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我国房地产税基评估体系的若干思考
构建我国房地产税基评估体系的思考
多个机构 同时承担 , 其使用方法及标 准
上 的 差 异 可 能 会 导 致 评 估 结 果 的 不 一
致 ,难 以确保公平。
从 征 评 分 离 的 基 本 原 则 来 看 ,我
国构建 房 地产税 基 评估 体 系过程 中 ,
税 基 评 估 应 由 一 个 隶 属 于 国土 房 管 机
设置 房地产税基 评估机 构是房地
利义 务关 系 和制 度安 排 需 要通 过 法律 的 形 式 予 以 确定 。 律 制度 在 整 个 房地 产 法 税 基 评 估 体 系 中起 着 基 础 和 保证 作 用 , 例 如 通 过 立 法 规 定 什 么 时候 进 行 评 估 、
优 亿资 源配置 .调 节贫 富差距 促 进房 地产监 的繁 荣、稳 定和 司持 续发曩
提供 了先决条件 。二是评估经验丰富。 房地产交易部 门长期从事房地产管理 , 其 他部 门无法 比拟 的经 验 ;三是 评估
环 节 和 征税 环 节 相 互 独立 。 样 既可 以 这
构之 间的有效竞争 , 有效地配置社会资 商业性评估机构个体规模较小 , 难以掌 握全部房地产数据 , 特别是关于房地产 的产权 、财产 、产权人等保密信息 , 难 以承担整制度的税负 主要 集中在房地产 的取得
环 节 和 转 让 环 节 , 保 有 环 节税 负 少 。根 据 在 国 际 经验 和 我 困 的实 际 ,应 对 房 地 产 税 收 进 行 改 革 和 完 善 ,通 过 改 革 将 房 地 产 税 逐
步培 育为地方主体税 种 ,提高 房地产保 有
构建我 国房地产税基评估体 系 的思考
-史 新
近期 , 家 的房 地产 调 控政 策 先后 采 取 同 信 贷 、 政 等 手 段进 行 干 预 ,在 一 定程 度 上 行 遏 制 了房 价 过 快上 涨 的势 头 , 地 产税 收 制 房 度 改 革 问题 被 再次 提 出 。我 国现 行 的房 地产
纳税评估工作若干问题思考
纳税评估工作若干问题思考——也谈完善纳税评估纳税评估工作目前在我省全面推行,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通过开展纳税评估进一步拓展了我们管理服务的手段,提高了日常税收管理监控能力,纳税评估方法也得到了逐步完。
对进一步完善纳税评估的意见建议很多,这里结合实际工作,主要从宏观局面,对完善纳税评估若干问题作一探讨,请批评指正。
一、纳税评估是日常管理的一种手段,更多的需要发挥其日常管理服务功能。
(一)纳税评估的基本功能。
纳税评估的定位,完整地说就是对纳税评估职能、作用的定位,是对纳税评估实现功能及目标的一种设定,既希望产生什么样的作用、达到什么样的目的。
任何一种管理方法都有其局限性,纳税评估也不例外,应正确全面看待纳税评估的作用,才能给其比较准确的定位。
从实践看,纳税评估表现出如下三种主要或基本的功能和作用:一是日常管理(即监控与服务)功能。
纳税评估主要通过对一家一户具体纳税人的指标分析,发现问题,并对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组织自查自纠,降低纳税人的纳税风险。
因此,纳税评估主要表现为监控与服务功能,是日常管理的一种具体手段或方法。
二是宏观监控功能。
纳税评估通过对具体纳税人分析、辅导、纠错。
一方面,掌握了纳税人生产经营变动情况,及时发现纳税人存在的问题,形成对纳税人的威慑;另一方面,通过对综合分析,能够发现某一行业或某一类型纳税人的异常以及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利于我们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因此,纳税评估也具有对管理目标的宏观监控功能。
三是“审计”功能。
纳税评估的基本或核心方法是数据分析技术,并在分析基础上实施约谈、帐证审阅,突破了传统管理方式或手段的局限性,大大提高了管理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与国外税收管理监控中的“税务审计”模式比较相近,它实质上就是这样一种数据化、程式性的检查、评估,体现出一定的审计、(二)纳税评估定位决定着纳税评估的组织、运行方法。
从当前税收管理的实际看,需要纳税评估更多的发挥其管理服务功能。
论文:当前房地产税收政策改革的思考及建议
当前房地产税收政策改革的思考及建议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在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近几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房地产行业的整体规模也呈现出迅猛的发展趋势。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房地产行业在持续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逐步出现了供求失衡、价格飞涨、利润构成畸形等方面的问题,给中国的整体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调控具有脱缰之势的房地产行业,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而税收政策作为宏观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更是被反复使用。
但是从当前的市场反馈情况来看,税收政策本身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作用发挥并不明显,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产生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显示出现有的房地产税收体系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和宏观调控不相协调的环节。
本文将全面阐述税收和房地产行业的现状以及相互间的关联关系,以及税收作用宏观调控手段的作用机制。
从保有环节税制、流转环节税制、取得环节税制三个方面系统的剖析了我国现有的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来源、现状以及国外相应的税收制度极其执行效果,并进行相应的比对分析。
指出现有的房地产税收体系存在税收环节分配不合理,具体执行不力等方面的问题,揭示现有的税收体系在实现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目标之间的缺陷。
结合宏观经济学中关于税收作用的理论根据,本文提出着力于需求方的税收分配调整理论,提出关于房地产行业分环节税收分配,改革不合理税制,加强征管水平等方面的改进方案,多管齐下提高房地产税收体系的宏观调控作用水平。
框架:一、宏观经济环境(背景)房地产是拉动经济发展的支柱之一,房地产的稀缺性与特异性决定了房地产的价格不断走高的趋势。
特别是近年来,全国部分城市房地产价格出现快速上涨趋势,为维护正常的房地产发展环境,国家不断出台税收宏观调控政策,但效力不大;而建立和健全房地产税制,既可以充分发挥协调国民经济运行、公平社会财富的功能,又可以为国民收入开源,防止国有土地收益流失。
对于房地产相关税收制度的思考和建议
研究展望与建议
完善和调整,增加一些新的 税种,例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以实现更加全面和科 学的税收体系。
科学设定税率
应该根据不同地区和类型的房产和土地,科学设定税率, 以实现税收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扩大征税范围
应该扩大征税范围,将更多的房产和土地纳入征税范围, 以实现更加公平的税收。
研究目的和方法
研究目的是分析当前房地产相关税收制度的现状、问题,并 提出优化建议,以期能够为解决房地产市场问题提供参考。
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综述、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等,综合运用 多种方法对房地产相关税收制度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
