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法庭口才艺术
关于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法庭辩论技巧
关于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法庭辩论技巧论辩艺术在律师业务活动中占有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它既是律师业务才能和智慧的集中体现,又是品评律师办案质量及其称职与否的标准尺度。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法庭辩论技巧,希望对您有帮助!一、基本功与操作技巧人的思维只有通过表达,才能达到影响他人的作用。
表达得好坏取决于表达的内容,但表达技巧也是关系到表达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
一个称职的律师,不仅要有好的文字组织能力,还应具有准确、简洁、清楚、生动的语言表达能力。
(一)文字表达技巧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写好代理词、辩护词,是每一位律师在庭前必做的一项基础工作。
材料的组织必须做到:1.字斟句酌,用词准确;2.调配语句,合理布局;3,篇章衔接,环环相扣;4.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详略恰当。
(二)语言表达技巧纵观每位成功律师,在出庭辩论、代理时,都具有驾驭、支配辩论形势的能力。
庭审制度改革为每个律师在这方面能力的发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在庭审辩论中,律师应当做到:1.脱稿,并善于把前言说好。
在设计这方面的语气和选择言词时必须达到的效果是:①立即抓住整个法庭的注意力;②传达案件的严重性或表现出对本案的真诚;③表明对本案的信心。
2.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
有了好的辩论内容,还需有好的表达方式。
律师在庭审辩论时,应做到口齿清楚,发音准确,音调和谐,快慢适度。
力争达到声调上的抑扬顿挫,以提高论辩感染效果。
3.善于入情入理。
语言可以伤人,也可以感人。
用辩论语言伤人,对于律师职责来说则是不道德的。
但律师的辩论语言以情感人,则是可取的。
使用这一语言情感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具体案件的辩论语言感情色彩,要有与案情相适应的基调。
②绝不能带有当事人的感情色彩。
律师操作的情感就是经过理智语言处理过的辩论情感、法律语言情感。
③情感措辞应是发而不露、放而不纵、委婉、曲折、含蓄的中性语言。
(三)形象技巧除了文字表达、语言表达技巧外,律师还应具有良好的体态语言表达技巧。
法庭辩论庭辩艺术
法庭辩论庭辩艺术(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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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庭辩的口才技巧文档5篇
律师庭辩的口才技巧文档5篇Eloquence skills of lawyers编订:JinTai College律师庭辩的口才技巧文档5篇小泰温馨提示:演讲是指在公众场合,以有声语言为主要手段,以体态语言为辅助手段,针对某个具体问题,鲜明、完整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和主张,阐明事理或抒发情感,进行宣传鼓动的一种语言交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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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律师庭辩的口才技巧一,直接反驳法文档2、篇章2:律师庭辩的口才技巧二,避实就虚法文档3、篇章3:律师庭辩的口才技巧三,设问否定法文档4、篇章4:律师庭辩的口才技巧四,借言辩驳法文档5、篇章5:律师庭辩的口才技巧五,引申归谬法文档对于刚当上律师的人来讲,想要一个好口才还蛮难的,如果掌握了一定的技巧,就又没那么难了。
今天小泰为你带来律师庭辩的口才技巧,希望能够帮到你。
篇章1:律师庭辩的口才技巧一,直接反驳法文档被告人及辩护人在庭审辩论中有时回避实质性问题,抓住表面特征来掩盖事实真相,在次要枝节问题上做文章。
公诉人可以采取抓住主要矛盾,攻击要害的直接反驳法进行答辩。
所谓直接反驳法,就是抓住对方的错误实质,主动出击进行反驳,以期掌握辩论主动权,夺取制高点,促使对方陷入被动。
篇章2:律师庭辩的口才技巧二,避实就虚法文档【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庭审辩论中,公诉人无法左右被告人的意志,特别是被告人往往在承认自己部分行为的同时,当庭否认其犯罪故意,对此如从证据等实处直接反驳,对方会采用“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方式坚持自己辩解,公诉人缺少最直接的证据而难于揭穿被告人辩解的虚假性,使辩论陷于被动。
此时,公诉人可采用避实就虚法进行答辩,即暂时回避难以直接回答的实质问题,抓住对方之“虚”,选择其薄弱环节连连进攻,一攻到底,把对方的“虚”问题辩论清楚后,实质问题便迎刃而解。
律师提升口才的十项技能
律师提升口才的十项技能本文从律师的职业经历讲,就是个口才和文笔的训练过程。
大家关心律师是怎么赚钱的,今天就告诉大家,这其实也就是一个口才和文笔的提高过程。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律师提升口才的十项技能,欢迎借鉴参考。
口才的第一项技能,不是说,是听会不会听,也是有讲究的。
我曾经见过一位律师,他接待当事人的时候,不正眼看当事人,当事人在说话,他看窗边,惹得当事人很有意见。
所以听的时候要看着对方,让对方觉得你很重视这件事。
说之前,要学会倾听。
听,要入神、入情、入戏。
口才的第二项技能,是问大家在聊天,比如律师在办案单位,和律师、当事人、嫌疑人进行交流,互动的方式,就是问,如果你不问,交流就没办法进行了。
关于这个问,我是提出了这么三点看法,第一个,是不耻上问,一般我们是说不耻下问,那为什么说不耻上问呢,这就是我们年轻人很需要去考虑的,你要去问一些比你资深的年长的,不要觉得很羞愧羞耻,要积极去问,通过问问题,积极去思考,让你的老师有成就感。
其实很多老师啊,都是很盼望学生来问自己的。
