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合同变更
框架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篇
框架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特定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有意依法出让该土地的使用权给乙方,用于乙方在该地块上进行投资开发。
为明确双方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框架协议:一、协议目的明确甲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与乙方进行合法开发的合作事宜,确立双方的基本合作框架和原则。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事项1. 出让土地位置及面积:具体描述土地的位置、边界、面积等信息。
2. 土地用途:明确土地用途,如住宅、商业、工业等。
3. 出让期限:明确出让的起止时间。
4. 出让金及支付方式:确定土地出让金的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
三、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保证:甲方保证对出让土地拥有合法使用权,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协助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
(3)其他义务: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履行其他相关义务。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支付土地出让金: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
(2)合法使用土地:在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内合法使用土地。
(3)开发义务: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确保项目按期进行。
(4)其他义务: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履行其他相关义务。
四、项目推进与监管1. 设立共同工作小组:双方共同设立项目推进工作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
2. 进度计划:乙方需制定项目推进的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3. 监管措施:双方共同建立监管机制,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变更条件: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 解除条款:在发生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的情形下,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对方。
六、违约责任1. 违约情形: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解析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解析在中国的土地管理制度中,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一种常见的土地使用方式。
本文将对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范进行解析,包括合同的要素、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
一、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要素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依据的一种土地使用方式。
在协议中,应包含以下要素:1. 合同主体: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合同主体应包括出让方和承让方。
出让方通常是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承让方可以是企事业单位、个人或其他组织。
2.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条件:协议中应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条件,包括土地用途、面积、使用期限等。
这些条件应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法规的规定。
3. 出让价格:协议中应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包括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等。
价格的确定应符合市场价格原则,并经过合法程序确定。
4. 使用权的转让和转让条件:协议中应明确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包括是否允许转让、转让的程序和条件等。
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义务1. 出让方的权利义务:出让方有权要求承让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土地,并享有相应的出让金等权益。
同时,出让方应履行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义务,确保土地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2. 承让方的权利义务:承让方有权依法使用土地,并享有土地使用权所带来的收益。
承让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同时要按时足额缴纳土地使用费等费用。
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违约责任1. 出让方的违约责任:如果出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承让方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出让金,并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2. 承让方的违约责任:如果承让方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包括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按时缴纳土地使用费等,出让方有权要求承让方履行合同义务,并可以要求返还已享有的土地使用权。
四、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他规范1.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合同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签订。
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合同8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合同8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合法拥有某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有意将该土地的使用权变更给乙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合同:一、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合同涉及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__市______区/县,土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______。
二、变更事项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给乙方。
2. 变更后的土地使用权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
3. 变更后的土地使用年限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保证对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拥有完全的权利,并保证无任何形式的纠纷和争议。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3)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完成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变更的相关费用。
(2)乙方应保证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3)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地使用土地。
四、变更费用及支付方式1. 土地使用权变更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
2.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支付______%的费用,剩余费用在办理完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后______日内支付完毕。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能按期完成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应按照每日万分之______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变更费用,应按照每日万分之______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框架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篇
框架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国土资源局)乙方(受让方):_________(公司/个人)鉴于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赢、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框架协议:一、协议目的甲方同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愿意受让该土地使用权,用于_____________(如商业、住宅、工业等)项目开发建设。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为未来签订具体土地出让合同的依据。
二、出让土地基本情况1. 土地位置:具体描述土地所在位置,包括区域、街道、门牌号等。
2. 土地面积:明确土地面积及计量单位。
