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设计院奖金分配办法.docx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设计院 (建筑业务 )奖金分配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激励设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合理分配奖金,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向一线设计人员、专
业骨干、效率以及积极配合支持院工作倾斜的奖金分配原
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奖金分配办法按项目划分计提设计生产奖;按专业注册情况发放注册奖;按科技创新、表现优异、支撑部门工作为全
面完成公司下达考核指标的整体利益设置综合奖。
第三条本办法作为 2013 年度奖金分配办法,试行一年。
第四条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公司体制及政策的变化而影响本办法的执行,须重新修订奖金分配办法。
第一章奖金分配的形式
院所奖金按设计生产奖、注册奖和综合奖三种形式进行分配。
1.设计生产奖:
按每个设计人员完成的实际计算产值 (实物出版和电子流程均完成 )提取奖金,实行月度视项目情况预发,年度结算。
2.注册奖:
为鼓励设计人员积极参与专业注册考试,且注册在本公司给予的年度补贴。
3.综合奖:
在本年度生产活动及其他各项活动中,在科技创新、设计质量、服务、时限上表现突出,以及服从工作安排支持部门
整体利益设置的奖金。
第二章奖金计算办法
第一条设计生产奖
1 .设计生产奖按设计项目计算产值的25% 提取,上不封顶。
2 .鉴于目前建筑市场对设计项目的收费差异较大,为消除同类
项目因设计收费不同造成个人设计生产奖的差异,体现同工
同酬的分配原则,特制定建筑院常规设计项目的标准计算产
值,详见第一条第 3 款。
3.根据近年来设计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筑院以通信建筑工程、
民用建筑工程、办公装修工程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居多(占本院设计业务的95% 以上)。上述项目的计算产值,根据其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和规模大小等因素确
定,具体如下:
(1 )通信建筑工程:
通信建筑工程计算产值按60~100元/平方米。其中:
a)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按 60 元/ 平方米;
b)建筑面积 500 平方米以下按 100 元/ 平方米;
c)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 ~500 平方米之间插值计算 ;
d)技术含量高或设计难度大时可乘以不高于1.15 的难度系数。(2 )民用建筑工程
通信建筑工程计算产值按25~45元/平方米。其中:
a)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按 25 元 / 平方米;
b)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下按 45 元 / 平方米;
c)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 ~1 万平方米之间插值计算 ;
d)技术含量高或设计难度大时可乘以不高于1.15 的难度系数。(2)办公装修工程:
a. 有主干系统的装修工程的计算产值按
元/ 平方米乘以 4% )。
b. 无主干系统的装修工程的计算产值按40 元/
60 元/
平方米( 1000
平方米( 1500
元/平方米乘以 4% )。
c. 复杂的装修工程(如宾馆的大堂、豪华场所等)的计算产值
按80 元/ 平方米( 2000 元/ 平方米乘以 4% )。
(3)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 :
按国家颁布的标准收费确定计算产值。
4 .以上三条未涉及的设计项目,可参照上述原则执行,无法参
照时视项目实际收费及具体情况另行商议。
5.方案招标项目:
未中标项目按该项目的设计生产奖(虚拟计算)的7~10% 提奖;中标项目按该项目的设计生产奖的 10~15% 提奖(应完善方案设计,相应的初步及施工图设计占该项目的设计生产奖的 90~85% );陪标项目按计算产值 3~5% 提奖
6 .分包项目须扣除分包产值后提设计生产奖;联合设计项目根
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签字人员或设计人员设计生产奖分配比
例
7.外地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乘以不高于 1.3 的调整系数。
8 .设计项目若存在非设计原因的多次反复调整,则应考虑具体
的调整工作量,将计算产值乘以不高于 1.5 的调整系数。
9 .设计项目总负责人按设计生产奖的 4% 提奖,单项(专业)
负责人按本专业设计生产奖的 10% 提奖。各专业内部比例,执行《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2000 版)》(建设 [2000]207
号),结合《关于各类产值(奖金)分配比例的一些规定》,根据本院的工程设计的特点,作出具体调整。
10 .为加强市场接轨,院部积极推行项目经理制的生产管理模式
和分配模式,并在竞争性设计项目(重大项目、新兴市场项
目等)中试行,给予相应的职、权、利,并对项目的分配有
充分的建议权。建筑院鼓励更多具备能力的人员担任项目经
理,项目经理除按该项目设计生产奖的 3% 提奖外,根据工
作表现在该项奖金分配上再上浮10% (在综合奖另外发放)。
11 .各项目必须按现行贯彻ISO9001 设计质量保证体系程序运行,
如遇设计差错、事故或未贯彻ISO9001 标准,按公司颁布管理办法和院质量管理办法认定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12.各项目必须按合同要求或确定的时限完成,无故延长,视情节轻重,扣发主要责任人 10-15% 奖金,若遇到客户投诉又无
申诉理由,扣发主要责任人 25~50% 奖金。
13.个人承接的任务,由承接人与院商洽,可优先选择专业合作人,承接人可获得与设计总负责人相同的奖金补贴。
14.本、专科生第一年产值 70% 归带教人,第二年 30% 归带教人;研究生第一年 50% 归带教人。以体现年轻员工工作量,
并鼓励带教人员。
15.在生产奖执行过程中,年未院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适当调整,调整的原因、幅度必须经院民管小组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