有一次我带一个助手去开庭,在路上一个多小时,我就等着他问我问题,结果一个多小时,他竟然一个问题都没问!我这一个多小时专属于他,竟然一个问题都没问!到了目的地,我停下车,很严肃跟他提出这个问题。
他说,主任,您这么辛苦,我问你问题会不会打搅你啊。
我说,不会,我最喜欢别人问我问题了。
我们在年轻的时候,也会有这种感觉,老师平时很忙,去问他问题打搅他会不会不太好。
其实我们这些资深的律师、老师,是很希望别人来问问题的。
问,说明你有思考;问,就能交到朋友;问,才会有进步。
第二个,随性中问,我指的是大家水平差不多,大家可以随便问,交流探讨。
最后一个,温柔下问,就是学校老师、管理层要经常问下属问题,这是对他的关心,而不能不闻不问。
作为一个刑辩律师,在法庭上的发问,是个特殊的专业技能。
律师的发问,首先是明知故问,律师问给谁听呢,问给法官听。
一个当事人站在法庭上,律师要问,比如说,案发时候你在什么地方呀?说,我在国外。
律师的口才训练如何在法庭上做到口若悬河
律师的口才训练如何在法庭上做到口若悬河口才在律师职业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律师需要通过流畅准确的口齿表达,说服力强的辩词,来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权益。
法庭上的口才训练对律师而言是至关重要的,本文将会探讨如何通过合适的技巧和训练,在法庭上实现口若悬河。
一、准备充分在法庭上做到口若悬河,首先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律师需要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仔细研究相关论点和判例,彻底理解并掌握各类证据的内容和价值。
只有对案件全面深入的了解,律师才能在庭上自信地陈述事实、引用法律条文、揭示证据关系,从而赢得司法机关和陪审团的信任和支持。
二、言辞精准律师在法庭上的陈述需要言简意赅、阐述清晰。
使用简练的语言和生动的词汇,可以提高律师的辩词效果。
律师需要确保自己的陈述具有逻辑性和连贯性,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句子和词语,以免让法官和陪审团产生困惑。
此外,律师还应该避免使用法律术语过多和晦涩难懂的专业用语,而应该将案件的关键信息用简单易懂的语言表达出来,以便让听众更好地理解和接受。
三、声音抑扬顿挫高质量的口才表达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声音的运用。
律师在法庭上需要用流利而干净的声音,准确有力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在演讲过程中,律师可以运用抑扬顿挫的技巧来增强表达的效果。
适当地调整音量、节奏和语调,突出强调重点内容,提高表达的感染力和说服力。
同时,律师还需要注意语速,尽量避免过快或过慢的讲话速度,以便听众能更好地接受和理解。
四、自信大方律师需要在法庭上展现自信和大方的形象。
自信可以让律师在陈述过程中表现得更加从容和冷静,增强自身的说服力。
在法庭上,律师应该保持良好的姿态和仪态,与法官、陪审团和当事人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互动关系。
律师应该表现出对自己观点的信心,不轻易屈服于对方的打断和质疑,坚定地捍卫自己的立场。
五、实战演练口才的训练需要在实战中不断积累经验,通过模拟法庭的练习来提高口才的水平。
律师可以参加模拟庭审或辩论赛,通过与其他律师的辩论竞争,获得反思和改进的机会。
律师辩论的必备素质和技巧
律师辩论的必备素质和技巧律师辩论是律师工作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它需要律师具备一定的素质和技巧才能胜任。
在辩论中,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口才、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沟通技巧。
下面将分别对这些素质和技巧进行详细的讨论。
首先,律师在辩论中需要具备良好的口才。
良好的口才是律师在法庭上表达自己观点和辩护的重要技能,律师需要能够清晰、有力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吸引法官和陪审团的注意力。
良好的口才不仅需要律师有清晰的发音和流利的语言表达能力,还需要律师能够运用修辞和语言技巧来让自己的论点更加有说服力,使听众能够接受自己的观点。
其次,律师在辩论中需要具备逻辑思维能力。
在法庭上,律师需要能够将自己的观点和证据有条理地呈现出来,清晰地展现出案件的逻辑结构,从而让听众能够理解和接受自己的观点。
因此,律师需要学会分析案件的逻辑结构,找出案件中的关键点,并根据这些关键点来组织自己的辩论内容。
此外,律师在辩论中需要具备应变能力。
在法庭上,案件的进展往往是不可预测的,律师需要能够善于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灵活地调整自己的辩论策略。
有些时候,法官或对方律师的观点可能会对自己的观点带来挑战,律师需要能够及时地做出反应,并给出有力的回应。
最后,律师在辩论中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
在法庭上,律师不仅需要和法官、陪审团进行沟通,还需要和自己的当事人进行沟通,帮助他们理解案件的进展和自己的观点。
因此,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倾听和表达能力,善于用简单易懂的语言来与非法律专业人士进行沟通。
除了上述素质和技巧之外,律师在辩论中还需要具备丰富的案例和法律知识。
律师需要能够熟悉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案例法,从而能够有据可依地支持自己的观点。
同时,律师还需要具备良好的研究能力,善于查阅各种法律资料和文献,从中找出对案件有利的证据和观点。
总的来说,律师在辩论中需要具备良好的口才、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沟通技巧,还需要具备丰富的案例和法律知识。
只有具备这些素质和技巧,律师才能够在法庭上胜任自己的工作,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权益。
刑辩律师法庭口才艺术(DOC 60页)
刑辩律师法庭口才艺术(DOC 60页)我今天讲的主题是刑辩律师法庭的口才。
大家都知道,口才、语言问题是很奇妙的,是不是有了人类以来就开始有了语言,语言以后会不会消灭,语言是个什么东西,今天我们都不去探讨,这方面的文章很多,今天我们讲的主要是法庭的律师口才。
(一)刑辩律师法庭口才艺术的评价标准刑辩律师法庭口才的表现效力,其评价标准是:1.法官体验到的是充分的讲事实、讲法律,不是胡搅蛮缠。