3. 土地用途:约定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如住宅、商业、工业等。
4. 土地现状:描述土地的现状,如地形、地貌、附属设施等。
三、出让条件1. 出让方式: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如招标、拍卖、协议等。
2. 土地出让金:明确土地出让金的金额、支付方式及时限。
3. 土地使用年限:约定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
4. 土地使用费:约定土地使用费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5. 其他费用:约定除土地出让金外的其他相关费用,如契税、印花税等。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确保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甲方应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及相关的法律文件。
(4)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约定使用土地,进行合法的开发建设和经营活动。
(2)乙方有义务按时支付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3)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使用土地。
(4)乙方应按照规定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不得闲置土地。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或相关文件,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2.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滞纳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模板】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约定注册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使用)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乙方:(原受让人)
丙方:(变更后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CR-2016-XXXX-XXXXX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乙方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的申请,三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三方同意将********-CR-2016-XXXX-XXXXX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变更为丙方。
第三条该宗土地出让价款、有关规划设计指标及土地利用条件仍按原标准执行。
第四条 ********-CR-2016-XXXX-XXXXX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下乙方的一起权利、义务均由丙方承担。
乙方对丙方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本变更协议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各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丙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二〇一六年月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变更出让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变更出让合同)审批责任单位:土地出让处审批项目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国家主席令第8号)中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6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号)5、《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1993年5月18日市政府第6号令)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7、《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1992年7月24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8、《关于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国土房管局2002年4月)审批收费标准及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审批时限:18个工作日(地价评审的40个工作日不计算在内)审批步骤:一、受理条件:申请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办理变更土地出让合同手续的申请。
内容包括:申请变更出让合同的理由;提出申请变更的请求(《关于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2、出让合同复印件(《关于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3、已交纳地价款、资金占用费、滞纳金、契税的发票复印件(《关于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4、提供有关变更内容的文件(《关于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1)、申请变更出让宗地内的规划建筑面积的,出具:规划部门对变更规划条件的批文;宗地内包含两种以上的规划用途的,提供设计单位按重新审定的规划建筑面积出具的对该规划建筑物地上地下面积及用途分类的证明性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片出让)17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片出让)17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当地国土资源局)乙方(受让方):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特定地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且决定将其出让给乙方用于特定的开发项目,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达成以下协议:第一章总则1. 土地使用权出让目的:乙方受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成片开发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住宅、公共设施等。
第二章出让地块及条件2. 出让地块位置:详细阐述地块的位置、坐标及面积。
3. 土地条件:明确土地的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等。
4. 土地使用权期限:约定土地使用权期限,包括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第三章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及支付方式5. 出让价款总额:明确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
6. 支付方式:约定支付期限、支付比例及支付方式。
第四章土地开发建设与规划7. 开发建设要求:对乙方的开发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8. 规划条件:明确规划指标、建筑密度、容积率等。
第五章双方权利义务9. 甲方权利义务: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并承担交付无争议的土地使用权等义务。
10. 乙方权利义务:乙方有权在约定的期限内开发使用土地,并承担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开发等义务。
第六章违约责任及赔偿11. 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12. 赔偿: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七章合同变更与解除13. 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14. 合同解除:出现法定或约定事由,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15. 适用法律: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6. 争议解决: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含增加容积率补缴地价款)办事指南
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含增加容积率补缴地价款)审批办事指南一、法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
(四)《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五)《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
(六)《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04号)。
二、申请条件单位或个人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确需改变土地用途(含调整规划增加容积率)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以申请改变土地用途。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约定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规定予以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除外。
三、申报材料(一)改变土地用途(或调整规划增加容积率补缴地价款)申请书(原件)。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核原件,交复印件)。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原件)。
(四)申请改变土地用途时,房屋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已建成的,需提交其房屋所有权证书(核原件,交复印件)。
(五)经政府同意的新的规划设计条件(原件)。
