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公文概述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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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课题目:第二章、行政机关公文概述
二、授课时间:第 3 周,周 1 ,第 3、4、5、6节
三、教学目的、要求:
1.掌握行政机关公文的概念、特点,认识行政机关公文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了解常用行政机关公文分类及其写作的格式和要求。
四、教学手段:多媒体辅助教学
五、重点、难点:
1.教学重点:掌握行政机关公文的概念、分类及其写作格式和要求。
2.教学难点:掌握行政机关公文写作的格式和要求。
六、教学方式、方法:案例法、比较法、讨论法等
七、基本内容:
(一)行政机关公文的概念及种类:
1.概念:行政机关公文,简称行政公文,是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用来处理行政公务的具有法定效力和某些特定格式的文体。狭义的行政公文,指国家规定的,即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通常使用的命令(令)、议案、决定、公告、通告、通报、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函、意见、会议纪要13种公文。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国家机关公文格式标准》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就行政公文的使用和管理问题发出的两个非常重要的文件,是各级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制发公文时必须遵循的依据。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发[200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1993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000年八月二十四日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2.熟悉行政机关公文的种类: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九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行政公文的特点及作用:
1.行政公文的特点:
(1)鲜明的政治性:行政公文的最重要的职能就是传达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处理党政机关的行政公务。这就决定了它的写作内容具有明显的政治性。并且,公文的这种政治性随着国家政权的性质变化而变化,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2)法定的权威性:公文要求有关组织或者个人遵照执行或作为公务活动的凭据。它是党和国家机关的指挥武器,是代表党和国家机关发言的喉舌,因此,公文必须代表它的制发机关的权威性。
(3)紧迫的时效性:公文的形成和使用是为推动现实工作服务的,其时效性很强。一个通知、一份报告、都应该在一定时间之内根据某一任务而制发,要求写得既快又好,迅速及时,一旦延误了时间,公文便失去了效力。
此外,公文还具有求实的明快性、明确的针对性等特点。
2.行政公文的作用:
行政公文的主要作用是:指导工作、沟通交流、依据凭证。
(三)行政公文的分类:
1.按公文的密级程度划分:
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文。
2.按公文内容的性质划分:
规定性公文,如决定;
领导、指导性公文,如令、指示;
公布性公文,如公告、通知;
呈请性公文,如报告、请示;
商洽性公文,如函。
3.按时间处理要求:
特急公文、急办公文、常规公文。特急公文和急办公文要在封套和文件上标明“特急件”“急件”字样。
4.按公文的行文关系:
上行公文,如:请示、报告、汇报性的简报等;
下行公文,如:命令、指示、批复、批转等;
平行公文,如公函、通知等。
5.按公文的效用程度:
草稿,不起正式文件的作用;
原稿,领导签发后的定稿;
正件,原稿的印制件;
翻印件和影印件,与正件具有同等效用;
手抄件,代参考的文件,也起正件作用。
(四)行政公文的格式:
行政公文的格式指公文相对稳定的制作规格和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