02
房地产税收概述
房地产税收的定义和特点
房地产税收特点
税率差异:不同种类的房地产税 收在税率上存在差异,以适应不 同类型房地产的特点。
态管理,提高征管效率。
05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当前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 的问题
当前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包括 税种设置不合理、征税范围过窄、税率设定 不科学等,这些问题导致了税收制度的不公 平性和低效率。
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必 要性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房地产税收制度需要进 行改革,以实现更加公平和有效的税收。
建立反馈机制
建立公众对税收政策的反馈机制, 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相 关部门及时调整和完善税收政策。
减轻税收负担
降低税率
适当降低房地产相关税率,以 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促进房地
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优惠措施
根据国家政策和经济发展状况 ,制定合理的优惠措施,如对 首次购房者、老年人等特定群
体提供税收减免等。
调节收入分配
通过征收房地产税,可以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促 进社会公平。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近年来,我国房产税改革问题备受关注。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但与此房地产税制问题也日益突显。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主要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三个税种,但由于存在征管、税率及税负等方面的问题,导致房地产税收体系不完善,需要进行改革。
我们需要注重房地产税收的公平性。
现行的房地产税税率偏低,而税负占比却高,这对于购房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应该逐步增加房地产税的税率,合理分担房地产税的负担。
对于不同地区的房地产税是否需要有不同的税率也需要进一步研究。
我们需要完善房地产税的征管体系。
房地产税的征管主要包括纳税人登记、资产评估、报税申报等环节。
目前,我国在这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房产税的征管不规范、信息不完善等。
我们需要加强对房地产税征管体系的建设,通过强化税收信息化建设,确保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们需要进一步优化房地产税的税制环境。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制过于复杂,需要缴纳的税种较多,而且各项税费之间并不协调一致。
我们需要在房地产税改革中,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整合,建立起一个统一的房地产税制度,减少纳税人的负担和征税的成本。
我们还需要加强对房地产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房地产税改革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应当及时向社会公众介绍房地产税的改革内容、政策目标和意义,以便广大群众更好地理解和接受房地产税改革,并积极参与其中。
我国房产税改革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但也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只有通过不断的改革创新,加强房地产税征收管理,优化税制环境,才能实现我国房产税改革的目标,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对我国城镇房地产税收评估征税问题的探讨_1
对我国城镇房地产税收评估征税问题的探讨一、我国实行房地产税收评估征税的基本前提我国现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种,已不能适应城镇房地产新形势的需要。
税收收入增长与相关产业发展极不相称,调控功能未得到有效发挥,财产税在城市政府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较低,尚未成为地方财政的主体税种,亟需改革。
而房地产税的改革涉及诸多方面,其中,开展房地产税评估征税活动是房地产税制度改革的重要。
国内外税收征管实践表明,按房地产评估值征税。
有利于发挥税收调控功能,调节级差收入,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地方政府运用税收政策工具的灵活性。
但现阶段,我国推行这一征管措施还需要一定的制度和环境条件。
(一)税制改革:整合现有房地产税制,及时开征新的房地产税或物业税在税制改革方面,除统一内外税制已有广泛共识外,还需要重点突破的有:1.全面提升财产税在城镇地方税体系中的地位。
通过对现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进行整合,及时开征新的房地产税或物业税,扩大财产税的征收范围,扩展税基。
个人拥有的房产,无论自住还是出租,都应逐步依法纳税。
2.取消部分减免税,适当提高房地产税等税率,增加政府收入,合理分配公共服务成本。
3.贯彻公平原则,通过减免税、设置不同税率等手段,调节财富分配差距。
4.健全财产税征收,在财产购置、持有、交换、继承和赠予等环节及时组织收入,防范收入流失。
同时,不断改进征收技术手段,加强税收征管,充分体现主体税种功能。
(二)社会条件:开展房地产税评估征税适宜的环境房地产是人们生产、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房地产税收政策不仅关系到政府财政收入,而且涉及经济发展环境和人们的生存条件,特别是对住宅投资。
建设、销售、持有和转让等环节的税收政策,涉及成千上万家庭和个人生活,属重要公共事务和服务,政府决策需要兼顾国家、和个人等各方利益,力争取得广泛共识。
因而开展房地产税评估征税,需要一个较好的政治经济环境。
1.评估征税要得到广大纳税人的普遍理解、认可。
对我国城镇房地产税收评估征税问题的探讨
对我国城镇房地产税收评估征税问题的探讨武新利摘要:房地产估价是在分析房地产价值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在科学的房地产估价方法的基础上,对房地产价格进行评估和判断的过程。
本文分析了房地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从税收筹划入手,首要分析了房地产开发各阶段的主要税收筹划,然后深入分析了申请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了提高税收筹划效率的一些针对性策略,使税收筹划能够为房地产企业提供更有效地服务。
怎样在合法的前提下扩大企业利润,避免不必要的危机,是房地产企业共同关心的问题。
关键词:房地产评估;市场状况;税收筹划一、引言对于目前的企业来说,在管理体制上,税收筹划的发展是合理的,对公司的财务管理有很大的好处。
从更大的角度来看,这也将对公司的整体业务战略产生积极的影响。
因此,企业应重视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的关系,使企业能够降低税收成本,有效地进行财务管理,最终使企业实现财务目标。