2.检察官体验到的是真正的抗辩对手。
3.委托人体验到的是尽职尽责的法律之师。
4.旁听人体验到的是出色的演说家。
5.领导人体验到的是创造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力量。
这些评价很完美,但是要做到很难,但是我们要从这些方面努力,达到刑事口才的艺术化、标准化。
(二)刑辩律师法庭语言的特点1.法定性必须是法言法语。
即生活语言法律化。
如“杀了人”这个概念,必须是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意外事件等,因为只有法定语言,才能对“杀了人”这一概念进行法律评判。
如有辩护人为一起故意杀人案辩护时,有这样一组语言:“本案是死了一个人,但是怎样弄死的呢?是别人弄死的,还是自己不小心谢世的,还是老病发作而死的,总之一塌糊涂,找谁抵命都不合适,我的当事人更是莫名其妙进了班房,请法官救救我的当事人。
”这一段言词,没有从法律上阐述观点,显然不是在辩护。
2.针对性律师的法定语言是针对某一具体案件,不能漫无边迹、夸夸其谈,当然针对的不是案件的全部,而是需要进行辩护的重点。
如有一起因同性恋纠纷而引起的敲诈勒索案,辩护人大讲同性恋的起源,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法律保护同性恋,同性恋者也有爱,也有情等,但没有深刻论述“敲诈勒索”罪的构成及被告人是否构成本罪,这样的法庭语言当然不会被法庭重视,因为是废话,尽管研究了同性恋的一些问题,但文不对题。
3.论辩性这是刑辩律师法庭言语的重点和关健。
论辩体现对抗中的融通,融通中有对抗性。
是庭审中控辩双方的求真、斗法和护法,是对案件的分析、解剖,从而达到控辩双方法律赋予的目的。
刑辩律师法庭口才艺术
刑辩律师法庭口才艺术一、刘卫主编致辞刘卫:我是刘卫主编,感谢大伙儿。
十分快乐能跟大伙儿在如此一个周末来到大成。
各位律师朋友,我们今天的讲座是一个公益讲座,也是我们点睛政法网络学堂的第三期刑事辩护律师的业务讲座。
我们那个讲座是一个系列讲座,我们将会一如既往地按照每个月一到两期如此一个周期往下走。
我们课程的目的和举行那个讲座的意义,都在我们的蓝皮本里有说明。
当他人还在沉梦中熟睡的时候,我们差不多悄悄地起床;当他人正在起床洗刷的时候,我们差不多整装待发;当他们正在享受周末的悠闲,而我们各位来到大成给自己充电。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这是一种积极向上、奋发图强,不断提升自我、超越自我、完善自我的进取精神。
今天,我们牺牲周末的休息,改日我们将换来我们律师个人的强大、职业的强大、我们国家法治的春天!本次活动得到了大成律师事务所的鼎力相助,下面请钱列阳大律师代表大成律师事务所致欢迎辞!二、钱列阳律师致辞钱列阳:第一我代表大成律师事务所,欢迎各位律师用休假的时刻,来那个地点共同探讨学习刑事法律问题。
我觉得在大成律师事务所,我们由于有如此比较宽敞的条件,大成律师事务所各类业务培训事实上差不多办了专门多起,如此大规模的刑事业务这依旧第一次,但不是最后一次,以后更多的时候我们也会来讨论。
你们至少今天到大成律师事务所来,认了一个门,我代表大成律师事务所对大伙儿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欢迎!刑事辩护业务走到今天,事实上应该讲,也就在改革开放30年之际走到了一个业务上的瓶颈。
«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修正,贯彻了10年,对刑事诉讼法本身暴露出来的在司法实践中的问题越来越多,因此学术界、司法实务界和我们律师都越来越关怀,在这种情形下,«刑事诉讼法»的再次修正案差不多提到议事日程上。
但是正在这时,我们的«律师法»出台了。
«律师法»出台了以后,从33条到38条刑事辩护业务和已然的«刑事诉讼法»形成了〝两法冲突〞。
律师的口才技巧方法
律师的口才技巧方法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在咨询、调解、会见及辩论时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有根有据,大地坚实,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而不应事前不调查、不研究,辩论中信口开河,不着边际,恣意妄为,强词夺理,胡搅蛮缠;而是应当言出如山,庄严谨慎,严肃认真,反对言词轻佻,朝令夕改。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庭辩论的基本原则。
参加辩论的人,要说明某事是否合法,某人是否有罪,是什么罪,有何危害,都必须立足于充分的事实材料,依据确凿的证据。
只有事实清楚了,自己提出的定性看法、量刑意见,才会有可靠的立足点,有充分的说服力,做到言之有据。
如果律师对案情不明,甚至主要事实都没有掌握,不论其法口如何咄咄,在辩论中当对方提出有关事实方面的问题时,便会无言以对,更谈不到说服对方。
因此,律师必须弄清案情,特别是弄清案情的主要情节,使自己的辩论有一个充分坚实的事实基础。
这是获取辩护成功的首要条件。
以法律为准绳,就是用法律衡量事实,来确定事实。
法庭辩论的内容,尽管十分复杂,但归纳起来不外两类,一类是事实,一类是法律。
就是说,法庭辩论的双方的争论总是围绕着划清事实和应用法律两方面展开的。
辩论者只有弄懂得法律,吃透法律,依据法律来分析事实,才能说明某人某事,是否违法,是否犯罪,所犯何罪,危害怎样。
也才能断定该不该判刑,该判何刑,量刑何度。
从而使自己在辩论中提出的论点有法律依据,在法律上能立得住,站得稳。
二、严词对抗,均衡简洁严词对抗,均衡简洁是律师口才的基本要求。
律师在言辞表达时,应力求准确无误,不失言、不失控,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成理。
说的第一句话必须以一定的事实为依据,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它的正确性,使其符合人们的心理、事理和法理,切忌空话套话,不恰当运用修辞和感情色彩的或粗野地攻击性言辞。
律师辩论的观点是与对方有明显分歧,甚至是截然对立的。
律师辩论必须针对对方提出的内容进行辩论,要千方百计地证明并要对方承认自己观点的正确,又要针锋相对地批驳对方的观点,有的放矢,设问引导,抓住要害关键,该褒则褒,该贬则贬,态度鲜明,语气果断,辞尽其意,做到以事论理,以法论理,有理不放弃,无理不强辩。
律师应该把握的法庭辩论技巧
律师应该把握的法庭辩论技巧律师应该掌握的法庭辩论技巧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律师在庭审中的表现和成功与否。
下面是一些律师应该掌握的法庭辩论技巧。
1.熟悉案件和法律。
首先,律师需要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只有对案件了如指掌,才能够在法庭上有条不紊地进行辩论,并提供有力的证据和法律依据。
