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有限公司工程保函业务操作规程及风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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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Ⅹ担保有限公司工程保函业务操作规程及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保函业务操作,加强市场开发和风险管理,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水平,实现客户经济利益和我司经营效益,促进工程保函业务持续、协调、快速地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ⅩⅩ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开展工程保函业务操作及风险管理的具体情况和实践经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保函也称工程保证担保,指我司根据委托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供保证担保,保证工程项目建设得以顺利进行。

第三条工程保函包括我司直接向受益人出具的专业担保公司工程保函和我司提供担保、由中资商业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两种形式。委托人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受益人的特别要求选择担保公司的工程保函或商业银行的银行保函。无论是我司出具的担保公司工程保函还是我司提供担保由商业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我司从事工程保函业务的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必须按照工程保函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管理制度办理,加强业务规范和风险防范。对违规出具工程保函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我司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二章工程保函经营方针

第四条我司开展工程保函业务的经营方针是:

在建筑行业树立工程担保规范运作、专业服务的品牌,管理风险,保障履约,减少损失,实现客户的经济利益和我司的经营效益,维护与客户的担保信用和业务关系。

第五条我司开展工程保函业务的竞争优势是:

1、少占用企业流动资金,节约资金成本;

2、与银行保函比较,保证金比例极小;

3、管理风险,保障履约,减少损失;

4、专业服务,优质高效,手续简便。

第三章工程保函业务种类

第六条我司开展工程保函业务的主营业务有:

1、工程投标保函:我司在投标人投标之前,经委托人申请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保证中标人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将提供招标人所要求的履约保函。如果中标人违约,则我司将在保函金额内赔付招标人的损失。工程投标保函可用于设计招投标、施工招投标、监理招投标、材料采购招投标等各种招投标活动。投标保函金额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2、工程履约保函:我司经委托人(中标的承包商)申请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保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一切条款将在规定的日期内,以不超过双方设定的价格,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该项目。如承包商不履行工程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工程合同约定,我司可以向该承包商提供资金或其他形式的资助以使其有能力完成合同;也可以安排由新的承包商来接替原承包商以完成该项目;还可以经过协商,业主重新开标,中标的承包商将完成合同中的剩余部分,由此造成最后造价超出原合同造价的部分将由我司承担;如果对上述解决方案不能达成协议则我司将在保函金额内赔付业主的损失。工程履约保函金额一般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10%。若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的,工程履约保函金额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15%。

3、工程支付保函:我司经委托人(业主)申请对业主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审核,向承包商出具工程支付保函,保证工程款及时支付到位。一旦业主违约,我司将代为履约。实行业主支付保函可以有效防止拖欠工程款现象发生。招标人应向中标人提供与履约保函金额等额的工程支付保函。

4、工程预付款保函:我司经委托人(承包商)申请,向业主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工程预付款保函,保证在委托人收到业主的预付款后未能履约时,向业主支付保函金额内的赔偿金。

第七条我司开展工程保函业务的其他业务有:

1、工程付款保函:我司经委托人(承包商)申请向业主出具付款保函,保证委托人将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的费用。一旦委托人不能按时付款,则我司将代为支付,以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2、工程保修保函:工程保修保函也称工程质量保函。我司经委托人(承包

商)申请向业主出具工程保修保函,保证在工程保修期(也称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委托人将负责进行维修。一旦委托人违约,我司将采取措施履行维修责任或在保函金额内赔付业主的损失。

3、工程分包保函:当工程项目存在总包、分包关系时,工程分包保函将保证总承包商与各分包商的权益,防止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分包商违约给总承包商造成损失。工程分包保函包括分包商与总承包商之间的投标、履约、预付款等保函。

4、工程留置金保函:业主从按期给予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扣一定比例的留置金,用于工程项目不符合质量要求时返工。在签发工程验收证书时,业主将向承包商发还一半的留置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再发还其全部余额。我司经委托人(承包商)申请向业主出具的工程留置金保函可免于委托人被扣押留置金。

第四章工程保函市场开发

第八条我司开展工程保函业务必须发挥专业杂志、折页资料、网上信息等媒介的宣传功能,大力推介由专业担保公司开展工程保函业务的必要性和优越性,促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逐渐认可、接受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工程保函,树立我司在建筑行业工程担保规范运作、专业服务的品牌形象。

第九条我司开展工程保函业务必须采取上门直销、代理分销和关系促销等营销手段,大力拓展工程保函的客户群体,提高市场份额,发展新客户,巩固老客户,建立工程保函的合作关系和业务网络,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培育客户的忠诚度,增强客户的美誉度。

第五章工程保函风险管理

第十条我司开展工程保函业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

1、管理工程项目的风险

我司必须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工程项目的真相和实情,识别、估计、评价工程项目担保风险,制定工程项目担保风险规避、转移、缓解、自留、利用的应对措施,加强工程项目担保期间施工工期、质量及资金的监控和管理,将工程保函风险降到最低,减少工程保函索赔损失。

2、保障工程合同的履约

我司必须严格审查工程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及工程索赔的条件,尽最大努力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履行工程合同,保障工程项目建设得以顺利进行。一旦委托人违约或因故无法完成工程合同,我司将在工程保函金额范围内履行赔付责任和义务。

3、减少工程建设的损失

工程保函金额仅占工程项目造价极小的比例,工程合同未能履行,将造成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损失,对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危害极大。我司开展工程保函业务必须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工期、质量及资金的监控和管理,保障工程合同的履行,减少工程建设的损失,维护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利益。

第十一条我司开展工程保函业务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1、调查、审核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和工程合同的合法性

我司从事工程保函业务的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必须认真收集、核对工程项目的基本资料和相关手续,并通过网上查询和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真实性。

我司从事工程保函业务的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工程合同的基本条款和索赔方式,分析合同内容和索赔规定是否公平、合理,不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消除工程合同的隐患和漏洞。

2、分析、评价委托人的资质、资信及履约能力

委托人为施工单位的,我司从事工程保函业务的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必须考察该企业的施工资质及经济实力,审核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造价及施工方案,落实该企业的反担保财产及反担保措施,并评价该企业确实具备工程合同履约能力及工程索赔还款能力后才能出具工程保函。

委托人为建设单位的,我司从事工程保函业务的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必须考察该企业的资信状况及经济实力,审核该企业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及资金落实、使用情况,落实该企业的反担保财产及反担保措施,并评价该企业确定具备工程合同支付能力及工程索赔还款能力后才能出具工程保函。

3、遵守、执行工程保函办理的规定和程序

我司从事工程保函业务的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程保函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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