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基础更加坚实和可能。
税收筹划,指在不违反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对企业现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和使用,使企业能够科学合理地纳税,使公司的利润最大化。
目前,许多房地产开发公司都会成立或聘请专业的税务筹划团队,为自己制定最合适的纳税计划,已成为房地产企业立足市场的重要筹码之一。
二、新市场环境下房地产评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一)多部门管理的问题房地产评估是一项专业性、经验性、资金投入少、经济效益高的工作。
因此,政府部门对房地产估价政策有较大的影响。
一般来说,政府部门对房地产评估行业的政策影响部门主要包括国家建设部、土地管理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相应地,房地产估价师也被划分为三个工作方向,即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和资产估价师。
整个房地产评估行业的整体性质没有一个统一的评价指标,这使得实际工作更加混乱,降低了房地产工作的整体效率。
(二)产权问题不明确我国房地产评估机构没有真正的脱钩。
原主管部门对房地产估价业务仍有决策权。
房地产税收体系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房地产税收体系改⾰的思考与建议January 201958⼀、引⾔党的⼗九⼤报告提出要“加快建⽴现代财政制度,建⽴权责清晰、财⼒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财政关系”,在住房⽅⾯提出要“坚持房⼦是⽤来住的、不是⽤来炒的定位”。
⽬前的房地产税收体系存在着诸多问题,改⾰房地产相关税收⼀⽅⾯要促进财政体系完善,⼀⽅⾯要能够促进“房住不炒”⽬标的实现。
然⽽,房地产税收体系的改⾰不是⼀蹴⽽就的,《党的⼗九⼤报告辅导读本》中提出要按照“⽴法先⾏、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法和实施,对⼯商业房地产和个⼈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近年来,房地产税收体系的改⾰⾯临着⼀些新的形势:⼀是2016年以来“营改增”的实施,使地⽅政府从税收结构上失去了“营业税”这⼀主体税种,地⽅政府亟待寻找⼀种具有替代性的税种;⼆是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尚未建⽴,⾯对⾼涨的房价和居⾼不下的住房需求,⽬前政府⼿中的武器是“限购、限售”等短期措施,调控⽅式较为被动;三是尽管已经意识到了地⽅政府对⼟地出让收⼊的过度依赖问题,中央对地⽅政府融资平台的限制⼒度也不断加⼤,然⽽由于还未找到新的收⼊来源,“⼟地财政”问题⽆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新的形势也对房地产税收体系的改⾰提出了新的要求,即为地⽅政府补充主体税种,建⽴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税收体系改⾰的思考与建议地财政”问题。
⼆、⽂献综述⽬前对改⾰房地产税收体系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新的房地产税制设计⽅⾯,针对整个房地产税收体系改⾰的研究较少。
然⽽,房地产税改⾰不仅仅是出台⼀种针对个⼈住房的房地产税,⽽是会对房地产的各个涉税环节进⾏调整,这些调整会相互影响与制约,将会对丰富地⽅政府财政收⼊与建⽴长效机制起到关键作⽤,因此,对房地产整个税收体系改⾰的研究⾄关重要。
贾康等(2014)对房地产税改⾰的总体框架进⾏了研究,提出了⼀系列改⾰⽬标;严荣(2017)从促进租购并举的⾓度,提出了完善房地产税收体系的建议;潘旭⽂(2017)⽐较了发达国家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提出了制度设计建议。
对我国城镇房地产税收评估征税问题的探讨(一)
对我国城镇房地产税收评估征税问题的探讨(一)一、我国实行房地产税收评估征税的基本前提我国现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种,已不能适应城镇房地产发展新形势的需要。
税收收入增长与相关产业发展极不相称,调控功能未得到有效发挥,财产税在城市政府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较低,尚未成为地方财政的主体税种,亟需改革。
而房地产税的改革涉及诸多方面,其中,开展房地产税评估征税活动是房地产税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国内外税收征管实践表明,按房地产评估值征税。
有利于发挥税收调控功能,调节级差收入,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地方政府运用税收政策工具的灵活性。
但现阶段,我国推行这一征管措施还需要一定的制度和环境条件。
(一)税制改革:整合现有房地产税制,及时开征新的房地产税或物业税在税制改革方面,除统一内外税制已有广泛共识外,还需要重点突破的有:1.全面提升财产税在城镇地方税体系中的地位。
通过对现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进行整合,及时开征新的房地产税或物业税,扩大财产税的征收范围,扩展税基。
个人拥有的房产,无论自住还是出租,都应逐步依法纳税。
2.取消部分减免税,适当提高房地产税等税率,增加政府收入,合理分配公共服务成本。
3.贯彻公平原则,通过减免税、设置不同税率等手段,调节社会财富分配差距。
4.健全财产税征收网络,在财产购置、持有、交换、继承和赠予等环节及时组织收入,防范收入流失。
同时,不断改进征收技术手段,加强税收征管,充分体现主体税种功能。
(二)社会条件:开展房地产税评估征税适宜的政治经济环境房地产是人们生产、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房地产税收政策不仅关系到政府财政收入,而且涉及经济发展环境和人们的生存条件,特别是对住宅投资。
建设、销售、持有和转让等环节的税收政策,涉及成千上万家庭和个人生活,属重要公共事务和服务,政府决策需要兼顾国家、企业和个人等各方利益,力争取得广泛共识。
因而开展房地产税评估征税,需要一个较好的政治经济环境。
基于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房地产税收体系思考
基于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房地产税收体系思考近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订草案已经通过审议,这意味着房地产市场将迎来一系列改革。
房地产税收体系的调整也是值得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新法的指导下,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应该如何进行调整呢?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展开思考。
基于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房地产税收体系需要更加科学合理。
过去,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税负重、税种多、税收扁平化”等。
如果不加以调整,将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加大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
在新法的指导下,应该对房地产税收进行全面梳理,减少税种,减轻税负,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税收体系。
