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流浪儿童,被拐卖儿童
被拐卖的儿童挽救后找不到亲生父母,能否被领养?
被拐卖的儿童挽救后找不到亲生父母,能否被领养?
被拐卖的儿童挽救后找不到亲生爸爸妈妈,能否被领养?依据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发布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挂号方法(修订草案)(征求定见稿)》,被挽救的儿童若12个月查找不到其生爸爸妈妈或许其他监护人,可被内地居民收养。
为使打拐被挽救儿童能够及时经过收养从头回归家庭生活,征求定见稿清晰,公安机关将挽救的被拐卖儿童送交社会福利安排收留抚育后,应当当即展开查找其生爸爸妈妈或许其他监护人的作业,12个月查找不到的,公安机关应出具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或许其他监护人的证明,自公安机关出具证明之日起,被挽救的儿童可以被内地居民收养。
定见稿还规则了被遗弃的婴儿、儿童的收养方法。
定见
稿指出,安排或许公民发现弃婴、儿童,应当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应当将弃婴、儿童送交当地社会福利安排收留抚育。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当即展开查找弃婴、儿童生爸爸妈妈或许其他监护人的作业。
3个月查找不到的,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福利机构出具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或许其他监护人的证明。
自公安机关出具证明之日起,弃婴、儿童能够被收养。
与现行收养方法比较,定见稿在收养挂号手续方面进行了简化,如收养人不必再出具所在单位或许村(居)委会出具的抚育教育才能证明、生爸爸妈妈与当地计划生育部分签定的不违背计划生育规则的协议,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但定见稿一起增加对收养人抚育教育才能的评价,并细化了收养挂号前的布告准则。
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公布日期】1988.12.08•【文号】[88]公发23号•【施行日期】1988.12.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88]公发23号1988年12月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司法、民政厅、局,妇女联合会:近年来,一些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严重的地区不断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斗争,查破了不少案件,解救了一批受害妇女儿童,取得了较大成绩。
当前存在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是,在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工作中,由于政策界限不明确,基层的同志对有些具体问题认识不够一致,使工作遇到不少困难。
为了使解救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一九八七年十月《转发<关于坚决依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报告>的通知》(中办发[1987]16号文件)中确定的“解救工作要慎重,要充分尊重被拐卖妇女本人的意愿,实事求是,区别情况,妥善处理”的原则,经征得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同意,现就如何做好解救被救拐卖妇女儿童工作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认真研究执行。
一、各级公安、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做好受害妇女儿童的解救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公安、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
各地派出的解救工作人员,要主动向受害者所在地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支持和协助。
受害者所在地有关部门也要积极向外地派来的解救工作人员提供情况和方便,积极支持和协助做好解救工作。
二、对被拐卖的少女、幼女、儿童,原则上均应解救。
属于以下特殊情况的,应从实际出发,妥善处理:(一)被拐卖时是少女,现已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本人又愿意与买主继续共同生活的,应当依法补办结婚登记和户口迁移手续;(二)被拐卖的少女,现已十八以上但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其父母亲属要求解救,但本人态度坚决,经动员仍愿意与买主结合的,必须责令她与买主分居,由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监护,待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时,再办结婚登记和户口迁移手续;(三)本人坚决要求解救,其父母或亲属不接收的少女,必须解救回原籍,由当地政府做好安置工作;(四)对父母自已出卖的或遗弃的婴幼儿,可由买主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收养手续后,继续抚养。
拐卖儿童的真实案例
拐卖儿童的真实案例在当今社会,拐卖儿童的现象依然存在,这是一个令人深感痛心的问题。
拐卖儿童不仅侵犯了儿童的基本权利,也给他们的生命和健康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下面,我将向大家介绍一些真实的拐卖儿童案例,希望引起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在某个偏远的山村,有一对年轻的夫妇,他们生活贫困,无法负担孩子的抚养费用。
于是,他们决定将自己的孩子拐卖出去。
他们将孩子卖给了一个不法分子,而这个孩子很可能被卖到了城市的街头当小工或者被迫乞讨。
这个案例让人感到心痛,因为这个孩子失去了家庭的温暖,失去了接受教育的机会,甚至可能失去了自由。
在另一个案例中,一名年轻的女性在网上认识了一个自称是生意人的男子。
这名男子对她言语甜蜜,承诺给她一个美好的未来。
然而,当这名女性去见这个男子的时候,却被他拐卖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
