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远洋渔船更新改造管理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远洋渔船更新改造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2.26•【文号】农办渔〔2018〕14号•【施行日期】2018.0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远洋渔船更新改造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8〕14号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加快推进老旧远洋渔船更新建造,提升远洋渔业技术装备水平,是“十三五”期间发展远洋渔业的重点任务,也是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远洋渔船更新建造工作,促进远洋渔业有序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政策要求(一)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千意见》(国发[2013]11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远洋渔船更新建造工作,根据我部编制的《“十三五”全国远洋渔业发展规划》,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加强对远洋渔船更新建造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加强对远洋渔业企业的监督管理。
(二)除更新建造和经国务院批准的特殊项目外,不予受理大洋性远洋渔船建造申请。
对新建过洋性远洋渔船,应在双边政府间渔业合作协议框架下有序发展,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加强项目风险评估和可行性硏究,必要时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远洋渔业辅助运翰船应是为本企业生产配套服务,建造数量应控制在合理沌围内。
〔三)不批准个人建造或购置远洋渔船。
不批准建造对渔业资源破坏强度大的双拖网、单船大型有蕪灯光围网(三角虎)等作业类型渔船和国际及入渔国政府限制或禁止从事渔业生产的渔船。
二、严格审核把关,做好更新建造全程管理(一)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建远洋渔船申请的审核。
被替代渔船应是申请企业所有、在农业部批准的项目有效期内正常作业的渔船。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保护、合理利用渔业资源,控制捕捞强度,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渔业捕捞活动,以及外国人、外国渔业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水域从事渔业捕捞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协定另有规定的,按条约、协定执行。
第三条(基本制度)国家对捕捞业实行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管理,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和捕捞限额制度。
国家根据捕捞强度和渔业资源与环境可承受程度,确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控制捕捞能力总量。
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批准发放,不得超过船网工具控制指标范围。
第四条(签发人负责制)渔业捕捞许可证、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等证书文件的审批和签发实行签发人负责制,相关证书文件经签发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签发人对其审核签发证书文件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
第五条(职责分工)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工作,控制全国捕捞能力总量。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捕捞能力总量控制和捕捞许可管理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六条(审批程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其办公场所和网上办理平台,公布船网工具控制指标、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自受理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或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不予受理申请或者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应当先经下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上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决定的。
第七条(信息化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渔船和捕捞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渔船动态管理数据库,将海洋渔船纳入全国渔船动态数据库管理。
海洋渔船船网工具指标和捕捞许可证的申请、审核审批及制发证书、证明等应当通过全国统一的渔船动态管理系统进行。
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标准化船型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征求意见稿
《船长12m以下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标准化船型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征求意见稿)》船长12m以下国内海洋捕捞渔船(以下简称“小型渔船”)标准化船型必须满足以下技术要求:一、安全要求1、渔船构造与机电设备、稳性、载重线等满足《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2009)》和《浙江省沿海小型渔业船舶检验办法》的要求;2、船员人数不得超过1+L/3(L为船长,单位m ; L/3只取整数部分);3、最小干舷F满足:对有甲板船F A0.1B,对敞口船F A0.14B (B为型宽,单位m);4、敞口船设足够容积的浮力舱以达到不沉性要求,并通过灌水试验验证其满足要求;5、救生设备、消防设备、信号设备、航行及无线电设备、锚泊及系泊设备的配备至少满足表1〜表5的要求。
