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三级复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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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三级复核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所执业质量水平,加强执业质量内部控制,依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执业质量是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命线。
我所执业质量实行三级复核制度。
其流程为:项目组复核——部门复核——事务所复核。
一、复核的总体性要求
1、复核的范围
(1)复核财务报表或其他业务对象信息及报告,尤其考虑报告是否适当;
(2)检查与项目组作出重大判断及形成结论是否正确;
(3)复核在审计过程中识别的特别风险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是不恬当;
(4)检查是否已就存在的意见分歧、其他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了适当咨询,以及咨询得出的结论的执行情况;
(5)复核执业人员所作出的判断,尤其是关于重要性和特别风险的判断是否存在偏差;
(6)在审计中识别的已更正和未更正的错报的重要程度及处理情况;
(7)审计工作底稿是否反映了针对重大判断执行的工作,是否支持得出的结论;
(8)与管理层、治理层以及其他方面沟通的情况。
(9)检查审计日记、审计总结是否完整并能反映其工作轨迹。
部门负责人应当全面复核执业报告,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重点复核,但不能减轻其复核责任。
2、业务方案、工作计划的复核程序
一般项目的业务方案、工作计划由项目经理编制,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规模较大的项目,业务方案、工作计划由项目经理编制,部门负责人复核,副主任会计师或主任会计师审核批准。
3、业务报告的复核程序
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编写项目完成总结报告,送所在部门负责人复核,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署意见后,送副主任会计师或主任会计师复核签发。
各级复核人员逐一在复核表上签字。
二、各级复核人员的要求
执业人员克尽责守,履行既定工作程序是质量保障的灵魂。
执业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同时,事务所鼓励全体人员尽可能地发挥其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项目组复核内容
1、业务报告(审计报告、税务代理报告、其他查账报告)
(1)标题、报告文号是否正确
(2)被审单位名称是否正确
(3)审查时期是否正确
(4)审查范围是否明确
(5)报告类型或审查结论是否恰当
(6)报告的结构是否符合准则或相关部门规定
(7)报告的形式是否符合我所规定(字号、字体、页眉、页脚…)
(8)报告的落款是否正确
2、业务报告附件——报告附表及附注
(1)常用附表
A.报表的单位名称是否与业务报告一致,报表日期是否正确
B.资产负债表是否平衡
C.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是否与利润分配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一致
D.利润表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E.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净增减额是否等于货币资金期末与期初数的差额
F.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是否与补充资料一致
G.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净利润是否与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一致
(2)会计报表附注
A.会计报表附注的单位名称与业务报告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B.会计报表附注的范围、期间与业务报告的范围、期间是否一致
C.有关会计项目的金额注释与会计报表相关栏次金额是否一致
D.关联交易、重大事项、承诺事项、日后事项的披露是否齐全、真实
3、业务工作底稿
(1)综合类工作底稿
A.业务约定书是否具备
B.业务计划是否具备
C.工作总结是否具备
D.与客户交换意见记录是否具备
E.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调查是否具备
F.分析性复核工作底稿是否具备
G.未审会计报表是否具备
(2)业务类工作底稿
A.货币资金中的银行存款询证函是否收集齐全
B.库存现金是否进行了抽查、盘点
C.存货监盘、抽查资料是否具备、齐全
D.存货的计价测试是否完成
E.应收、应付款项的发出询证函汇总表及其记录是否具备
F.应收、应付款项未回函的替代程序是否完成
G.长、短期投资的协议、章程、合同等是否收集齐全
H.固定资产的折旧及摊销是否经过测算及检查
I.无形资产的摊销是否经过测算及检查
J.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是否经过测算及检查
K.长、短期借款的合同、银行询证函是否收集齐全
L.长、短期借款利息的测算是否进行,记入费用及工程是否进行了检查M.收入的确认依据是否充分
N.收入截止日的测试是否完成
O.成本计价的测试是否完成
P.现金流量表的审计是否按其审计程序执行
Q.关联交易事项是否收集到相关资料并在报表附注中披露
R.或有事项是否收集到相关资料并在报表附注中披露
S.期后事项是否收集到相关资料并在报表附注中披露
(二)部门复核内容
1、是否对项目组制订的工作计划进行审核(包括对委托单位情况是否全面了解,风险评估是否恰当,重点审查领域或项目的判断是否恰当,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是否合适,审计执行人员是否胜任,时间预算是否适宜等)?
2、是否对项目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并帮助解决了执业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已向所负责人请示并获解决?
3、是否已审核过项目组编写的业务工作总结和工作底稿复核记录?
4、是否对重点审查领域和重要审查项目的工作底稿进行了详细复核?
5、经过审核是否认为项目组已充分执行了工作计划要求的审查程序?
6、工作底稿的编制是否符合要求并足以支持最后的审查结论?
7、在计划、内控和审查中发现的较大问题是否已被查清并作了恰当的处理?
8、是否已对重大事项(如关联交易、持续经营、期后事项和或有负债等)予以必要的关注?
(三)事务所复核内容
1、项目组、部门复核人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工作底稿复核?
2、项目计划是否经过核准?
3、内部控制评价及风险的评估与控制是否恰当?
4、重点审查领域是否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
5、重大问题的请示与处理是否恰当?
6、审定会计报表及其他附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漏报的可能性?
7、业务报告表述的意见或结论是否恰当?
三、本制度自二○一一年一月一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