2.引人注意力。
律师需要在法庭上引人注意力,让法官、陪审团和观众注意自己的陈述和辩论。
通过运用技巧性的陈述、动作以及语言,律师能够吸引听众的注意并让其在心理上支持自己的观点。
3.有效的口才。
作为律师,有一口流利的口才非常重要。
律师需要能够清晰、准确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论据,并能够以简单易懂的语言向法官、陪审团和观众解释法律和案件事实。
4.深入剖析证据。
律师需要深入挖掘和剖析案件中的证据。
律师应该能够准确地评估证据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并利用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论点。
此外,律师也应该能够有效地质疑对方的证据,并找出其中的不足之处。
5.攻守兼备。
律师需要不仅能够有力地维护自己的观点,同时也要能够有效地反击对方的观点和辩论。
律师需要具备辩护和攻击的能力,以便在法庭上适时做出反击,并坚决维护自己的观点和权益。
6.制定合理的辩论策略。
律师需要在法庭上制定和执行合理的辩论策略。
这包括确定自己的目标,研究对方的观点和辩论,并采取相应的反击策略。
律师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官的态度来调整和改变策略。
7.控制情绪和态度。
在法庭上,律师需要保持冷静、自信而又专业的态度。
无论遇到什么情况,律师都应该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并保持专业的表现。
情绪过于激动或过于消极都会对律师的表现产生负面影响。
8.注重团队合作。
在庭审过程中,律师通常会与助理、专家证人和其他律师进行合作。
律师需要能够有效地与团队成员进行沟通和合作,共同为案件的胜利努力。
总之,律师在庭审中需要掌握并运用一系列的辩论技巧。
只有通过充分的准备、清晰的陈述和有效的辩论,律师才能够在法庭上取得成功并为当事人赢得案件。
律师法庭辩论的口才技巧-辩论赛
律师法庭辩论的口才技巧-辩论赛律师法庭辩论的口才技巧-辩论赛1)不离准绳。
律师在法庭上的全部演讲,须严格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语言要准确,既不能模棱两可,也不能不着边际。
衡量法庭上演讲口才的高低,往往不是“滔滔不绝”,而是“一针见血”。
2)讲究分寸。
律师在法庭上的演讲要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进行客观的表述,讲事实不言过其实,讲法律不言过其辞,忠实于法律和事实真象。
律师在法庭上所讲的话要合乎自己的身份,既要仗义执言,又要有理、有利、有节。
3)注意辞令。
律师既要善于使用词汇、又要防止故意卖弄词藻。
质朴的语言是最美的语言,华而不实的演讲往往令人生厌,这里关键是遣词造句必须严格服从表达内容的需要。
律师在法庭上的演讲要出口成章,语言必须精练、紧凑、鲜明、生动,要尽量使每一个词句都成为辩护辞整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此外还要注意吐词清晰、声音和谐、快慢适度。
必要的地方可作重述,但需避免罗嗦。
4)灵活变通。
即在演讲时不要机械死板地拿着辩护辞或上诉状“照本宣科”。
法庭上的诉讼活动是由多方面当事人参加的活动,而且案件往往是复杂的,律师要在有限的时间内或范围内做好演讲准备,对案情的认识可能有一定的局限性,通过法庭调查和质证,律师对案情产生新的了解和认识,甚至在双方辩论中,也可能形成新的观点和意见。
因此,律师必须当机立断,在演讲中改变或修正原来的观点,如果缺乏必要的灵活变通,演讲是不会成功的。
5)烂熟于心。
律师在法庭演讲之前必须对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法律条文了如指掌,如果是辩护演讲,就要对起诉书进行悉心研究。
律师在法庭上所作的辩护演讲是针对公诉人提出的起诉书所作的控告演讲,是代表原告向被告人提出告发。
不论何种演说,一般都可能遭到对方的反驳,所以法庭演讲常常是唇枪舌剑的争辩,要经过反复争辩才见分晓。
在辩论中牢牢掌握主动权、不仅使对方无懈可击,而且能“寻机破敌”。
如果律师对案情掌握不准,那么在法庭辩护或控告中就会被对方打出破绽,甚至被驳得理屈词穷,张口结舌。
律师法庭辩论话术技巧
律师法庭辩论话术技巧律师是法庭上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必须通过辩论和论证来维护客户的利益。
在法庭上,律师需要具备一定的话术技巧,以确保自己能够有效地表达观点、驳斥对方的观点,并最终取得胜利。
本文将介绍一些律师在法庭辩论中常用的话术技巧。
首先,律师需要善于利用修辞手法。
修辞是一种使语言更有说服力和感染力的艺术。
在法庭上,律师可以运用修辞手法,例如比喻、夸张、反问等,来增强自己的观点。
例如,律师可以使用比喻来描述案件的关键细节,使陈述更形象生动。
同时,夸张也是一种常见的修辞手法,律师可以通过夸张来强调一方的观点或事件的后果,以引起听众的共鸣。
而反问则可以用来反驳对方的观点,并表达自己的疑问和质疑,从而削弱对方的主张。
其次,律师还需要善于运用逻辑推理。
在法庭辩论中,逻辑推理是一种有效的辩证方法。
律师需要按照合理的逻辑顺序陈述观点,构建起一条严密的逻辑链条,以使观点更有说服力。
律师应该清晰地列出自己的前提和结论,用有效的论据来支持观点,并通过合理的推理和演绎来论证自己的观点。
同时,律师还应该学会运用类比推理,将案例和判例作为论据,以证明自己的观点在法律上是合理和可接受的。
此外,律师还应该学会运用心理学原理。
在法庭上,双方律师之间不仅仅是简单的辩论,还包含了对心理的斗争。
律师可以尝试使用一些心理学原理来影响和操控法官和陪审团的心理。
例如,他们可以利用共鸣原理,与法官或陪审团建立联系,使其能够更容易接受自己的观点。
同时,律师还可以使用亲和力,通过自己的言行举止来获取对方的好感。
另外,律师也可以利用色彩、音效等非语言因素来影响对方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最后,律师还应该掌握一些应对策略。
在法庭上,可能会面临对方的质疑、压力和攻击。
律师应该学会冷静、沉着地应对,不被对方的情绪所左右。
在面对对方的攻击时,律师可以使用反驳的策略,即通过论据和证据来驳斥对方的观点。
律师还可以运用研究所得和专业知识,以加强自己的观点和论证的可信度。
律师的口才艺术在法庭上说服陪审团
律师的口才艺术在法庭上说服陪审团在司法系统中,律师的口才艺术被认为是一项重要的技能。
律师在法庭上面对陪审团时,他们的辩护能力和说服力决定了案件的胜利与否。
本文将探讨律师如何运用口才艺术来说服陪审团,并借鉴一些成功的案例。
一、案件分析与策略在法庭上说服陪审团之前,律师首先需要仔细分析案件,并制定有效的策略。