(六)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1)法人登记证书(核原件,交复印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核原件,交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交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核原件,交复印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核原件,交复印件)。
(七)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核原件,交复印件)。
个人委托代理人申请,不能在现场委托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依法公证。
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合同6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合同6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标的物本合同所涉及的土地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土地面积为_____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变更前,该土地的使用权属于____所有。
现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转让条件及期限甲方保证本合同所涉及的土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并已缴纳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变更期限为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变更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本次土地使用权变更的价格为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支付完毕。
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土地使用权变更费用。
2.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3. 乙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用本合同所涉及的土地。
4.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变更费用。
5. 乙方应合法使用土地,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第五条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权属清晰的土地,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土地,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2. 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变更费用,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一定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超过约定时间,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GF-2008-2601)
GF-2008-26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合同编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
受让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宗地总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图见附件1。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为上界限,以为下界限,高差为米。
出让宗地竖向界限见附件2。
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
第六条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项规定的土地条件:(一)场地平整达到;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二)现状土地条件。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年,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框架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篇
框架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国土资源局)乙方(受让方):_________(公司/个人)鉴于甲、乙双方共同达成的意向,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框架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签订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项目概述本次出让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为_________。
乙方承诺在该地块上投资和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项目,推动当地经济发展。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1. 甲方同意将本次出让的地块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地块的使用权。
2. 出让期限为XX年,自签订正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3. 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和时间见正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土地开发与建设1. 乙方需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划、建设和环保法规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
3. 若乙方未能按时完成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违约金或采取其他措施。
五、土地使用权转让与抵押1. 乙方在出让期限内享有该地块的使用权,但不得擅自转让或抵押该地块的使用权。
2. 如有转让或抵押需求,需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六、双方声明与保证1. 甲方声明与保证:拥有出让该地块的合法权利,有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相关义务。
2. 乙方声明与保证:具备受让地块使用权的资质和条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七、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2. 若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XXXX年度XXXX年第XX号(政府文件编号:XXXX 国土号)甲方(出让方):XX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具体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乙方(受让方):XXXX有限公司地址:[具体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鉴于甲方已取得合法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权,并经审批同意将此地块使用权出让给乙方,用于满足乙方生产经营的需要。
为明确双方权益,确保土地使用权合法合规转让和使用,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出让地块概况及用途甲方同意将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地块编号为XXXXXX。
地块总面积为XX平方米(约合XX 亩),土地用途为XXXXXX用途。
乙方承诺仅用于建设该项目并严格遵守国家土地利用政策和规定。
二、出让期限与方式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XX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出让方式为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XXXX万元整。
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投资及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等事宜。
三、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及时间安排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XX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土地出让金总额的XX%作为预付款;在土地交付前支付剩余款项。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土地出让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土地使用权要求与规范使用承诺乙方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依法使用土地。
在土地开发建设和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划和建设方案进行建设,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责任落实。
乙方如需改变土地用途或转让土地使用权等事项,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与限制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期限内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或抵押。
如确需转让土地使用权,须经甲方同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转让土地使用权后,应确保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土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协议
