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感动迎春”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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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迎春”企业文化系列活动之五:
开展“感动迎春”2011年度双十佳人物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爱迎春我参与,兴我林区做主义”企业文化系列活动,加强林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群众“我推荐、我评议:我身边的好人、好事”,树立表彰林区优秀群体,弘扬林区文明社会风尚,局党委、林业局决定在全局开展“感动迎春”2011年度双十佳人物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林海先锋、企业脊梁、典型事迹、感动迎春
二、评选对象、类别、标准和奖励形式
本次活动参选对象是:全局各基层单位、党员干部、普通青年、家属、学生,包括外出创业的迎春人。不论我们身边被推荐评选的对象是否曾闻名遐迩,还是仍然鲜为人知,只要他(她)有着交口称道的忘我作为,只要他(她)有着众口皆碑的突出贡献,只要他(她)有着震撼人心的人格力量,能够教育人、感动人、激励人、鼓舞人,能够感动公众、感动迎春,就可以作为候选人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类型是:将评选出“十佳公仆、十佳先锋、十佳家庭、十佳好人”四种类型先优人物。“十佳公仆”,是从“能力强,威信高,群众满意,工作成绩优异突出”的基层干部、机关干部中评选产生;“十佳先锋”,是从全林区“勤劳致富、开拓创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等多方面各行各业职工群众中评选产生;“十佳家庭”,是从具有林区户箱,以“德孝治家、真情暖家、文明立家、科学兴家、
助廉守家、健康保家、节约持家、环保建家”等多方面典型的林区职工群众家庭中评选产生;“十佳好人”,是从职工群众身边所推荐的“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敬老爱幼好人”中评选产生。
本次评选活动总体标准是: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林区,热爱人民,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2.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迎春林区产生了较大影响;3.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对林区对企业对群众做出了突出贡献;4.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以自己的行动树立良好的迎春人形象;5.孝敬老人,扶弱济贫,见义勇为,邻里和谐,战胜困难,在林区产生强烈反响;6.具有感动人心的其他方面的典型事迹。
本次活动奖励形式和标准:在全林区进行事迹展播,召开大会颁发奖牌、证书,千元现金奖励。
三、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采用基层推荐、本人自荐、群众投票、组织评定、表彰颁奖的方法进行。
(一)推荐候选人:采用基层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基层推荐由各单位、各社区、各部门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认真选拔,严格把关。各单位、各社区、各部门按照活动评选类别,结合实际至少推荐2个以上的候选人,认真填写推荐表格和1000
字以上事迹材料,上报局文明办(推荐表附后);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既可向所在基层组织或所在社区进行推荐,也可直接向局文明办推荐,既可写信推荐,也可通过网络(局文明办邮箱:)进行推荐。
(二)确定候选人:局文明办按照评选标准,对各界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筛选、审核,对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候选人同时征求所在单位或社区的意见,确保推荐工作真实、可信、群众认可。在此基础上,由组委会确定50位正式候选人,在局电视台专题栏目中进行展播。
(三)投票评选:评委会印发“感动迎春”2011年度双十佳候选人选票,发动全局群众进行无计名投票评选。根据投票情况,经评委会综合评定,确定双十佳“感动迎春”2011年度先优模人物。
(四)表彰颁奖:12月底前,举行“感动迎春”2011年度双十佳人物颁奖大会,对获奖者进行隆重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基层组织和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这次评选活动,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加强对活动的领导。
2.实事求是: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不拔高,不溢美。要严格推荐申报程序,坚持公开透明,经过基层和群众评议推荐,最后由各单位集体研究决定。
3.注重宣传:要把推荐评选的过程作为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过程,要把推荐的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广泛有效的宣传。同时,在全林区特别是窗口服务重点单位必须率先行动起来,
广泛向社会征集和推广使用文明用语,规范文明行为,迅速形成“创建文明在我们身边、文明行为在我们身边”的浓郁氛围。
4.明确责任:“感动迎春”2011年度双十佳评选活动推荐工作,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必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发动林区群众把我们身边的好人、好事挖掘出来,推荐上来,引领林区文明风尚。要认真填写推荐表,真实细致撰写事迹材料,一式3份,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文明办邮箱,8月中旬前必须报送评选评委会进行审核。
附:2011年度“感动迎春双十佳人物”评选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