她被迫卖淫,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她的悲惨遭遇让人触目惊心,也让人对拐卖儿童的罪恶行径感到愤慨。
还有一起案例是关于一名男孩被拐卖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被迫乞讨。
他每天都要在街头乞讨,吃不饱穿不暖。
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无助和绝望,他渴望回到家乡,但却找不到回家的路。
这个案例让人感到心痛,也让人意识到拐卖儿童的严重性和残酷性。
这些真实的案例告诉我们,拐卖儿童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它侵犯了儿童的基本权利,破坏了他们的健康和幸福。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对拐卖儿童说不,呼吁社会各界关注并采取行动,加强对拐卖儿童的打击力度,保护好每一个孩子的权利和安全。
希望通过这些真实案例的介绍,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重视,让更多的人加入到保护儿童的行动中来,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远离拐卖的阴影。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儿童的未来创造一个更美好的社会。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2]22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03.17施行日期2012.03.17文号沈政办发[2012]22号主题类别未成年人保护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2〕2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现就做好我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一、基本原则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是建设文明沈阳、和谐沈阳的内在要求,也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
因此,此项工作必须坚持流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救助保护和教育矫治并重、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政府主导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基本原则,本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救助方针,为构建和谐沈阳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落实责任(一)健全救助体系。
1街头救助。
行政执法、公安部门和救助保护机构是街头救助的主体。
在执行公务中发现街头流浪未成年人,健全的护送至救助保护机构,患病的通知120护送至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发现流浪未成年人,要引导其到救助保护机构求助或通知救助保护机构接回救助。
2分类救助。
救助保护机构要针对受助流浪未成年人情况,科学分类,按需施救。
对身源清楚有户籍但无力自行返乡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及时护送返家。
城市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研究
城市流浪儿童成因分析
家庭原因
家庭经济困难 家庭结构不完整或解体 家庭教育缺失或不当 家庭关系紧张或冷漠
社会原因
家庭原因:家庭破裂、家庭教 育缺失等
文化原因:教育观念落后、重 男轻女等
社会制度原因:社会保障制度 不完善、户籍制度限制等
经济原因:经济发展不平衡、 失业率高等
个人原因
家庭破裂
离家出走
流浪儿童的分布情况:流浪儿童主要分布在大中城市、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其中, 大中城市的流浪儿童数量较多,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流浪儿童数量相对较少。
流浪儿童的来源:流浪儿童的来源复杂,包括家庭原因、教育原因、贫困原因等。其中, 家庭原因是最主要的来源之一,包括家庭暴力、家庭破裂、家庭教育缺失等。
经验教训:重视 流浪儿童问题, 加强政府与社会 合作,提高流浪 儿童救助水平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城市流浪儿童面临的问题和困境 现有社会救助政策的不足和局限性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政策实施效果 未来研究方向和重点
研究展望
深入研究:探讨城市流浪儿童社会救助的深层次原因和根本解决方案
政策建议:提出有效的政策建议,改善城市流浪儿童的生活环境和未来发展
流浪儿童形成的原因包括家庭破裂、被拐卖、天灾人祸等突发事件以及自 身离家出走等。
流浪儿童在城市中面临着生存危机、心理危机和安全危机等多重问题。
社会救助是解决城市流浪儿童问题的有效手段,包括政府救助、民间组织 救助和社区救助等多种形式。
流浪儿童类型
家庭型:因家庭贫困、家庭暴力等 而流浪
叛逆型:因行为不端、违反法律而 流浪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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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学型:因失学、辍学而流浪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高一语文必修一新闻和报告文学阅读复习训练题(带答案)
高一语文必修一新闻和报告文学阅读复习训练题(带答案)考点链接(八)——新闻和报告学时限:45分钟作业满分:60分一、下面的,完成1-4题。
(30分)一场微博世界里的打拐行动叶铁桥2011年2月8日,在新浪微博的热门话题榜上,“解救乞讨儿童”已经成了排名第三的热门话题,甚至连“春晚”都排在了它的后面。
一场在微博世界里发起,并迅速蔓延到现实生活中的打击拐卖儿童和解救乞讨儿童的行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
这场行动的缘起是,1月17日,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于建嵘收到一名被拐孩子母亲的信,这封信说,一个叫杨伟鑫的6岁男孩,是福建泉州人,2009年被人拐骗并致残,成了街头乞丐,2010年年初有网友在厦门街头发现并拍照,家人寻找未果,现在仍然下落不明。
