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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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重庆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治安安全管理。
3 职责
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实行党政负责制,依靠公司员工,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确保要害、重点,管理从严的前提下,以打击现行为中心,同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违反内部治安管理的不法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
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实行以“四包”为内容的责任制,即公司包面;部门包片;工段、班组包块和要害部位;个人包点。公司员工、外聘工以及来公司承包工程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自觉执行。 4 工作内容
4.1 公司包面责任制
4.1.1 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指示。将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纳入党政管理范围,列入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4.1.2 监督各部门执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4.1.3 对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以下简称五防),在员工中广泛开展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员工的法制观念,积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
斗争。对模范遵守执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做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管理制度造成后果的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
4.1.4 组织和领导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在公司范围内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加强对要害、重点部位和容易发生案件、事故的部位、场所的防范工作,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1.5 加强治安保卫工作业务学习的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对治保小组、义消队、保卫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业务,掌握技能,敢于管理,善于管理。
4.1.6 对公司内发生的各种案件及治安灾害事故在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下,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视情节进行处理。
4.2 部门包片责任制
4.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重庆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及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治安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2.2 经常对本部门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和做好“五防”工作的教育,使他们能认真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合有关部门对有违法行为的人员做好帮教转化工作。 4.2.3 在公司的治安、安全活动中,负责检查本部门的工作执行情况。
4.2.4 组织本部门治保、安全人员开展定期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进行登记,同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改。
4.2.5 各部门发生的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必须首先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及物资,并及时按业务归口上报,参与协助做好
侦破处理工作。
4.2.6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治保安全活动。
4.3 工段、班组包块责任制
4.3.1 经常检查落实所包要害部位的安全,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非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无故进入要害部位。发生案件和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向部门治保小组汇报。 4.3.2 对有违法行为或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经常进行帮教。 4.3.3 经常了解保卫目标的特点、规律和变化,发现不良征兆及时向本部门领导及治保人员反映解决。
4.3.4 利用班组学习,搞好经常性的“五防”宣传教育。 4.3.5 对本工段、班组共同使用的生产工具,材料和物品,必须有专人负责,认真交接,妥善管理,防止被偷被盗。如属失职行为造成的被偷被盗,概由本工段、班组负责追查,责任者负责赔偿,并报本部门处理。
4.4 个人包点责任制
4.4.1 学法、懂法,自觉遵纪守法,对违法行为敢于检举揭发,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争做“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带头人。
4.4.2 积极参加各项治安、安全活动,做好本岗位、宿舍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可疑现象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治保人员报告。 4.4.3 及时向部门治保小组、保卫人员反映生产工作中的不安全隐患,为搞好治安安全工作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4.4.4 爱护国家、集体财产,爱护各种设备、工具,特别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各种防护设施。
4.4.5 加强责任心,提高警惕性,严防各种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案件和事故,除积极向组织反映外,还应为案件和事
故的调查处理如实提供情况和线索。
4.5 治安安全归口管理责任制
4.5.1 安全保卫处治安安全管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负责公司经济保卫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好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2)制定和完善公司的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3)预防和制止公司发生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调解公司内部治安纠纷,维护单位正常秩序。
(4)加强治安信息工作,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公司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事端。
(5)保护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侦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6)帮助教育公司有违法行为或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协助公安机关监督、考察、教育公司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
(7)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本公司的暂住人口和其他外来人口。 (8)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治安保卫任务。
(9)对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和“五防”安全教育,完善对警卫队、护厂队的管理,积极开展检查各项治安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漏洞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
(10)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堵塞漏洞,完善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6考核制度
4.6.1 按“四包”、归口管理责任制的原则,违反任何一项治安、安
全管理制度中的规定,扰乱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或在厂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发现不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处理的都要按管理规定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