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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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及职称评聘制度

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及职称评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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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进一步完善我校对教职工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爱岗敬业、以校为家的敬业精神,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评优评先制度。

一、基础分以学年度内教师专业发展积累档案综合得分为基础分(由教导处及综合教研组操作)考评时,如年度内两学期的教师专业发展积累档案所有项目钧已计算出得分,则以两期总得分的平均分为基础分;如果年度内只有一学期的教师专业发展积累档案所有项目均已计算出得分,则按该期得分为基础分。

二、加分细则1、工作量加分:以县文件精神为准,按本学年度工作量化的折算标准加分。

2、本学年度担任校长加2分、支部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的加1分,团总支书记,办公室主任加分。

(担任双重职务按最高分计算)3、本学年度担任年级组长、综合教研组长、范文写作教研组长、党支部委员、工会委员加分。

(不累记、取最高分计算)4、本学年度担任班主任加2分(注:从20XX年下期开始)。

5、行政人员由教师评定,按优、良、中、差分别加8、6、4、0分。

教师由校委会行政人员评定,按优、良、中、差分别加8、6、4、0分。

6、被评为校级优秀老师、优秀班主任的教师,评优评先和职称评聘时各一次加1分(可累计)7、义务献血,凭献血证在评优评先和职称评聘时可使用一次,一次加2分(注:献血证只能一次性使用,如20XX年9月14日的献血证在20XX年度评优评先中已使用过了并评到了,则该本献血证在今后的评优评先或职称评中不能再使用,如本次没有评到,则该本献血证在今后的评优评先或职称评聘中还可用。

没有时间限制)8、职中招生,每送一名学生到职中就读(以职中登记为凭证),则该教师在本年度或本学年度的评优评先或职称评聘中加2分\生。

2024年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

2024年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

2024年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在中学教育的发展中,优秀的中学教师是起到重要作用的关键因素之一。

为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评优评先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2024年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____字。

一、背景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教育标准的提高,全面发展德智体美劳的中学教师能力要求越来越高。

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是对中学教师工作的一种总结和回顾,对教师的工作表现给予公正评价,对教师进行激励与激励的一种机制。

二、评优和评先标准1. 评优标准(1)教学能力:教师的教学能力是评优的首要标准。

优秀的教师需要具备良好的知识储备、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对学生的差异化教育能力强等特点。

(2)学科建设:教师在学科建设上的贡献是评优的重要指标。

优秀的教师应积极参与学科教学研究、组织学科团队建设、完成学科研究项目等。

(3)学生管理:优秀的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学生管理能力,包括对学生的指导、教育、帮助和关心等,积极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4)社会服务:教师应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活动,通过自己的行动影响和服务社会,包括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参与社区服务等。

2. 评先标准(1)师德师风:评先的首要标准是教师的师德师风。

优秀的教师应具备高尚的师德,教书育人,言行举止得体,以身作则,成为学生的楷模。

(2)职业发展:评先还需要看教师是否具备职业发展的追求。

优秀的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类教育培训、自主学习研究,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3)教育研究:优秀的教师应积极参与教育研究,推动教育教学的创新与发展。

评先还需要考察教师是否具备一定的教育研究成果。

(4)社会影响:优秀的教师应积极参与社会活动,通过自己的行动影响和服务社会,传递积极向上的教育理念,提高自己在社会中的影响力。

三、评优评先程序1. 自荐申报教师在评优评先前应自荐申报,并按照规定提交个人陈述、教学设计和学生评价等材料。

2. 研讨讨论学校将组织评委会,由学校教育专家和学科带头人组成,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讨论。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职工评优评先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职工评优评先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职工评优评先办法为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创设一个互比互助、共同进步的良好人际环境;为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可信度,使评选结果具有真实性、公平性和公正性,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办法》如下:【指导思想】建立教师成长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依法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为打造品牌学校多作贡献。

【评选对象】在我校工作的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按比例分配指标,按照《全员量化管理考核细则》的得分高低评优评先。

【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思想积极进步,能服从学校及上级部门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各种活动。

