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备人才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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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挂职锻炼人员管理办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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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职锻炼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加速培养一批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先进管理经验和卓越管理能力的复合型后备人才,结合集团公司关于挂职锻炼工作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挂职锻炼是对本企业职工实行的一种有计划的培养活动,选派职工到本企业的多个岗位或者到其他企业的多个岗位进行学习锻炼。

第三条挂职锻炼的目标。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打造一批专业知识扎实、基层管理经验丰富、能够担当重任的优秀企业中层干部队伍及高管后备人才梯队。

第四条挂职锻炼的思路。

坚持“集团主导推动、依托所在单位”的培养思路。

第五条挂职锻炼的方式。

对返回本单位挂职锻炼的学员,主要采取“纵向逐级挂职锻炼,横向多岗位轮换交流;内部师徒指导,外部定期考察学习”等培养方式。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挂职锻炼人员。

第二章挂职锻炼人选的确定第七条重点从企业近几年新进的大学毕业生中根据工作业绩、个人素质和发展潜力选拔挂职锻炼对象。

第八条挂职锻炼对象的选拔条件。

(1)工作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第九条挂职锻炼对象的确定程序。

(1)基层单位根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挂职锻炼人选;(2)人事劳资培训处负责审核筛选,确定挂职锻炼人员名单;(3)经矿主管领导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

第三章导师辅导制度第十条学员返回本企业挂职锻炼的,由人事劳资培训处指定一名管理类导师和一名技术类导师担任学员的辅导老师。

第十一条导师的选聘。

管理类导师由学员所挂职岗位的上一级负责人担任;技术类导师由本企业高级工程师以上的技术骨干担任。

第十二条导师的职责。

(1)负责对学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的辅导工作;(2)督促学员完成在线学习、业务学习、考察学习等各项学习任务,检查学员作业完成情况;(3)与学员共同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4)协助有关部门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价。

第四章考核与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学员异地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本企业共同对学员进行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

131024贵州省挂职干部管理办法(定稿)-47523

131024贵州省挂职干部管理办法(定稿)-47523

贵州省挂职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干部挂职工作,加强挂职干部管理,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挂职干部,是指由组织选派,在规定期限内到各地、各级机关、人民团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挂任一定职务的人员。

第三条干部挂职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围绕中心、服务发展。

(二)培养干部、增长才干。

(三)责任明确、统筹协调。

(四)强化管理、力求实效。

(五)规范程序、简便易行。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全省各地、各级机关、人民团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选派条件和职务安排第五条挂职干部选派的对象,主要是政治素质好,德才兼备,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有一定领导工作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的优秀年轻干部。

后备干部应优先选派,同时注意选派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

第六条挂职干部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厅局级干部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县处级干部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乡科级及以下干部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

(五)其他需要的条件。

第七条干部挂职应根据干部培养使用方向、个人经历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

(一)对在上级机关工作时间较长、需要丰富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或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新提任职务干部,一般安排到基层和生产一线、艰苦边远地区或信访岗位等挂职锻炼。

(二)对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时间较长、需要增加上级机关工作经历的干部,或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方工作时间较长、需要开阔眼界的干部,一般安排到上级机关挂职锻炼。

(三)围绕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可选派干部以挂职锻炼的形式参加专项工作。

(四)其他需要培养锻炼的干部。

第八条统筹考虑挂职干部的职务安排。

挂职锻炼工作制度

挂职锻炼工作制度

挂职锻炼工作制度一、总则挂职锻炼是组织培养人才、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干部成长的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挂职锻炼工作,提高挂职锻炼效果,制定本制度。

二、挂职锻炼的对象和条件1. 挂职锻炼对象:本组织内的在职干部。

2. 挂职锻炼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工作表现优秀。

(2)具有较高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迅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3)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三、挂职锻炼的方式和期限1. 挂职锻炼方式:(1)赴上级单位挂职:赴上级单位承担相应职务或工作任务。