土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协议甲方:xxxx有限公司地址:xxxx法定代表人:xxxx电话:xxxx乙方:xxxx有限公司地址:xxxx法定代表人:xxxx电话:xxxx鉴于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一、协议背景甲乙双方于xxxx年月日签署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事项。
经过双方审核,认为需要对合同进行部分内容的变更,以更好地适应实际情况的发展和需要。
二、变更内容根据双方协商,本协议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以下内容进行变更:1. 土地面积原合同约定的土地面积为xxxx平方米,经过实地测量,双方同意将土地面积调整为xxxx平方米。
2. 土地用途原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为xxxx,经过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同意将土地用途调整为xxxx。
3. 土地的权属证书原合同约定的土地权属证书编号为xxxx,经过甲方提供新的土地权属证书编号为xxxx并经乙方核实,同意将土地权属证书编号进行变更。
4. 合同期限原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为xxxx年月日至xxxx年月日,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合同期限延长至xxxx年月日。
三、协议的履行与转让1. 双方确认本协议的法律效力及具有约束力。
2.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按照新的变更内容提供相关文件及证明,并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3. 在本协议生效前,甲方不得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将其置于第三方处分。
乙方同意在合同变更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关权利义务,并支付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款。
四、违约责任1. 若甲乙双方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应负有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 未尽事宜,依法律规定办理。
五、争议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协议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xxxx年月日终止。
2. 如有其他需要执行的约定,依照约定执行。
七、附则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4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定义与术语1.1定义: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如下:(1)“出让方”指甲方,即__________(出让方名称),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其出让给乙方。
(2)“受让方”指乙方,即__________(受让方名称),同意购买并持有甲方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1)“国有土地使用权”指甲方持有的、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用于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出让价款”指乙方为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2.1土地位置:出让土地位于__________(具体位置),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土地面积)平方米。
2.2土地用途:出让土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土地用途),乙方应按照出让方的要求合理使用土地,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3土地使用权年限: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年限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出让价款与支付方式3.1出让价款: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出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元整)。
(1)首付款: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首付款支付时间)内支付出让价款的__________%(首付款比例)作为首付款。
(2)尾款:乙方应在__________(尾款支付时间)内支付剩余的出让价款。
第四章:土地交付与转让4.1土地交付: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土地交付时间)内将出让土地交付给乙方。
4.2转让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的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证的颁发等。
4.3费用承担: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税费、手续费等费用由__________(费用承担方)承担。
第五章:权利与义务5.1甲方权利与义务:(1)权利:甲方拥有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出让价款。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项目概述本合同涉及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用途为__________。
乙方对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等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甲方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向乙方出让上述土地使用权。
出让年限为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及支付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元整,并在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支付完毕所有款项。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土地使用权使用条件乙方在受让土地后,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乙方应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并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
若乙方违反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土地使用权转让限制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期限内不得擅自转让。
若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征得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土地使用权期满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出让期限届满后,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还甲方。
若乙方需要继续使用土地,应在期满前一年向甲方提出续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土地出让金,并监督乙方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甲方应保证对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等手续提供必要的协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5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5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于某年某月某日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原合同未尽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的目的和背景本补充协议旨在明确原合同中未详尽的内容,确保双方权益,促进项目顺利进行。
二、土地使用权的补充约定1. 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在原有基础上延长/减少若干年,具体以政府批准文件为准。
2. 土地使用权用途:除原合同约定的用途外,增加/减少某些用途,具体列明并注明相应条件。
3. 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明确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具体条件、程序和费用。
三、土地开发建设和利用的补充约定1. 开发建设要求:对受让方的开发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包括开工时间、建设进度、建筑质量等。
2. 土地利用要求:对受让方的土地利用方式、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提出具体要求。
3. 违约责任:明确受让方未能按照约定进行开发建设和利用时的违约责任。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补充约定1. 出让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明确出让金的支付比例、时间和方式。
2. 出让金的调整:约定在特定情况下出让金的调整方式和程序。
五、关于合作与协调的补充约定1. 政府支持:甲方承诺在乙方完成约定投资或达到约定建设进度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2. 沟通协调:双方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 争议解决:约定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六、关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约定1. 合同变更:双方可经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本补充协议。
2. 合同解除:在发生法定或约定事由时,一方有权解除本补充协议,并提前通知对方。
七、其他补充条款1. 保险:双方应为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购买相应的保险。
2. 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涉及本合同的信息予以保密。
