才队伍的质量。
后备人才考核成绩为“优秀”的,可以评为“优秀人才”,晋升职务,提高岗位薪酬待遇,;考核成绩为“满意”的,可以给予更多的培训和轮岗机会,给予适当的一次性物质奖励;考核成绩为“欠佳”的,推迟职务晋升和薪酬提高等周期;连续两次考核成绩为“欠佳”者,或因工作失职或违反了公司相关制度,受到了行政处罚者,取消后备人才资格,退出后备人才库。此外所有后备人才的培养,坚持“品
德一票否决制”。
第十条后备人才的激励措施
公司对后备人才实行全面激励政策。
后备人才考核为“优秀”的,公司授予“优秀人才”称号,同时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后备人才不论属于哪一部门,担任何种职位,除非本人的工作态度、精神状态导致业绩下降或低落,其基本薪酬待遇应当根据其学历、专业、技能和资历,参照同期市场薪酬水平确定。
公司及各单位对于后备人才的工作能力、技能提高以及投入实际工作产生的实际效果,实行技能特别津贴。
公司对后备人才实行以岗位绩效为基础的弹性福利计划,给予职务消费、车辆使用或补贴、住房使用或公积金、补贴等待遇。
第十一条后备人才的职业规划
公司对后备人才实行职业发展规划。职业发展规划的目标是合理满足后备人才的定向成长需求,充分发挥后备人才的潜能价值,实现后备人才的合理配置。
人力资源部、各单位要结合后备人才的职业规划,编制重能力、强应用的培训开发计划;设计合理的职务晋升和职位转换渠道,为后备人才提供多方向的发展机会。
第十二条后备人才的离职管理
后备人才在合同期内提前辞职的,必须在提出辞职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后备人才提前辞职的,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