2、团结同志,与人为善,关爱学生,培德育人。

3、热爱学校,忠于职守,敬业爱岗,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按时上下班,不无故旷课、旷工、迟到、早退。

5、教育教学管理的常规检查综合成绩及学期全员量化考核良好以上。

6、任教班级期中期末考试的平均分、合格率和优秀率居于年级同类班级的中上水平,或所接班级成绩明显进步。

7、积极参加课改实践和教研活动。

8、在学校管理工作,服务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二、优先条件1、同等条件下,工作成绩优良的班主任、会考教师、课题主研人、年级长优先。

2、同等条件下,工作量较大者优先考虑。

3、同等条件下,请假次数少的及至满勤的优先。

4、同等条件下,在校组织的教育教学问卷调查、评教活动中评价好的优先考虑。

5、同等条件下,承担课题任务,听课满额,取得成果的优先。

三、一票否决制经调查核实,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由校长或书记对其进行一次诫勉谈话,当年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并酌情影响下年度评先评优。

1、严重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故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擅离职守者;不讲团结,当众辱骂同事者;2、违反法纪法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乱收费、滥订资料、私自乱补课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者;3、工作中严重失职或造成影响或重大事故者;4、上班期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如电脑游戏、打牌,造成负面影响的;5、让学生代阅卷、代批改作业、代抄鉴定者;6、一学期请假累计七天以上者[含七天(婚丧假,法定假、生病住院除外)];各种会议请假累计五次以上者(含五次);无故缺课一节以上者;教研活动请假三次(含三次)或无故一次不参加者(公假除外);7、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满意率测评中未能达50%的;8、每学期未按规定上交各类总结、材料、报表,不能为教师上公开课。

学校规章制度学校“优秀教师”评比条例

学校规章制度学校“优秀教师”评比条例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优秀老师”评比条例
为了表彰热爱教育、爱岗敬业、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老师,特设立“优秀老师”奖。

一、评奖对象
全体在岗专任老师。

评选比例为上述范围总人数的15%。

二、评奖条件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榜样履行《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标准》,年度考核成绩名列前茅,师表作用好;
2.服从组织安排,顾全大局,尽职尽责,主动承担研究课、公开课执教工作,团结协作好;
3.教育思想端正,热爱学生,全面关怀学生的身心开展,主动配合班主任工作,既管教又管导,主导作用发挥好;
4.在评教评学活动中遭到学生和家长的好评,满意率到达85%以上;
5.教育教学效果明显,任教班级学生学业成绩合格率、优良率名列年级前茅;
6.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质量较高的教学科研论文。

三、评奖方法
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在个人小结的根底上,由年级组征求备课组意见进展推选,教务科征请教研组意见并进展初审,再交校务会议讨论通过。

四、奖励方法
获得“优秀老师”称号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

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

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
是指对中学教师工作进行评估和奖励的一套规章制度。

其目的是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学校发展和教师职业发展提供有效的保证。

以下是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的主要内容:
1. 考核内容: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成果、教学能力、教育教学质量、科研能力、学科建设、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

2. 考核标准:根据学校的要求和标准,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

将教师的工作成果与学校的教育目标和发展战略相对应,量化和细化评估指标,确保公平、客观和科学。

3. 考核程序: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程序一般包括自评、部门评议、学校评审等环节。

自评是教师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全面的反思和总结。

部门评议是教师所在部门对其工作进行评价和意见反馈。

学校评审是学校对教师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决定是否给予评优评先。

4. 奖励措施:根据教师的考核结果,学校设立相应的奖励措施,如“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称号,并给予相应的奖金和提升机会。

5. 奖励权威: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权威是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教研机构,他们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程序,并最终决定教师的奖励结果。

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的实施,有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学校的整体发展。

同时,它也为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评价和奖励机制,有助于优秀教师的成长和个人发展。

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

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

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条例如下:
1. 教学能力评价: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估。

