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的三分之二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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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的三分之二指的是什么
三分之二是指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此即一股一表决权原则。
但也有例外,股权在有些情况下不等同于表决权。
日常在创办企业的过程当中,公司想要更加正规的发展,肯定在行驶任何决策的时候,不能只听一个人的意见。
必须要尊重其他股东的想法,所以我国公司法当中特规定了2/3的相关条款,很多一部分人对于公司法规定的2/3是什么并不太清楚。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公司法规定的三分之二指的是什么?
▲一、公司法规定的三分之二指的是什么?
三分之二是指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此即一股一表决权原则。
但也有例外,股权在有些情况下不等同于表决权。
▲二、公司法三分之二多数的权利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中第四十四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
▲三、《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我们可以看出,其实公司法规定的2/3就是指股东表决权。
2/3是一个硬性指标,要求有一多半以上的股东同意的话,那么相关决策才可以进行行驶。
公司法当中这一条的规定,也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各位股东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