基于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房地产税收体系需要更加公平。
在过去的房地产税收体系中,存在着“重房轻税”的问题,也就是说,对于高价值的房产来说,缴纳的税费相对较低。
这种情况无疑对一般市民和低收入群体不公平。
在新法的指导下,要加强对高价值房产的征税力度,保障房地产税收的公平性。
基于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房地产税收体系需要更加注重调控作用。
房地产市场既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又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何通过税收手段来引导和调控房地产市场,成为了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新法的指导下,应该加大对房地产税收的调控力度,通过适当的税收政策来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并预防房地产市场泡沫的产生。
基于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房地产税收体系调整是必要的,也是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调整过程中要尊重市场规律,积极探索创新,寻求更加合适的税收政策,并加强咨询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做到科学决策,确保房地产税收体系的改革顺利进行。
还要加强相关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使得新的房地产税收体系能够稳妥有效地运行。
相信,在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指导下,我国的房地产税收体系将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房地产市场的稳健健康发展做出更加重要的贡献。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问题之我见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问题之我见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房地产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税收问题。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是一个关键的问题,涉及企业税收合规、税收优化和公平分配的三个方面。
本文从我的角度出发,对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问题进行探讨,旨在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考和建议。
1. 税法法规的适用性在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中,重要的一环是税法法规的适用性。
首先,我们需要确保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各级政府和税务机关应加强对税法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让企业能够充分了解税法法规的内容和适用范围。
其次,税法法规应具有适应性。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税法法规也需要相应地调整和完善。
在适用税法法规时,应综合考虑房地产行业的特点和现状,确保法规的实施不会给企业带来过多的负担,同时也要保证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2. 税务合规与合理避税房地产企业在纳税评估过程中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确保纳税合规。
首先,房地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真实和及时。
企业在纳税评估时,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的财务信息和数据。
如果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数据的准确性无法保证,就会给企业的纳税工作带来困难。
其次,企业应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合作,主动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和审计工作。
当税务机关要求进行税务检查或审计时,企业应积极提供相关资料,并及时、全面地配合工作。
另外,在确保税务合规的前提下,房地产企业也可以进行合理的税务规划,以减少税负并提升税收效益。
例如,合理安排企业业务结构、资金运作方式和利润分配方式等,以最大程度地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税负。
3. 公平分配与社会责任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不仅关乎企业的利益,也关系着社会的公平与效益。
首先,税收的公平分配是关键。
房地产企业应按照国家税收法规进行纳税,确保自身的合规与公平。
同时,税务机关也应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纳税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对房地产批量评估中若干规范性问题的思考
January 201847近年来,房地产批量评估领域的研究主要围绕技术实现方案、数据建设方案以及应用领域等方面,对批量评估的规范性问题鲜有讨论。
笔者以为,批量评估与个案评估在基本理论方法以及核心估价理念方面并无二致,目的都是向客户提供具有一定可信度的意见和结论。
规范性问题对于批量评估而言同样不可或缺,也不能因为批量评估的实现难度大而忽视其规范性问题。
批量评估和个案评估是房地产估价中的“一母同胞”,不仅在方法、数据以及应用等技术环节存在一定差异,在估价委托、查勘、报告等程序环节上也都存在较大差异。
这些差异导致了以个案评估为主要规范对象的《房地产估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不完全适用于房地产批量评估。
本文将参照现行《规范》的内容,并结合国际上相关标准,对批量评估中若干规范性问题进行思考和探讨。
一、价值类型(一)价值类型的概念在《规范》中,其定义为:所评估的估价对象的某种特定价值或价格,包括价值或价格的名称、定义或内涵。
其在RICS 红皮书以及“IVS”中被表述为“价值基准”(bases of value),定义为:陈述估价的基本计量假设。
从批量评估的角度来看,后者的表述更为准确和直接。
“基准”和“计量假设”两个词已经表达了对“内涵”的诠释。
(二)价值类型的设定根据已有的实践以及国外批量评估系统的开发经验,批量评估中的价值类型可以被设定为市场价值。
一是因为市场价值是最为核心的价值类型,是众多其他价值类型的基础;二是因为批量评估系统的应用方向包括计价税税基评估、信贷价格审核以及自助估价等,而这些估价目的最终都将选择市场价值作为其价值类型。
根据《规范》,价值类型应根据估价目的确定。
实际在批量评估业务中会出现两种情况。
一种是估价机构受到客户委托而进行批量评估业务,例如受到地税部门委托进行的房地产从价税税基评估,这种情况满足“根据估价目的来确定价值类型”的要求。
另一种情况是估价机构并未受到客户委托,而是基于战略发展考虑,先行研发批量评估系统。
完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思考