2. 学业成绩评价:评价教师在学生学业上的成绩表现,包括学生成绩提高情况、考试平均分等指标。

3. 学生评价:采集学生对教师教学的评价意见和反馈,评估教师对学生的影响和关心程度。

4. 教研能力评价:评价教师在教研活动中的能力和贡献,包括教学论文的发表、教学研究成果等方面的评估。

5. 业务培训参与情况:评价教师参与各类业务培训的情况,包括参加教师培训、教学能力提升课程等方面的评估。

6. 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评价:评价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的能力和表现,包括班级管理、学校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评估。

7. 教师教育观念和专业道德评价:评价教师的教育观念、职业道德和师德表现,包括教育理念、教师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等方面的评估。

以上条例是一般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具体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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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年度教师优秀考核评比办法模版(三篇)

学校年度教师优秀考核评比办法模版(三篇)

学校年度教师优秀考核评比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在职教师的年度优秀考核评比工作。

第三条年度优秀考核评比工作是全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评价教师工作成效和水平的有效途径,旨在选拔并表彰优秀教师,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高。

第四条年度优秀考核评比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

评比结果作为评价教师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不得作为晋升职称的唯一参考依据。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年度优秀考核评比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教学工作成效:包括课堂教学质量、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生成绩等。

(二)教学科研成果:包括教学研究、教材编写、教育论文发表等。

(三)师德表现:包括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情况、学生的评价等。

(四)教师发展情况:包括参加培训学习、个人成长情况等。

第六条年度优秀考核评比工作应充分体现教师的全面素质,注重教师的实际工作表现和综合能力等。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七条年度优秀考核评比工作分为部门初评和学校评审两个阶段。

第八条部门初评阶段的工作包括:(一)教师填写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总结个人的教学工作成果、教学科研成果、师德表现、教师发展情况等。

(二)部门组织专家对教师进行评审,评估教师的工作成果和教学水平。

(三)部门领导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提出初评意见。

第九条学校评审阶段的工作包括:(一)学校组织高级评审小组,由校领导、教研组长、校优秀教师组成。

(二)高级评审小组对部门初评通过的教师进行再次评审,评估教师的工作成果并进行排名。

(三)学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年度优秀教师和其他级别教师,并向全校公布。

第四章考核结果和奖励措施第十条年度优秀教师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在职教师,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各个学段的教师。

第十一条根据教师的绩效表现和评审结果,学校将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不同级别的优秀教师,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2023年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

2023年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

2023年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激发广大中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是指按照一定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定期对中学教师进行全面评估、考核和排名,以确定中学教师的工作业绩,以及评选出优秀和先进的教师。

第三条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尊重中学教师的专业特长和个人特点,注重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创新能力的综合评价。

第四条具体的考核评优评先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委托专门机构进行评估。

第二章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第五条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主要依据教学质量、教学能力、教学业绩、教育教学创新能力、师德师风五个方面的指标进行评价。

第六条教学质量指标主要包括学科知识掌握程度、教学方法、学生学习情况等;教学能力指标主要包括教学组织能力、课堂管理能力、教学娴熟度等;教学业绩指标主要包括教学成果、学科竞赛成绩、教学论文等;教育教学创新能力指标主要包括教学改革成果、教育科研成果、教育教学项目等;师德师风指标主要包括教育教学职业道德、教师形象等。

第七条评价标准应当具体明确,以量化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既注重教育教学实际,又兼顾教学理想和发展趋势。

第八条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应当及时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和修订,以适应中学教育的特点和要求。

第三章考核程序和评优评先第九条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程序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环节。

第十条初评由所在学校组织进行,主要对教师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和评估;复评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主要对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业绩进行评估;终评由专门机构组织进行,主要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创新能力和师德师风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考核评优评先结果应当向教师公示,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

XX学校教师评先选优、年度考核、晋升职务制度

XX学校教师评先选优、年度考核、晋升职务制度

XX学校教师评先选优、年度考核、晋升职务制度XX初级中学校教师评先选优、年度考核、晋升职务制度一、评先选优制度(一)评选乡先进1、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以岗位考评部分为依据,按评选名额由高到低取(均以前两学期取)。

2、限制条件。

(1)、有违反《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划》规定的一票否决。

(2)、按上级要求基本功应达标而未达标的一票否决。

(3)、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一票否决。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一票否决。

