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风险辨识、评价、风险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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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风险辨识、评价、风险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本公司范围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与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实施控制,以减少或避免不期望的事件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生产活动、服务过程中的安全评价与控制。
3.职责
3.1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危险源辨识、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建立安全评价小组,负责批准重大的风险清单。
3.2 安全部负责组织本公司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确定重大及巨大的风险,提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并对全公司的危险源的控制进行监督。
3.3 安全部、劳动督察部应确保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人员进行应有的培训,以承担指定范围内的工作。
3.4各部门对所辖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并实施控制。
4.工作程序
4.1总则
4.1.1本公司重大风险详见《重大风险清单》。
4.1.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依据:
————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要求;
————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要求;
————行业颁布的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
4.1.3危险因素的分级原则
危险因素按以下原则进行分类:
I级: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的危险因素;
II级:近期要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的危险因素;
III级:将来要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的危险因素;
IV级:不需要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的危险因素;
4.2危险评价的组织和管理
4.2.1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在安全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4.2.2各部门应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参加的评价小组在部门负
责人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同时应鼓励其他员工参与危害和影响的确定。
4.2.3公司应通过各种途径使风险评价工作小组成员接受必要的培训,使其具备熟悉工艺技术、安全健康管理知识、法律法规要求知识、常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方法和技巧能力。
4.3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
4.3.1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
4.3.2作业场所内所有人员的活动(包括供方、合同方)
4.3.3作业场所内所有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和产品(包括外部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等)
4.3.4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4.3.5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3.6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4.3.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按全生产规章制度
4.3.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4.3.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4.4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应考虑
4.4.1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4.4.2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a.正常状态指正常生产时状态
b.异常状态指生产活动中开车、停车、检修等情况下的危险因素与正常状态有较大不同的状态
c.紧急状态指生产活动中出现意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状态
4.4.3六种危险危害因素: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心理性、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其他危险、危害因素
4.5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方法
4.5.1 评价人员应根据所确定的评价对象的作业性质和危害复杂程度,选择一种或结合多种危害识别方法,包括:安全检查表、工作危害分析、预先危害性分析、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等,各种识别方法的应用简介参照附录5。
4.5.2 在选择识别方法时,应考虑:
——活动或操作性质;
——工艺过程或系统的发展阶段;
——危害分析的目的;
——所分析的系统和危害的复杂程度及规模;
——潜在风险度大小;
——现有人力资源、专家成员及其他资源;
——信息资料及数据的有效性;
——是否是法规或合同要求。
4.5.3 各部门应首先制定安全检查表对作业环境、设备、设施进行危害识别,对工作活动、工艺操作等采用工作危害性分析(JHA),在此基础上,对于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特别是以前经常发生事故的或其他类似装置、部位发生过如火灾、爆炸、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的,则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进行危害分析。各单位也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采用其他的识别方法。各种识别方法的应用简介参照附录5。
4.5.4危害识别、风险评价的步骤
按岗位划分作业活动
作业活动的划分可以按生产流程的阶段、地理区域、装置、作业任务、生产阶段划分,或者将以上方法结合起来进行划分。如:开车、停车、设备检修、突然断电、断水、机泵跳闸、正常操作、物料搬运、药剂配制、取样分析、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储罐内部清洗作业、吊装、动火、承包商现场作业等。
识别设备设施的危害可按下列顺序;
厂址:地质、地形、周围环境、气象条件等;
厂区平面布局:功能分区、危险设施布置、安全距离等;
建构筑物;
生产工艺流程;
生产设备、装置、化工、机械、电气、特种设备等;
作业场所:粉尘、毒物、噪声、振动、辐射、高低温;
工时制度、女工保护、体力劳动强度等;
管理设施、急救设施、辅助设施等。
识别危害之前可先列出拟分析的设备设施清单。
4.6 识别危害根源和性质
4.6.1 在进行危害识别时要考虑以下问题:
——存在什么危害(伤害源)
——谁(什么)会受到危害
——伤害怎样发生
4.6.2 评估人员应通过现场观察及所收集的资料,对所确定的评估对象,识别尽可能多的实际的和潜在的危害,包括:
1)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包括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保护措施和安全装置的缺陷;
2)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不采取安全措施、错误动作、不按规定的方法操作,某些不安全行为(制造危险状态);
3)可能造成职业病、中毒的环境与条件,包括物理的(噪音、振动、湿度、辐射),化学的(易燃易爆、有毒、危险气体、氧化物等)以及生物因素;
4)管理缺陷,包括安全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应急管理、作业人员安排、防护用品缺少、工艺过程和操作方法的管理。
4.6.3 在进行危害识别时,要充分考虑发生危害的根源及性质:
1)火灾和爆炸;
2)冲击和撞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