二、环保要求1、按照表6的要求配备防污染设备;2、主机为座舱机或者汽油舷外挂机。
三、适居要求1、机舱设有通风透气口;2、驾驶人员操作处应尽可能设有甲板室或挡雨棚;3、设有生活淡水舱柜或桶。
四、渔捞设施要求渔捞设施按照不同作业类型合理配置,渔具按照设计要求配置和堆放。
五、船体标识要求1、在船首两舷标写船名,在船尾部标写船籍港名称,均为从左至右横向标写;2、船名和船籍港名称的标写颜色为黑底白字,如果船体漆的颜色与白色反差较大,也可以以船体漆的颜色为底色。
标写字型均为仿宋体,字迹必须工整、清晰。
船名字体尺寸为200毫米X 200毫米,其中数字宽度为120mm,船籍港字体尺寸为160毫米X 160毫米;3、船体油漆颜色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统一,船体水线以下建议采用暗红色油漆,水线以上船体及舷墙建议采用蓝色油漆,水线则采用0.05m宽的白色油漆划分,甲板室采用白色油漆;4、在驾驶台顶部两侧或者朝艏醒目位置(如无甲板室或棚)应悬挂船名牌,船名牌外形尺寸为600毫米X 200毫米,船名牌材质、颜色和字体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统一,建议蓝底白字并使用PVC发泡板制作。
小型渔船按照船型特点划分为以下四类:(1)一类船舶:7m< L v 12m有上层建筑或甲板室结构的海洋机动渔船;(2)二类船舶:7m< L v 12m无上层建筑或甲板室结构的海洋机动渔船;(3)三类船舶:7m< L v 12m海洋非机动渔业船舶;(4)四类船舶:L v 7m海洋渔业船舶。
关于深入推进渔农业“双强”行动驱动渔农业现代化先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1关于深入推进渔农业“双强”行动驱动渔农业现代化先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驱动农业现代化先行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2)73号)精神,促进我市渔农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一)夯实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管护,大力开展粮功区提升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万亩工程。
对列入市级提升改造和新建的农田建设项目,分别给予每亩不超过2500元、5000元的补助。
提升改造一批农业灌溉泵站埠、堰坝水闸、灌排渠系等设施,对列入提升改造的项目,给予每个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对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给予补助。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区、功能区管委会)(二)强化粮油生产保供。
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对种植早稻、晚稻、大小麦、旱粮作物50亩及以上的生产主体,在省级补贴基础上,每亩再分别给予200元、150元、50元、50元补贴;对种植油菜和绿肥作物面积在5亩以上的生产主体,给予每亩30元补贴。
对种植500亩及以上的水稻种植户,比上一年每增加流转种植IOO亩给予1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支持粮功区内连片规模化种植,对区内连片种植100亩及以上的水稻种植户,给予每亩100元的降本补贴,上述两项与其他补贴政策可叠加享受。
(三)深化蔬菜基地建设。
对立项的蔬菜基地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数字蔬菜工厂等项目,给予每个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对立项的蔬菜基地提升改造(防灾减灾建设)、新建蔬菜基地及精品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按不同建设类型分别给予每亩2000元T万元补助,最高不超过总投资额的70%o加强叶菜类蔬菜应急保障生产,对应急保障生产主体以及“两非”整治后新增连片土地50亩以上种植蔬菜的,经评定后纳入生产性保障基地,并给予每亩1000元生产补贴。
南沙区近海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文件内容
南沙区近海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文件内容摘要:一、项目背景及意义1.南沙区近海捕捞现状2.更新改造项目的重要性3.对我国海洋渔业发展的影响二、项目目标与任务1.渔船更新改造的具体目标2.项目的主要任务3.预期效果与成果三、实施方案及措施1.渔船更新改造的实施步骤2.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3.技术培训与人才引进4.项目管理与监督四、项目效益分析1.经济收益2.环境效益3.社会效益五、项目推进与展望1.项目目前的进展情况2.未来发展趋势与挑战3.持续优化与改进的方向正文:南沙区近海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文件内容一、项目背景及意义南沙区作为我国重要的渔业基地,近海捕捞业在其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然而,长期以来,南沙区近海捕捞渔船存在设备老化、技术落后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渔业生产效率和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为此,我国启动了南沙区近海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旨在提升渔业生产水平,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目标与任务本项目的主要目标是推进南沙区近海捕捞渔船的更新改造,提高渔业生产效率,减少资源浪费,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具体任务包括:淘汰老旧、高耗能的渔船,推广节能、环保的新型渔船;加强渔民技术培训,提高捕捞技能;完善项目管理与监督机制,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实施方案及措施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将按照“政府引导、渔民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进行。
首先,政府将出台相关政策,对更新改造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
