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精选五篇)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精选五篇)第一篇: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第一条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保健食品,均属于不合格保健食品。
包括:(一)保健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保健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三)保健食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第二条在保健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确认,确定为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三条质量管理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及时通知仓管员、营业员等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四条食药监部门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第五条不合格保健仪器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第六条不合格保健仪器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员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保健食品。
第七条不合格保健食品的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员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销毁记录。
第八条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第九条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2年。
第十条质量管理员每季应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加强各环节的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明确为不合格保健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进货检查验收台帐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严把保健食品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立。
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应加强对保健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商品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可靠、标识说明真实、清晰,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树立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不合格电子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不合格电子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一、概述不合格电子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是指针对市场上存在质量问题的电子产品,制定相应措施进行召回和处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秩序,提高电子产品质量标准。
二、召回程序1. 发现问题:当生产厂商或监管部门发现某种电子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2. 制定召回方案:生产厂商或责任方应制定详细的召回方案,包括召回范围、召回数量、召回期限等内容,并向监管部门报备。
3. 公告通知:生产厂商或责任方应在主流媒体、官方网站等渠道发布召回公告,向消费者及相关单位通知召回信息。
4. 召回实施:生产厂商或责任方应组织人员进行召回实施,回收存在质量问题的电子产品,并进行检测、修复或替换。
5. 召回报告:生产厂商或责任方应向监管部门提交召回报告,详细记录召回过程、召回结果等信息。
三、处理制度1. 工厂回收:生产厂商应确保召回的不合格电子产品被及时回收,并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以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2. 赔偿消费者:如果不合格电子产品给消费者造成了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生产厂商或责任方应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赔偿。
3. 法律追责:对于故意销售不合格电子产品或拒绝召回的企业,监管部门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四、监管机制1. 排查检测:监管部门应定期对市场上的电子产品进行排查和检测,及时发现不合格产品。
2. 召回管理:监管部门应对召回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召回方案的执行情况和召回效果。
3. 公开透明:监管部门应将召回信息向社会公开,提高市场透明度,增加信息公信力。
4. 宣传教育: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生产厂商和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高电子产品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
五、结语不合格电子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是确保电子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制度安排。
生产厂商和监管部门应加强合作,积极落实召回措施,共同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市场的健康发展。
2024年不合格品召回制度(2篇)
2024年不合格品召回制度的重要性及实施细节引言:不合格品召回制度是指在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制定有效的措施,追回市场上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
2024年,不合格品召回制度将得到重要的改革和升级,以更好地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本文将就2024年不合格品召回制度的重要性及实施细节做详细介绍。
一、重要性:1. 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合格品召回制度可以有效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当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时,消费者将有权要求召回或退款,减少消费者的经济损失。
2. 维护社会秩序:建立健全的不合格品召回制度,可以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打击不法经营者,减少不合格产品的流通,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3. 保障公众安全:不合格品往往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可能对公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