(2)赴下级单位挂职:赴下级单位承担相应职务或工作任务。

(3)跨地区挂职:赴其他地区承担相应职务或工作任务。

(4)赴企事业单位挂职:赴企事业单位承担相应职务或工作任务。

2. 挂职锻炼期限:根据挂职锻炼对象的工作经历、职务层次、业务能力等因素确定,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

四、挂职锻炼的选拔和安置1. 选拔方式: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推荐、考察审核等方式进行选拔。

2. 安置原则:根据挂职锻炼对象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和挂职单位的需求进行合理安置。

3. 挂职锻炼对象的职务待遇:(1)挂职锻炼期间,保留原职务级别待遇。

(2)挂职锻炼期间,享受挂职单位同职务级别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五、挂职锻炼的管理和考核1. 挂职锻炼期间,挂职锻炼对象所在单位和挂职单位共同负责管理,确保挂职锻炼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挂职锻炼期间,挂职锻炼对象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各项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 挂职锻炼期满后,挂职锻炼对象应向组织提交挂职锻炼工作总结报告,组织对其进行考核。

4. 挂职锻炼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

5. 挂职锻炼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挂职锻炼的保障和激励1. 组织为挂职锻炼对象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其迅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2. 挂职锻炼期间,组织关注挂职锻炼对象的成长和发展,为其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

挂职锻炼人员管理办法(完)

挂职锻炼人员管理办法(完)

挂职锻炼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加速培养一批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先进管理经验和卓越管理能力的复合型后备人才,结合集团公司关于挂职锻炼工作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挂职锻炼是对本企业职工实行的一种有计划的培养活动,选派职工到本企业的多个岗位或者到其他企业的多个岗位进行学习锻炼。

第三条挂职锻炼的目标。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打造一批专业知识扎实、基层管理经验丰富、能够担当重任的优秀企业中层干部队伍及高管后备人才梯队。

第四条挂职锻炼的思路。

坚持“集团主导推动、依托所在单位”的培养思路。

第五条挂职锻炼的方式。

对返回本单位挂职锻炼的学员,主要采取“纵向逐级挂职锻炼,横向多岗位轮换交流;内部师徒指导,外部定期考察学习”等培养方式。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挂职锻炼人员。

第二章挂职锻炼人选的确定第七条重点从企业近几年新进的大学毕业生中根据工作业绩、个人素质和发展潜力选拔挂职锻炼对象。

第八条挂职锻炼对象的选拔条件。

(1)工作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第九条挂职锻炼对象的确定程序。

(1)基层单位根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挂职锻炼人选;(2)人事劳资培训处负责审核筛选,确定挂职锻炼人员名单;(3)经矿主管领导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

第三章导师辅导制度第十条学员返回本企业挂职锻炼的,由人事劳资培训处指定一名管理类导师和一名技术类导师担任学员的辅导老师。

第十一条导师的选聘。

管理类导师由学员所挂职岗位的上一级负责人担任;技术类导师由本企业高级工程师以上的技术骨干担任。

第十二条导师的职责。

(1)负责对学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的辅导工作;(2)督促学员完成在线学习、业务学习、考察学习等各项学习任务,检查学员作业完成情况;(3)与学员共同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4)协助有关部门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价。

第四章考核与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学员异地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本企业共同对学员进行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

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实施方案

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实施方案

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办事效率,全面培养和锻炼员工队伍,结合公司的实际,依据《公司管理人员交流轮岗、挂职锻炼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的和宗旨按照建设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着眼于管理人员的培养锻炼和潜在能力的开发,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公司各级管理干部层面,优化管理人员队伍结构,努力做到配置合理、人岗相适、各得其所,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事尽其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通过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建立起公司管理人才库,为公司选择、提拔管理干部提供依据。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个人要从公司整体的发展需要,顾全大局,服从安排。