其次,通过贷款贴息、渔船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渔民主动参与项目。
此外,还将开展技术培训,提高渔民对新型渔船的掌握程度。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照计划推进。
四、项目效益分析项目实施后将带来显著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从经济角度来看,更新改造后的渔船将提高捕捞产量,增加渔民收入。
从环境角度来看,新型渔船具有节能、环保的特点,有助于减轻海洋资源压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从社会角度来看,项目将提高渔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农业农村部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渔政执法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渔政执法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0.11.20•【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渔政执法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依法规范渔业行政执法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农业农村部研究制定了《渔政执法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
现将《渔政执法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公布。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一、将意见建议发送电子邮件至*******************.cn。
二、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邮编:100125)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并在信封上注明“《渔政执法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
附件:1.《渔政执法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2. 关于《渔政执法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2020年11月20日附件1渔政执法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与依据】为规范渔业行政执法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及渔业行政执法机构(包括单独设置的渔政执法机构、承担渔业行政执法职责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其他从事渔业行政执法的机构,下简称“渔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相关行政执法活动,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基本原则】实施渔业行政执法,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公正文明,提高效率,增强公信力。
第四条【三项制度】渔业行政执法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渔船报废改造工作总结范文(3篇)
第1篇一、前言近年来,我国渔业生产持续发展,渔船数量逐年增加,渔船老化、设备落后等问题日益突出。
为推动渔业转型升级,提高渔业生产效率,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渔船报废改造工作。
本人在参与渔船报废改造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投身实践,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二、工作回顾1.宣传政策,提高渔民认识在渔船报废改造工作中,我深入渔村,宣传国家渔船报废改造政策,提高渔民对报废改造的认识。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形式,让渔民了解到报废改造的补贴政策、改造标准等,激发了渔民参与报废改造的积极性。
2.协助渔民办理报废手续为使渔民顺利办理报废手续,我积极协助渔民办理相关证件,包括渔船所有权证书、渔船检验证书等。
同时,协助渔民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报废手续的顺利办理。
3.监督改造过程,确保质量在渔船改造过程中,我严格监督改造质量,确保改造后的渔船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我定期检查渔船改造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改造单位沟通,督促整改,确保改造质量。
4.跟踪服务,解决渔民困难在渔船报废改造过程中,我关注渔民的实际需求,积极解决渔民在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如渔民在改造过程中遇到资金困难,我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资金支持。
三、工作亮点1.提高渔民满意度通过报废改造工作,渔民的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渔民对改造后的渔船满意度较高。
2.推动渔业转型升级报废改造工作有力推动了渔业转型升级,提高了渔业生产效率,为渔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3.树立良好形象在报废改造工作中,我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投身实践,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四、工作不足1.对渔民需求了解不够深入在报废改造工作中,我对渔民的需求了解不够深入,导致部分渔民在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未能得到及时解决。
2.改造进度协调能力有待提高在改造过程中,部分渔民对改造进度存在不满,我协调改造进度的能力有待提高。
五、改进措施1.加强渔民需求调研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强对渔民需求的调研,了解渔民的实际需求,为渔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南沙区近海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文件内容
