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专业建设是高等职业院校内涵建设的中心工作,是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深化教学改革的逻辑主线,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院综合办学水平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强专业建设与改革,增强专业办学特色,提高专业办学水平,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全面提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学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精神,制订本办法。
一、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服务区域经济、优化专业结构、彰显办学特色”的总体原则和“突出重点专业,培育潜力强势专业,改造传统专业,撤销负效益专业”的专业建设思路。
1.结构优化原则
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立足学院可持续发展,加强整合与调整,以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适应性强的专业(群)结构。
2.校企合作原则
专业建设要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和深度,按照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则,本着建设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筹资方式多样化原则,通过提供优惠条件和配套经费,探索校企融合共建专业新模式。
3.评建结合原则
按照教高〔2008〕5号文的要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建立相应的专业办学水平评估机制,促进各专业进一步明确专业培养目标,改善专业办学条件,强化教学过程管理。
4.分类管理原则
传统老专业要加强改造与提升,新办专业要进行规范化建设;对基础条件较好、社会适应面广、有优势和特色的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及倾斜性政策扶持,引导其发挥专业优势,推进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为相关专业建设和改革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5.稳步推进原则
专业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常抓不懈;要依据学院各个阶段的发展规划和定位,制定中长期专业建设规划,编制年度专业建设进程,有步骤分阶段逐项落实。
(二)总体目标
1.控制专业规模
在现有12个专业大类52个专业的基础上,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遵循专业发展的规律,调整和培育新专业,形成5至7个专业群,优先发展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应用型专业。同时,将每年招生专业稳定在40个左右,适度控制专业招生规模。
2.优化专业布局
以专业调整、改造和重组为契机,调整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拓宽基础,整合课程,柔性设置专业方向,构建新的专业
平台,形成强基础、宽口径的专业(群)体系,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3.建立竞争机制
对于办学优势明显、招生及就业形势好的专业,立项重点建设,重点扶持。在此基础上,不断培育特色,建设院级和省级特色(品牌)专业,在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方面起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对专业设置陈旧,社会需求不大,就业率低下的专业限招或停招。
4.形成专业特色
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目标,根据人才需求规格的变化和岗位技能的要求,不断优化课程体系,更新课程内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增强人才培养的质量,形成专业特色,逐步建成一批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品牌专业。
二、组织和管理
(一)组织与运行管理
专业建设工作委员会是学院专业建设的领导机构,日常事务由教务处负责实施。
1.专业建设要按建设规划进行。教务处会同各系(院)、部依据学院发展规划,编制学院专业建设总体规划,经学院专业建设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实施;各专业建设规划由专业负责人依照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和本单位实际主持制定,经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
2.专业建设要按建设项目管理。教务处负责组织学院专业建
设工作委员会对新增专业、省级特色(品牌)专业的推荐申报及学院重点专业、特色专业进行立项评审、检查和评估验收等工作。各系(院)、部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和协调本单位各类专业立项申报、建设规划和计划的落实、阶段性自评自查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3.专业建设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各专业负责人一般应由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和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担任。专业建设负责人由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评选、推荐,报学院专业建设工作委员会审批、聘任,组织人事部备案。
4.专业建设材料实行网络管理。“专业建设网站”是专业建设材料的主要载体,可实时反映各专业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它既是各专业间相互交流的平台。网上材料作为年度检查和结项验收的依据。教务处和网络中心要为各专业在校园网上开设专业建设网站积极创造条件和提供技术支持。
(二)专业负责人的职责
1.提出专业建设团队的组成名单及分工,由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初审后,报学院专业建设工作委员会审批、聘任,组织人事部备案。
2.负责组织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包括专业建设的目标、定位与特色的确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落实专业建设任务等。协助学院做好师资队伍的建设、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以及教材与图书资料建设等。
3.负责专业建设经费的预算、经费支出初审及日常管理等。
三、规划与内容
(一)专业建设规划
专业建设要按建设规划进行,主要包括专业建设指导思想、专业建设目标、专业定位与特色、人才培养计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实验室和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划、教材及图书资料建设规划、专业建设团队成员分工等。
(二)专业建设的内容
专业建设的内容包括专业教学标准、人才培养方案、师资队伍、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实验室与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职业技能鉴定与“双证”获取、图书资料以及校企合作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等。
1.专业教学标准开发。紧贴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特定行业职业岗位群,加强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趋势和人才需要研究,形成有效机制,吸引产业、行业和用人部门共同对专业教学标准实施基于工作过程的系统化开发,改革人才培养方案。
2.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以“工学结合”的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建设为载体,进行课程体系改革,建立科学的专业课程体系。坚持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培养相结合,坚持教学内容贴近社会需要,坚持实践教学贴近就业岗位需求,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宗旨和特征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
3.加强教材建设。建立科学的教材选用制度,组织教师、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