(二)人员岗位相适的原则要使年龄、文化结构、现任与后备干部结构更趋合理,活力更强,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

(三)整体功能优化的原则要扩大管理人员横向交流范围,增强管理人员综合管理能力培养的意识、树立胸怀全局、团结协作的观念。

三、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岗位(一)总部机关本次交流轮岗培训学习的岗位有:工程造价管理岗位、工程技术管理岗位、安全管理岗位、会计核算岗位、人力资源管理岗位。

(二)本次挂职锻炼的岗位有公司总部办公室副主任一职,机关各部门、各分公司和项目部可推荐人选挂职锻炼。

四、交流轮岗、挂职锻炼方式和条件(一)交流轮岗、挂职锻炼方式本次交流轮岗、挂职锻炼的岗位是根据本年度公司总部机关定员定编定岗进行岗位设置而确定的职能部门业务管理岗位,采取各单位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分公司、项目部针对每个岗位最多可推荐一名人选。

(二)交流轮岗、挂职锻炼条件1、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3、认同公司文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4、热爱集体、爱岗敬业、能完全胜任本职工作;5、交流轮岗人员为35周岁以下基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具有推荐岗位或相关岗位1年以上工作经历;6、挂职锻炼人员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干部,掌握行政职能、行政组织等行政管理学的基本知识,掌握各种常用公文的写作,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思维敏捷,洞察能力强,有企业活动的策划和组织能力,有对外联络交际和对内各部门工作的协调能力。

后备干部人才管理办法

后备干部人才管理办法

后备⼲部⼈才管理办法后备⼲部⼈才管理办法⼀、⽬的建⽴健全的后备⼲部开发及培训机制,切实加强公司后备⼲部队伍建设。

保证⼈才梯队建设的持续性、有效性、科学性,使后备⼲部的⼊选、培养、考核、任⽤等制度化、规范化。

⼆、适⽤范围1、公司所有⽬前在主管及主管以上岗位的员⼯;2、⽴志于在职业发展通道上有所作为的员⼯。

三、原则任⼈唯贤德才兼备员⼯公认注重实绩备⽤结合统⼀调配注重发展潜⼒重视培养提⾼四、职责(⼀)各部门经理是后备⼲部的实习和配合部门,是后备⼲部的定岗部门。

1、根据管理办法中的条件,选拔、推荐优秀⼈才;2、负责拟订本部门后备⼲部的培训计划;3、负责记录、指导、⽀持、激励与合理评价后备⼲部的⼯作,负有指导后备⼲部成长的责任;4、⽀持、协调公司的后备⼲部开发和培养计划得以顺利实施。

(⼆)⼈⼒资源部是后备⼲部的管理和组织部门。

1、负责对后备⼲部选拔条件的严格把关;2、负责对后备⼲部开发与培训的组织、实施;3、负责对后备⼲部培养的考核任⽤管理;4、负责“后备⼲部⼈才库”的信息管理及后备⼲部档案整理。

五、申请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精神状态,事业⼼和责任感强;2、敢于创新,真抓实⼲,执⾏⼒强;3、严于律已、作风民主,有⼴泛的群众基础,团队协作能⼒强;4、善于学习思考,具备与拟任岗位责任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5、原则上要求具有⼤学专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实际⼯作经历(其中在本公司两年以上⼯作经验),年龄在50岁以下,个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六、原则上后备⼲部与在职⼲部的⽐例为1:1。

七、申请程序(⼀)各部门的业务⾻⼲(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诚信、厚重、优秀的团队意识和业务能⼒等素质,年度考核为良以上。

)作为主管培养对象,需填写《后备⼲部培养对象审批表》,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字,主管副总批准,⼈⼒资源部考核后成为后备⼲部培养对象;(⼆)各部门主管作为部门经理培养对象,需填写《后备⼲部培养对象审批表》,由所在部门主管副总签字,经⼈⼒资源主管副总批准后成为后备⼲部培养对象;(三)各部门经理作为公司中层管理⼈员,⾃动进⾏公司“后备⼲部⼈才库”作为后备⼲部培养对象;(四)⼈⼒资源部根据公司情况,组织开展⾃荐、部门推荐、员⼯举荐等活动。