完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思考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市场也日益成熟和复杂,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完善成为当务之急。
为了更好地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公平性,必须不断完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
以下是对完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一些思考与建议。
要充分认识到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重要性。
房地产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和促进资源配置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必须充分认识到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重要性,加大对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支持和投入。
要加强税收政策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目前我国对房地产税收的管理存在着地方性较大的特点,各地的税收政策差异明显,这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税收管理的规范化。
需要加强对房地产税收政策的统一性和协调性,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房地产税收政策,避免出现“一地一法”的局面。
要建立健全房地产税收信息化管理系统。
房地产税收的一体化管理还需要依托信息化技术,建立完善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房地产税收的全程监控和管理。
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对房地产税收的实时监控、风险预警和智能分析,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精准度,减少漏税和税收征管成本。
要加强对房地产税收征管的监督和评估。
房地产税收的征管是实现一体化管理的关键环节,必须加强对房地产税收征管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征管绩效评估和考核机制,确保税收征管的公平、公正和高效。
要建立健全房地产税收征管人才队伍。
房地产税收的征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有一支经验丰富、业务精通的税收征管队伍。
需要加大对房地产税收征管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健全的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一批高素质的税收征管人才。
构建我国房地产税基评估体系的有关思考
步培育为地方主体税 种, 提高房地产保有 阶段税 收 的 比重 ( 征 收房 地 产 财 产 税 或 物 业 税 ) 使 其 即 ,
成 为房 地 产 税 收 中 的骨 干税 种 [。房 地产 税 基 评 1 1 估 体 系是 房 地 税 收制 度 的重要 组 成 部 分 , 健 全 、 对
标 准和评估 方法及模 型 的构建与数 据库 系统等 方面 。
关 键词 : 房地 产税 ; 制 ; 税 税基 ; 税评 估 课
中 图分 类号 :804 F 1.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 0 — 2 7 2 1 )6 0 3 — 4 1 9 2 7 ( 0 0 0 — 0 2 0 0
评估体 系 ,将 房地 产税 的课 征范 围从房 地产转 让环 节覆 盖 到房地 产 保有 环节 , 为为优 化 现行 税 收政 将
税 基评 估 制 度 的公 正 性 。 因此 ,建 立 税 基评 估 制
度, 法律 制 度要 先行 。 二 、 建我 国房 地产税 基 的评 估主体 构
策, 优化 资源 配置 , 节贫 富 差距 , 进 房地 产业 的 调 促
产 开发 领域 一 部分 行 政 事 业性 收 费 , 税 费 , 简并 以房 地产 市场 评估 价值 为 课税 税基 ,地产税基评估机构。 设 置房地 产税 基评 估机 构是 房地产 税 基评 估 工
完 善 房地 产 转 让 交 易环 节 和 保 有 环 节课 税 的相 关 配 套 制度 与保 障系 统 , 完善 房 地 产 价 格 评 估 制 度 ,
建 立 以房 地 产评 估 制 度 为 核 心 的 征 管运 作 体 系 起 着 举 足轻 重 的作用 。
基于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房地产税收体系思考
基于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房地产税收体系思考随着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实施,我认为应该对房地产税收体系进行思考和调整。
下面我将基于这一法律对房地产税收体系进行几点思考。
我认为应该加大对房地产持有税的征收力度。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的稀缺性越来越凸显,房地产价格的快速上涨也带动了一系列问题的出现。
通过加大对房地产持有税的征收力度,可以一定程度上抑制投资房地产的热情,减少投机行为,避免房地产市场过热和泡沫的产生,保护市场稳定。
我认为应该探索建立差别化的房地产税收政策。
现行的房地产税收政策通常是一刀切的,没有考虑到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房地产的差异。
这种政策的不合理性导致了一些地区的房地产税收过高,制约了经济发展,也增加了人民的负担。
我们应该探索建立差别化的房地产税收政策,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房地产的特点,制定不同的税收政策,使税收更加公平合理。
我认为应该注重完善房地产税收征管体制。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收征管体制尚不完善,存在税收信息不畅通、征收手段不多样、征管能力不足等问题。
这些问题导致了房地产税收的漏税现象和征收工作的低效率,影响了税收的征集。
我们应该注重完善房地产税收征管体制,提高税收信息的公开透明度,拓宽征收手段,加强征管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税收征集的效率。
我认为应该增加房地产税收的使用透明度和回馈机制。
现行的房地产税收使用透明度较低,政府在使用税收的过程中缺乏透明度,导致了公众对税收的质疑和不满。
我们应该加大对房地产税收使用的监督力度,增加使用透明度,确保税收的有效使用。
我们也应该建立健全房地产税收的回馈机制,将一定比例的税收用于改善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让纳税人能够明显地感受到房地产税收的回报。
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实施给了我们对房地产税收体系进行调整的机会。
我们应该加大对房地产持有税的征收力度,建立差别化的房地产税收政策,完善房地产税收征管体制,增加房地产税收的使用透明度和回馈机制,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市场稳定,释放土地资源,推动经济发展。