3. 法律法规的遵守:本补充协议的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书6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书6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明确双方权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一、补充事由1. 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对原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规划指标等进行调整。
2. 双方协商一致,对原合同中部分条款进行细化或修改。
二、补充内容1. 土地用途调整原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为________,现调整为________。
具体以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为准。
2. 规划指标调整(1)原合同约定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现根据规划部门要求进行调整,具体以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为准。
(2)乙方需按照调整后的规划指标进行建设,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 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原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XX年,现根据乙方需求,将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延长至XX年。
4. 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乙方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内,如需转让土地使用权,需满足以下条件:(1)已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书;(2)完成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的缴纳;(3)转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5. 违约责任(1)若乙方未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或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原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并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若甲方未能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违约责任根据受损情况而定。
三、双方声明与承诺1. 甲乙双方均已充分了解本补充协议内容,并自愿签署。
2.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 本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如有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篇2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就原合同中未尽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补充协议:一、协议背景本协议是对甲乙双方所签署的原合同的修改和补充,本协议中的条款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合同变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合同变更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合同变更事项类别行政许可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2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3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9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9条5、《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市人民政府令[2007]第200号修改)第3条审批对象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审批机关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或区县国土分局实施机关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或市国土资源局区县分局市局签订出让合同的,由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办理分局签订出让合同的,由分局办理收费依据及标准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审批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告知审查内容申请:收取出让合同变更事项所需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备、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受理:所提供材料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签章是否有效等。
审查:是否符合各类出让合同变更的审查标准;是否存在司法查封情况。
决定:对符合出让合同变更申请事项要求的出具《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审查标准申请:收取申请变更事项材料齐备、格式符合要求。
受理:材料符合各类变更事项标准,内容填写完整,格式合乎要求,签章完整。
审查:符合相应变更事项的具体要求,变更依据充分、合理、合法;不存在司法查封情况;决定:对符合出让合同变更条件的签订《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不符合的不予许可,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批准形式《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有效时限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用地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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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合同变更事项类别行政许可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2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3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9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9条5、《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市人民政府令[2007]第200号修改)第3条审批对象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审批机关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或区县国土分局实施机关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或市国土资源局区县分局市局签订出让合同的,由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办理分局签订出让合同的,由分局办理收费依据及标准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受理方式现场受理受理地点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窗口或分局受理窗口办理时限16个工作日(不包括重新评审地价时间、涉及公示的项目公示时间、涉及权属核实的核实时间)办理处室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或市国土资源局区县分局申请材料1、出让合同变更申请书(原件);2、出让合同变更申请表(原件);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1)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境外的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企业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属于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不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原件)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属于境内金融企业法人、保险企业法人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交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金融许可证、保险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3)非企业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不具备独立非企业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原件)和申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港澳台),提交经公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原件),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复印件);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司注册文件在注册地公证后,需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原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员,需提交经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并需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原件)。