通过召回制度,可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
二、实施细节:1. 完善立法体系:2024年,将进一步完善不合格品召回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明确的召回流程、责任主体、处罚措施等规定,提高召回制度的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2. 建立媒体平台:建立不合格品召回的媒体平台,定期公布召回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等关键信息,以便消费者及时了解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3. 建立召回注册制:建立召回注册制,产品生产企业需要在生产之前完成产品召回的注册,明确召回的对象、召回的范围和召回的措施,并将注册信息公示,提高召回的透明度。
4. 强化监管力度:加大对不合格品召回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产品生产企业的抽检和监督,提高质量控制的标准和要求。
对违反召回制度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提高企业的召回意识和自觉性。
5. 设立召回基金:设立不合格品召回基金,用于对召回过程中的费用支持,包括召回成本、退款费用等。
由产品企业、销售商和政府共同出资,确保召回制度的顺利执行。
6. 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间的合作,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
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签订合作协议,加强信息共享、技术交流与合作,提升召回制度在全球范围内的支持和认可。
产品召回和问题产品处理制度
产品召回和问题产品处理制度一、目的建立公司产品的回收程序,保证公司的产品在发现存在可能危及或伤害客户健康时能即时收回。
二、范围本公司生产的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
三、职责1、质管科负责调查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2、购销科负责实施产品的回收。
四、程序1、发现或有证据表明某批次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回收。
2、产品召回工作由质管科通知购售部门实施回收工作。
3、根据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的情况,分为一般情况回收和紧急情况回收。
五、过程1、一般情况召回:当发现某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能影响公司形象或可能伤害用户时(如发错产品等级或品种,个别理化指标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要求等可采取一般情况回收,由质管科负责人填写“产品回收通知单”,购销科负责人接到此单后,立即通知销售人员进行回收)。
2、紧急情况召回:当发现某批次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能严重伤害用户健康时,可采取紧急情况回收(如产品卫生指标超标、过期、有异味等),公司应立即成立由企业领导和各科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全程负责产品召回工作。
六、召回产品处理1、一般不合格品指的是尚能使用,需回机处理的,经检验合格后再销售。
2、严重不合格品必须销毁,由公司领导,质量监督部门负责人实施人员等参与。
3、本公司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产品召回的全过程记录。
七、在日常销售工作中,每个销售人员都要做好产品的销售记录,一旦发现问题,能够保证所售出的产品都能及时迅速被召回。
销售信息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日期、批次、班别、销售地点、电话、联系人等。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为确保及时、快速、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厂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现场控制、人员抢救、善后工作、后勤供应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二、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结合实际,配置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并按照主动应对、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及时上报的原则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2篇)
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一、为确保从原料到成品标识清楚,具有可追溯性,建立和实施回收程序,以确保能及时召回不安全的产品,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不合格产品定义如下:1.一般不合格品:没有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对消费者身体健康不形成伤害,但存在一般品质问题的不合格产品;2.严重不合格品:存在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不合格产品。
3.可疑产品的确定,可以是公司或客户发现的任何有关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信息或潜在不安全因素的产品。
三、各相关部门职责:1.业务部负责建立客户信息记录和档案,负责与客户的沟通和联络;2.物控部负责与有关政府部门联系,保证有关产品严重危害的信息得到及时沟通;3.品管部负责建立公司内部可追溯性体系,组织纠正预防措施计划的实施;4.其他相关部门落实本部门责任的纠正预防措施。
四、不合格产品召回的情况1.因产品设计问题被客户投诉2.因质量问题被客户投诉3因遭遇技术壁垒被国外退回4.因不符合输入国之标准或要求被通报或退货五、不合格产品召回的措施对于以上几种情况,进行不合格产品召回措施。
包括:1.正在生产的同类产品全部停止生产。
2.已经出口的同类产品全部进行召回处理。
3.已经在运输途中的同类产品进行召回处理。
4.已经生产结束正准备发运的同类产品不得发运。
六、不合格产品召回的后续处理方法对于已经召回的不合格产品,根据不同的召回原因采取不同的后续处理方法。
包括:1.因产品设计问题被召回的后续处理方法及时通知检验检疫局。
此类产品不得再报检出口,对人体健康、安全不构成威胁的作为内销产品。
对人体健康、安全构成威胁的做改变用途或重新设计、加工处理。
2.因质量问题被客户投诉的后续处理方法及时通知检验检疫局。
此批产品做降级处理。
通知物控部、生产部、品管部、业务部共同进行原因分析,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及时进行生产工艺和技术的改进,确保质量问题得到整改。
3.因遭遇技术壁垒被国外退回后续处理方法及时通知检验检疫局。
2024年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例文(三篇)
2024年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例文一、为强化本公司产品质量管控,确保不合格产品有序退出市场,塑造公司诚信、负责的公众形象,加强与监管机构的协作与配合,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依据《____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产品召回是指投放市场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或者不符合质量标准,且已进入流通和消费环节。