(5)、乱订资料、乱收费的一票否决。

3、同等条件下现任班主任优先。

(二)评选区先进1、近三年被评为乡先进者每次计1分。

2、近三年年度考核评优秀者每次计2分。

3、本学年岗位考评分居全校第一、二、三、四、五者,分别计5、4、3、2、1分。

4、现任班主任计1分。

5、本学年师德考核等级为“优秀”者加2分。

6、前5项所列得分之和,按评选名额在符合条件者中由高分到低分取,若有分数相同的,由校行政集体视其平时工作情况、业绩决定。

7、区先进班主任评选办法:以近三年(初二近两年)所带班级综合考核平均分得分占总分的60%,其余40%由校行政视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三)其他1、近三年已评过同级别先进荣誉称号者原则上不再参评。

2、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可对以上评先选优进行适当调剂。

二、年度考核制度。

1、评优制度。

以学校两期期末的岗位考评名次、行政考核、学生考核等为依据,由行政会、考评组投票决定,相同条件下现任班主任优先。

2、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优。

(1)、师德差,有违法行为,造成重大影响者;(2)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重大后果者;(3)因渎职造成师生重大安全事故者;(4)所教科目有连续两学期区局综合考核名列全区镇乡中学倒数第一、二、三名者;(5)凡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一票否决。

三、晋升职称制度。

在符合上级关于中高职称所规定的条件下,实行积分办法,以下五个方面积分的总和为教师个人得分,职评名额由高分到低分取。

学校优秀教师评选管理制度的规范与评定

学校优秀教师评选管理制度的规范与评定

学校优秀教师评选管理制度的规范与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成为提高教学质量、激励教师进步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评选过程,确保公正公平,学校必须建立一套严谨的评选管理制度。

二、评选的目标与意义优秀教师评选的目标是发现优秀教师,树立榜样,推动教师队伍的进步。

同时,评选活动可以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发展。

三、评选条件的明确学校应明确优秀教师评选的条件,如教龄、学历、教学成绩等。

同时,还可以加入师德、教学经验、评教结果等方面的考量,全面衡量教师的综合素质。

四、评选程序的规范评选程序应经过公示、申报、初审、终审等环节。

公示环节可以增加教师对评选条件的了解,并接受同事和学生的意见。

申报环节要求教师详细填写自己的教学经历、教学成果、教育理念等,充分展示个人能力。

评选环节要由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团队,经过严格评定和讨论,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五、评选指标的多元化评选指标的多元化可以更好地反映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除了教育教学方面的指标,还可以考虑教师的科研成果、荣誉奖励等。

各项指标要有权重,以保证各个方面的均衡发展。

六、同行评价的重要性同行评价是评选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可以采取同行评教、同事推荐或者内外部专家评审等方式,获取多角度的教师评价。

同行评价不仅有利于评选工作的公正性,也能够促进教师的共同进步。

七、学生评价的参考性学生评价是评选教师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生可以通过匿名问卷、班会讨论等方式对教师进行评价,评估教师的授课水平、亲和力等。

但是需要注意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避免被个别学生主观因素所左右。

八、奖励政策的制定学校应根据教师评选结果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如表彰、提升岗位待遇、资助参加学术交流等。

奖励政策要与教师的评选成绩相对应,激励教师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九、评选结果的发布与反馈评选结果应通过学校官方渠道进行公示,并向教师个人进行反馈。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师评优及考核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师评优及考核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师评优及考核制度
为鼓励学校教师积极参加各类教育教学评比活动,努力工作,出优秀成绩,特制定我校评优制度。

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二、评选时间:以年度为单位,每个年度评选一次。

具体时间在县级评选之前。

三、评选原则:坚持以平时工作考核、学期工作考核考核为主要依据,坚持评选以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为主的原则;坚持不评误工较多或有违纪行为人员的原则,做到评优内容和程序民主,方法科学易行,可操作。

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地分析运用评优资料,使评优手段、方式、标准、程序达到恰当、合理、促成评优双方理解,有利于调动教师主动性、积极性。