通过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条款的深入研究,律师可以洞察案件的关键点和争议点。
然后,律师需要针对性地培养自己的口才技巧,以便在法庭上有针对性地驳斥对方观点并说服陪审团。
二、有效的开场陈词律师在法庭上说服陪审团的关键之一是他们的开场陈词。
律师通过开场陈词来介绍案件的关键信息,引起陪审团的兴趣并赢得他们的尊重。
一个好的开场陈词需要简明扼要地阐述案件的关键事实和证据,并能够引起陪审团的共鸣。
律师在开场陈词中可以运用修辞手法,例如使用情感引起陪审团的共鸣,使用事实数据和专业术语来增加信服力。
三、真实性和可信度律师在法庭上说服陪审团时,必须保持真实性和可信度。
律师应该避免夸大事实或制造虚假证据,以免失去陪审团的信任和尊重。
相反,律师应该通过提供准确的证据和可靠的来源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律师还可以引用过去类似案例的判决结果来增加自己的说服力。
四、利用情感因素在法庭上说服陪审团时,律师可以运用情感因素来影响陪审团的判断。
人们在做决策时往往会受到情感的影响,因此律师可以使用故事、例子或人物形象来引起陪审团的情感共鸣,并使其对案件产生共鸣或同情。
通过利用情感因素,律师可以更好地影响陪审团的决策。
五、有效的反驳与质证在法庭上,律师必须善于反驳对方观点并适时提出质证。
通过反驳对方的观点,律师可以削弱对方的论点,并进一步加强自己的说服力。
律师在反驳中应该运用逻辑思维和论证技巧,提出有力的证据和合理的解释。
六、良好的语言表达与声音运用律师在法庭上说服陪审团时,良好的语言表达和声音运用也是很重要的。
律师应该用简明的语言和流畅的表达来让陪审团易于理解,并清晰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论据。
律师的法庭技巧与口才
律师的法庭技巧与口才作为法庭上的辩护者和代表,律师拥有出色的法庭技巧和口才至关重要。
他们需要能够以清晰、有说服力的方式陈述案情,同时具备应对证据和辩论的能力。
本文将就律师在法庭上所需的技巧和口才进行探讨。
一、言辞表达律师的言辞表达应当准确、有力,以达到律师职责的最大效益。
律师在法庭上需要通过争论和陈述自己的观点,同时还要对对方的观点进行反驳。
因此,他们必须具备准确和具说服力的表达能力,以达到影响法官和陪审团的目的。
律师的口才技巧包括掌握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运用恰当的语言和声音调节技巧等。
律师在法庭上必须清晰明了地陈述事实,用简洁的语言阐述观点,并通过肢体语言和声音的变化来吸引听众的注意力。
同时,律师还需善于利用时间和节奏的控制,以实现最大效果。
因此,律师应不断改进自己的口头表达能力,并学会在紧张的法庭环境中自如应对。
二、证据分析与采访技巧作为法庭上的辩护律师,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证据分析和采访技巧。
他们需要深入研究案情,收集和分析相关证据,并准确理解和解读证据的含义。
律师需要有强大的推理和逻辑思维能力,能够将证据与案情联系起来,形成有力的推理链。
同时,律师还需具备良好的采访技巧,以获取证人的说法和证据。
他们需要善于引导和提问,以确保证人能够有效地提供他们所知道的信息。
律师的采访技巧应包括倾听和观察能力,以便及时捕捉到重要的细节和矛盾之处,并提出相应的质疑。
三、辩论与反驳技巧辩论和反驳是律师在法庭上最常用的技巧之一。
辩论时,律师需要清晰陈述自己的观点,并用有力的事实和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律师还需能够就对方观点进行有力的反驳,揭示其中的漏洞和不一致之处。
在辩论和反驳过程中,律师的措辞应谨慎而有力,旨在说服审判者和陪审团。
他们需要善于运用动人的修辞手法、情感激发以及逻辑推理,以增加自己的说服力。
四、公众演讲与形象打造除了在法庭上的技巧,律师还需要具备公众演讲和形象打造的能力。
律师常常需要在公众场合发表演讲,向公众解释法律事务和案情。
律师法庭辩论的口才解析有哪些特征_演讲与口才_
律师法庭辩论的口才解析有哪些特征法庭辩论是在审判长主持下的法庭上,由诉讼双方根据法律与事实,就案件的关键性问题及如何适用法律、作出公正裁判等问题,面对面地直接进行论述、争辩和反驳的一种司法口语表达。
下面小编为你整理律师法庭辩论口才解析特征,希望能帮到你。
律师法庭辩论的口才解析特征①预防性。
辩论的双方,在参加法律辩论之前,都必须做好思想上、材料上和口语表达的充分准备。
尤其是公诉人和辩论人,辩论前都要依法查阅卷宗、讯问或会见被告人和进行必要的调查,撰写好公诉和辩护词,一般还经过本部门集体讨论,准备好对对方可能提出的问题的回答。
所谓“九备一说”,说的就是事先九分准备,在法庭上的直接口语仅仅是一分而已。
②职责性。
辩论的双方各有法定的明确职责,如公诉人的职责是揭露、证实被告人犯罪并请求依法予以惩处,辩护人的职责是辩驳、辩护;公诉人不得为被告人进行辩护,辩护人不可代替公诉人对被告进行控诉。
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不可逾越。
③临庭性。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在特殊的场合,面对着特殊的对象,在特殊的气氛中,辩论双方面对面地阐述、争论、反驳,面对面地向审判庭提出各自的请求和主张。
④均等性。
法律规定,辩论双方的口语表达机会是均等的,允许公诉方发一次言,也允许辩护方发一次言(一方有两人派一人发言);一方发言时对方不得打断。
⑤敏捷性。
辩论双方既要事先准备好反驳对方的意见,也要进行临庭体现出来的现实的言词争辩,后一种敏捷性的要求更高。
敏捷性主要体现在对对方反驳的话听得清,思维能准确抓住症结,并迅速作出回答,而且言辞中肯、流畅、声音响亮。
作为法庭辩论的一方,如没有那种“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的足够思想准备,并能作出相应的辩驳反应,往往会在辩论中失利。
⑥攻守性。
社会主义法庭出庭辩论的双方都是为了协助审判机关对被告人准确的定罪量刑,根本目的是一致的。
双方都处于守势,同时又都处于攻势地位。
某一点上公诉方处守势,辩护方处攻势,在另一点上则相反。
律师的法庭辩论技巧与语言艺术(课件提纲)