“我愤怒极了……公安部门也应有所作为!”于建嵘将这封信发到微博上时这样表示。
当天,他形成了一个初步的想法:以后凡是看到伤残儿童(十岁以下者)在街头行乞,我们就打110,并把110出警的情况发在微博上。
经过几天的酝酿,1月25日,于建嵘在微博里颁布发表,已在新浪及腾讯两大门户网站设专题微博“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并聘请志愿者专门办理。
他呼吁网友如碰到乞讨儿童即拍摄并上传,同时督促警方采取相应行动。
这一号召引起了网友的极大反响,截至2月8日19时30分,专题微博“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粉丝已达8.8万余人,比来几天粉丝数量更是以每日上万人的速度增长。
目前,该微博已发微博1 800余条。
90%以上都是全国各地网友拍摄的乞讨儿童照片。
许多知名人士也加入了打拐行列。
《凤凰周刊》记者邓飞也在本身的微博里号召:“2011年,和儿童拐卖打一仗。
”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在2008年调查广东、广西等地儿童拐卖情况时发现,被拐儿童部分流向职业乞讨产业。
“在微博时代,我们可用微博联系和动员各地志愿者拍摄卖艺乞讨儿童,然后报警,通过警察辨别和做DNA鉴定对比。
以前做不到的,今天可做到了。
我们应贡献、整合和集中我们本身的资和力量,支持和协助公安部门的打拐行动。
拐卖孩子真实案例
拐卖孩子真实案例在当今社会,拐卖孩子的案例时有发生,这些案例给无辜的孩子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痛苦。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真实的拐卖孩子案例,希望引起社会的关注和警惕。
在某个偏远的山村,一个年仅5岁的男孩被拐卖到了城市。
他被卖给了一个不法分子,被迫在街头乞讨,每天都要面对饥饿和寒冷。
直到警方展开了一次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行动,才得以救出这个可怜的孩子。
这个案例让人们看到了拐卖孩子的残酷现实,也让人们意识到拐卖孩子的危害性。
另外一个案例发生在一个繁华的都市,一个女孩被拐卖到了距离家乡数百公里的地方。
她被迫在一个地下黑工厂里做苦力,每天工作长达12个小时,没有休息,没有正常的饮食。
她的家人四处寻找,最终在警方的协助下找到了她。
这个案例让人们看到了拐卖孩子的背后,是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私利,肆意践踏儿童的权益。
还有一个案例发生在一个农村,一个男孩被拐卖到了国外。
他被迫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生活,语言不通,文化不同,孤独无助。
直到当地警方得知情况,展开了调查和营救行动,才得以将他带回了国内。
这个案例让人们看到了拐卖孩子的跨国性,也让人们认识到了跨国拐卖儿童的严重性。
这些真实案例告诉我们,拐卖孩子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给孩子和家庭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我们应该加强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保护好每一个孩子的权益和生命安全。
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家庭和孩子的教育,让他们认识到拐卖儿童的危害性,提高他们的警惕意识,防止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希望通过这些真实案例的介绍,能够引起社会的关注和警惕,让更多的人了解拐卖孩子的危害性,共同努力,为保护孩子的权益和生命安全而奋斗。
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万长花拐卖儿童真实案例
万长花拐卖儿童真实案例
万长花拐卖儿童真实案例
万长花,男,黑龙江人,因拐卖儿童被判刑15年。
万长花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他通过冒充慈善团体工作人员等方式,深入贫困地区寻找单亲家庭或者生育不顺的家庭,向这些家庭提供各种帮助,然后以借故带走其孩子,并在其他地方出售,获取非法利益。
案件曝光后,万长花被依法逮捕,警方调查发现,万长花在犯罪过程中已经拐卖了数名儿童,并获得了数十万元的非法利益。
而这些孩子则被出售到全国各地,他们中的大部分都被迫成为了流浪儿童或者被卖到不良人口贩子手中,生活极为艰难。
万长花的犯罪行为严重危害了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家庭的稳定。
在法庭上,他虽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认罪,但却对受害家庭和社会公众带来的伤害毫不在意。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万长花15年有期徒刑,并没收其违法所得。
这起案件揭示了中国社会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拐卖儿童。
尽管国家采取了多种措施来遏制这一现象,但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贫困家庭和缺乏监管的薄弱环节,不断进行拐卖儿童的行为。
对于这些罪犯,
法律必须予以严惩,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儿童的保护,让他们能够在健康、快乐的环境中成长。
此外,这起案件还提醒了社会各界,尤其是家长和孩子的监护人,要加强对儿童的关注和保护。
在日常生活中,应当注重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不轻易相信陌生人,不随意走向陌生环境或地方。
同时,如果发现周围有类似的案件或者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保障儿童的安全。
总之,万长花拐卖儿童的案例,是一个十分严重的罪行,对于他的行为应予以坚决打击和严厉惩罚。
同时,这也提醒我们,加强儿童保护意识和教育,共同保护儿童的健康成长,为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做出贡献。
拐卖儿童案例
拐卖儿童案例拐卖儿童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给儿童的生命和健康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也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极大的痛苦。