三、评选条件1、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在本学科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2、有歧视学生、以教谋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者,一票否决。

3、能主持(或参与)一项教改实践活动,能举行学科讲座,在教学中取得一定效果。

4、教学效果好,所任学科成绩在本校名列前茅。

5、教学综合素质较高,在全县有一定影响力。

6、主持或参与到一项县级以上的课题研究(项目)。

7、参加过各级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按获得奖项的级别分别进行不同的奖励。

8、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说课、课件制作、教案设计等有关教学比赛获奖。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师年度考核暨评优表模管理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师年度考核暨评优表模管理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师年度考核暨评优表模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进学校规范化管理,完善学校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武商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暨评优表模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如下:一、年度考核1.考核指标及分值:教师工作业绩考核80%,教师民主测评10%,领导班子测评10%。

2.管理办法:依据当年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数和教师当年工作业绩量化考核得分,按1:2的比例,推荐教师候选人,参加教师民主测评和领导班子民主测评。

3.计分办法:(1)工作业绩80分:依据《武商小学教职工年度工作业绩考评方案》(2015年1月8日武商小学第二届第一次教代会修订),汇总当年春季、秋季学期教师考核得分,并计算出平均值。

计算公式:本人得分=(春季得分+秋季得分)÷2如因考核方案有修改,则按教代会表决通过的新方案计分。

(2)民主测评:①分值:优秀1分,合格0.9分。

②个人实得分=优秀的票数×1分+合格的票数×0.9分③本人教师测评分=(本人教师测评实得分÷对象中最高测评实得分)×10分④本人领导班子测评分=(本人领导班子测评实得分÷对象中最高测评实得分)×10分⑤本人民主测评总分= 教师测评分+ 领导班子测评分⑥个人年度考核分数=工作业绩+教师测评分+ 领导班子测评分4.定等次的相关说明(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根据优秀指标数,按分数从高到低推荐。

如遇分数相同,则优先推荐工作业绩分高的。

为适当扩大优秀教师的奖励面,从2013年年度考核开始,每两年为一个评优周期(如2013年、2014年为第一个周期,;2015年、2016年为第二个周期),同一教师在这两年内,只推荐一次优秀等次予以表彰奖励。

(2)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依据上级相关政策,必须经校委会表决通过,并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无特殊原因,一般都定格为合格等次。

二、评优表模1.依据评优表模指标数和教师当年工作业绩量化考核得分,按1:2的比例,推荐教师候选人,参加教师民主测评(优秀、合格、不合格)。

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

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

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热情,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评条件。

一、评优评先基本要求1、符合区教育局及镇教育总支等有关评优评先规定。

2、教师全学年事假累计不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不超过两个月,因公负伤的除外。

3、教师必须在《学校绩效奖考核方案》中总分排名居前40%、教师互评居前50%,学生评教居前50%的范围内。

4、学年内师德考核必须是优秀5、专任教师全学年至少讲一节公开课或观摩课。

6、有特别贡献者,可适当放宽条件予以评选。

二、评优评先有关要求与程序1、评优有关要求与程序(1)按上级给定的优职(或优秀)指标,按绩效评价办法排名及教师互评情况从高到低列出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名单,再经校委会评议,最后确定推荐对象。

(2)为了体现公平,技能课教师单列参评,其评选比例与其他专任教师一致;教学辅助人员、后勤人员评优比例按低于专任教师20%的名额分配至后勤组,再按有关规定组织评选。

(3)其余的教职员工能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没有出现严重的违法违纪事件,一律评为称职(或合格)。

2、评先有关要求与程序:(1)根据上级给定先进名额,先确定拟推荐区级各类先进,及校级各类先进的具体数额,然后学校按120%名额分配至各年级组并根据基本条件的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各年级组再根据名额与具体名单进行民主推荐,产生各年级组的候选人并报至校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汇总名单后提供校委会讨论,最后由校委会确定区、校级各类先进的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