南沙区近海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文件内容一、引言南沙区近海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是为了推动我区渔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近海捕捞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在充分考虑我区渔业资源、生态环境和渔民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更新改造方案。
二、项目背景与必要性1.南沙区近海捕捞渔船现状近年来,南沙区近海捕捞渔船普遍存在船龄老化、设施落后等问题,导致捕捞效率低下,资源浪费严重。
为提高我区渔业效益,提升渔民生活水平,有必要对近海捕捞渔船进行更新改造。
2.更新改造的重要性更新改造渔船可以提高捕捞设备现代化水平,提升捕捞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同时,更新改造还有利于保护渔业资源,减少过度捕捞,实现可持续发展。
3.政策支持与引导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渔船更新改造,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项目目标与任务1.更新改造规模本项目计划更新改造近海捕捞渔船XX艘,提升我区近海捕捞能力。
2.技术要求与标准更新改造后的渔船应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和标准,具备现代化捕捞设备,提高生产效率。
3.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本项目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前期准备、渔船改造、技术培训和项目验收。
预计实施时间为XX个月。
四、项目实施方案1.组织与管理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
2.资金筹措与使用项目资金来源包括政府补贴、企业自筹等,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3.技术培训与指导邀请专业机构为渔民提供技术培训和指导,确保渔船改造质量。
4.质量监督与验收设立质量监督小组,对项目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改造质量。
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符合标准方可投入使用。
五、保障措施1.政策保障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政策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资金保障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充足,保障项目实施。
3.技术保障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渔船改造水平,确保项目质量。
4.监管与监测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确保项目按照既定目标推进。
南沙区近海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文件内容
南沙区近海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文件内容一、引言为了加强南沙区近海捕捞渔船的管理,提高渔业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渔民生产安全,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项目背景与必要性1.南沙区近海捕捞渔船现状:近年来,南沙区近海捕捞渔船数量逐渐增多,但船龄老化、设备落后等问题较为严重,影响了渔船的安全生产和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
2.更新改造的重要性:通过对南沙区近海捕捞渔船进行更新改造,提高渔船的安全生产性能和渔业生产效率,有利于促进南沙区渔业可持续发展。
3.政策支持与指导: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渔业船舶更新改造的政策措施,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项目目标与任务1.更新改造规模与时间安排:根据南沙区渔船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更新改造计划,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2.技术要求与标准: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确保更新改造后的渔船具备安全、环保、高效等特点。
3.环保与节能措施:在更新改造过程中,充分考虑环保和节能要求,提高渔船的绿色环保性能。
四、项目实施主体与分工1.政府部门职责:负责项目组织实施、政策制定、资金投入和监督等工作。
2.渔业企业与渔民参与:渔业企业负责渔船的更新改造,渔民需积极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相关政策扶持:加大对渔业船舶更新改造的政策支持力度,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
五、项目资金与管理1.资金来源与分配: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及地方财政预算,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分配。
2.财务管理要求: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浪费现象。
3.审计与监督: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六、项目风险与防控措施1.安全风险:加强渔船安全设备检查,确保改造后的渔船符合安全要求。
2.生态风险:在改造过程中,注意生态保护,减少对水域环境的影响。