下面,我将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来说明拐卖儿童的危害和影响。
在某个偏远的农村,有一个家庭由于生活困难,无法负担儿童的抚养和教育费用。
于是,他们决定将自己的孩子拐卖出去。
他们找到了一个拐卖儿童的团伙,将自己的孩子以极低的价格卖给了他们。
这个孩子被带到了城市,被迫进行苦力劳动,生活条件极其恶劣,没有机会接受正常的教育和成长。
这个案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愤慨。
经过警方的调查和努力,最终成功将这个拐卖儿童的团伙一网打尽,将孩子安全地带回了家。
但是,这个孩子在心灵和身体上都遭受了极大的伤害,需要长时间的心理疏导和康复治疗。
这个案例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拐卖儿童不仅是对儿童权益的严重侵犯,也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严重破坏。
拐卖儿童的团伙为了谋取暴利,不择手段地剥夺了儿童的生存和发展权利,给他们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同时,这也是一种对家庭的背叛和摧毁,让家庭陷入了无尽的痛苦和悲伤之中。
针对拐卖儿童这一严重问题,我们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加强对拐卖儿童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的儿童保护机制和法律体系,加大对家庭的扶助和帮助,让每个孩子都能健康成长,享有应有的权利和幸福生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要加强对拐卖儿童问题的关注和监督,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和举报,共同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地遏制拐卖儿童的现象,保护每个孩子健康成长,构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深刻认识到了拐卖儿童的严重危害和影响,也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关注和保护儿童,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愿我们的努力能够让更多的儿童远离拐卖的危险,健康快乐地成长。
德国法律拐卖儿童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加剧,拐卖儿童案件在我国及世界各地时有发生。
德国作为欧洲的一个重要国家,也面临着拐卖儿童这一严峻的社会问题。
本文将以一起在德国发生的拐卖儿童案件为例,探讨德国法律在打击拐卖儿童犯罪方面的实践。
二、案件经过2017年,德国警方接到一起拐卖儿童案件的举报。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一名名叫马丁的德国男子涉嫌拐卖儿童。
马丁在德国经营一家名为“爱心之家”的儿童福利机构,声称机构旨在救助流浪儿童,但实际上却利用这个幌子拐卖儿童。
警方调查发现,马丁在过去的几年里,通过虚假宣传,诱骗多名家长将孩子送至“爱心之家”。
在机构内,马丁以各种手段控制孩子,使他们失去与家人联系的机会。
同时,他还通过出售儿童个人信息、强迫儿童从事非法活动等方式谋取暴利。
在掌握了大量证据后,德国警方于2018年对马丁及其同伙展开抓捕。
经过一系列紧张的行动,警方成功捣毁了该拐卖儿童团伙,解救了被拐儿童。
三、法律分析1. 德国刑法对拐卖儿童行为的处罚德国刑法第231条规定:“拐卖儿童、拐卖儿童尸体、拐卖儿童遗弃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该规定,拐卖儿童行为在德国属于重罪,处罚力度较大。
2. 德国法律对被拐儿童的保障德国法律规定,被拐儿童有权获得国家救助。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德国警方积极与相关机构合作,为被拐儿童提供心理辅导、生活照料等方面的帮助。
3. 德国法律对拐卖儿童犯罪团伙的打击德国警方在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团伙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1)加强侦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破获拐卖儿童案件;(2)加大打击力度,对犯罪团伙成员依法严惩;(3)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拐卖儿童犯罪。
四、案件启示1. 提高法律意识,严惩拐卖儿童犯罪德国法律对拐卖儿童行为给予严厉打击,为我国提供了借鉴。
我国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提高法律意识,严惩拐卖儿童犯罪。
2. 强化社会救助,关爱被拐儿童德国法律在保障被拐儿童权益方面表现出色。
第二站一个被拐男孩的故事
支=长哪丽娅2005年9月,我们来到自治区流浪儿童保护中心,为那些被解救的拐卖儿童组织了一次儿童保护培训。
有17名来自喀什地区的儿童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开始后,孩子们互相做了自我介绍,只有一个看起来不大的男孩例外,因为羞怯,他不敢站起来讲话,缩在自己的椅子里,甚至不愿抬头往上看。
我问他是否愿意和我单独聊聊,他同意了。
他叫伊布拉因(化名),来自喀什地区的叶城县。
他11岁了,上过小学3年级。
但讲起话来有点困难,好像很久没有讲过话似的。
我们谈了很长时间,谈他的家庭和他离家后的经历。
他向我讲了他被拐卖以后的生活。
“在我放学回家的路上,一个穿着黑大衣,戴着太阳镜的人走到我跟前,说要带我去玩。
他说他是我爸爸的朋友,他要我坐在他摩托车的后座上,带我来到一个四周无人的巷子,在那里,他给一个人打了个电话。
不久,一辆小车开了过来,我们就坐这辆车来到了乌鲁木齐。
我们在乌鲁木齐乘火车来到北京。
”』陆“开头一个月,我被绑在门上,睡在地上。
每天他们都要用在开水中浸过的皮带打我,直到我学会偷东西。
后来,又来了两个小孩,我们一共有三个小孩,两个‘老板’住在一起。
我的‘老板’有一个14岁的儿子,他也偷东西,但他不跟我们住在一起。
”“我曾试着逃跑,但没有成功,因为当我出去偷东西时,总有比我大的孩子跟着我。
‘老板’总是让一个男孩监视另一个。
我被警察抓过几次,但是因为不懂汉语而无法求助。
他们会在一两天后放了我,而我的‘老板’会在外面等着接我。
”“我们每天都有‘任务’。
谁完不成每天偷3000元的任务,谁就要挨打和挨饿。
”“最后一次,当我正在偷一个人的手机时,我看见‘老板’的儿子跑了。
我还未回转身,两个警察从背后抓了我。
他们把手机还给了主人,把我带到靠近火车站的一个地方。
我与其他孩子在那里待了大约一个月,然后我们乘火车回到了乌鲁木齐。
