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危机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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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危机干预
精神医学范畴的心理危机是指由于突然遭受严重灾难、重大生活事件或精神压力,使生活状况发生明显的变化,尤其是出现了用现有的生活条件和经验难以克服的困难,以致使当事人陷于痛苦、不安状态,常伴有绝望、麻木不仁、焦虑,以及植物神经症状和行为障碍。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针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人及时给予适当的心理援助,使之尽快摆脱困难。
1.引起危机的常见原因
常见原因有急性残废或急性严重疾病;恋爱关系破裂;突然失去亲人(如父母、配偶或子女)或朋友,如亲人或朋友突然死亡或关系破裂;失去爱物;破产或重大财产或住房损失;重要考试失败;晋升失败;严重自然灾害,如火灾、洪水、地震等。
2.心理危机的正常应对三阶段
每个人对严重事件都会有所反应,但不同的人对同一性质事件的反应强度及持续事件不同。一般的应对过程可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立即反应),当事者表现麻木、否认或不相信;第二阶段(完全反应),感到激动、焦虑、痛苦和愤怒,也可有罪恶感、退缩或抑郁:第三阶段(消除阶段),接受事实并未将来做好计划。危机过程持续不会太久,如亲人或朋友突然死亡的居丧反应一般在6个月内小时,否则应视为病态。
3.心理危机的特征
(1)通常为自限性,多于1~6周内小时。
(2)在危机期,个人会发出需要帮助的信号,并愿意接受外部的帮助或干预。
(3)预后取决于个人的素质、适应能力和主动作用,以及他人的帮助或干预。
4.心理危机干预的主要目的
(1)防止过激行为,如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
(2)促进交流,鼓励当事者充分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鼓励其自信心和正确的自我评价,提供适当建议,促使问题解决。
(3)提供适当医疗帮助,处理昏厥、情感休克或激动状态。
5.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迅速确定要干预的问题,强调以目前的问题为主,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2)必须有其家人或朋友参加危机干预。
(3)鼓励自信,不要让当事者产生依赖心。
(4)把心理危机作为心理问题处理,而不要作为疾病进行处理。
6.常见心理危机及其干预
(1)躯体疾病时的心理反应:
①急性疾病时的心理反应如下:
一是焦虑,病人感到紧张、忧虑、不安。严重者感到大祸临头,伴发植物神经症状,如眩晕、心悸、多汗、震颤、恶心和大小便频繁等,并可有交感神经系统亢进的体征,如血压升高、心率加快、面色潮红或发白、多汗、皮肤发冷、面部及其他部位肌肉紧张等。
二是恐惧,病人对自身疾病,轻者感到担心和疑虑,重者惊恐不安。
三是抑郁,因心理压力可导致情绪低落、悲观绝望,对外界事物不感兴趣,言语减少,不愿与人交往,不思饮食,严重者出现自杀观念或行为。
②慢性疾病时的心理反应:
一是抑郁,多数心情抑郁沮丧,尤其是性格内向的病人容易产生这类心理反应。可产生悲观厌世的想法,甚至出现自杀观念或行为。
二是性格改变,如总是责怪别人、责怪医生未精心治疗,埋怨家庭未尽心照料等,故意挑剔和常因小事勃然大怒。他们对躯体方面的微小变化颇为敏感,常提出过高的治疗或照顾要求,因此导致医患关系及家庭内人际关系紧张或恶化。干预原则为积极的支持性心理治疗结合药物治疗,以最大程度减轻其痛苦,选用药物时应考虑疾病的性质、所引起的问题,以及病人的抑郁、焦虑症状。以癌症为例,如疼痛可用吗啡,抑郁用抗抑郁药,焦虑用抗焦虑药处理。
(2)恋爱关系破裂:失恋可引起严重的痛苦和愤懑情绪,有得可能采取自杀行动,或者把爱变成恨,采取攻击行为,攻击恋爱对象或所谓的第三者。干预原则为与当事者充分交流,指出恋爱和感情不能勉强,也不值得殉情,而且肯定还有机会找到自己心爱的人。同样,为拟采取攻击行为的当事者,应防止其攻击行为。指出这种行为的犯罪性质并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因此既要防止当事者自杀,也要阻止其鲁莽攻击行为。一般持续时间不长,给予适当的帮助和劝告可使当事者顺利渡过危机期,危机期过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当事者可能认为对世界上的女人(或男人)都不可信,产生很坏的信念,但这不会严重影响其生活,而且随着时间的迁延会逐渐淡化。
(3)婚姻关系障碍:夫妻的感情破裂,结局多是离婚,如果双方都能接受,不会引起危机,否则可能引起危机。
①夫妻间暂时纠纷,如受当时情绪的影响使矛盾激化时,可能引发冲动行为,甚至凶杀。干预原则为暂时分居,等待双方冷静思考并接受适当的心
理辅导后,帮助解决问题,防止以后类似问题的重演。
②夫妻间长期纠纷,其原因包括彼此不信任、一方有外遇、受虐待、财产或经济纠纷等。这可以使双方(尤其女方)产生头痛、失眠、食欲和体重下降、疲乏、心烦、情绪低落等,严重者出现自杀企图或行为。干预原则为尽量调节双发矛盾,否则离婚是必然结局。对有自杀企图者应预防自杀,可给予适当药物改善睡眠、焦虑和抑郁情绪。
(4)亲人死亡的悲伤反应(居丧反应):与死者关系越密切的人,产生的悲伤反应也就越严重。亲人如果是猝死或意外死亡,如突然死于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悲伤反应最重。
①急性反应:在听噩耗后陷于极度痛苦。严重者情感麻木或昏厥,也可出现呼吸困难或窒息感,或痛不欲生呼天抢地地哭叫,或者处于极度的激动状态。干预原则为将昏厥者立即置于平卧位,如血压持续偏低,应静脉补液。处于情感麻木或严重激动不安者,应给予BZ使其进入睡眠。当居丧者醒后,应表示同情,营造支持性气氛,让居丧者采取符合逻辑的步骤,逐步减轻悲伤。
②悲伤反应:在居丧期出现焦虑、抑郁,或自己认为对待死者生前关心不够而感到自责或有罪,脑子里常浮现死者的形象或出现幻觉,难以坚持日常活动,甚至不能料理日常生活,常伴有疲乏、失眠、食欲降低和其他胃肠道症状。严重抑郁者可产生自杀企图或行为。干预原则为让居丧者充分表达自己的情感,给予支持性心理治疗。用BZ改善睡眠,减轻焦虑和抑郁情绪。对自杀企图者应有专人监护。
③病理性居丧反应:如悲伤或抑郁情绪持续6个月以上,明显的激动或迟钝型抑郁,自杀企图持续存在,存在幻觉、妄想、情感淡漠、惊恐发作,或活动过多而无悲伤情感,行为草率或不负责任等。干预原则为适当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