(2)先进班主任,其所在班级在校班级星级评优中要居全段前六名方可有资格评选(3)先进教育工作者,其在由教职员工参与的行政民主测评中要居前40%。

(4)各被推荐对象,皆要撰写先进事迹材料。

三、附则:所有评优评先结果,要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无异议之后上报。

四、本条例由学校教代会通过试行。

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

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

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
是一项针对中学教师的年度考核制度,用于评定教师的工作表现和教育教学质量,从而确定是否评优评先。

下面是可能包含在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中的一些内容:
1. 考核对象: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适用于所有中学教师。

2. 考核内容:综合考虑教师的教学能力、学科知识水平、教学方法、教学成果、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内容。

3. 考核指标:设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标准,如课堂教学质量、教学设计能力、学生学业成绩、学生综合素养等。

4. 考核程序:设立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程序和流程,包括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同事评价、上级评价等环节。

5. 考核评分:使用一定的评分体系,将各项考核指标和标准进行量化,并给予相应的分数。

6. 评优评先依据:依据教师的评分结果,按照一定比例或分数线确定评优评先名单。

7. 奖励措施:对于评优评先的中学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如评优津贴、荣誉称号等。

8. 改进措施:对于未评优评先的中学教师,提供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帮助,以促进其教育教学质量和个人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可能因地区、学校等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上仅为一般性的参考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细则

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细则

---------------------------------------------------------------------------------------------------------------------------------------------- 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考核细则一年一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对加强人事管理,正确评价教室工作业绩有着重要的作用。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考核细则。

1、我校在年度考核工作中,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坚持在年度考核中做到与师德师风、安全工作、教学质量、劳动纪律等挂钩。

3、在具体“评优”中,以下列项目评分。

①师德规范,遵守法纪,计1分。

②劳动纪律:当年全勤计1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

有旷工、旷课现象,事假累计7天,病假累计15天,住院30天以上者,该项记0分。

但旷工累计超过3天以上“一票否决”。

③工作自觉,责任感、事业心强,计1分,不服从安排扣0.1-1分。

④执行了教学常规制度,以每次“六认真”检查的情况决定此项得分。

⑤安全教育工作好,无任何重大事故,计1分。

否则扣0.5-3分。

⑥教学成绩以两期考核,在前一、二、三名者分别计4、3、2分,每上升1位计2分。

保持中等、不升不降计2分。

教学效果和提高程度两项中,不重复记分,以最高分为得分。

⑦无“三乱”现象计2分,拖欠学校公款在1000元以上扣1分。

⑧积极参加班上、学校组织的素质教育活动, 并有一定成果计2分,常规活动少一次扣0.5分。

----------------------------------------------------------------------------------------------------------------------------------------------⑨能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撰写教学科研论文者,分别以校1分,县级以上2分记分。

2024年中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3篇)

2024年中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3篇)

2024年中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为了能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地提高,经过全体教职工的表决通过,同意制定新江镇汉林小学的评优、评先制度。

凡是达到以下条件教师方可参加当年的评优、评先。

具体条件如下:第一条。

参加年度考核评优的评选条件。

(一)、以所教班级的学科平均分与全镇平均分的相比较进行排名,作为评优的标准。

(二)、以最近两个学期的成绩作为评定的依据。

1、所教的科目在前一个学期成绩的基础上要有一定的进步或保持在前一个学期的位置方可参加评优。

2、只要最近一个学期所教的科目的平均分排在全镇的前三名,就不计是否有进步,同样拥有参加评优的条件。

(三)、凡是因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而没有教学成绩教师也可参加当年的评优。

(四)、凡是当年受点名批评、记过处分或违纪违法教师,不得参加当年的评优。

第二条。

参加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

(一)、以所教班级的学科平均分与全镇平均分的相比较进行排名,作为评先的标准。

(二)、以最近两个学期的成绩作为评定的依据。

1、必须两个学期所教的科目的平均分排在全镇的前三名,才拥有参加评先的条件。

2、当所有教师没人达到以上(1)的要求时,必须最后一个学期所教的科目的平均分排在全镇的前三名,才拥有评先的条件。

(三)、凡是因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而没有教学成绩教师也可参加当年的评优。

(四)、凡是当年受点名批评、记过处分或违纪违法教师,不得参加当年的评优。

2024年中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2)引言:中学教师是培育未来社会栋梁的关键力量,他们在教育事业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了激励中学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其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立起一套科学、公正、有效的评优、评先制度变得尤为重要。