”的英总部家开的作息交:黧徽栽≤…岛黛鬻阚麓瓣R应该知道的:t助儿童会中国项目:成立于1919年9救助儿童会是一个国际发展组织,!在伦敦,在英国及60多个发展中国j工作,致力于儿童权利的实现。
拐卖儿童的案例
拐卖儿童的案例拐卖儿童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给受害者和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伤害。
以下是一个关于拐卖儿童的案例的描述:在一个偏远的农村,有一个贫穷的家庭,他们靠种地和打零工为生。
父母亲是无业者,生活拮据。
他们有一个可爱的5岁男孩,叫小明。
一天,当小明在村子附近的玩耍时,一个陌生人接近他,试图以一些甜言蜜语和玩具吸引他的注意。
小明无知地被所谓的“好心人”诱骗,轻易地跟着陌生人离开了村子的范围。
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小明的父母非常焦虑,四处寻找他们失踪的儿子。
他们报警,但警察力量有限,没有及时找回小明。
他们发出寻人通知,贴上小明照片的传单,但一直没有任何消息。
最终,小明的父亲得到了一条线索。
有人告诉他,他们看到他的儿子被带到城市的一个孤儿院。
小明的父亲尽管一直缺钱,但却不顾一切地来到城市,寻找他失散的儿子。
在孤儿院,小明的父亲得知了惊人的真相。
孤儿院负责人告诉他,小明并不是被遗弃的孤儿,而是一名被拐卖的儿童。
他们透露,拐卖人员以孩子们的无知和家庭的贫穷为钓饵,以各种诱骗手段将他们骗离家庭并出售给有需要的人。
孤儿院负责人告诉小明的父亲,小明是幸运的,因为他们设法拦截了拐卖人员,并阻止了他们将小明卖给不明人士的计划。
然而,令人心碎的是,许多儿童并没有这样的运气,他们被卖给了黑市人口贩卖集团,被用作劳工、性奴隶或其他非法活动。
小明的父亲感激地抱起他的儿子,泪水夺眶而出。
他们终于得到了团聚,但对于其他家庭来说,他们的痛苦和悲伤可能永远无法得到治愈。
这个案例揭示了拐卖儿童问题的严重性和可怕性。
这不仅仅是一个案例,而是反映了全球范围内存在的人口贩卖问题。
我们必须共同努力,加强法律和执法力量,保护儿童的权益,预防和打击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为他们提供安全的环境和机会。
流浪儿童的现状及救助措施
流浪儿童的现状及救助措施小议流浪儿童的现状及救助措施(一) 流浪儿童的现状都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但并不是所有的花朵都幸福地生活在阳光雨露下,如今游荡在城市之中、出没于街头巷尾的流浪儿童便是一例。
所谓流浪儿童,是指年龄在18岁以下,脱离了家庭和离开监护人的看护,流落到社会上超过24小时,失去基本生存和可靠保障而陷入困境的少年和儿童。
近几年来,中国城市流浪儿童日益增多。
据民政部门统计,目前全国约有15万人次的流浪儿童,加上随父母外出打工的街童,实际人数可能远远超过30万人。
他们绝大部分是文盲或只有小学文化程度。
年龄多在10岁至15岁,大多数来自经济落后的地区,尤其是农村。
这些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儿童,离开家庭或监护人,流落社会。
他们中的大多数生活没有保障,更无法享受义务教育和计划免疫。
疾病、饥饿给他们的身心健康和生存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孩子还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代表伍德琛博士说,从世界范围来看,导致儿童流浪街头的突出原因是贫穷、家庭的解体和暴力。
在中国,近年来经济的迅速发展推动了社会不断进步,但迅速转型的社会给家庭和个体也带来巨大的压力,比如不断拉大的贫富差距、持续攀升的离婚率,这些都不断把孩子由家庭推向街头。
从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家庭、教育、社会等是导致儿童出外流浪的主要原因。
家庭因素排第一位,其中包括家庭解体和家庭教育失当或虐待儿童等。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与管理系教师薛在兴认为,短视行为导致父母不想让孩子读书。
尽管教育部三令五申,可各地还有不同程度的对外来儿童加收借读费等违规行为,这也是把随父母外出务工的儿童变成流浪儿童的重要因素。
对于如何解决流浪儿童的救助问题,最近几年我国在流浪儿童救助方面也探索出了一系列新的途径和方法。
专家建议,要从生活救助、心理矫治、针对性进行文化与技能教育以及改变现行救助制度4方面着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流浪儿童救助问题。
目前,我国的救助机构主要是从生活生存保障方面做工作。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儿童保护与关爱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儿童保护与关爱近年来,我国对儿童保护与关爱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渐增加。
民政部作为国家级部门,在儿童保护与关爱的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作为民政部的工作人员,我们应该积极履行职责,切实保护和关爱儿童,为他们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一、儿童保护工作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事关国家的长远发展。
为了保护我国儿童的权益,民政部积极推动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我们的工作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加强儿童福利设施的建设民政部与相关机构合作,加大对儿童福利设施的投入力度,努力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服务。
通过改善儿童福利设施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提高儿童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2. 推进儿童保护法律法规的建立民政部积极参与儿童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我们针对儿童遭受虐待、失去监护人、流浪乞讨等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确保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 加强对儿童非法劳动和拐卖贩卖的打击我们致力于打击非法劳动和拐卖贩卖儿童的行为,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和加强与公安等相关机构的合作,成功破获多起拐卖贩卖儿童的案件,为儿童的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儿童关爱工作除了保护儿童的权益,民政部也致力于提供全方位的儿童关爱工作。