为防止不合格产品对人身安全及财产造成损害,本公司将及时收回缺陷产品,进行必要的维修或销毁,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一旦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确认为不合格产品,本公司将通过通告、电话、电报、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发布召回通知。
四、以下产品必须严格遵循本制度进行召回:(一)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产品;(二)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影响正常使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的产品;(三)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产品;(四)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保质期的产品;(五)掺杂、掺假,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违法产品;(六)被监管机构抽检认定为质量不合格的同批次产品;(七)被监管部门责令召回或公司认为有必要召回的产品;(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予召回的产品。
五、发现销售的产品属于本制度规定的不合格产品,或接到产品企业、供应商、下级销售商的召回通知,应立即启动不合格产品召回程序。
六、产品召回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二)立即通知生产商或供应商、下级销售商停止销售;(三)立即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四)立即向____部门及有关监管机构报告;(五)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信息覆盖销售范围;(六)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手续,召回不合格产品;(七)按照规定销毁或无害化处理召回的产品。
七、产品召回过程中,应主动接受相关监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完整、真实地向监管机构报告召回情况。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一、对不合格产品由品管部进行控制,防止其出厂。
二、品管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判定、标识、记录、评审和处置决定。
三、不合格品的分类1、严重不合格:经检验判定的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关键(重要)功能、性能技术指标等的不合格。
2、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小量不影响产品质量的不合格四、产成品不合格的控制A. 最终检验中检验员抽检所判定的不合格品(批),检验员需在相应检验记录表上清楚记录不合格品的类型及程度,同时需在产品上贴上“不合格” 标签或盖上“不合格” 印章后放置“不合格品区” (如隔离库、隔离柜、隔离箱等)B. 对一般不合格,质管部在相应检验记录上做出处置决定,处置通常方式有:让步接收、降级、报废等,但“让步接收”的决定需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由质管部将记录发至相关部门执行,各种处置方式的处理程序如下:1、让步接收时,由检验员在“不合格”标签或产品标签上加盖“让步接收”印章,转至下道工序或入库,当合同有要求时,让步接收需经顾客确认同意;2、报废时,由生产部将其放置“废品区”,由公司统一处理。
3、当反复出现同类一般不合格时,由检验员填写《不合格品报告》,送交不合格品责任部门,由其主管确认不合格品,组织人员分析不合格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建议,并向质管部报告不合格品情况。
C对于严重不合格1、由检验员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品管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执行《改进控制程序》有关规定。
2、品管部研究和讨论有关情况,确认责任部门的不合格原因和纠正措施建议,对不合格品做出审理结论,包括让步接收、降级、报废等方式。
3、品管部指派其成员监督和保证不合格品报告中处置意见的正确执行,对执行结果做验证记录后交质管部保存归档。
如果要改变不合格品处置结论时,需经总经理签署书面决定五、生产、搬运、贮存等过程中检验员或操作人员发现的单个不合格品,按规定予以标识后,由相应工序的操作人员集中放置“不合格品区” (如隔离库、隔离柜、隔离箱等)后由质管部负责进行处置。
【消毒液】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消毒液】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一、引言消毒液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产品,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为了确保消毒液产品的质量,我国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要求生产企业必须按照标准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市场上仍存在不合格的消毒液产品。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确保公共卫生安全,不合格消毒液产品的召回及其处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不合格消毒液产品召回制度1. 召回范围不合格消毒液产品召回范围包括:生产过程中存在缺陷的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以及存在安全风险的产品。
2. 召回程序(1)企业自查:生产企业应定期进行产品质量自查,发现不合格产品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部门调查:相关部门接到企业报告后,应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认定。
(3)召回通知:生产企业应根据调查结果,向社会发布召回通知,告知消费者有关召回产品的信息。
(4)产品回收:生产企业应设立回收点,便于消费者退还不合格产品。
(5)处理措施:生产企业应根据不合格产品的具体情况,采取整改、销毁等措施。
3. 召回责任生产企业是召回不合格消毒液产品的主体责任单位,应对召回过程进行全面负责。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承担监管责任,确保召回制度的落实。
三、不合格消毒液产品处理制度不合格消毒液产品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确保公共卫生安全;(2)保护消费者权益;(3)严格依法处理;(4)强化企业责任。
2. 处理措施(1)整改:生产企业应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整改,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2)销毁:对无法整改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应进行销毁,防止流入市场。
(3)处罚: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生产企业,相关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