房地产税收体系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January 201958一、引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在住房方面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目前的房地产税收体系存在着诸多问题,改革房地产相关税收一方面要促进财政体系完善,一方面要能够促进“房住不炒”目标的实现。
然而,房地产税收体系的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提出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近年来,房地产税收体系的改革面临着一些新的形势:一是2016年以来“营改增”的实施,使地方政府从税收结构上失去了“营业税”这一主体税种,地方政府亟待寻找一种具有替代性的税种;二是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面对高涨的房价和居高不下的住房需求,目前政府手中的武器是“限购、限售”等短期措施,调控方式较为被动;三是尽管已经意识到了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收入的过度依赖问题,中央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限制力度也不断加大,然而由于还未找到新的收入来源,“土地财政”问题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新的形势也对房地产税收体系的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即为地方政府补充主体税种,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土房地产税收体系改革的思考与建议地财政”问题。
二、文献综述目前对改革房地产税收体系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新的房地产税制设计方面,针对整个房地产税收体系改革的研究较少。
然而,房地产税改革不仅仅是出台一种针对个人住房的房地产税,而是会对房地产的各个涉税环节进行调整,这些调整会相互影响与制约,将会对丰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与建立长效机制起到关键作用,因此,对房地产整个税收体系改革的研究至关重要。
贾康等(2014)对房地产税改革的总体框架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改革目标;严荣(2017)从促进租购并举的角度,提出了完善房地产税收体系的建议;潘旭文(2017)比较了发达国家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提出了制度设计建议。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问题之我见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问题之我见房地产企业是指以购买、出租、售卖或开发地产物业为主要经营活动的企业。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房地产行业成为了国内市场的支柱产业之一。
然而,如何进行有效的税务规划和纳税评估,是每一个房地产企业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从本人的角度,结合实际案例,探讨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问题,并提出一些自己的见解。
一、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优惠政策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性质是属于企业所得税,其主体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25%,对于属于高科技企业、小型微利企业、节能环保及大型生产性服务企业等优先支持发展的企业,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其中,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年利润额不超过300万元的企业。
如果房地产企业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其适用税率可以由25%降至20%。
另外,对于属于鼓励类产业的科技型企业,其所得税减免政策可以达到50%以上。
此外,对于从事房地产综合开发的企业,如果其形成的税前收入中含有销售固定资产的收入,可以享受缴纳营业税的30%的所得税减免政策。
二、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评估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评估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一个是纳税申报,另一个是税务合规。
1. 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是指房地产企业依照法律规定,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其他应报送的资料和证明。
房地产企业应该在纳税申报前仔细核对该期间的经济业务,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并仔细计算所得税的应抵扣税款和应纳税款,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如果房地产企业申报不准确或申报不全,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稽查和审计,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2. 税务合规税务合规是指房地产企业依照国家税法和税务机关所规定的纳税要求和标准,进行全面的纳税申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所得税。
税务合规是企业进一步开展经济活动、提高经济效益和发展壮大的基础和保障,也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
为了顺利开展房地产业务,企业应该在了解国家税法和各项税政法规的情况下,积极保证纳税合规,积极与税务机关合作,促进税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基于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房地产税收体系思考
基于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房地产税收体系思考随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颁布实施,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管理有了更加全面和严格的法律依据。
在新法实施的背景下,房地产税收体系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依据,探讨基于新法规的房地产税收体系的构建思路。
一、税收体系的基本原则根据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精神,房地产税收体系的构建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税收体系应当对所有纳税主体公平公正,避免出现歧视或偏袒现象,确保税负分配的公平性。
2. 税收综合:综合考虑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各项相关税费,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税收综合体系,避免重复征税或者遗漏税负。