浙江农林大学关于挂职锻炼和外派人员的管理办法

浙江农林大学关于挂职锻炼和外派人员的管理办法

浙江农林大学关于挂职锻炼和外派人员的管理办法为加强学校对外交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发挥学校社会服务职能,同时为加快我校年轻干部和教师的培养步伐,提高其综合能力,鼓励干部和教师服务地方,规范挂职锻炼和外派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选派人员范围1.国家或浙江省委省政府指令性派出的援藏援疆援灾区人员,派驻省内欠发达地区的科技特派员、农村工作指导员等。

2.学校派到上级党政群部门的挂职锻炼人员。

3.学校派驻各市县(区)科技部门以及各类产学研合作中心的工作人员。

4.其他经学校同意,因工作需要外派的工作人员。

二、选派人员条件1.学校事业编制教职工。

2.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事业心和责任心,吃苦耐劳,自愿到地方一线或相关部门实践和锻炼。

3.能安心学校本职工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或管理能力,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有培养前途的骨干教师或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教职工”)。

4.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三、选派原则1.应用性原则。

挂职锻炼和外派应体现较强的针对性、实践性和应用性,既要能帮助教职工及时更新专业知识,了解行业最新发展动态,又要能锻炼教职工的实际操作技能,切实提升其执教能力、专业或管理水平。

2.专业相关性原则。

应根据所聘任岗位的工作特点和实际发展需要,选派教职工参加与本岗位紧密相关的工作。

3.统筹安排原则。

挂职锻炼和外派纳入学校年度干部和教师培养计划,尽可能安排在就近的相关单位进行。

各选派单位应统筹合理安排挂职锻炼事项,以不影响校内正常工作为前提,提前做好选派计划报学校审批,并报人事处备案。

4.厉行节俭原则。

挂职锻炼和外派经费纳入学校人才培养费预算,选派部门尽可能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和挂职单位经费支持。

四、选派程序1.按上级部门的要求,由学校相关部门提出人选,确定挂职和外派内容、主要目标等有关事宜,被选派人员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挂职锻炼和外派人员申报表》(见附件1),经所在部门或学院同意,校长办公会或主管人事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

机关后备人才管理制度

机关后备人才管理制度

机关后备人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人才素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后备人才是指具备相关岗位技能,有较高发展潜力,能够在未来担任重要职务的人才。

第三条机关后备人才管理的目标是培养和选拔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后备人才队伍,为机关的长远发展和人才储备提供支持。

第四条各级机关应制定相应的后备人才管理政策和规定,明确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

第二章后备人才的选拔第五条各级机关应建立健全后备人才选拔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才储备情况,制定合理的选拔标准和程序。

第六条后备人才的选拔应注重综合能力和潜力评估,综合考虑个人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和团队合作能力等因素。

第七条后备人才的选拔应公开、公正、公平,倡导竞争和选拔优秀人才,杜绝任人唯亲、搞关系选人的现象。

第八条后备人才的选拔应根据不同岗位需求和工作特点,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等多种形式进行综合评定,确保选拔流程科学有效。

第九条后备人才的选拔结果应及时公布,对进入后备人才库的人员应进行培训和培养计划,并签订相关协议。

第十条后备人才的选拔工作由机关人事部门牵头负责,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后备人才的培养第十一条各级机关应根据后备人才的实际情况和岗位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提供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服务。

第十二条后备人才的培养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知识与技能的提升,注重全面发展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

第十三条后备人才的培养应积极开展专业技能、领导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的培训,提升人才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第十四条后备人才的培养可以通过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学历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培养机制要灵活多样,激发人才的学习热情。

