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解除合同民事判决书中依据了哪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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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解除合同民事判决书中依据了哪些规则

在合同关系中,解除合同关系时常发生,对此引发的法律上的纠纷也很多,法院也会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一定的原则去解决此类纠纷,那么法院在解除合同民事判决书中依据哪些规则呢?下面,赢了网的小编将就此问题向您做出详细地解答。

1、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的,如何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享有解除权?

【规则要旨】

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均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应根据合同义务分配情况、合同履行程度以及各方违约程度大小等综合因素,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享有解除权。

2、一方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后,拒绝接受对方当事人减少其损失的建议,造成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责任应如何承担?

【规则要旨】

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合同后,在未与对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拒绝对方提出减少其损失的建议,坚持要求对方承担解除合同的全部损失,并放弃履行合同,致使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应自负全部责任。

3、解除合同是否属于对合同标的物进行处分的方式?

【规则要旨】

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之精神,处分行为有别于负担行为,解除合同并非对物进行处分的方式,合同的解除与否不涉及物之所有权的变动,而只与当事人是否继续承担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有关。

4、解除合同方未向对方提出而是在其他合同中与他人约定解除前述合同的,是否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规则要旨】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一方要解除合同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解除合同方未向对方提出而是在其他合同中与他人约定解除前述合同的,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5、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是否仍然适用?

【规则要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据此,合同解除导致合同关系归于消灭,故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返还不当得利、赔偿损失等形式的民事责任。对当事人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主张,不应支持。

6、当事人未提出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能否依职权判决解除合同?

【规则要旨】

解除权在实体方面属于形成权,在程序方面则表现为形成之诉。在没有当事人依法提出该诉讼请求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径行裁判解除合同。

7、因委托人解除委托合同,受托人要求赔偿损失的,赔偿范围是否包括对方的预期利益损失?

【规则要旨】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但是,当事人基于解除委托合同而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不同于基于故意违约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前者的责任范围仅限于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不包括对方的预期利益。

8、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时间拖延是否影响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

【规则要旨】

合同一方当事人构成根本违约时,守约的一方当事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合同的解除在解除通知送达违约方时即发生法律效力,解除通知送达时间的拖延只能导致合同解除时间相应后延,而不能改变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解除异议期间,在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9、普通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权行使期限,能否适用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规定?

【规则要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关于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该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对于其他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九十五条的规定,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何为“合理期限”,由人民法院结合具体案情予以认定。

10、催告对方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违约的,其是否享有基于该催告而产生的合同解除权?

【规则要旨】

催告对方履行的当事人应当是守约方,处于违约状态的当事人不享有基于催告对方仍不履行而产生的合同解除权。

11、判定合同解除行为的效力应把握哪些标准?

【规则要旨】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须以解除权成就为前提,解除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

定的程序,否则不能引起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

12、违约一方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守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法院是否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判决解除合同?

【规则要旨】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有违约行为的一方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没有违约行为的另一方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当违约方继续履约所需的财力、物力超过合同双方基于合同履行所能获得的利益,合同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时,为衡平双方当事人利益,可以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但必须由违约方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以保证对方当事人的现实既得利益不因合同解除而减少。

以上就是法院在解除合同民事判决书所依据的一些规则了,这些规则实际上是根据法律和现实情况总结而来的,了解这些规则更加有利于您把握您的胜诉机会,当然,最好的办法就是委托律师,在诉讼中就依据实际的情况帮助您进行诉讼官司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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