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制度监理资料归档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监理工作制度:监理资料归档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监理资料归档制度
1 监理资料归档范围
下列监理资料应予归档:工程项目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交底,监理统一用表,必要的图纸和声像资料,质量监督部门指定的其它有关资料。竣工验收会议纪要或签定书,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竣工核定证书。
2 监理资料归档要求.工程建设监理资料是项目监理组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是工程建设过程真实、全面的反映;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的管理水平反映了工程项目监理组的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和监理工作的质量。公司依据《工程建设监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监理工作的规定,对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作如下要求:
2.1 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内容:
2.1.1 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2.1.2 勘察设计文件;
2.1.3 监理规划;
2.1.4 监理实施细则;
2.1.5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2.1.6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纪要;
2.1.7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2.1.8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停工令;
2.1.9 测量核验资料;
2.1.10 工程进度计划;
2.1.11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2.1.12 检查试验资料;
2.1.13 工程变更资料;
2.1.14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2.1.15 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2.1.16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2.1.17 监理工作联系单;
2.1.18 报验申请表;
2.1.19 会议纪要;
2.1.20 往来函件;
2.1.21 监理日记;
2.1.22 监理月报;
2.1.23 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2.1.24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2.1.25 索赔文件资料;
2.1.26 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1.27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1.28 监理工作总结;
2.2 归档的监理资料内容
2.2.1 委托监理合同;
2.2.2 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2.2.3 监理日记;
2.2.4 监理月报;
2.2.5 监理指令文件(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备忘录,工程停工令,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等)
2.2.6 与业主、被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往来函件、文件;
2.2.7 会议纪要;
2.2.8 工程计量单、工程款支付证书、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2.9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签证资料;
2.2.10 监理总结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2.11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文件;
2.2.12 工程验收资料(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工程竣工报验单,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等方面的资料);
2.2.13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资料;
2.2.14 索赔文件资料;
2.2.15 报验申请表(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批、分项、定位放样、沉降观察、施工试验等);
2.2.16 工程变更单;
2.2.17 监理工作联系单;
2.2.18 总监巡视检查记录;
2.2.19 旁站记录;
2.2.20 工程进度资料;
2.2.21 主要的监理台帐;
2.3 监理资料的管理要求
2.3.1 公司监理资料管理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
2.3.2 监理档案应按单位工程和施工的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分类立卷装订,每页要有编号,每卷要有目录;
2.3.3 每个单位工程的监理档案封面应注明工程名称、合同号、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建设日期、完成日期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2.3.4 在工程(合同)完成后一个月内由资料管理人员整理装订后,移交公司档案室并办理交接手续;
2.3.5 一般工程监理档案在工程保修期满后保存一年,重要的工程监理档案保存可延长至三年。保存期间需要查阅时,应办理借阅和归还手续;
2.3.6 监理档案,应真实可靠,字迹要清楚,签字要齐全,不得弄虚造假、擅自涂改原始记录。
2.4 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归档按五部分归档:合同管理资料 ,质量控制资料,投资控制资料,进度控制资料,监理工作管理
2.5 监理档案的保管
2.5.1 工程竣工后十天内,总监组织将该项目的监理资料整理后上交公司档案管理员,由档案员按档案部门的要求处理后存档保管。
2.5.2 监理档案应长期保存。
2.5.3 监理档案如需销毁,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1 监理资料归档范围
下列监理资料应予归档:工程项目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交底,监理统一用表,必要的图纸和声像资料,质量监督部门指定的其它有关资料。竣工验收会议纪要或签定书,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竣工核定证书。
2 监理资料归档要求.工程建设监理资料是项目监理组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是工程建设过程真实、全面的反映;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的管理水平反映了工程项目监理组的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和监理工作的质量。公司依据《工程建设监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监理工作的规定,对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作如下要求:
2.1 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内容:
2.1.1 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2.1.2 勘察设计文件;
2.1.3 监理规划;
2.1.4 监理实施细则;
2.1.5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2.1.6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纪要;
2.1.7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2.1.8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停工令;
2.1.9 测量核验资料;
2.1.10 工程进度计划;
2.1.11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2.1.12 检查试验资料;
2.1.13 工程变更资料;
2.1.14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2.1.15 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2.1.16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2.1.17 监理工作联系单;
2.1.18 报验申请表;
2.1.19 会议纪要;
2.1.20 往来函件;
2.1.21 监理日记;
2.1.22 监理月报;
2.1.23 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2.1.24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2.1.25 索赔文件资料;
2.1.26 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1.27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1.28 监理工作总结;
2.2 归档的监理资料内容
2.2.1 委托监理合同;
2.2.2 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2.2.3 监理日记;
2.2.4 监理月报;
2.2.5 监理指令文件(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备忘录,工程停工令,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