第十五条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要与机关实际工作密切结合,注重培训成果的应用和转化,不断提高人才的实际工作能力。

第十六条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应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和改进,确保培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挂职锻炼的实施方案(二篇)

挂职锻炼的实施方案(二篇)

挂职锻炼的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年轻干部的实践锻炼,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和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区委决定,选派一批有发展潜力、有培养前途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挂职锻炼。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___理论和“__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经受锻炼、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增长才干为目的,通过锻炼,丰富工作经历,使年轻干部更多地熟悉了解机关和基层情况,切实提高年轻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我区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挂职地点及挂职期限挂职锻炼地点:乡镇、区直党政群机关。

挂职锻炼时间:选派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的时间原则上为___年,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缩短或延长。

三、选派对象及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一定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吃苦和奉献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强。

3、具有财政全额拨款编制,且为区直部门和乡镇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4、年龄在___周岁以下(___年___月___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含全日制本科)学历,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四、选派程序选派年轻干部挂职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选派程序如下:1、推荐。

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选派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统计,填写《符合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条件人员统计表》,并在符合条件人员中根据个人意愿择优推荐人选,推荐___名以上人选需排序,填写《选派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两种表一并上报区委组织部。

2、资格审查。

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根据选派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比较和筛选,初步确定考察人选。

3、考察。

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组成考察组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在考察基础上,由区委组织部征求区纪委(监察局)、执法和信等有关部门意见,了解考察对象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学校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及培训规划

学校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及培训规划

学校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及培训规划为了培养和造就各类管理人才,适应本校教育不断发展对干部队伍数量和质量上的需求,学校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系统管理、分管领导负责的原则,抓住储备、培养、使用三个环节,“一职二备”分类制定后备干部培养计划,形成了严密、有序的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机制。

在日常学习上,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科学理论和和先进的管理理念。

在后备干部培训和锻炼上,把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放在教学一线压担子,在实践中给予提高素质,增强技能,施展才干的机会。

做到“重点后备干部重点培养,优秀人才优先培养”,为较好地建立起一支年龄、层次和知识结构基本合理的干部队伍奠定基础。

一、校长、副校长级后备干部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一)党管干部的管理;(二)干部队伍建设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任人唯贤的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重视培养教育和实践锻炼,注重发展潜力的原则;(六)动态管理、备用结合的原则。

二、学校中层后备干部的范围、数量和结构(一)后备干部人数可略少于领导班子规定职数。

(二)副校长以上后备干部一般应以30岁至40岁的为主体,30岁左右的要有一定数量;学校中层后备干部一般应以40岁以下的为主体。

(三)后备干部中,女干部的数量一般不应低于30%,还应有一定数量的非中共党员干部。

(四)后备干部队伍必须保持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各方面的人才应占一定比例。

三、校长、副校长级后备干部的条件和资格(一)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

要忠诚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坚持按“三个代表”的要求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具有改革创新和进取精神;知难而进,百折不挠,具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的勇气;具有良好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经受住金钱、名利、权位、人情、美色的考验。

公司挂职、借调及轮训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挂职、借调及轮训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挂职、借调及轮训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挂职锻炼、临时借调和轮训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挂职锻炼和临时借调人员的作用,轮训提高所属单位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合理有效的管理机制,加强公司年轻干部和优秀年轻管理人员交流锻炼,促进公司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选拔到公司本部或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挂职、借调及轮训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挂职”是指有计划地选拔本部各部室管理岗位员工或各单位年轻干部和优秀年轻管理人员,在一定时间内到公司本部或所属单位担任一定职务,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的人员培养方式。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借调”是指公司本部或各单位为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临时性工作任务等原因,急需某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的情况下采取的用人方式。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轮训”是指各单位为提升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熟悉业务流程及管理制度等,提出培训需求,在一定时间内选派管理人员到公司相关部室或相关单位进行具体岗位培训交流的方式。

