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进课堂讲课课件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前,我国已初 步形成了一个以 宪法为基石的社 会主义法律体系 框架,政治、经 济、文化等社会 领域已基本有法 可依。
我们要做守法公民
回顾知识:什么是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 严重违法行为(犯罪)
Your site here
本项目的中心案例: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于2010年10月20 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 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 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 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11月23日晚, 疑犯药家鑫被长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25日,经长 安检察机关批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疑犯药家鑫被依法 逮捕,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 药家鑫提起了公诉。2011年3月23日,该案件在西安市 中级人民法院开审。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 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 45498.5元。
快,把钱 交出来, 不然的 话· · ·
Biblioteka Baidu
哎哟
嘿
谢谢您行使正 当防卫
3月22日下午4时左右,广州市高二女生小苏坐公交车回家 时,无意发现一个男子正盯着一名60多岁用手机与人通话 的老太太。突然该男子夺过老太太的手机跳下车,跑出十 几米远。小苏见状把书包抛在地上,跳下车追歹徒。曾是 足球队员的她飞起一脚踹了过去,歹徒像足球一样在地上 翻滚,挥手一刀划过了小苏的腋间。随后歹徒抛下抢来的 手机,穿过数十个围观者扬长而去。当时没有一人上前助 见义勇为的小姑娘一把,而老太太拿回被抢的手机,仅说 了一声“谢谢”后就不见了人影。一名摩的司机则称赞小 苏:“好样的!”。晚上小苏洗澡时才发现伤口,被送到 医院缝了六针。 (1)谈谈怎样看待小苏的见义勇为? (2)面对歹徒时,我们该怎么做?
Your site here
问题讨论
中职生小明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一社会青年堵 截要钱,小明无奈只好给了他。事后小明越想越 气,第二天便找了几个要好的同学找到这位抢钱 的社会青年,将其打伤。小明认为自己的行为属 于正当防卫。 你认为小明的做法对吗?为什么? 小明应该怎么做?请你帮他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 己,制裁犯罪。
谢谢大家
Your site here
最后总结
中职学生是未来的职业人,应自觉树 立预防犯罪的意识,确保在校时不违 法,在未来职业活动中不违法犯罪, 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和未来的好职业 人。同时要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 的品质,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共同宣誓:做知法、学法、守法的好公民。
Your site here
Your site here
法律链接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 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 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 乱的。
犯罪有哪些基本特征?
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触犯刑法的行为 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Your site here
法律链接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 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Your site here
实施正当防卫同犯罪分子做斗争
正当防卫的定义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 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 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 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 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 任。
2、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
(1)必须是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 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2)必须是非法侵害正在进行时, 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3)实施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4)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
Your site here
问题讨论
1、药家鑫的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还是过失? 2、药家鑫犯罪的客观表现是伤害还是杀人? 3、药家鑫触犯的罪名是什么? 4、你认为药家鑫走上犯罪道路最大的原因是 什么? 5、通过药家鑫的案例,谈谈自己的感触,遇 到类似的情形我们应该怎么做?
Your site here
LOREM IPSUM DOLOR
法律法规进课堂
讲课人:宋永红
满城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LOREM IPSUM DOLOR
法律上规定年龄满 18 周岁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民,也就是说在这个阶段 人体的一切机能开始走向成熟,被社 会定义为“成人”,可以享受成年人 享有的任何权利,开始拥有选举权和 被选举权,但是不再享受未成年人保 护法的呵护 。
Your site here
法律链接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 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 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