律师的法庭辩论技巧与语言艺术----怎样成为一名雄辩律师蔡华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辩护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前言----当你走进法庭,你就开始了你的法庭辩论一、法庭辩论概述(一)辩论(二)法庭辩论(三)辩论和辩护二、法庭辩论的价值三、法庭辩论的技巧(一)技能和技巧1、技能2、技巧(二)法庭辩论的技能1、熟悉案情2、熟悉法律3、熟悉规则4、发挥优势(三)法庭辩论的技巧1、法庭调查中的质证技巧(1)质证意见重点突出(2)质证意见明确具体(3)注重对证据的收集、保全、固定情况进行质证(4)联系其他的证据综合质证(5)归纳证据的证明证明和证明力(6)针对证据种类特点和具体容质证(7)针对举证的方式质证(8)结合证据的法律规定质证(9)善于利用控方证据2、法庭调查中的发问技巧(1)要有明确具体的目的(2)要符合自己的身份(3)简洁明确,一问一答(4)关键问题出其不意(5)岗前培训自己的出庭证人(6)避免重复(7)明知故问(8)利用发问机会,澄清不利问题3、把握质证、发问、举证关系的技巧(1)立论(2)铺垫(3)冲击4、法庭综合性辩论的技巧(1)做足案头准备工作(2)注重声音和眼神(3)明白对谁讲(4)善于利用沉默(5)用动情的语言(6)把握节奏(7)控制情感(8)使用有力的语言风格(9)注意条理清晰(10)过硬的心理素质四、法庭辩论应注意的问题(一)法理语言(二)逻辑语言(三)礼貌语言五、防止辩审冲突(一)辩审冲突案例回顾(二)辩审冲突的成因(三)如何防止和减少辩审冲突六、结束语律师的法庭辩论技巧与语言艺术(怎样成为一名雄辩律师)一、法庭辩论概述(一)辩论辩论是指彼此用一定理由来说明自己对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以便最后得到的正确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
简述之,就是见解不同的人彼此阐述理由,辩驳争论。
(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顾名思义就是指在法庭上,参与诉讼的各方(审判机关除外)彼此用法理和证据来说明自己对案件事实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以便最后得到案件合法处理结果的诉讼活动。
如何练就卓越的律师口才技巧
如何练就卓越的律师口才技巧律师口才,是指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直接进行口语表达的智慧和才能。
那么该如何提升律师口才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如何练就卓越的律师口才技巧分享,欢迎大家阅读参考!1、勇于自信首先必须对自己语言表达能力要有一个客观的认识,主观上应有成功的信心。
一个人内心里觉得自己像个小丑,于是他真的就成了小丑;一个人内心坚信自己高贵,就绝不会干出让别人嘲笑的事情。
2、精于学习学习”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学看、学听、学说。
其中看、听是向别人学习,说是直接提高自己。
学看是初为律师的人提高口才艺术的有效途径。
“看”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多看理论书籍和体会文章。
有关口才艺术的理论书籍有很多,通过学习可以全面系统地了解口才艺术的特点和规律,掌握各种语体的内部构造和生成规律,然后重点学习口才艺术的各种技能和技巧,这样对指导实际练习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多看精典的口语作品。
古今中外名人的演讲作品有很多,如:邓析的两可之辩、宴子的两淮橘枳之辩、施洋大律师的京汉铁路命案真相之辩、美国费城律师汉密尔顿的新闻自由之辩,等等。
阅读这些传世名篇要认真分析其思想观点的阐述、语言修辞的特色、篇章结构的安排和表达技巧的运用,并把其中精妙之处,化为自己练习口才的营养。
三是多看视听资料。
心理学上有一个公式:一个信息的表达=15%言语+30%声音+55%态势语。
因此,我们在重点分析学习演讲者思想和表达技巧的同时,更要注意观察学习其运用态势语言的艺术,揣摩其如何结合现场表述观点、选择服装、修饰仪容,如何恰当地运用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等等。
学听,除了接受声音信息外,还要通过大脑思维,吸收、理解所接受的信息。
与此同时,要善于判断发现对方说话的声音技巧和表达艺术,吸取其特长,以提高自己说话的能力。
学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多听录音材料,包括演讲、辩论实况录音、评书,等等。
在听录音时,可重点琢磨怎样准确清晰地发音,如何掌握语调的高低轻重,怎样合理地安排停顿,如何根据所表达的思想感情确定适当语速,做到声情并茂,等等。
律师需要的口才技巧和方法
律师需要的口才技巧律师需要的口才技巧和方法口才,解释为:名词,说话的才能。
个人认为口才不单单是说话的才能,还是个人综合能力的语言表现形式,好的才能能提高你的综合能力,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律师需要的口才技巧,才希望你喜欢。
律师需要的口才技巧一、严密的逻辑思维。
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够让你在表达自己的观点的时候条理清晰,环环相扣,让想攻击的人无机可乘,同时也能让你敏锐地发现对方表达中的逻辑错误,从而进行攻击。
说话没有逻辑,前后矛盾,不攻自破。
二、丰富的知识储备。
丰富的知识储备能让你在表达自己观点的时候做到有理有据,用时下流行的话来说就能给人一种“他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的感觉,同时能够洞悉他人观点中不足,加以反驳。
知识储备不足,对方的观点可能对你来说是陌生的,又如何进行反驳呢。
三、良好的表达能力。
良好的表达能力,能很好地将以上两种能力表现出来,那就是“口才”啦。
表达能力的欠缺的人,纵使满腹经纶,却无法表达出来。
其中,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市面上有很多这些方面的书,题主可以自行找来看看。
当然光看书是不够的,还可以模拟一些场景实际操练一下,观摩一些比较高水平的辩论赛等等。
律师如何有效表达?1. 坦白是最大的自信,自信是最大的自由2. 巧戴“高帽”成就客户3. 争辩不是最好的表达方式律师如何在拜访会晤中优雅地说出“客套话” ?1. 事前约定律师访晤,应该事先约定,明确时间、地点(具体到座/栋及楼层)。
比如,约在某商务大厦见面,需事先明确到“某大厦一期A座”。
尽量避免到了约定时间,虽然抵达约定地点,却因弄错楼座、楼层等而迟到。
2. 进门礼节到了被访晤的门口,应先轻轻地敲门,或者轻促地按一下门铃,即使门开着,也应很有礼貌地问一声:“某某在吗?”或者“房间里有人吗?”不要贸然闯入。
同对方见面后,律师要立即打招呼,然后再跟着主人进门。
3. 情景:初访&重访&回访A 初访者你如果是初访者,一般可以用这样的话打招呼:“啊!一直想来拜访,今天如愿以偿了!”“初次登门,就劳您久等。
律师的辩论口才
律师的辩论口才
辩题,是否应该废除死刑。