第六条挂职、借调及轮训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有计划、有目标的原则;(二)坚持注重选拔有培养潜力的后备干部和专业管理人员的原则;(三)坚持以工作需要为基础,有利于对挂职、借调及轮训人员的培养与锻炼的原则;(四)坚持挂职与借调相结合、轮训交流工作机制。

第二章挂职管理规定第七条公司本部各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出挂职锻炼岗位申请:(一)年轻干部、人才培养所需要的;(二)本部部门之间有挂职交流需要的。

第八条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出挂职锻炼岗位申请:(一)本单位需专业技术学习、交流的;(二)本单位人才培养需要的。

第九条选拔到公司本部挂职锻炼的人员,重点是公司所属单位年轻干部和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年轻管理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一)年龄不超过 35 岁;(二)本科及以上原始学历;(三)工作时间满 2 年。

原则上已有在公司本部挂职、借调时间超过1年的员工不得再作为推荐人选。

后备人才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后备人才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储备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一、目的为管理类后备人才能得到实操锻炼机会,切实落实公司人才梯队建设,真正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支持,特制订本办法。

二、挂职锻炼定义本办法所称的挂职锻炼,是指根据公司人才梯队建设需要,对各部门部分后备人员,在一定时间内通过挂任一定职务,在实践中进行见习培养的一种方式。

本次挂职锻炼,后备人员所挂职务为部门负责人职务,为各部门见习经理。

三、挂职人员的产生1、挂职人员的选定,由各个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人才梯队建设实际情况,从雄鹰计划中选出一名挂职人员,填写《储干挂职锻炼人员推荐表》后交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推荐的挂职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将确认名单在公司范围内予以公布。

四、挂职锻炼时间:6个月五、挂职锻炼职责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为挂职锻炼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挂职锻炼人员挂职期间的培养、指导、监督和考核。

1、负责岗前培训,使其明确挂职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标准;2、负责安排具体工作,比如需要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3、负责指导提高挂职人员的管理、统筹协调能力;4、有意识的安排挂职人员做一些时间紧,任务重,突击性较强的实际工作,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和考验;5、帮助制定挂职锻炼计划,跟踪挂职锻炼人员的工作和思想状况;6、对挂职人员的绩效考核。

行政人事部:负责挂职锻炼工作的整体计划和安排,对各部门挂职锻炼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六、挂职人员的权力和义务权力:后备人才挂职,不占定员,不定级别,人事关系、工资奖励等不作变动。

按照所挂职务,赋予相应的权力。

1、享有所挂职务对应的权力,比如部门经费审批权限,部门人事管理权,部门员工绩效管理权,部门员工工作分配权,部门活动及会议组织权,部门日常管理。

以上所有权限由挂职人员初审,部门负责人进行复核。

2、参加公司重要会议,挂职人员必须参加体系会议以及公司季度、年度经营分析会及其他指定参加的会议,使挂职人员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提高挂职人员的信息量和全局观念,掌握公司的工作重点。

教育系统后备人才管理办法(08526)-教育系统后备人才管理办法

教育系统后备人才管理办法(08526)-教育系统后备人才管理办法

全旗各学校:现将《教育系统后备人才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并于6月15前将各校后备人才推荐表报道教育局人事股。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此通知教育局人事股2008年5月26日教育系统后备人才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设一支富有生机活力的后备干部队伍,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从组织上保证领导班子成员的新老交替,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体现“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选人用人要求,为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学校领导班子,推进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储备和培养后备力量。

二、基本原则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德才兼备、群众认可的原则;3、注重潜力、重视培养的原则;4、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5、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

三、后备干部条件1、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高尚的师德,能以较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育教学能力良好,勇于开拓创新,工作实绩比较突出。