(6)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属于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的,委托书应经公证。
香港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原件);台湾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公证员协会或北京市公证员协会确认(原件)。
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办理的,其授权委托书应经公证,并需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原件)。
4、出让合同(包括签订的所有补充协议)及附件、附图(复印件)。
5、出让合同未约定监管条款的非竣工项目,提供后期监管授权书2份(原件)。
6、项目开发建设情况说明(原件)。
7、已预售或销售的,提供预售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 一) 属于规划建筑面积、用途变更,还需提交下列材料:1、变更出让合同所依据的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批准文件(复印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或《规划方案调整的复函》及附图,或《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及附件、附图,或《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及附图等规划文件。
如涉及未按规划批准方案建设,擅自增加建筑规模的,需同时提交规划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处罚缴款书》。
2、需重新评审地价水平的,提交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评估报告(原件)三份、地价审定表(原件)、宗地示意图(复印件)十份;3、设计说明(按规范样本出具)(原件);4、项目涉及人防工程的,提交民防部门批准文件及有关图纸(复印件)。
(二)属于宗地出让面积、宗地出让范围变更,还需提交下列材料:1、涉及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发生变化的,提交规划部门出具的新的规划用地批准文件及用地钉桩成果(复印件);2、不涉及出让宗地范围变更的,提交下列材料之一:(1)2008年1月1日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2)《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原件)。
3、涉及出让宗地范围变更的,且变更范围小于原出让宗地范围的,提交下列材料:(1)2008年1月1日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如有银行抵押情况,需提供抵押权人出具的同意变更出让合同的证明材料;2008年1月1日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原件);(2)由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出让范围测绘成果图和坐标成果表(原件),测绘成果应符合《地籍调查技术规程》(DB11/T 764-2010)中地籍测量有关技术要求。
4、涉及出让宗地范围变更的,且变更范围大于原出让宗地范围的,提交下列材料:(1)变更范围属于原《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审查范围内的,提交原《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复印件),并由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出让范围测绘成果图和坐标成果表(原件),测绘成果应符合《地籍调查技术规程》(DB11/T 764-2010)中地籍测量有关技术要求;(2)变更范围超出原《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审查范围的,提交新的《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原件)。
5、因配套移交后出让宗地范围、出让宗地面积发生变化的,提交配套移交相关部门的移交协议(复印件);6、宗地类型为共用土地的,提交宗地分摊说明或各共用方的宗地面积分摊协议(原件);7、需重新评审地价水平的,提交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评估报告(原件)一式三份、地价审定表(原件)、宗地示意图(复印件)一式十份;8、宗地调整情况说明(原件)及调整前后宗地范围对比图(原件)。
(三)属于受让方名称变更,还需提交下列材料:1、属依据工商等批准部门批准变更受让人名称的,提供工商等批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文件、重新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改制更名的,提交国资部门或原批准改制的部门,或具备资产管理权的上级单位出具该土地使用权已作为改制资产划入改制企业的,同意其办理更名的证明文件(原件);(四)属于冲抵地价款,还需提交缴纳所有相关款项票据(复印件)。
(五)属于核减“四源费”、大市政费,还需提交下列材料:1、缴纳所有相关款项票据(复印件);2、市发改委核减“四源费”、大市政费的批准文件(原件)。
(六)属于实测面积变更,还需提交下列材料:1、2014年7月1日前测绘备案的项目,提交出让范围内全部建筑加盖测绘成果汇交备案专用章的《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原件)、房屋登记表(复印件)和房地平面图(复印件);2014年7月1日后测绘备案的项目,提交出让范围内全部建筑加盖测绘成果汇交备案专用章的《房产测绘成果备案表》(复印件)、房屋登记表(复印件)和房地平面图(复印件);2、竣工测绘成果说明(原件);3、宗地测绘文件:a、涉及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发生变化的,提交规划部门出具的新的规划用地批准文件及用地钉桩成果;b、不涉及出让宗地范围变更的,提交下列材料之一:(1)2008年1月1日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2)《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原件);c、涉及出让宗地范围变更的,且变更范围小于原出让宗地范围的,提交下列材料:(1)2008年1月1日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如有银行抵押情况,需提供抵押权人出具的同意变更出让合同的证明材料;2008年1月1日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原件);(2)由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出让范围测绘成果图和坐标成果表(原件),测绘成果应符合《地籍调查技术规程》(DB11/T 764-2010)中地籍测量有关技术要求。
d、涉及出让宗地范围变更的,且变更范围大于原出让宗地范围的,提交下列材料:(1)变更范围属于原《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审查范围内的,提交原《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复印件),并由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出让范围测绘成果图和坐标成果表(原件),测绘成果应符合《地籍调查技术规程》(DB11/T 764-2010)中地籍测量有关技术要求;(2)变更范围超出原《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审查范围的,提交新的《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原件)。
e、宗地类型为共用土地的,提交宗地分摊说明或各共用方的宗地面积分摊协议(原件);f、宗地调整情况说明(原件)及调整前后宗地范围对比图(原件)。
4、已缴纳地价款、资金占用费、滞纳金、契税的发票(契税发票提交通知联原件,其余提交复印件);5、竣工建筑面积符合规划要求的证明文件:(1)2002年1月1日以前竣工的项目(以竣工备案日期或工程竣工核验单上的日期为准)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复印件):单栋建筑的竣工实测面积与《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面积相比,其误差应控制在每幢建筑面积的正负5%以内,且绝对值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超出上述范围的,取得更改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2002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项目,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复印件)(附件需盖验收合格章)及《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复印件);6、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门牌、楼牌审批文件(复印件);7、出让合同文本中约定地价水平为暂定价的,提交审定的《地价水平通知单》(复印件);8、《开工证》及其附件、附图(复印件);9、《工程竣工核验单》或《工程竣工备案表》(复印件);10、宗地平面图五份(原件,用红笔勾出用地范围,并压红线盖章;申请人为个人的,压红线签字)。
11、提交配套移交相关部门的移交协议;因配套移交后出让宗地范围、出让宗地面积发生变化的,提交用地分摊说明。
(七)属于地价水平变更,还需提交下列材料:1、已缴纳地价款、资金占用费、滞纳金、违约金及契税的发票(复印件);2、地价水平通知单(复印件)。
(八)属于依据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变更原受让方,且原受让方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还需提交下列材料:1、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2、原出让土地面积属于部分协助执行的,提交法院核发的需执行范围的证明文件(原件);3、政府土地收益(地价款)、契税缴纳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属于变更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时间的,还需提交下列材料: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审批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告知审查内容申请:收取出让合同变更事项所需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备、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受理:所提供材料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签章是否有效等。
审查:是否符合各类出让合同变更的审查标准;是否存在司法查封情况。
决定:对符合出让合同变更申请事项要求的出具《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