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
今天我们在这里聚集,就是为了讨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是否应该废除死刑。
我作为辩方的律师,将会用我的辩论口才为大家阐述我的立场。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死刑的实际执行情况。
据统计,很多国家在执行死刑时存
在着冤假错案的情况,这就意味着有些无辜的人可能会被误判而被处以死刑。
这种情况的发生,不仅对被判错的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也会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因此,废除死刑可以避免这种悲剧的再次发生。
其次,死刑并不能有效地阻止犯罪行为的发生。
犯罪的根源在于社会问题的存在,而不是死刑的存在与否。
废除死刑,可以让我们更多地关注社会问题的解决,从而减少犯罪的发生。
同时,对于那些犯罪分子,我们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进行惩罚和改造,而不是简单地用死刑来结束他们的生命。
最后,废除死刑符合人道主义的精神。
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都应该有机会改
过自新。
废除死刑可以让我们更多地尊重人的生命,为犯罪分子提供改过的机会,也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展现出人性的光辉。
综上所述,废除死刑是符合社会发展潮流的,也是对人道主义的尊重。
希望大
家能够支持废除死刑,让社会更加和谐、公正。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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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睛刑辩大讲坛(三)刑辩律师法庭口才艺术、律师会见犯罪嫌疑(被告)人的心理探究一、刘卫主编致辞刘卫:我是刘卫主编,感谢大伙儿。
十分快乐能跟大伙儿在如此一个周末来到大成。
各位律师朋友,我们今天的讲座是一个公益讲座,也是我们点睛政法网络学堂的第三期刑事辩护律师的业务讲座。
我们那个讲座是一个系列讲座,我们将会一如既往地按照每个月一到两期如此一个周期往下走。
我们课程的目的和进行那个讲座的意义,都在我们的蓝皮本里有讲明。
当他人还在沉梦中熟睡的时候,我们差不多悄悄地起床;当他人正在起床洗刷的时候,我们差不多整装待发;当他们正在享受周末的悠闲,而我们各位来到大成给自己充电。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这是一种积极向上、奋发图强,不断提升自我、超越自我、完善自我的进取精神。
今天,我们牺牲周末的休息,改日我们将换来我们律师个人的强大、职业的强大、我们国家法治的春天!本次活动得到了大成律师事务所的鼎力相助,下面请钞票列阳大律师代表大成律师事务所致欢迎辞!二、钞票列阳律师致辞钞票列阳:首先我代表大成律师事务所,欢迎各位律师用休假的时刻,来那个地点共同探讨学习刑事法律问题。
我觉得在大成律师事务所,我们由于有如此比较宽敞的条件,大成律师事务所各类业务培训事实上差不多办了专门多起,如此大规模的刑事业务这依旧第一次,但不是最后一次,以后更多的时候我们也会来讨论。
你们至少今天到大成律师事务所来,认了一个门,我代表大成律师事务所对大伙儿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欢迎!刑事辩护业务走到今天,事实上应该讲,也就在改革开放30年之际走到了一个业务上的瓶颈。
《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修正,贯彻了10年,对刑事诉讼法本身暴露出来的在司法实践中的问题越来越多,因此学术界、司法实务界和我们律师都越来越关怀,在这种情况下,《刑事诉讼法》的再次修正案差不多提到议事日程上。
但是正在这时,我们的《律师法》出台了。
《律师法》出台了以后,从33条到38条刑事辩护业务和已然的《刑事诉讼法》形成了“两法冲突”。
这“两法冲突”的问题事实上我们早就注意到了,我们希望全国人大能够对“两法冲突”做出一个立法解释来解决那个矛盾,然而由于种种缘故,那个矛盾解决不了,立法解释出不来。
因此各地的司法实践中,《律师法》的实施和《刑事诉讼法》的贯彻之间就有专门大的冲突,因此又产生了新一轮的矛盾和问题。
因此能够讲,在某种意义上讲,这30年来刑事诉讼领域、刑事辩护领域出现的问题,是往常从来没有过的问题。
因此,律师的风险、律师所面临的困境也越来越多。
也正因此如此,因此点睛政法网络学堂刘卫老师组织了一次又一次的为大伙儿进行公益性的刑事法律的培训。
某种意义上讲,我们明白该如何操作、该如何做专门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我们明白什么不该做,当我们不明白什么不该做的时候,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明白什么不能讲、什么不该做。
在这方面假如我们不明白得办理刑事业务,我们可能挣不到律师费,然而我们做了我们不明白不该做的事,我们可能会丢掉饭碗,如此的教训,在北京、在全国每年都在发生。
因此,为了使如此的悲剧尽可能少地重演,这也是我们一次次办理刑事业务培训,大伙儿进行业务讨论的机会。
今天,我们有幸请到汤忠赞大律师——全国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的副主任,也是改革开放30年从业走了几乎30年的大律师。
他有这么多年累积起来的刑事业务的办案经验、浓缩的精华,毫无保留地给我们大伙儿传经送宝。
因此我“抛砖引玉”,在此我代表所有听课的律师,也包括我本人,向汤忠赞大律师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有请汤忠赞大律师讲课。
第一单元:刑辩律师法庭口才艺术一、汤忠赞律师主讲我讲课讲不上,我就讲一下经验。
我是1981年开始做刑辩,大概做了1000余件刑事案件。
因此我觉得,跟在座的大律师,包括在我旁边做的这几位大律师的经验,他们的理论实践,他们都专门丰富。
我要紧讲经验,讲我经历的点滴经验。
我今天讲的主题是刑辩律师法庭的口才。
大伙儿都明白,口才、语言问题是专门奇异的,是不是有了人类以来就开始有了语言,语言以后会可不能消灭,语言是个什么东西,今天我们都不去探讨,这方面的文章专门多,今天我们讲的要紧是法庭的律师口才。
(一)刑辩律师法庭口才艺术的评价标准刑辩律师法庭口才的表现效力,其评价标准是:1.法官体验到的是充分的讲事实、讲法律,不是胡搅蛮缠。
2.检察官体验到的是真正的抗辩对手。
3.托付人体验到的是尽职尽责的法律之师。