3.措施与对策: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七、项目效益分析1.经济效益:通过提高渔船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渔民收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29•【字号】舟政发〔2018〕50号•【施行日期】2018.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舟政发〔2018〕5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清单舟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9日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扎实推进舟山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原则同意〈舟山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建设规划〉的函》(农渔法函〔2018〕70号)的要求,特制定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实施“八八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以实现“渔场富饶、渔村美丽、渔民增收、人海和谐”为目标,以渔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为引领,以发展方式和业态创新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全面提升产业服务水平,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具有舟山特色的绿色渔业发展新体系,探索出一条资源、环境、产业、民生统筹协调的现代渔业发展新路子,为我国渔业绿色发展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舟山方案。
(二)主要目标。
渔业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成效。
舟山沿岸渔场渔业权或渔业资源产权化管理改革取得突破,开展渔业资源产权或捕捞配额的交易。
建立渔业投入-产出双向控制管理制度,形成渔业新型管理组织。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2.18•【字号】舟政办发〔2022〕82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舟政办发〔2022〕8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舟山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舟山市远洋渔业三年攻坚行动任务清单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18日舟山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远洋渔业是国家战略性产业,是建设“海洋强国”、实施“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同时也是我市构建海洋经济体系、打造开放型经济、推动海洋渔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突破口。
为加快推进新时期我市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攻坚行动方案。
一、总体原则坚持“对标国际、引领全国”。
吸纳和集聚国内外远洋渔业创新要素资源,深化创新引领,聚合发展优势,对标欧盟、日韩和台湾地区同行业先进水平,全力打造面向全球的远洋渔业产业体系,提升全球竞争力,切实增强我市远洋渔业吸附功能和产业发展能级,推动远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强化统筹、全链发展”。
依托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叠加优势,加快集聚国内外远洋渔业高端资源,以远洋捕捞为基础,大力发展远洋水产品加工业,重点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推进流通贸易业,着力延伸产业链、提高价值链、完善供应链,打造全国远洋渔业转型发展示范区。
渔政趸船项目实施方案
渔政趸船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概述渔政趸船项目旨在加强和改善渔政执法工作,提升海洋渔业管理水平。
本方案旨在详细介绍渔政趸船项目的目标、任务以及具体的实施措施。
二、项目目标1. 提升海洋渔业管理水平,加强对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监管;2. 强化渔政执法力量,维护海洋渔业秩序,减少非法捕捞行为;3. 提供高效便捷的渔政执法服务,保障渔民权益;4. 加强渔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的快速传递。
三、项目任务1. 船只采购:根据项目需求,选购符合相关规定的渔政趸船;2. 装备配备:配备符合渔政执法工作需要的通讯、监控、救援等设备和器材;3. 人员培训:培训渔政人员,提升其渔业管理知识和执法技能;4. 渔政执法:巡查渔业资源保护区域,开展执法行动,打击非法捕捞行为;5. 技术支持:建设渔业管理信息系统,支持数据管理和信息共享;6. 宣传教育: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渔民对渔业法规的认知和遵守意识。
四、实施措施1. 船只采购:根据项目预算和需求,组织招标或进行谈判采购;2. 装备配备:根据渔政执法工作需要,购置符合标准的通讯、监控、救援设备;3. 人员培训:组织培训班,邀请专业人士进行培训,提升渔政人员的专业素养;4. 渔政执法: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渔政趸船开展巡查和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5. 技术支持:建设渔业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快速传递;6. 宣传教育:策划宣传活动,利用媒体渠道向广大渔民宣传渔业法规,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遵守法规的自觉性。
五、项目进度计划本项目计划从XX年X月开始实施,整体工期预计为X年。
具体计划安排如下:1. 船只采购阶段:X年X月至X年X月,包括立项、招投标或谈判、合同签订等环节;2. 装备配备阶段:X年X月至X年X月,包括设备选型、采购、测试等环节;3. 人员培训阶段:X年X月至X年X月,包括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实施等环节;4. 渔政执法阶段:X年X月至X年X月,包括巡查计划制定、执法行动实施等环节;5. 技术支持阶段:X年X月至X年X月,包括系统开发、测试、上线等环节;6. 宣传教育阶段:X年X月至X年X月,包括宣传计划制定、活动组织等环节。
南沙区近海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文件内容
