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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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标准、完整、实用)
适用部门:
生效日期: 年月日
编号:FS-QG-XXXXX
煤矿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一、充分认识实施《七条规定》的重要意义
《七条规定》是针对近十年来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来的, 在现行的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提炼出的最关键、最有效、最简洁的七条要求, 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着力之处。煤矿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的行业, 各煤矿、公司要从讲政治的高度, 充分认识颁布实施《七条规定》的重要意义, 并通过宣传、贯彻、实施这七条规定, 进一步强化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切实维护矿工的生命安全, 为不断开创县煤矿安全生产新局面做出不懈努力。
二、认真抓好《七条规定》的宣传工作
县煤炭局将组织召开贯彻执行《七条规定》会议, 组织煤矿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矿长、安全副矿长、安监科长专题学习《七条规定》, 同煤矿矿长签订承诺书, 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矿长的责任意识, 落实好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各煤矿、公司要采取有效的宣传学习, 要将《七条规定》纳入全员培训重要内容, 使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煤矿工人时刻牢记《七条规定》, 增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制意识, 提高矿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认真做好《七条规定》贯彻落实工作
“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 各煤矿、公司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组织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 自查要彻底, 整改要到位, 不留任何死角。县煤炭局将《七条规定》作为煤矿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 聘请专家开展《七条规定》全员培训, 将《七条规定》作为复工复产验收的必备条件, 针对证照、采界、通风、瓦斯、水患、设备和人员逐矿排查, 对凡不符合《七条规定》的一律不予复工复产。
四、以《七条规定》为抓手, 切实抓好2021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要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 严格“四个一律”, 强化责任追究。煤矿必须证照齐全才能生产, 技改矿井不能在技改区域生产。
二要推进正规开采。煤矿必须按照要求, 形成正规水平、采区和工作面, 回采工作面必须要保证有2个安全出口。要严格执行图纸交换制度, 煤矿企业每月5日前, 将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等图纸报县煤炭局进行审查。
三要完善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现分区通风, 采掘作
业面要实行独立通风, 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可靠, 各作业点风量必须满足要求。
四要深化瓦斯防治攻坚。要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制度, 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 要对瓦斯超限按事故查处”, 做到瓦斯“零超限”。
五要加强水害防治。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防治水规定, 探清摸清水害情况, 绘制水文地质图, 编制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始终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确保万无一失。
六要加强电气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各煤矿要配备专职维护人员, 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性能各项技术要求, 禁止使用淘汰的设备。
七要严格落实带班下井制度。要严格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和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制度。未取得安全资格的管理人员严禁下井带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