我们以下面几个方面进行相关努力:1. 增加儿童救助和教育援助力度对于失去监护人、家庭困难的儿童,我们提供及时的救助和教育援助。
设立相应的救助和援助基金,为儿童提供临时援助和长期救助,确保他们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和教育。
2. 促进弃儿领养工作民政部推动弃儿领养工作,帮助寻找到适合的家庭,为弃儿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我们加强领养登记和审查工作,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加强儿童心理健康关怀关注儿童的心理健康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民政部积极推动儿童心理健康关怀工作的开展,为儿童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健康成长。
三、加强社会力量的参与儿童保护与关爱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行动方案 (一)
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行动方案 (一)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行动方案近年来,尽管社会各界不断出台相关行动方案并提出了一系列举措,但流浪儿童问题仍然是一个严峻的现实。
因此,我们需要更具针对性的措施来加强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
一、建立完善的救助保护机制对于流浪儿童,政府和社会应开展综合性的救助保护活动,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利。
具体措施包括:1、建立救助保护站点:政府应设立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站点,提供睡觉、洗漱、餐饮、卫生等最基本的救助保护服务,同时营造一个家庭式教育环境,给予他们适度的关注和关爱。
2、加强救助保护力度:为了进一步做好流浪儿童的改善工作,社会主管部门要在救助保护干部的加强的同时,建立安全问题和卫生问题的专业卫生保健团队,以此为基础,全面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
3、提高救助保护服务水平:完善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服务体系,提高救助保护服务水平,保证他们受到全面的照顾和护理。
同时,政府、社会必须通过多管齐下的救助保护措施,加强流浪儿童的安全和健康管理,确保他们健康成长。
二、加强青少年心理援助工作流浪儿童往往由于天生的贫困、家庭矛盾、亲缺失等因素,长期处于极度的心理恐惧状态下,因此必须加强对流浪儿童的心理援助工作。
1、建设心理咨询机构:为满足心理援助的需要,社会主管部门应建设心理咨询机构,免费开展流浪儿童专项心理咨询服务,并倡导社会人士积极参与到心理咨询服务中。
2、实施心理疏导工作:通过对流浪儿童进行心理疏导,充分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及时解决流浪儿童的心理问题,缓解其压力,从而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
三、建立儿童收养机制,解决流浪儿童寄养难问题由于流浪儿童在基本生产维权方面存在巨大困难,加上社会上的弱制拐卖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政府和社会应该通过建立儿童收养机制,为流浪儿童提供必要的收养、寄养及爱心家庭让一部分无家可归的流浪儿童享受家庭式教育,从而让流浪儿童走出阴霾,找到归属感,积极促进社会的和谐和谐稳定。
拐卖儿童的真实案例
拐卖儿童的真实案例拐卖儿童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给受害者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伤害。
在中国,拐卖儿童的案例时有发生,许多家庭因此陷入深渊,无法摆脱。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真实的拐卖儿童案例,以唤起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和警惕。
小明,一个6岁的男孩,因为家庭贫困,被其父母卖给了一对陌生人。
这对夫妇声称他们会给小明提供更好的生活,但事实上,他们将小明送到了一个偏远的村庄,让他在艰苦的环境下劳动。
小明被迫放弃了上学的机会,整天做着重体力劳动,生活条件极其恶劣。
直到警方介入,小明才得以获救,但他已经失去了许多童年的快乐时光。
另一个案例是小红,一个4岁的女孩,她被一名陌生女子诱骗,被带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
在那里,小红被迫成为一家黑社会组织的“养女”,被迫进行乞讨和偷窃活动。
小红生活在恐惧和绝望中,每天都在担心被惩罚和虐待。
直到警方成功破获了这个拐卖儿童的团伙,小红才得以重新回到了家人的怀抱。
这些真实的案例让人触目惊心,拐卖儿童给受害者带来了无法想象的痛苦和折磨。
而这些案例只是冰山一角,还有许多类似的案例时有发生,受害者无助地被迫陷入困境。
我们不能袖手旁观,必须采取行动来防止和打击拐卖儿童的行为。
首先,我们应该加强对拐卖儿童的宣传和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
通过媒体、学校和社区的宣传活动,让人们认识到拐卖儿童的危害性,增强对这一问题的警惕和防范意识。
其次,政府和社会组织应该加强对拐卖儿童的打击力度,建立更加严密的监管和防范机制。
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严惩那些胆大妄为的犯罪分子,让他们无处遁形,为受害者讨回公道。
最后,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到防范拐卖儿童的行动中来,如果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警和寻求帮助。
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有效地防止和打击拐卖儿童的行为,让每个孩子都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拐卖儿童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来关注和防范这一问题。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防止拐卖儿童的行为而奋斗!。
流浪儿童的政策法规.
