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人员招聘与录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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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人员招聘与录用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黑龙江幼专组织人事部

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教务处、基层用人单位领导班子、分管副部长、部长、校纪检委、校长办公会成员、主管副校长、校长。

二、权力运行依据

(一)《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吸引、稳定高层次人才”的暂行办法》;

(二)《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聘用合同制教师(专职辅导员)管理办法》。

三、引进各类人员的条件和岗位

每年5 月、11 月由组织人事部组织,按照岗位设置情况,结合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社会服务以及学科建设、梯队建设的需要,各部门申报本年度下半年和下一年度的引进各类人员计划经承办人汇总,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形成校发文件,上报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四、引进各类人员的考核程序与内容

根据《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吸引、稳定高层次人才”的暂行办法》《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聘用合同制教师(专、专业技职辅导员)管理办法》中规定执行。考核包括面试(试讲).能考核等。

五、受理

(一)应聘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我校相应岗位提交个人简历,提交个人资料;

(二)承办人根据学校招聘人员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将符合我校用人计划的应聘人员简历整理,将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反馈给组织人事部。承办人将审查结果通过电话反馈给应聘人

六、考核与录用

(一)承办人根据用人部门意见,由组织人事部牵头在校纪检委的监督下,会同教学督导专家、教务处及用人部门组织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

(二)组织人事部汇总考核情况和用人部门意见,上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七、签订聘用协议

由人事部门与拟引进人员签订协议以及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八、公开公示

组织人事部将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拟引进人员在校内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监督检查

执行《黑龙江幼专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十、责任追究

《黑龙江幼专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办法执行

。(试行)》附件:引进各类人员工作流程图附件:引进各类人员工作流程图

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组织人事部、用人部门资格审查

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

校长办公会通过

公开公示

签订聘用协议、办理报到手续

人事调配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

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人事科长、分管副部长、部长、主管校长

二、行权依据

根据《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调配暂行规定》执行。

三、调配原则

根据学校发展和建设的需要,保证重点,加强教学、科研第一线;贯彻任人唯贤,做到知人善任,用其所长;严格按照编制及各类人员比例调配人员,调剂余缺。

1 、调入

校内各单位缺人,首先应在校内解决,如校内无力解决,可从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中调入。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在45岁以下,能够胜任教学工作;急缺专业具有中级专业职务,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两年以上高校或五年以上中小学教学实践的教师;

教师以外,学校急需的具有一技之长的年龄不超过40岁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拟调入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必须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调出2

(1)夫妻两地生活,对方不符合调入条件,或符合调入条件而学校工作不需要无法安排者;

(2)家庭情况发生变化,具有一定困难必须本人照顾者;

(3)父母身边无子女,需要本人照顾、赡养者;

(4)用非所学,校内无法调整解决者;

(5)具有其它方面特殊困难,学校无力协助解决者;

(6)凡在外进修学习过及研究生毕业的教师要求调出,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校内调配

(1)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人事部可以随时对现有各类人员重新进行调整变动,调整对象必须服从分配。

(2)在人员调整变动过程中,所涉及的单位要顾全大局,从整体利

益出发,予以支持和配合,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工作。

四、调配程序及审批权限

1 、调入

各部门需要从校外调入的各类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考核合格的,由组织人事部负责办理调入手续。

2 、调出

(1)凡要求调出者必须向所在部门申请,所在部门同意后,签

署意见,报组织人事部。

(2)教师要求调出,所在系部同意后,报教务处签署意见后,报组织人事部,提交校领导研究、审批。.

五、公开公示

本制度原文在黑龙江幼专办公网(网址:httP : / / 10 .10.

10.10 )上公布。

六、监督检查

执行《黑龙江幼专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七、责任追究

执行《黑龙江幼专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附件:人事调配置制度工作流程图

附件:人事调配工作流程图一、调入人员流程图

调入人员申请,提交组织人事部,组织人事部审核,报请主管校领导(申请人有关资料

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对拟调入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的上报校长办公会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由组织人事部负责办理相关调入手续

二、调出人员流程图

申请调出者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

所在部门同意后上报到组织人事部

报主管副校长、校长审批(科以上党政干部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者,均要通过校党委会讨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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