(4)整改验收:生产企业完成整改后,应向相关部门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市。
(1)生产企业应对不合格消毒液产品的处理结果负责,确保处理措施的落实。
(2)相关部门应对生产企业处理的合格性进行监督,确保处理结果符合国家标准。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1.目的:当交付后的产品可能有批量的严重的环保不合格(包括存在安全危害)能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相关方,并实施产品召回,并迅速完全地使有关产品得到控制,避免或降低公司的损失。
2.范围:适用于公司任何已发出的环保不合格产品的信息传递和回收过程。
3.职责3.1销售部及生产部负责监视实施召回。
3.2 总经理负责召回计划的批准。
3.3 各部门参与和配合完成本制度的要求。
二.制度内容和方法1.召回的时机当公司某批次产品检测出有害物质超标且已经不在公司可控范围时(如已经交付或物权发生转移),应启动召回程序。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都可能涉及待召回产品,触发召回程序:a) 顾客的投诉;b) 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不合格的产品;c) 媒体报告的不合格的产品或事件;d) 公司内部检查发现受不合格产品影响的批次产品已经交付;e) 其他的改变(包括技术、法律行规和突发事件)影响到已交付的产品质量或安全。
2. 待召回产品的识别和评价a) 销售部,生产部及产品召回小组,应监视与产品召回有关的信息。
b) 出现不合格因素时,公司主管经理应立即召集各负责部门进行召回评c) 召回评审的内容包括:召回原因;信息的来源,可信度;以往的产品安全记录,危害程度;待召回产品的范围(包括产品线和地理区域);是否启动紧急召回;一旦启动召回,还应制定召回计划明确召回的方法、途径和召回产品的处理等。
d) 只要可能,应对待召回产品对应的批次产品,甚至相邻批次的产品留样进行复查,以证实是否不安全及其不安全的原因。
其结果应作为召回评审的依据。
e) 在有确切的信息支持时,召回的评审不应超过半个工作日。
3.召回的程序3.1 召回产品溯源,以识别召回活动的相关方。
必须考虑客户(包括分销商及其顾客)、合作单位、公司各部门。
从产品销售、制作采购的全流程各步骤追溯,寻找所有可能的相关方。
3.2 根据相关方,选择合适的方式发布召回信息,召回信息应在作出决策后半个工作日内发布。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五篇范文)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五篇范文)第一篇: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一、为了加强本公司产品质量管理,规范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管理,树立本公司诚信、负责的形象,加强与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所谓产品召回,是指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并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本公司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收回,予以维修或者销毁,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本公司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和不合格产品时,应发布通告,采用电话、电报、传真或信函等形式予以发布召回。
四、下列产品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召回:(一)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产品;(二)存在设计缺陷或制造缺陷,影响正常使用,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的产品;(三)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或依法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四)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质日期的产品;(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等违法产品;(六)与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核定质量不合格产品同批次的产品;(七)被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或本单位认为需要召回的产品。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当召回的产品。
五、发现所销售的产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或接到产品企业、供货商、下级销售商通知的,应立即启动不合格产品召回程序。
六、产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骤:(一)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二)立即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下级销售商立即停止销售;(三)立即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四)立即向卫生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信息公布应能够覆盖销售范围;(六)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手续,召回不合格产品;(七)召回的产品按规定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范文(2篇)
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范文一、不合格原辅料。
购进的原辅料及消毒剂由专人负责验收,发现发霉、变质的材料必须另行登记存放,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二、包装材料进货在索取检验报告的同时,对破损或部分运输过程等异常原因受到污染的包装材料必须另行登记存放,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三、对公司自检不合格的产品查明原因外,销毁处理。
对已售出的产品发现质量存在问题的,进行销毁处理。
四、对已售出的和库存的产品发现过期后,立即通知各业代处和客户以及各cdc库房对产品进行封存,立即查明原因并公告收回,由品质人员现场监督进行销毁处理。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一、对于客户反馈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企业应及时将售出产品召回,并根据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检验、确认,确为企业责任时由企业____技术人员对出现问题的工艺进行改进,并制定预防纠正措施,同时有目的的检查全部生产工艺,有效的预防再次出现质量问题.二、纠正对已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处理,适时处理不合格品,监审其是否堪修,是否能转用或必须报废,使物料能物尽其用,并节省不合格品的管理费用及储存空间,三、质量不符合规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且认为不堪修者,但不包括以下两项:a.进料检验时判定不合格的原材料(应退货或特采)。
b.进料检验后发现的不合格的原材料且责任属原材料供应商的(应退货或交换良品)四、由质检部负责召集生产、采购等有关单位,组成监审小组负责监审。