在2024年,我们应该在教师评优、评先制度上做出一些改革和完善,使之更加符合时代的要求,能够更好地激励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

一、加大评优、评先的权重和影响力评优、评先是对中学教师工作的肯定和奖励,因此应该加大其权重和影响力。

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

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

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以下是一份可能的中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一、教学质量表现1. 完成教学计划的能力:按时完成教学计划,具备良好的备课能力和组织能力。

2. 教学效果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进步情况等指标能够体现教师的教学水平。

3. 教学创新能力:具备创新教学方法,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4.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方面的成果,如教材编写、教学论文发表等。

二、学科带头人职责履行1. 科学研究: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并能在学科领域内进行一定程度的研究工作。

2. 教学管理:能够协调学科组的工作,负责学科的教研活动、课程建设等,并有效推动学科建设。

3. 师资培训与指导:积极参与教师培训、指导工作,并能够分享经验,提升学科组教学水平。

三、学业指导1. 学生参与度和积极性:能够积极参与学生的学业发展规划和指导工作,提高学生的学业积极性和学习参与度。

2. 学业辅导效果:对学生进行学业辅导指导和帮助,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业水平和成绩。

3. 学生评价和反馈:能够及时对学生的学业表现进行评价和反馈,并与学生和家长保持有效沟通。

四、师德师风1. 诚信教育:具备诚信教育的能力,能够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和道德价值观。

2. 师生关系:与学生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能够获得学生的尊重和信任。

3. 积极向上:教师积极乐观,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传递正能量给学生。

五、社会影响力1. 学术贡献:具备一定的学术影响力,能够在学科领域内发表学术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等。

2. 社会服务:能够积极参与学校和社区的教育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教育服务。

以上只是一些可能的考核评优评先条例,具体实施需要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每个学校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考核评优评先条例的制定,以确保公正、科学、合理地评估教师的工作表现和绩效。

学校教师年终考核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年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编教师。

第三条教师年终考核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表现。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教师年终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教学工作:教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效果、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组织与管理等。

2. 教育教学研究:参与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等。

3. 学生管理工作:班主任工作、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行为规范教育等。

4. 教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团结协作等。

5. 继续教育: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培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

6. 荣誉称号:获得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奖项、荣誉称号等。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五条教师年终考核分为个人自评、同行评议、领导评价、综合评价四个阶段。

1. 个人自评:教师根据考核内容,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个人自评报告。

2. 同行评议:由教师所在教研组或备课组组织,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教育科研、学生管理等方面进行评议。

3. 领导评价:由学校领导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主要包括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工作态度等方面。

4. 综合评价:根据个人自评、同行评议、领导评价的结果,结合教师的实际表现,形成综合评价意见。

第四章考核结果运用第六条教师年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1. 优秀:考核结果为优秀,可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2. 合格:考核结果为合格,可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待遇。

3. 基本合格: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需进行整改,并在下一年度考核中重点关注。

4. 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小学学校评优评先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评优评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包括教师、学生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评优评先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实绩,体现先进性、代表性。

第二章评优评先的范围和条件第四条评优评先的范围:1. 教师评优评先:包括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研组长、优秀学科带头人等。

2. 学生评优评先: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优秀班干部等。

3. 工作人员评优评先:包括优秀员工、优秀后勤人员等。

第五条评优评先的条件:1. 教师评优评先条件:(1)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教学水平高,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显著。

(3)班主任工作出色,班级管理规范,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

(4)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

2. 学生评优评先条件:(1)热爱祖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全面发展。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有突出表现。

(4)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 工作人员评优评先条件:(1)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工作成绩显著。

(3)关心学校发展,积极参与学校建设,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章评优评先的程序第六条评优评先工作分为自评、推荐、评选、公示、表彰等环节。

