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评审通过推荐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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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评审通过推荐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

资格公示通告

公示〔〕号

经台州市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年月日评审通过,同意林锦荷等名具有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人事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起至月日止,共天。

、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联系处室: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地址:台州市市府大楼楼邮编:电话:

附:评审对象名单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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