南沙区近海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文件一、引言近年来,南沙区渔业资源逐渐减少,渔船装备老旧,不适应现代化捕捞需求,为了提高南沙区渔民的收入和生活质量,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制定了南沙区近海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背景南沙区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部,是中国重要的渔业基地之一。
然而,由于过度捕捞和环境污染等原因,南沙区渔业资源逐渐减少,渔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受到了很大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南沙区决定开展近海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
三、项目目标1.提高南沙区渔船的捕鱼效率,增加渔民的收入。
2.减少渔船的能耗和碳排放,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3.提升渔船的安全性和舒适度,保障渔民的生命安全和工作舒适。
四、项目实施方案4.1 渔船更新1.采购新型渔船:根据南沙区渔业资源和捕捞需求,选择适合的新型渔船进行采购。
2.引进先进设备:配备先进的捕鱼设备、导航设备和通信设备,提高渔船的捕鱼效率和安全性。
4.2 渔船改造1.船体加固:对老旧渔船的船体进行加固,提升渔船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2.发动机升级:更换老旧发动机为新型高效、低排放的发动机,减少能耗和碳排放。
3.船舱改进:改进渔船的船舱设计,提升渔民的工作舒适度和生活条件。
4.安全设施更新:更新渔船的消防设备、救生设备和航行安全设备,提高渔船的安全性。
五、项目预期成果1.渔民收入增加:新型渔船的使用将提高捕鱼效率,增加渔民的收入。
2.环境保护效益:新型渔船的使用将减少能耗和碳排放,降低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3.渔船安全性提升:渔船改造将提升渔船的稳定性和舒适度,保障渔民的生命安全。
六、项目实施计划1.项目启动:确定项目组织架构和工作分工,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
2.渔船采购:根据需求确定新型渔船的规格和数量,进行采购。
3.渔船改造:根据实施方案进行渔船的加固、发动机升级、船舱改进和安全设施更新等工作。
4.设备安装:将先进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确保渔船正常运行。
5.试运行和调整:对改造后的渔船进行试运行和调整,确保其性能达到预期目标。
2024年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方案
(二)加强政策保障。各镇要借鉴其他地区的做法,在我县镇村已基本办理养殖证的基础上,对于符合海洋功 能区划且没有权属争议的,应加快海域使用证申请办理,加强海域的使用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海上养殖 有证、有偿、有序、有度,有效保障养殖生产空间,保护养殖渔民的合法权益。要落实海上养殖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相关部门要围绕“增品、扩面、提标”,落实完善养殖保险具体政策,满足各镇养殖户参保需求 ,提高渔民海上养殖抵御风险能力。要结合实际,制定养殖主体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与经营权、承包权相匹配的 政策措施,强化升级改造的推动力。结合诏安湾综合整治和八尺门海域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工程相关工作要求,将我 县在诏安湾所辖海域列为海上养殖转型升级重点区域,由前楼镇、陈城镇、杏陈镇加大推进力度,以点带面、重点突 破,推动全县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工作。
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环节,可由乡镇直接申请办理,发挥其管理作用。各镇统一规划布局管理养殖用海,有效 解决海上养殖持证少、规范难的问题。通过证件管理,推动属地镇政府、村(社区)管理职责,协调整合调配乡镇 船管员、管理船艇、村(社区)等管理资源,组建镇、村(社区)海区日常管理队伍,辅助乡镇综合执法,集中开 展海域养殖管理,提高属地镇政府、村(社区)海域综合管理水平和效率。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工信局、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
(九)探索发展“渔旅结合”。探索养殖+产业模式,以养殖设施升级改造为契机,通过发展深水网箱养殖、塑胶 渔排、塑胶浮球,与发展休闲渔业相结合,实现渔业与文化、科技、生态、旅游、教育等领域的有机融合,培育出 新的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有效地为养殖转型提供出路。在湾、苏峰湾等地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海区,配套建设 观光摄影点、休闲垂钓点等设施,发展渔家乐、休闲垂钓、渔事体验、研学等渔旅融合业态,实现海上养殖和生态 旅游紧密融合,推动“渔旅结合”高质量发展。
改造水上渔船申请报告
尊敬的政府部门:我代表XX渔船所有人,向贵部门申请对现有渔船进行改造升级。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海洋资源的日益紧张,为了提高渔船的捕捞效率、保障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对海洋环境的保护,我们计划对渔船进行全面的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以下为具体申请报告:一、申请背景1. 渔业发展现状我国渔业历史悠久,海洋渔业资源丰富。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渔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渔业产值逐年攀升。
然而,我国渔船的设备设施普遍较为落后,存在安全隐患,不利于渔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2. 政策支持为推动渔业转型升级,提高渔船安全性能,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渔民对渔船进行改造升级。
浙江省政府更是将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纳入“两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渔船进行资金补助。
二、渔船改造升级必要性1. 提高捕捞效率现有渔船设备设施落后,捕捞效率低下。
通过改造升级,更换先进设备,可以显著提高渔船的捕捞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渔民收入。
