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服务中心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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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服务中心岗位职责
1、调查了解全县困难职工情况,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2、为来电来信来访者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在职责范围内帮助解决他们反映的有关问题。
3、做好12351职工热线电话的来电咨询、来电接听登记等有关工作。
4、对困难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遭受意外灾害、患大(重)病、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难以为继的实施资金或物质等生活救助。
5、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困难职工、劳动模范、工会干部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援助。
6、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学实施助学救助。
7、为困难职工实施医疗救助。
8、开展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培训,加强与就业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的联系,共同对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进行培训。
9、开展职业介绍服务,积极与就业咨询服务机构加强联系,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在求职登记、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方面提供服务。
10、抓好帮扶中心资金、实物的筹集管理、使用等各项工作。
11、负责统计全县帮扶管理系统数据工作。
12、协助做好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金秋助学”活动和送温暖资金及赣县和谐帮扶、困难劳模帮扶基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帮扶中心”是区总工会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开展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的有效载体。对基本生活难以维系的困难企业特困职工,遇意外灾害致使生活难以维系的困难职工家庭进行帮扶。主要职责是:
职业介绍:对具有再就业能力的特困职工,有区人民政府发放的《特困证》的职工﹑下岗的劳动模范﹑市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基层工会干部免费提供职业介绍。
法律援助:对合法劳动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困难职工﹑劳动模范和依法、开展对工会自身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工会工作者,工会组织进行法律援助:代拟法律文书,审查劳动合同,代理非法诉讼案件,担任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案件代表人。
政策咨询:向来访者进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解答。
信访接待:对要求帮助的来访者要热情接待,进行登记,做出答复。
生活援助:对特困职工,遭受天灾人祸、身患严重疾病的困难职工进行一次性资金补助。
金秋助学:对生活特困的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大学进行
帮助。
1、信访接待
热情接待职工来访,认真处理职工来信来电,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申请;
2、困难帮扶
对因灾因病生活困难的职工、劳动模范提出的求助,经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由“中心”为其提供一定的资助,包括资金帮助、助学、推荐挂钩帮扶、推荐结对帮扶;
3、就业帮助
“中心”建立就业信息库,对职工提出求职要求的,免费为其提供就业咨询、中介服务。“中心”通过工会就业维权联盟,帮助企业招工牵线搭桥;
4、法律援助
对开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起诉到人民法院或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职工、劳动模范和因履行工会职责受到非法侵害的工会工作者以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工会组织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调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