第七条自评:1. 教师自评:由教师本人根据评优评先条件进行自我评价。

2. 学生自评:由学生根据评优评先条件进行自我评价。

3. 工作人员自评:由工作人员根据评优评先条件进行自我评价。

第八条推荐:1. 教师推荐:由各教研组、年级组推荐优秀教师。

2. 学生推荐:由各班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等。

3. 工作人员推荐:由各部门推荐优秀员工、优秀后勤人员等。

第九条评选:1. 教师评选:由学校成立评选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评选。

2024年中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样本(3篇)

2024年中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样本(3篇)

2024年中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样本评先评优制度为深入贯彻《教育法》与《教师法》精神,表彰先进,树立典范,弘扬奉献精神,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稳步发展,经学校审慎研究,特制定以下评先评优条例。

一、评先组织机构评先组织机构由党政工团及教师代表组成,共计九人或十一人,由党政工领导担任正副组长,具体执行工作由工会及办公室负责。

综合先进的评选,由各处室、教研组依据评选条件及名额比例推荐候选人,经评先领导小组讨论后形成候选人名单,提交教代会进行民意测验,最终由党总支或领导班子会议审定。

职能类先进的评选(如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等),则由职能部门提出候选人,经行政会研究后,提交党总支或领导班子会议审定。

二、评先条例1. 候选人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祖国,积极追求进步,在思想和行动上保持与党中央高度一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团结互助,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乐于奉献,政治学习出勤率须达到指定比例以上。

2. 必须热爱人民教育事业,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师德规范,服从组织安排,满工作量,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特殊生”或班主任工作中,需出色完成教书育人任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教学常规管理条例和班主任常规管理条例,年度考核成绩须达到指定标准以上。

4. 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或教科研工作,在集体备课等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参与学校课题研究,有明确的子课题计划和内容。

5. 开展测评活动,学生、行政人员及教师测评结果须达到基本满意以上,考勤率须达到指定比例以上。

6. 凡违反师德规范、计划生育政策、发生安全事故、重大教学和管理事故、旷工等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

7. 对学校工作作出突出贡献或在特殊困难情况下,可破格评选,但名额不得超过总评选名额的指定比例,且须经评先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后决定。

8. 依据《古榆中学值班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每学年值班次数未达到规定次数2/3者,取消当年度评先及年度考核优秀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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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热情,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评条件。

一、评优评先基本要求
1、符合区教育局及镇教育总支等有关评优评先规定。

2、教师全学年事假累计不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不超过两个月,因公负伤的除外。

3、教师必须在《学校绩效奖考核方案》中总分排名居前40%、教师互评居前50%,学生评教居前50%的范围内。

4、学年内师德考核必须是优秀
5、专任教师全学年至少讲一节公开课或观摩课。

6、有特别贡献者,可适当放宽条件予以评选。

二、评优评先有关要求与程序
1、评优有关要求与程序
(1)按上级给定的优职(或优秀)指标,按绩效评价办法排名及教师互评情况从高到低列出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名单,再经校委会评议,最后确定推荐对象。

(2)为了体现公平,技能课教师单列参评,其评选比例与其他专任教师一致;教学辅助人员、后勤人员评优比例按低于专任教师20%的名额分配至后勤组,再按有关规定组织评选。

(3)其余的教职员工能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没有出现严重的违法违纪事件,一律评为称职(或合格)。

2、评先有关要求与程序:
(1)根据上级给定先进名额,先确定拟推荐区级各类先进,及校级各类先进的具体数额,然后学校按120%名额分配至
各年级组并根据基本条件的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各年级组再根据名额与具体名单进行民主推荐,产生各年级组的候选人并报至校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汇总名单后提供校委会讨论,最后由校委会确定区、校级各类先进的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

(2)先进班主任,其所在班级在校班级星级评优中要居全段前六名方可有资格评选
(3)先进教育工作者,其在由教职员工参与的行政民主测评中要居前40%。

(4)各被推荐对象,皆要撰写先进事迹材料。

三、附则:
所有评优评先结果,要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无异议之后上报。

四、本条例由学校教代会通过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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