2. 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渔船改造升级后,可以提升渔船的稳定性、抗风浪能力和消防安全性能,有效保障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 保护海洋环境改造后的渔船将配备先进的环保设备,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有利于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
三、渔船改造升级方案1. 改造内容(1)更换新型渔网:提高渔网质量,减少对海洋资源的破坏。
(2)更新动力系统:选用节能环保、性能稳定的动力设备。
(3)安装安全设备:如救生筏、救生衣、灭火器等。
(4)安装北斗导航系统:提高渔船定位精度,确保航行安全。
(5)改造船舱:提高船舱舒适度,改善渔民生活条件。
2. 改造进度(1)项目启动:2024年6月。
(2)设备采购:2024年7月至8月。
(3)渔船改造: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
(4)试航验收:2025年3月至4月。
四、资金需求本次渔船改造升级项目预计总投资为XX万元。
其中,渔船所有人自筹资金XX万元,申请政府补助资金XX万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海洋捕捞渔船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海洋捕捞渔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1.11.13•【字号】•【施行日期】2011.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海洋捕捞渔船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近年来,沿海各地认真贯彻农业部《关于2003—2010年海洋捕捞渔船控制制度实施意见》(农渔函〔2003〕63号)和《浙江省2003—2010年海洋捕捞渔船控制工作实施意见》(浙政办函〔2004〕17号)精神,加强海洋捕捞渔船管理工作,提前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海洋捕捞渔船控制任务。
但是,仍然存在少数地方渔船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外省籍渔船渔民转入较多等问题。
尤其是随着新的国际海洋制度建立,我省渔船作业范围缩小,“船多鱼少、船多海小”的矛盾比较突出。
为控制海洋捕捞强度,加强海洋生物资源养护,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06〕9号)和《农业部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强渔船管理控制海洋捕捞强度的通知》(农渔发〔2011〕5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十二五”期间海洋捕捞渔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实施海洋捕捞渔船数量和功率总量控制制度“十二五”时期,要继续严格执行海洋捕捞渔船数量和功率总量控制制度,切实做好渔船控制和减船转产工作,确保到2015年实现省下达的海洋捕捞渔船数量和功率总量目标数。
超额完成控制任务的,超额部分功率指标(不含《临时渔业捕捞许可证》渔船功率数)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农业部有关规定统一调剂,用于标准化渔船更新改造。
对已转产转业及报废后不再从事海洋捕捞作业的渔船,必须按减船转产的有关规定收回、注销《渔业捕捞许可证》。
二、加强渔船和渔具渔法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海洋捕捞渔船标准化建设,组织研发安全适航、节能环保的标准化渔船船型,引导和鼓励渔民使用标准化渔船,促进渔船管理规范化、现代化。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标准化海洋捕捞渔船更新建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标准化海洋捕捞渔船更新建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公布日期】2017.03.20
•【字号】浙海渔计〔2017〕15号
•【施行日期】2017.03.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渔业资源
正文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标准化海洋捕捞渔船更
新建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海渔计〔2017〕15号沿海各市、县(市、区)渔业主管局:
为加快渔业现代化建设,推进全省海洋捕捞渔船标准化更新建造,提升渔船安全性能,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财建〔2015〕49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977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相关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5〕65号)和《农业部关于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6〕81号)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浙江省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浙财建〔2016〕14号)规定,制定《浙江省标准化海洋捕捞渔船更新建造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标准化海洋捕捞渔船更新建造实施方案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3月20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苍南县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 4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 2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渔民减船转产及渔船更新改造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渔(2021) 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提升渔船本质安全水平、促进渔业转型升级、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支持高能耗、安全性差的老旧渔船更新改造为玻璃钢、铝合金、聚乙烯等节能环保安全新材料渔船,以及资源破坏性强度大的渔船更新改造为资源友好型渔船,调整海洋渔业捕捞生产结构,推进节能减排,不断提高渔船装备现代化水平、污染防治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