3、年龄:①正副校长:40周岁以下;②正副主任:35周岁以下。

4、学历:①小学:师范类专科以上;②中学:师范类本科以上。

5、专业技术职务:①小学:小高以上职称;②中学:中一以上职称。

6、教龄在五年以上。

7、具备下列业绩中两项:①旗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②旗级以上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③旗级以上优秀辅导员或优秀班主任;④旗级十大“杰出青年”;⑤旗级以上优质课、创优课奖;⑥市级以上骨干教师;⑦市级以上发表的论文或区级以上获奖论文;⑧有立项研究课题(课题组成员)。

四、推荐程序1、民主推荐。

后备干部以民主推荐提出后备人选,采取群众推荐、领导署名推荐和领导班子推荐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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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管理类后备人才能得到实操锻炼机会,切实落实公司人才梯队建设,真正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支持,特制订本办法。

二、挂职锻炼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挂职锻炼,是指根据公司人才梯队建设需要,对各部门部分后备人员,在一定时间内通过挂任一定职务,在实践中进行见习培养的一种方式。

本次挂职锻炼,后备人员所挂职务为部门负责人职务,为各部门见习经理。

三、挂职人员的产生
1、挂职人员的选定,由各个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人才梯队建设实际情况,从雄鹰计划中选出一名挂职人员,填写《储干挂职锻炼人员推荐表》后交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推荐的挂职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将确认名单在公司范围内予以公布。

四、挂职锻炼时间:6个月
五、挂职锻炼职责
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为挂职锻炼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挂职锻炼人员挂职期间的培养、指导、监督和考核。

1、负责岗前培训,使其明确挂职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标准;
2、负责安排具体工作,比如需要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
3、负责指导提高挂职人员的管理、统筹协调能力;
4、有意识的安排挂职人员做一些时间紧,任务重,突击性较强的实际工作,使他们在实
际工作中经受锻炼和考验;
5、帮助制定挂职锻炼计划,跟踪挂职锻炼人员的工作和思想状况;
6、对挂职人员的绩效考核。

行政人事部:负责挂职锻炼工作的整体计划和安排,对各部门挂职锻炼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六、挂职人员的权力和义务
权力:
后备人才挂职,不占定员,不定级别,人事关系、工资奖励等不作变动。

按照所挂职务,赋予相应的权力。

1、享有所挂职务对应的权力,比如部门经费审批权限,部门人事管理权,部门员工绩效管理权,部门员工工作分配权,部门活动及会议组织权,部门日常管理。

以上所有权限由挂职人员初
审,部门负责人进行复核。

2、参加公司重要会议,挂职人员必须参加体系会议以及公司季度、年度经营分析会及其他指定参加的会议,使挂职人员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提高挂职人员的信息量和全局观念,掌握公司的工作重点。

3、参加月度交流会,挂职人员有权参加每月的经验交流会,给其他储备干部分享挂职锻炼经验和心得。

4、负责一些专项工作。

义务:
挂职锻炼人员须针对个人培养目标,结合挂职岗位要求和工作计划,制定个人工作计划,明确挂职锻炼期间将完成的工作任务和达到的目标,积极参与各项工作和活动,定期(以月为周期)进行工作小结,使个人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七、挂职管理
对挂职员工实行动态管理,挂职人员在挂职锻炼期间因考核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流失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和行政人事部进行下一轮挂职人员推荐。

七、挂职考核
1、对挂职人员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日常考核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挂职人员进行评分,如果连续3个月考核低于60分,则取消其挂职资格,重新选拔挂职人员。

3、期满考核按照拟使用方向进行考核,由公司高层对其考核,通过实践考核和述职等方式,主要包括是否达到岗位任职要求,是否具有清晰工作思路,是否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计划执行能力等。

考察结果作为后备人才培养、使用、调整的依据之一。

4、对于期满考核为优秀者,部门负责人年终考核加10分,合格者,部门负责人年终考核加5分。

5、对于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无挂职人员这,视为部门负责人培养不力,年终考核扣5分。

八、本办法从2013年9月1日起生效。

行政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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