五、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集中在产品设计、工序管制、原材料采购等环节分析。
六、对不合格品进行记录以方便以后的品质追溯,以及为产品品质改善提供原始资料。
七、处理不合格品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1.原因找不出不放过八、不合格品处理的程序1.记录、标识、隔离2.预先处理:由质量检验员判定不合格的类别,然后决定提交哪一级处理3.做出结论,按规定权限,对不合格品做出结论(报废、返修、返工和超差使用)。
4.处理结论的实施九、不合格品的处理1.纠正。
针对发现的不合格之处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其达到一定的状态。
不合格农产品召回处置制度
不合格农产品召回处置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对不合格农产品的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农业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生产、收购、销售、加工、运输、贮存等环节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召回处置。
三、召回定义本制度中的不合格农产品召回是指生产者、收购者、销售者、加工者、运输者、贮存者等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发现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存在安全问题时,采取措施停止生产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以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风险的行为。
四、召回分类(一)主动召回生产者、收购者、销售者、加工者、运输者、贮存者等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发现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存在安全问题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主动召回不合格农产品。
(二)被动召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生产者、收购者、销售者、加工者、运输者、贮存者等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的不合格农产品,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采取召回措施。
五、召回程序(一)确认不合格农产品生产者、收购者、销售者、加工者、运输者、贮存者等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自检或者委托检验,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生产者、收购者、销售者、加工者、运输者、贮存者等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不合格农产品,应当立即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停止生产经营、下架封存、隔离等控制措施。
(三)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生产者、收购者、销售者、加工者、运输者、贮存者等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通过有效途径,及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告知不合格农产品的具体信息、危害后果、召回措施等。
(四)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措施生产者、收购者、销售者、加工者、运输者、贮存者等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不合格农产品的具体情况,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以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风险。
农贸市场通用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
农贸市场通用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一、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保持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是指相关部门对已投放市场的商品,在发现设计和制造等方面存在缺陷,或对消费者的人身健康、财产安全形成隐患的,建议或者要求生产者和经营者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具体措施以弥补缺陷和隐患的制度。
三、经营者要从消费者的利益和维护本企业的信誉出发,对商品存在严重影响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要紧急召回,并及时通知消费者。
四、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对流通领域的重点商品进行监测,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或一定范围公示需召回商品的相关信息,消费者可持有关凭证要求经营者退货。
五、生产者和经营者对相关部门书面召回的行政建议应迅速采取措施,并将销售的不合格商品情况立即抄报相关部门。
五、相关部门对商业企业积极采取措施召回不合格商品,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对其免予警示记录,并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
六相关部门对商业企业不采取积极措施召回不合格商品,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和社会影响的,将对商业企业从严从重查处。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上柜商品必须立即撤柜:(一)入市商品(食品)的供货商无合法的主体资格或未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商品(食品),经营单位必须将此商品(食品)撤柜。
(二)入市商品(食品)的供货商必须按要求提供该商品(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及符合许可要求的检测报告、质量等级证明和国家强制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无相关手续的,经营单位一律撤柜。
(三)经营单位已入市的商品(食品)在履行日常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商品(食品)或保质期已经过期的商品,经营单位应主动撤柜。
(四)在相关职能部门检查中,执法人员认为对该商品(食品)要求撤柜或经法定检测机构被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食品)应立即撤柜。
(五)对涉及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消费者反映强烈且已造成后果的商品(食品),应按情况立即控制销售或组织撤柜。
不合格电器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不合格电器召回及其处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定不合格电器召回及其处理的制度,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公共安全。