4.旁听人体验到的是出色的演讲家。
5.领导人体验到的是制造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力量。
这些评价专门完美,然而要做到专门难,然而我们要从这些方面努力,达到刑事口才的艺术化、标准化。
(二)刑辩律师法庭语言的特点1.法定性必须是法言法语。
即生活语言法律化。
如“杀了人”那个概念,必须是有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意外事件等,因为只有法定语言,才能对“杀了人”这一概念进行法律评判。
如有辩护人为一起有意杀人案辩护时,有如此一组语言:“本案是死了一个人,然而如何样弄死的呢?是不人弄死的,依旧自己不小心谢世的,依旧老病发作而死的,总之一塌糊涂,找谁抵命都不合适,我的当事人更是莫名其妙进了班房,请法官救救我的当事人。
”这一段言词,没有从法律上阐述观点,显然不是在辩护。
2.针对性律师的法定语言是针对某一个体案件,不能漫无边迹、夸夸其谈,因此针对的不是案件的全部,而是需要进行辩护的重点。
如有一起因同性恋纠纷而引起的敲诈勒索案,辩护人大讲同性恋的起源,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法律爱护同性恋,同性恋者也有爱,也有情等,但没有深刻论述“敲诈勒索”罪的构成及被告人是否构成本罪,如此的法庭语言因此可不能被法庭重视,因为是废话,尽管研究了同性恋的一些问题,但文不对题。
3.论辩性这是刑辩律师法庭言语的重点和关健。
论辩体现对抗中的融通,融通中有对抗性。
是庭审中控辩双方的求真、斗法和护法,是对案件的分析、解剖,从而达到控辩双方法律给予的目的。
论辩语言的使用,贯穿在庭审的讯问和发问、举证质证、辩论各时期,有时在庭审预备时期,被告人最后陈述时期都可能涉及法庭语言。
案例:一对恋到黄山游玩,女方不慎失足掉入悬崖,慌忙中抓住男方左脚,男方情急之中,抓住一颗小树,两人依靠小树悬吊于崖边,男方见小树快被拆断,遂向女方肩膀处踩一脚,致女方坠入山崖,男方获救,并积极向山下查找女方,后向公安机关自首。
公诉人:男方构成有意杀人。
辩护人:男方不构成犯罪。
公诉人:男方构成有意杀人的四个要件。
辩护人:男方不构成犯罪。
理由:双方都处于危险状态,男方无法选择,两个一起死,能够求一人生。
女方捉住男方脚,出于求生的本能;男方蹬女方的一脚也是出于求生的本能;双方处于危险状态是女方不慎所致,这对恋人情深意笃,女方倘若有知,明知自己必死,且其死可救其男友,也会对其男友心尽谅解,求政府网开一面,不予追究。
公诉人:情不能代替法,我们国家是罪行法定原则。
精彩设计:律师言词精彩,颇为动听,但请问:既然情深意笃,为何对女友狠蹬一脚;既然情深意笃,面对女友眼巴巴的求生渴望,只为自己生而置女友年青生命以不顾;既然情深意笃,听听其父母撕心裂肺的痛哭吧,听听其乡村乡亲邻里、同学的痛惜吧。
我的结论是,情感不能代替法律,不管什么人,采取什么方法,有意地剥夺他人生命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辩护人:男友的行为没有社会危害性,是一起一人不慎行为,必定出现二人死亡结果,其中一人选择生,并不危害社会,反而为社会抢救了资源——免一人之死。
公诉人:律师的观点涉及伦理学、社会学和法学多层面的问题,在那个地点我们要请问:一个必死的癌症患者,能够人为地提早结束他的生命吗?一位老人同一位年轻人同在一条船上,船专门危险,当减轻一个人重量时,另一个可获救,年青人能够把老人推下水、保全自己而不受刑事责任吗?显然是不能够的。
4.即时性法庭语言的使用,有时难以预料,具有突然性。
如被告人当庭提出中止托付、拒绝辩护;公诉人、审判人员突然制止辩护人的发言,法庭出现不尊重被告人隐私和人格尊严的情况等,都要用娴熟的法庭语言进行对应,并应对应得专门精彩。
(例:被告人婚外情)5.道德性法庭语言不是信口开河,而是特不严谨,同时必须遵守律师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
法庭的语言表达能力以德行为基础,孔子认为“有德者必有言”,“君子耻其言过其行”,认为言语是一个人内在美表现。
古罗马闻名的教育家、演讲家昆体良在《演讲家的教育》书中强调,论辩要有道德水准、语言能力、知识程度、思维技巧及体态风韵,他把道德水准放在首位,他认为演讲家首先必须是“好人”,是一个有高尚道德问题。
刑辩律师不能在法庭上攻击和贬损他人,炫耀自己或发泄不满,做一个有高尚道德、遵守纪律的法律人。
(三)刑辩律师法庭语言在庭审各时期的使用1.发问时期讯问与发问时期是控辩审三方对案件的公开调查,是对被告人和有关证人供词和证词的核查,是控辩审三方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环节。
刑辩律师对被告的发问是为了支持其在法庭上公开发表的辩护意见,其发问语言里有鲜亮的对抗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有一起案件公安人员、检察人员、辩护律师不同的讯问、询问方式,从言词证据上得出了不同的结论。
如公案人员问:“你抢了人家手表没有?”答:“没有抢,是拿的。
”问:“是如何样拿的?”答:“是从她手上拿的。
”问:“人家是死人,你要拿就拿得到?”答:(沉默)问:“讲话呀,不要装死。
”答:“是拿的嘛。
”问:“是拿的?你再去拿一块给我看。
”答:“拿不到,你们缴的那块手表是拿的。
”问:“还讲是拿的,你是不是想吃花生米(枪毙)?哼!讲呀。
”答:“我又不想吃花生米,那就确实是我抢的吧。
”上述论辩,侦查人员失败了,失败的缘故是,侦查人员围绕犯罪嫌疑人“拿”的“辩解”展开攻势,因此问话的结果是山穷水尽,并暴露了逼供的痕迹。
同样是该案,另一种问话,就专门成功。
问:“这手表你认识吗?”答:“认识,是派出所从我口袋里搜出的。
”问:“这手表如何会到你的口袋里?”答:“是我从那个女的手上拿的。
”问:“如何样拿的?”答:“从那个女的手上拉下来的。
”问:“这手表带如何断了?”答:“是我用力拉断的。
”问:“那女的让你拉?”答:“我用左手箍住那女的头,才把她手表抢下的。
”这段问话的成功在于利用手表带断了的事实真相,击中要害,迫使犯罪嫌疑人供述由“拿”→“拉”→“用力拉”→“箍到头抢”。
侦查人员由固定事实,证明了犯罪行为人的性质,使一起抢劫犯罪的供述依法成立。
对这一案件,被告人起诉后,被告人托付的律师在会见被告人时也有一段问话。
问:“起诉书指控你犯抢劫罪,你有什么意见?”答:“我是拿的,不是抢的。
”问:“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你承认箍着被害人头抢的,这是事实吗?”答:“箍头是箍了,箍头是想开个玩笑。
”问:“你认识她?”答:“不认识。
”问:“不认识,还开玩笑?”答:“想引开她注意力,好拿她手表。
”问:“那你拿她手表时,打了她没有?威胁她没有?”答:“没有,绝对没有,她一低头,我就趁机把她的手表拿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