当前我国政府救助流浪儿童的政策
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转发了《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 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该文 件提出“对于在社会上长期流浪、无家可 归,失去正常生活、学习条件和安全保障 的少年儿童,要采取保护性的教育措施。 可在流浪儿童较多的城市试办流浪儿童教 育中心。”这是我国首次明确提出建立流 浪儿童保护中心的政策性意见。
4、1998年11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5次会议对《收 养法》进行了修订。新收养法自1999年4月1日起施行。
当前我国政府救助流浪儿童的政策
5、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 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6、1999年5月,民政部发布第14号令《中国公 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和第15号令《外国人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1、1990年,签署《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成为《联合 国儿童权利公约》缔约国。
2、1991年12月,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3次会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该法自1992年4月1日起施 行。
3、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我国第一部未 成年人方面的专门法律。
(一)家庭扶持干预制度
3、亲职教育:家庭教育方法不当是我国主 要的家庭问题,目前这方面的工作主要是 妇联和教育部门在做,但是因为缺少相关 立法加以规范,造成执行力度和效果上的 问题。台湾在2003年出台了家庭教育方面 的有关规定,内容非常具体,操作性也很 强,值得我们借鉴。
(一)家庭扶持干预制度
我国政策法规存在问题与国外经验借鉴
(一)家庭扶持干预制度 这项制度的内容很多,主要是对家庭功能
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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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作者:
来源:《青年时代》2012年第06期
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于2008年1月18日正式在通化市民政局注册,是独具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非营利社会公益团体。
协会的宗旨是:关爱儿童,共筑和谐。
协会成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失踪儿童家长提供免费寻人服务,帮助走失、被拐、被遗弃儿童寻找亲人,同时帮助因各种原因流浪、乞讨、卖艺儿童回归正常生活。
协会下设宝贝回家寻子网,为失踪儿童家长提供免费寻人服务,帮助走失、被拐、被遗弃儿童寻找亲人,在本网站登记寻亲信息及本站志愿者提供的所有寻人服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协会创建两年多来,已经为305个家庭找到了孩子,为19个孩子提供了医疗救助,并为他们筹集医疗费80余万元。
在协会工作人员与全体志愿者的努力下,协会与公安部建立了长期的打拐合作机制,已有130多名专职打拐警察加入了宝贝回家的公安工作QQ群中,参与宝贝回家的日常工作。
协会还开办了线索举报热线,将收集到的拐卖儿童条线索转给公安部打拐办督办,其中百分之九十都已查实。
根据宝贝回家的建议,公安部建立了打拐DNA库,通过DNA库的建立,已使四百多个家庭认亲成功。
“宝贝回家”得到了全国媒体的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法治在线》等二十多个栏目为宝贝回家做过一百多期的专题报道,各省卫视、人民日报、参考消息、新闻周刊、中国日报等数百家媒体都对宝贝回家的活动及成功案例进行了报道。
回归作文被拐卖儿童回到亲生父母怀抱400字四年级
回归作文被拐卖儿童回到亲生父母怀抱400字四年级作文一今天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让我心里很难过又很开心的故事。
有个小朋友被坏人拐卖了,离开了自己的爸爸妈妈。
他在外面吃了好多苦,但是警察叔叔一直没有放弃,一直在找他。
终于,这个小朋友回到了亲生父母的怀抱。
我在想,如果我是那个小朋友,找不到爸爸妈妈得多害怕呀。
我觉得那些拐卖小朋友的坏人太坏了,应该受到惩罚。
我也很佩服警察叔叔,他们真的好厉害,能把小朋友救回来。
我希望以后再也没有小朋友被拐卖,每个小朋友都能在爸爸妈妈身边开开心心地长大。
作文二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新闻,一个被拐卖的儿童经过很多人的努力,终于回到了亲生父母的怀抱。
那个小朋友哭着抱住爸爸妈妈,他的爸爸妈妈也一直在哭。
看到这一幕,我的眼睛也湿了。
这个小朋友被坏人带走的时候还很小,都不记得爸爸妈妈的样子了。
但是他心里一直想着要回家。
他在外面过得不好,经常挨打受骂。
还好最后他回来了,以后他就又能有爸爸妈妈的疼爱啦。
我觉得我们都要小心坏人,不能随便跟陌生人走,不然也会像这个小朋友一样遇到危险的。
作文三前几天,我听说了一件特别让人高兴的事。
有个被拐卖的儿童回到了亲生父母的怀抱。
这个小朋友被拐走好多年了,他的爸爸妈妈一直在找他,从来没有放弃过。
终于,他们一家团聚了。
我能想象到他的爸爸妈妈有多开心,那种失而复得的心情一定特别激动。
这个小朋友以后再也不会离开自己的家了,会一直有爸爸妈妈的陪伴。
我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能让坏人有机会把我们带走。
作文四今天我知道了一个特别好的消息,一个被拐卖的孩子回到了亲生父母那里。
这个孩子走丢的时候还不懂事呢,一直在外面流浪。
他不知道自己的家在哪里,也不知道爸爸妈妈是谁。
但是他一直记得一些小时候的事情,靠着这些记忆,警察叔叔帮他找到了家。
当他看到自己的爸爸妈妈时,一下子就跑过去抱住了他们。
我看到这一幕,心里特别感动。
我希望所有走丢的小朋友都能像他一样,找到自己的爸爸妈妈。
作文五昨天妈妈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是关于一个被拐卖的儿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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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给孩子安装一个定位器
六、发现孩子失踪时要第一时间报警
短片欣赏
希望 通过每一份微小的力量 汇成的巨大力量 不会再有孩子被拐卖 不会有人再去拐卖孩子 每个孩子都能微笑的在 父母亲的身边成长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每年失踪儿童 有20万人左右,其中儿童拐卖的有7 万人之多。
现状
然而
被解救的儿童仅有不到十分之一 能够回到父母身边。而在美国95%失 踪儿童可重回父母怀抱。
去向
被拐卖的小孩,主要流出地为 云南、广西、河南,主要流入 地为福建、广东、山东、河南。 被拐卖的儿童中流动儿童居第 一位,留守儿童居第二位。
8年前,15岁儿 子在郑州失踪, 他变卖家产负债 十多万,寻子路 跨越湖北、山西、 河南、陕西。听 说儿子或被拐进 “黑砖窑”,他 找了上千个砖窑 救出百名奴工, 却未见儿子。希 望渐微他不放弃: “只有在路上我 才是个父亲!”