不合格电器指的是未能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其他相关规定的电器产品。
2. 召回的定义与必要性召回是指生产商或销售商在发现其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合格问题时,主动采取措施,将已经流通到市场的产品召回。
召回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潜在损害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及安全。
3. 召回程序3.1 召回的启动当生产商或销售商发现产品不合格现象时,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启动程序前应进行全面调查,确保问题的准确性和范围。
3.2 召回公告生产商或销售商应当及时发布召回公告,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召回产品的名称、型号和批次- 问题描述和存在的安全隐患- 召回的原因和范围- 召回的时间和地点- 消费者可以获得的赔偿或补偿方式- 联系方式,以便消费者咨询和反馈问题3.3 召回执行生产商或销售商应迅速采取行动,组织召回行动,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召回行动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 召回产品的回收和处理- 受影响消费者的通知和指导- 消费者赔偿或补偿的协商和落实4. 召回后处理4.1 召回产品的处理召回后收回的产品应进行适当的处理,包括修理、改装、重新销售或报废。
处理的方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确保产品能够重新符合标准。
4.2 受影响消费者的赔偿或补偿对于召回产品导致的安全隐患或其他损失,生产商或销售商应与受影响的消费者协商并提供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赔偿或补偿方式应公平合理,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如无法协商一致,可诉诸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5. 监管与惩处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电器产品的监管,加大抽检力度,提高不合格电器的发现率。
对于生产商或销售商不履行召回义务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惩处。
6. 结论不合格电器召回及其处理制度是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措施。
生产商和销售商应严格遵守该制度,确保召回程序的有效实施,并对召回产品进行适当的处理和赔偿。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是指在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能影响用户安全、健康等方面的,根据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相关制度,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和处理,以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和公共安全。
一、不合格产品召回的目的和意义1.保护消费者利益:不合格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可能导致消费者使用时出现安全隐患或健康问题,召回不合格产品可以及时解除该类产品的影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防止不良社会影响:不合格产品可能存在其中一种程度的不良负面影响,召回可以避免不合格产品引发社会负面舆论和影响,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3.完善企业质量控制体系:通过召回不合格产品,可以发现和排除生产过程中的缺陷和技术问题,促使企业进一步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产品质量。
二、不合格产品召回的流程1.发现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的发现可能来自企业内部的质量监测、外部的投诉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等。
一旦发现了不合格产品,企业应及时进行确认、记录和分类。
2.立即对产品进行召回:确认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后,企业应立即制定召回计划,并通知相关经销商、销售商和消费者等将召回的具体信息传达给受影响的相关方。
3.留存召回记录和相关证据:召回过程中应建立完整的召回档案,包括召回通知、召回进展、召回范围、召回时限、召回处理方式和结果等信息。
4.产品处理:不合格产品的处理一般包括退货、更换、修理、报废等方式,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跟踪调查和评估:召回结束后,企业应对召回的效果进行调查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不合格产品召回的责任方在不合格产品召回中,各方责任如下:1.生产企业:生产企业是产品质量的主要责任方,应承担违规产品的责任,并承担召回的相关费用。
同时,企业还需要加强质量管理,完善质量控制和检测体系,提高产品质量。
2.经销商和销售商:经销商和销售商是产品的中间环节,在召回过程中应积极配合生产企业,协助召回和处理不合格产品,并通告消费者等相关方。
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范文(2篇)
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范文1、目的:严禁购进、销售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实行控制性管理,杜绝不合格品流入市场,确保人民使用安全。
2、职责:质管员负责进出产品的质量管理,并处理售后产品的质量问题。
保管员负责进出产品的基本项目的验收与日常产品的进出管理,养护。
业务员负责联系客户并协助质管员解决售后质量问题。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在入库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和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的管理。
4、制度内容:4.1不合格品的确认。
不合格品是指医疗器械的包装不合格、外观质量的不合格及内在质量不合格。
4..2不合格品的发现与上报退回的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公司不合格品库。
退回的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公司不合格品库待处理。
由养护员填“确认报告单”报质管员确认后,应及时从合格品库中分离出来,存放在红色标志的不合格品库,并办理停售手续。
4.3不合格品的处理不合格品的销毁,要征得质管员的同意,按质管员指定的日期、地点,在质管、财务、业务等部门有关人员共同监督下,按不同特性销毁处理,监毁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字。
对于售后临床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暂停销售该批号的医疗器械,经调查核实后,在征得当地药监部门同意后发文回收,并按其要求进行处理。
属内在质量问题的,应抽样送当地法定检验机构检验。
在质量状况未明确前,应暂停该品种的使用和销售。
