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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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申请表
附件2 企业技能人才结构状况统计表
一、指标解析
(一)企业类别:
1、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国有联营、国有独资、国有绝对或相对控股的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2、集体企业:包括集体、集体联营、股份合作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国有绝对或相对控股的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3、三资企业:包括与港澳台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商的股本比例达25%以上的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资股本比例大于25%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其他:
1、包括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2、持证职工:指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的职工。
3、技能劳动者:指在技术工种岗位工作的职工。
二、说明
1、甲栏:1+2+3+4=5+6+7=乙栏合计数
乙栏:1>2>3,3=5+6+7+8+9
2、本表所列内容,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进行细化或补充。
附件3 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化建设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建立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二)通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鉴定,实现企业职工岗位职业能力培养与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相衔接,实现考评通过的职业(工种)全员持证上岗。
(三)通过建立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化体系,实现企业用人与社会认可的有效对接,实现企业高技能人才的快速增长。
二、企业工作职责
(一)成立技能人才评价考核委员会,明确具体负责人,成立职业(工种)专家组。
(二)建立人才培养与评价规章制度,制订相应的保障激励措施,完善岗位工资待遇与等级证书相挂钩的薪酬体系。
(三)依据国家(行业)职业标准,结合企业岗位特点、工作流程,应用相关技术,制订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实施方案与考评标准,并组织开展命题、考评、督导等工作。
(四)在开展评价前,制订详细可行的考务管理方案,明确评价工作的日程安排、考评人员配备、评价方式等事项,按隶属关系,报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
(五)组织开展考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员工培训,根据实施方案与考评标准组织考核评价工作。评价工作实行内外结合监督机
制。
(六)提供符合考评条件的场地、设施设备及检测仪器。
(七)如有违规将取消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资格,具体违规细则参照《广东省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实施指导手册(2014修订版)》中第七条第三点。
三、地市鉴定中心工作职责
全省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管理,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本地区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一)对本地区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重点从开展评价的职业(工种)或专项职业能力项目范围、考评人员的委派、质量督导、外部专家选派、证书核发等环节,把好质量关,做好服务工作。
(二)帮助和指导企业制定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方案,并审核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标准。
(三)负责职业资格证书电子数据管理,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服务。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持一份。
人力资源局企业:
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