二、支持方向
(一)新材料渔船:木质、钢质、水泥等材质渔船拆解报废后重新建造为拖网、张网、单船有囊围网以外作业类型的玻璃钢、铝合金、聚乙烯等节能环保安全新材料渔船。
(二)资源友好型渔船:单船有翼单囊拖网、双船有翼单囊拖网、单锚张纲张网、单船有囊围网渔船拆解报废后重新建造为拖网、张网、单船有囊围网以外作业类型(方式)的非木质渔船。
(三)优先鼓励老旧渔船(老旧渔船认定标准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老旧渔船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07) 11号))更新改造。
(四)重点支持高能耗、安全状况差、资源破坏强度大的近海捕捞
渔船更新改造。
三、补助范围
(一)更新改造的渔船应为纳入国家海洋捕捞渔船数据库管理的船籍港为苍南的近海捕捞渔船。
(二)更新改造的渔船必须符合国家海洋捕捞渔船“双控” 政策,新建渔船的主机总功率不得超出所淘汰渔船船网工具指标功率,作业类型以初次申领捕捞许可证书上记载为准。
(S)更新改造的渔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更新改造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依法拆解原有渔船,重新建造并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海洋捕捞渔船。
(四)已享受上轮整船更新改造补贴或者已经列入本轮减船转产计划的渔船不在补助范围。
四、补助期限
实施整船更新建造的渔船的建造完工日期及取得捕捞许可证日期须在2020年1月1日之后。
如有调整,另行发文通知。
五、补助标准
(一)对符合条件的渔船按照渔业船舶捕捞许可证记载的渔船类型、船长分档给予适当补助,详见附件Io当年度的补助比例根据上级资金、申报渔船数及往年补助比例等实际情况适当浮动。
(二)整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二补助标准(W补助上限) *拆解报废渔船中符合补助条件渔船的功率占比;主机总功率以捕捞许可证记载的“双控”功率为准。
(三)渔船更新改造相关费用包括设备设施投入,相关费用核算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认定,并以其出具的“年度渔船平均造价”为准。
六、项目申报
渔船更新建造项目按照“渔民自愿、政府引导、财政支持、先建后补”的原则开展。
(一)补助申报:渔船建造完工并取得渔业捕捞许可证后,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苍南县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申请表》(附件2);
2、《苍南县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3);
3、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来源渔船《渔业捕捞许可证》复印件;
4、申请人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农业农村部或省渔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复印件;
6、《渔业船舶船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渔船建造开工令复印件;
7、渔船建造合同复印件;
8、若渔船发生碰撞、自沉等海损事故造成渔船灭失后建造的,须提供渔政渔港监督或海事部门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及《灭失证明》;
9、渔船建造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渔船持证人银行卡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同时出示上述材料中第4-8项相关材料原件。
申请材料一式2份。
(二)符合条件的渔船所有人填写《苍南县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申请表》(附件2),经乡镇审核同意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补助。
(三)审核公示。
县农业农村局对受理的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进行审核、汇总,对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补助申请的审核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
政局拨付补助资金。
七、其他说明
(一)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执行过程中,如上级部门出台相关新规定新政策的,按照新规定调整。
(三)本方案由苍南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现代渔业装备设施补助标准表
2.苍南县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申请表
3.苍南县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现代渔业装备设施补助标准表(近海渔船更新改造)
苍南县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申请表
苍南县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为顺利实施国家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根据有关规定,_ 作
如下承诺。
一、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建造完工的渔船今后不擅自变更船舶主要技术参数,保证不非法从事捕捞生产。
二、提供的各项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材料有伪造、假冒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三、遵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不行贿、不做违纪违法之事。
四、如违反相关规定,退回国家补助资金。
项目申请人:(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20 年月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