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范文(二)1.商品返厂管理制度(1)返厂商品的账务处理,要严格执行有关财会制度,要真实体现,全面反映返厂商品的应收应付关系,不得遗漏.(2)凡需做返厂处理的购进商品,采购员必须征得厂方同意,并与厂方达成文字处理意见后,通知保管员做好返厂具体工作,否则,不得盲目返厂.凡因盲目返厂造成的拖欠债务,由当事人追回.(3)凡需做返厂处理的代销商品(包括厂方借,调的商品),采购员提前____天与厂方联系,____天内收不到厂方答复,可留信函为凭,凡厂方无故拖延,不予返厂的商品,要向厂方征收保管费.(4)已出库的商品返厂,必须先退库再由保管员做返厂;已出库,未退库的商品和柜台内的商品,任何人不得随意返厂,否则按丢失商品追究当事人责任.(5)商品返厂时,保管员要填制商品返厂单并随货同行,及时通告厂方凭单验收.(6)物流中心各部室必须认真对待商品返厂工作,保管员要点细数,清件数,分规格,包装要捆扎牢固,要详细填写铁路运单和运输凭证,并及时做好保管账卡的记录.(7)凡是厂方采取以货换货直接调换商品方式解决商品返厂的,物流中心采购员,保管员必须坚持"同种商品一次性调清不拖欠"的原则,坚决不允许以金额核准数量的异货相抵.2.商品返厂(1)商品返厂一律由仓库保管员办理返厂手续.(2)经销商品返厂由保管员办理返厂手续,填制"物流中心经销商品入库单"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红字)1~5联,同时填制"物流中心返厂单"1~5联(外埠商品返厂必须有厂方承认____函件方可开具返厂单).(3)仓库保管员将返厂的商品返回工厂,厂方经手人在经销商品入库单(红字)与返厂单上签字,返厂单第5联交厂方,保管员根据签字后的入库单.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与处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公司产品在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迅速处理,最大限度的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特制定不合格产品召回处理制度2.召回产品范围本制度所称的不合格品限于裕龙集团有限公司进口的有证据证明对人健康已经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如下肉类产品:2.1产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者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判为不合格,要求召回的肉类产品;2.2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已经诱发或者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肉类产品。
食品召回与处理制度(5篇)
食品召回与处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公司产品在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迅速处理,最大限度的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特制定不合格产品召回处理制度2.召回产品范围本制度所称的不合格品限于裕龙集团有限公司进口的有证据证明对人健康已经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如下肉类产品:2.1产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者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判为不合格,要求召回的肉类产品;2.2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已经诱发或者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肉类产品。
2.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分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3,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责权限3.1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决策,对召回情况进行监督;3.2销售部负责与客户沟通,建立产品投诉档案,对指定产品进行召回,并定期将产品所在的市场召回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质检部。
3.3质检部负责进行专业指导,并负责整个召回过程的监督,控制,协调工作,组织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及分析情况的汇总上报。
3.4生产部门负责不合格产品的隔离,标识和存放,并协助质量管理部做好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4,产品召回管理召回程序1,接受质量信息,2信息确认,3实施召回,4,召回产品的处理4.1接受信息:销售部负责接受经销商,消费者反馈的质量信息,并将信息书面反馈到质检部;质检部负责直接接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及质量监督部门反馈的质量信息及公司内部反馈的质量信息;4.2.信息确认4.2.1质检部接收相关质量信息后,要对接收到的质量信息进行确认,组织质检部,冷藏部,生产部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确认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属于规定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确定是否实施产品召回及召回级别,如需召回,需立即汇报公司总经理,最终由总经理批准后进入召回阶段;4.3实施召回4.3.1确认产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合格产品或不安全食品之后,公司立即停止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质检部对该批产品的生产和库存情况进行追溯和调查,凡是与该批质量问题有关的产品(包括已出厂和未出厂的)均在调查范围内,如有库存产品,将产品单独存放并标识清楚,同时安排库房存放预召回的产品(存放识加设不合格品标识)4.3.2销售部负责在规定期限内(一级召回____日内,二级召回____日内,三级召回____日内)通知有关经销商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4.3.3质检部负责制定食品召回计划,计划内容包括:1)停止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2)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3)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4)食品安全危害种类,产生原因,可能受影响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5)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6)召回的预期效果7)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的
为防⽌本公司发⽣的万⼀存在因微⽣物、异物等异常原因造成的不合格⾷品的扩散,尽早回收,以减轻或杜绝对社会、公众的威胁,维护企业的形象,减少公司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适⽤范围:
适⽤于本公司成品的回收控制。
三、职责
1、公司为本程序的最⾼决策者,负责提供资源⽀持(包括⼈员、资⾦、器材等),负责配合执法部门⼀起进⾏不合格产品的召回⼯作。
2、销售部负责提供销售信息,确定问题产品的回收⽅案处于公司的控制之下。
3、质检部负责发现问题,分析该问题的影响⼒,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
4、⽣产车间负责在最短时间内,对问题产品进⾏逆向追溯。
四、产品召回步骤:
1、⼚区内部发现的问题,处理步骤按照不合格品处理程序时⾏再加⼯或销毁等处理。