3. 按能力征税:依据税收主体的经济实力和财务状况,合理确定税收标准和税率,实现按能力征税的目的。
4. 激励与约束:通过税收政策的设计,激励和约束各类主体在房地产市场中的行为,促进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5. 依法征税:税收体系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合法合理地对纳税主体进行征税,避免滥用征税权力或者违法征税。
二、房地产税收的构成1. 房产税:房产税作为房地产税收的基础,应当按照房屋的类型、面积和地段等因素进行税收。
在税收标准上,可以采取不同的差别税率,以满足不同地区和不同房屋类型的税收需求。
2. 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对土地使用权的一种税收,在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对土地使用权的管理有了更加具体和严格的规定,因此土地使用税也应当在新的税收体系中得到充分体现。
4. 增值税:对于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可以考虑对其销售额中的增值部分进行增值税的征收,从而实现对于这部分利润的合理纳税。
5. 其他税费:包括房屋售后税、空置税、租金税等,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者调整相关税费。
三、税收政策的创新1. 区域差别税收政策: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房地产市场的需求状况,可以制定不同的税收政策,对于发达地区可以适当提高税收标准和税率,对于欠发达地区可以适当给予税收优惠,以适应各地区的实际情况。
《完善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构想》
《完善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构想》一、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离不开完善的税收制度作为支撑。
当前,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在促进市场平稳运行、调节财富分配、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本文旨在探讨如何完善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以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二、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现状及问题1. 现状概述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主要包括土地出让金、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多个税种,这些税种在房地产市场调控、财政收入增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经济的发展,现有税收制度已无法完全适应新的形势。
2. 存在问题(1)税制结构不够合理,部分税种设置重复,导致税收效率低下。
(2)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存在漏洞,如征收标准不统一、征收过程不透明等。
(3)房地产税收在调节房地产市场、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三、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必要性1.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通过完善税收制度,可以更好地调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抑制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2. 增加财政收入完善税收制度可以提高税收征收效率,增加财政收入,为政府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资资金。
3. 促进社会公平通过调整房地产税收结构,可以更好地调节社会财富分配,减轻普通居民的购房负担,促进社会公平。
四、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构想1. 优化税制结构(1)简化税种,合并重复设置的税种,提高税收效率。
(2)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首次购房、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的支持力度。
(3)引入空置税等新税种,抑制房地产空置和投机行为。
2. 加强征收管理(1)统一征收标准,明确征收范围和计税依据。
(2)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征管的透明度和效率。
(3)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税务、房产、土地等多部门联合征管机制。
3. 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明确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税率、计税依据等,为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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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 制度 . 法律制度要先行
2 构建 我 国房 地产 税 基 的评估 主体
房地产 税基评 估行为 主体是指 受政府 委托 工作 的评
个部 门相互 监督制约保持独 立 .有助于提 高行政 的透
明度 以及保证评估 结果 的公正性 .这也符合 即将 全面 开征 的物业税 制度的要求 四是 将房地产税 基评估工 作委托社会 中介评估机构来进 行 .以起到相互 监督共 同维护税制公平 的作 用。
估 机构 我 国房地产 税基评估 的评估 责任包 括选择房
() 3设计 低成本 区分住 宅 自住交 易与住 宅投 机性
从征 评分离 的基本 原则来看 ,我 国构 建 房地 产税
基评估体 系过 程 中,税基评估 应 由一个隶 属于 国土房
交易的甄别机制 税率 的确 定应考 虑纳税 人的税负能
数据 库 系统 等 方面 。
关 键词 : 地 产税 ; 制 ; 基 ; 税评 估 房 税 税 课
Co t uc sRe lEsa e Ta s nsr t a t t x Ba eApp a s lSy t m l t d Po e n Chi a r i a se SRe a e nd ri n
L g l e i s a p a s l o y b sct o g t, c n c l t n a d , p r ia t o s mo e o s u t n a d d tb s y t m r e man e a gme , p r ia d , a i h u h s e h i a a d r s a p as l r b s meh d , d l n t ci n aa a e s se a et i c r o h
第 l 0卷 第 2 期
21 0 1年4月
广 东 土 地 科 学
GUANGDoNG LAND CI S ENCE
Vo .1 1 0 No. 2 Apr,2 1 . 01
构建我国房地产税基评估体系 的若干思考
史 新
( 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 管理局 , 东 广 州 5 0 2 ) 广 广 16 3
21 政 府 机 构 .
