砼抽芯不合格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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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工程概况:
相关责任主体:
工程名称:玉溪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玉溪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玉溪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建设属于市政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其中一阶段雨水管网改扩建工程约1.4亿元(已进入后期施工阶段),二阶段和三阶段雨水管网改扩建工程约3.6亿元。建设该项目对健全雨污排水管网,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城市综合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维护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阶段项目主要内容为:凤凰路雨水箱涵{(2000+800)*2000}960m,红塔大道上段雨水箱涵{(3000+800)*2000}1900m,红塔大道下段雨水箱涵(4000*2000)3000m,朱瑾路雨水箱涵(2000*2000)562m,珊瑚路雨水箱涵(2000*2000)490m,下穿铁路顶管(DN2700顶管)长度26米,中心沟改造2000米及玉带河改造1350米,污水管道61229米。
二、砼试块检测不合格部位
由我项目部施工的红上段K0+150-K0+170段排水箱涵,在2015年11月24日进行混凝土浇筑,2015年12月22日该段侧墙顶板混凝土试块检测抗压强度不合格,于2016年2月23日我项目部委托玉溪市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红上段K0+150-K0+170段排水箱涵的侧墙顶板混凝土钻芯取样进行摸底(三个芯样),芯样推定值为20.8MPa,没有达到设计强度。
三、编制依据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2007)
四、原因分析
1、混凝土厂家个别几车混凝土配合比没调配好水灰比过大不符合设计强度要求,导致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强度等级。
2、混凝土运输到工地,等待时间过长,和易性变差,为了便于施工,在罐中加水搅拌再施工,增大了混凝土的水灰比,改变了混凝土的配合比,强度变低。
3、施工现场浇水养护不及时,同样对于试块的养护不及时。
4、经施工现场项目部与监理单位商讨主要造成试块不合格的原因在抽芯环节。
5、混凝土原材料性能有变异。
五、处理方案
经对主体结构混凝土试块送检情况,汇总统计分析,发现部分试块检测结果,存在离差、强度低于或远高于设计要求的情况。针对该情况和混凝土抽芯结果不合格的的情况,特编制以下相关处理措施方案。
1、
2、如果实体抽芯检测结果,仍不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则将检测结果报知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重新复核验算,确认该工程部位结构是否安全可靠,如能满足设计使用要求,则请设计单位出具相关书面意见说明,确认该部位结构不做处理;如不能满足设计使用要求,应请设计单位提供书面整改意见,对该部位结构实体做相应补强加固处理。
六、对相关问题的反思
针对混凝土试块强度不合格的情况,在后续工程施工中,项目部应加强混凝土试块及现场施工管理工作,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工程结构质量安全产生不利影响。在混凝土工程施工时,做好以下几点:
(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根据原材料试验报告进行,并应确保其配置强度;
(2)严格按规范规定的、试验室出具的配合比下料,并严格计量;材料品种、规格有变化时要及时反馈,调整配合比;
(3)试块制作送检时,送检人员认真仔细核实,以防记录标识错误等;
(4)试块应加强养护,成型后应覆盖表面,以防水分蒸发,拆模后,应立即放置标养室(或现场相应部位),进行标准条件养护(或同条件养护);
(5)对已出现的不合格试块,及时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