2、销售商或⽤户发现的问题,由营销业务部负责了解并记录问
题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号等,及时向公司汇报,并保持与销售商或⽤户的持续联系。
五、投诉评估:
投诉汇总报告由发现问题的归⼝部门如实整理成书⾯材料并交质检部会签,如果发现产品有可能危害⼈体健康,则应⽴即采取以下措施:
1、技术⼈员调查研究以确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时请外界的研究机构来协助;
2、⽴即通报公司;
3、销售部负责追溯及产品的所有标签。
必须在24⼩时内查到问题产品的销售点;
4、质检部、⽣产车间联合收集并反复阅读研究有关质疑产品,⽣产前后所⽣产的产品与质量记录。
六、回收程序
1、问题发现→报告召回⼯作组→集体调研→决定回收→产品标识→⽣产记录→顾客→回收→评估→处理。
2、追回产品,直接废弃。
3、回收结束后,填写《产品回收报告》,三⽇内归档。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范本(4篇)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范本1、目的为使进入流通领域的、由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合格产品及时、快速、完全的召回,保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提供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3、相关文件《标识和可追溯性》4、职责4.1总经理负责指导组成产品召回工作小组,并负责产品召回计划的审批。
4.2销售部经理负责客户投诉的受理及根据产品召回执行召回时的对外事宜的联络工作。
4.3质检部负责追查客户投诉案发生的原因,及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处理意见,并制定产品召回计划。
4.4生产部配合质检部参与投诉案的原因追查,并提供处理意见。
4.5采购部负责公司采购物资的客户投诉对外联络事宜。
5、程序5.1产品召回小组。
公司应在总经理的指导下成立产品召回工作小组,作为处理产品客诉和产品召回事宜的常设机构,工作小组可由生产技术人员、质检员、业务员、采购员、仓管员等组成。
5.2索取产品信息。
公司生产加工加工的产成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有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批号、产品规格、数量等信息,以便召回时易于识别。
5.3客诉案的受理5.3.1业务员收到投诉或产品不合格信息,应对不合格产品的性质、发生状况、影响程度以及投诉人的个人资料和联系方式等仔细询问了解,必要时应安排对不合格产品做隔离等措施,以防止危害的扩大,以上过程应如实记录于《客户投诉处理单》中。
5.3.2根据客诉案的性质,由产品召回小组负责不合格原因分析。
涉及产品加工安全卫生的客诉交由质检部和生产部负责分析查找原因,涉及外购物资的客诉则由采购负责处理。
业务员应随时跟踪客诉原因的分析进度,以便于用最快速度和方式对不合格品做处理,以尽量减少所造成的危害。
5.4客诉案的原因追查5.4.1质检部和生产部接受客诉案后,通过公司内部标识和档案,对不合格品的发生原因,从生产各环节进行调查,并将不合格批次产品的生产数量、进入销售环节的数量、销售区域分布广度和企业现库存等信息,记录于产品召回计划中,作为回收操作的执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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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1目的
规范由客户处退回货物的交接程序,做到退货与召回整个过程中物物有人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任何已发出的不适合产品的信息传递和召回过程。
以及因产品质量问题、近有效期、终止业务等原因而引起的退货产品。
3职责与权限
1.质检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归口管理与控制,负责外部损失、退货及收回品的分析与处理。
2销售部、技术部等业务部门负责相关信息的传递。
3.销售部部、生产部(含车间)、质检部、技术部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与处置。
4具体程序
4细则
召回或退货原因
产品发出前已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隐患,经评审发货,后又被客户退回的。
产品检验合格后发货,在对生产记录的审核等工作中,发现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或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不能用于生产的。
产品符合原质量标准或用户要求,但因为用户有了新的要求或因沟通问题产生异议而造成的退货。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其他产品召回的情况
产品退货
产品退货必须填写《产品召回(退货)通知及处置单》及《客诉单》经销售副总批准方可将产品退回,未经批准不得退回,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形成损失的根据实际情况承担损失。
经批准退回的产品退回后直接退至后工序,由后工序接收并通知品质部进行复检。
品质部接到请验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产品进行复验,分析原因,出具复验报告,并提出返工、返修处置方案或报废处理意见,报生产副总审核批准后执行。
产品召回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主动召回产品,由业务人员与客户联系进行产品召回,召回后业务人员办理退货单交财务部。
客户因没有明确的标准要求而拒收、扣损或禁退(要求现场报废)我公司产品时,业务人员应及时报告业务经理或品质部经理,由其权衡利弊评审后作出收回或同意扣损意见。
此情况,业务经办人应立即写出《客户反馈信息表》找相关领导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办理退库和扣损处理。
擅自作主同意扣损的,由相关人员按成本价承担扣损。
公司批准退回或召回产品业务人员应及时通知营销部由其安排司机负责将产品运回公司,司机负责退回装车产品数量的清点。
经品质部复检需要返工、返修的产品,由后工序负责对产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后的产品经品质部检验合格后,经返工返修挑选减数部分由成品仓库办理退货单并经生产副总签署意见后交财务部。
经品质部复检需要报废的产品由品质部填写产品报废处置单,经生产副总批准后执行。
产品报废处置单应传递至生产部及财务部,以方便报废及账务处理。
产品运回后,为了便于追溯相关信息,相关经手人必须在单据上签字,经手人发现此单信息不全可拒绝签字接收并要及时反馈,签字后即代表认同单据上交接内容,出现问题后以此为处理依据。
不签字的按20元/次进行处罚,在传递过程中如出现此单丢失的情况则按50元/次处罚责任人。
品质部在接到质检单后必须及时派人去产品进行复检,并在单据上标明复检结果,因复检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的,按50元/次处罚责任人。
生产部必须严格按照客户要求或质检标准对退(召)回产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再次发货,客户反馈仍不合格的,由相关人员承担全部损失(含返工、返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承担比例为生产部经理:车间主任:返工、返修人员=1:2:7。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流程图:
请示
批准后营销部通知司机
产品运回公司后司机通知业务人员办理退货单
请验
品质部复检并出具处置意见,生产副总批准后实施
品质部检验合格
成品库将生产副总确认退货单交财务部
产品召回(退货)通知及处置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