郭刚堂,一位来自山东聊城的普通农民,原本过着幸福甜美的 生活,1997年9月21日,27岁的郭刚堂像往日一样开着拖拉机 出去拉沙子,他两岁半的儿子在家门口玩耍时被一名女子拐走。 郭振堂的爱人几乎精神崩溃,见人就磕头:“求求你帮我找找 儿子。”从1997年开始,郭刚堂踏上骑摩托车寻亲之路,他布 袋上捆着媳妇做的东昌府工艺葫芦,一边卖葫芦,一边找孩子。 十多年来,他骑行了近 40万公里,走遍了全国 除新疆、西藏外的所有 省份,报废了10辆摩托 车,其中9辆都是志愿 者和好心人捐献给他的。
原因 在哪 ???
1.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拐卖者为了获 得金钱利益,丧失良心,为一己之 利,而不惜牺牲他人的利益
2.父母的粗心大意,没有给孩子做好防拐 教育 3.家庭的需求。俗话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 害 4.我们普通公民的冷漠近乎变态的人情观
5.“丐帮”需求越来越大,因此近 些年来拐卖儿童的犯罪活动又风生水 起。那为什么这个需求会一下子变得 如此之旺盛呢?其背后的原因无非就 是国家福利保障制度的不健全和分配 制度的不合理
谢谢大家!!!
3、网民在行动
@11他是一位普通的老师,同时是 一位慈善事业者,多年来一直关注 儿童被拐问题。 @vinw 他是一名程序编辑员,多年 来为热心网友提交被拐儿童信息并 存数据库。
4、国家在行动:公安部建 立的全国DNA数据库是目前 世界上唯一由官方建设管 理和维护运行的以“打拐” 为主要目标的DNA数据库。
那么 为了让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我们可以做些什么???
一、政府:为了保护儿童权益建立健全 法制,坚决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
建立拐卖儿童侦查协作机制,提升拐卖儿童 案件的侦破率。 建立以公安部为首的儿童失踪报案、立案和 跟踪回复制度这一制度要做到快速、公开、透 明、全国联网和全面动员。 建立健全收养制度。使得有收养需要的家庭 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收养孩子
组员:于婵娟 樊莎 张娇 周阳 罗建珍 罗春晓 粱光舟
每年的
5月25日
每年的5月25日是国际失踪儿童日
你知道是什么日子吗?
国际失踪儿童日的来源
每个儿童的失踪,每一个案例都 是令人难以承受的痛。
伤害
一个孩子被拐卖,将是三个家 庭在悲痛。父母会为寻找自己的儿 女而一生四处奔走。而孩子如果是 被弄去乞讨,那这一生也就会悲惨 的度过,这也会加重社会负担,影 响社会风貌。
非法领养
乞讨: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我只知道那天在街
边,他拉着我的衣袖说:“如果没有钱,爸爸会打 我”。
那些寻找孩子的父母们
4岁那年,李伟被人贩子从四川卖到了河北,生母蓝 明秀花了26年寻找儿子。今年3月,母子团聚,李伟 带上媳妇和4岁的儿子一同来广州见母亲。3月13日, 母子俩在广州相聚,4月17日,录完电视节目的他们 分别回到广州和河北的家中前后团聚36天。
二、社会:当你见到有人鬼 鬼祟祟的跟着儿童时,要及 时上前询问缘由。见到怀疑 被拐卖的孩子请报警!
三、家长 已经能够走路说话的孩子, 家长平时要教育孩子不要和陌 生人讲话,不要吃陌生人给的 东西等等。一次一次地让孩子 把这些提醒,记进脑子里。 对于还没学会走路说话的孩 子,家长要特别留心,不可让 孩子单独在家或者交给自己不 太熟悉的人。
哪些人在关注
被拐卖的孩子和寻找孩子们的父母们
1、2009年杨伟鑫被拐卖后,他的 腿被打断,沿街乞讨。网友拍下他 的照片后,被孩子的母亲辨认出来 了。这个寻子故事导致了公益微博 的诞生@随手拍照解救被拐儿童
2、名人在行动@赵薇@佟大为@黄渤@王 菲@姚晨@张靓颖@张一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