3 构 建我 国房 地 产税 基评 估 的基 本 思路
税 基评 估基本思路是 : 归并 房产 、 地价税 和房地产
开发领域一 部分行政事业 性收费 . 简并税 费 . 以房地产 市场 评估价值 为课税 税基, 年征 收 . 按 提高房地 产保有
环节 的税 负 () 1征税 范围和对象 。物业税属房地产 保有税类 ,
行 的房 地产税收制度 的税负 主要 集 中在 房地产 的取 得
环节 和转让环节。 在保有环节税 负少 根据 国际经验和
我 国的实际 . 应对房地 产税收进行 改革和完 善, 通过 改 革将 房地产税 逐步 培育为 地方 主体税种.提 高房地 产
保 有 阶段 税 收 的 比重 ( 即征 收 房 地产 财 产税 或 物业
院发布于 1 8 9 8年 9月 2 7日. 也有 2 年 的时 间了 随 2
税 )使其成为 房地产税收 中的骨干税 种 [ 房地产税基 。 。 评估体 系是房地税 收制度 的重要组成部 分 , 对健全 、 完
善房地 产转让交易环节 和保有 环节课税 的相关配套 制
度与保 障系统 . 完善房地 产价格评估 制度, 建立 以房地 产评估 制度为核心 的征 管运作体 系起着举 足轻重 的作
如果房 地产税 基评估机 构是政 府机构 ,那 么它可 以是设 在税务部 门内的专 门评估 机构 .也可 以是设在 房地产交易部 门的评 估机构 它能有效掌握 房地产市 场信息数据 , 在一定程度上保 证公平 , 降低征管难度 。
22 中介 机 构 -
其课征对象 为土地 、 房屋和房地合一 的不动产 。 课征范
Ab t a t T ef c s f h u r n r b e h o it er fr f e l sa etx rv n e s se T ep o n n r b e o r v sr c : h u ec re t o l msi t es cey i t eo ms a tt e e u y t m. o ot p n sh or e a h r mi e t o l m f mp o — p i i gt e r a sa e tx r v n e s se i h w o c n tu ta r a sa e tx b s p r ia y t m. r a s t a a e a p a s ls s m n e l tt a e e u y tm s o t o sr c e le tt a a e a p a s ls se A e le t e tx b s p r ia y t h e a e w ih c n o mst esta in i u o n r u p s d t eb i e p t er a saet xb s p r ia o k s o h yi u o n r . h c o f r t i t o r u t i s p o e b ul t k e e l t t a ea p a s l r mo t l o r u t oh u o n c ys o to h e a w n c y
的。
式予 以确定 法律 制度在整个房 地产税基评估 体系 中
起着基础和保证作用 .例如通 过立法规定什 么时候进
行评估 、 怎样评估 、 评估 的标准 是什么 , 规定税 基 、 税率 以及 由谁来 承担评 估工作 .由谁 负 责监督 检察等 : 同
原 因有 四 : 一是评估力量 强大。房地产 交易部 门储
备 了大量熟悉 房地 产评估工作 的人才 .为税基 评估 的
时 . 过法律来规 范房地产税基 评估制度 . 以从 程序 通 可
上保证 房地产税基评估制度 的公正性 因此 , 建立税基
顺利开展提供 了先 决条件。 二是评 估经验丰富 。 房地产 交易部 门长期从 事房地产管 理 。 信息量丰 富 . 地产 对房
摘要: 当前房 地 产税 收 制度 改 革是 社 会 关注 的 焦点 问题 , 要完 善房 地 产税 收 制度 , 个 突 出的 问题 就是 如 何 构建 房 地 一 产 税 基评 估体 系 。我 国要 顺利 开展 房 地产 税基 评估 工 作 , 要 建立 一套 科学 的适 合 我国 国情 的 房地 产税 基评 估 体 系 。 就 我 国房地 产 税 基评 估体 系的 主要 内容包 括相 关法 律 制度 、 评估 主 体 、 基本 思 路 、 术 标准 和 评估 方法 及模 型 的构 建 与 技
近期. 国家 的房地产 调控 政策 先后 采取 信 贷 、 政 行
等手段 进行 干预.在一 定程度 上遏制 了房价 过快上 涨 的势头 . 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 问题被再次提 出 。 我国现
估体 系 .将 房地产税 的课 征范 围从房 地产转让环节覆 盖到房地产保 有环节。 为优 化现行税 收政策 . 将 优化 资 源配 置 , 节贫 富差距 。 调 促进 房地产 业 的繁荣 、 定 和 稳 可持续发展起 到重要意义 按现行税法规定 .房产 税 的课征 方法是从价计征
和从租计征 . 以从价计 征和租金作 为计税依据 . 但 具体
操作难度大 房地产税收在我 国是一个老税种 . 现行 的
《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是 1 8 年 发布的, 96 在各单项税 收法规 中除涉外 企业法规外属 于最早 的法 规,中华人 民共 和国城镇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 由国务
c n e t f h s t x b s p r ia y tm h n . o t nso ee t et a ea p as l s t a a s e i C ia n Ke r s Re l s t x t xs se txb s ; h s e s n p r ie y wo d : a t et ; a tm; a a e t ea s s me t p a s s ea a y a
启动立 法程序 .法律 制度是 房地产税 基评估 各项 制度建立 和运行 的保障 。房地 产税基评估 制度 中涉及
广 东 土 地 科 学
筇 1 0卷
到的各 种权利义务关 系和制度安排需 要通过法律 的形
管机关事业单位编 制为主 、中介评 估机构 为辅 的专 门 评估机构来进行 . 费用 由政府承担 款 的征收部 评估 税 门与税基价值 的评估部 门应该 是彼此分离 、相互独立
用。
着时 间的推移 、 经济 的发展和情 况的改变. 有些规定 已
不适用或不符合历史发展的要求 因此 . 国要建立完 我
善 的房地 产税 基评估体 系 .就要着手相关 法律制度 的
建设 。
1 建 立房 地 产税 基 评估 的相 关法 律 制度
税 基 即课 税基础 通过 引入合 理 的房地产 税基评
税依据 . 以评估价值 的 7 %为课 税税基为宜 . 人为 0 产权 维持 房屋 的正常使用 而支出 的维修 、 等费用 ( 保养 扣减 幅度 为评估 价值的 3 %) 作为计税 的税基 0 不 房地产课
税值 每半 年或一年调整一次 。在全 国统一 税制的前提
估机构个体规模 较小 . 以掌 握全部房地产 数据 , 难 特别 是关 于房地 产 的产权 、 产 、 权人 等保密 信息 , 以 财 产 难
围包括城 乡所有 的房地产 、 城市土地和集体建设用地 ;
( ) 据分析 测算 和选 择确定方 案 。从便 于征 管, 2数
降低征税成 本角度考虑 ,应 当以房地产评估价值 为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