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逃课的社会学分析和理性审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隐性逃课的社会学分析和理性审视
摘要:隐性逃课是指学生上课时消极参与课堂教学的精神旷课行为,多被认为是越轨行为的一种表现。
从社会学视角切入,对大学生隐性逃课问题进行分析,发现将隐性逃课视作越轨行为实际上是学术研究和教学实践过程中简单定性的结果,是对隐性逃课性质的片面反映。
这种越轨定性导致了对隐性逃课功能认识、原因分析和应对路径设计的偏离。
大学生隐性逃课具有社会根源,是多元社会与高校统一管理之间的张力以及大学无用论和信任危机的产物。
在越轨属性之外,大学生隐性逃课还是一种去学校化的反抗和师生之间的默契妥协。
因此,对于大学生隐性逃课,应将其置放在社会背景中加以思考,引发人们对社会根源和社会规则本身的关注。
关键词:隐性逃课; 越轨行为; 去学校化; 大学无用论;
Abstract:Tacit truancy refers to the mental absence of students acting passively in class, which is often regarded as a kind of deviant behavior.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ology, this study analyzes the problem of tacit truancy of college students. It is found that regarding tacit truancy as deviant behavior is actually the result of simplecharacterization during the process of academic research and teaching practice, and it is also a narrow understanding of the feature of tacit truancy. Characterizing it as deviant behavior leads to the deviation of recognizing the function, analyzing the reasons and designing the solutions to tacit truancy. The tacit truancy of college students has social roots, which are the result of the tension between the pluralistic society and the unified management of universities, as well as the theory of uselessness of enrolling in universities and the trust crisis. In addition to the deviant behavior, tacit truancy of college students is also a kind of de-schooling resistance and tacit compromise between teachers and students. Therefore, the tacit truancy of college students should be considered from the social background, and should arouses people's attention to the social roots and social rules themselves.
Keyword:tacit truancy; deviant behavior; de-schooling; uselessness of enrolling in universities;
2018年6月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上发布的《一流本科教育宣言》提出,要“推动课堂革命……将质量要求内化为师生的共同价值和自觉行为”,[1]这一号召也再一次凸显高校打造高质量课堂教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高等学校的教学工作是各项工作的中心,[2]回归教学实质上是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规律的重新认识,是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抓手。
然而,在我国高等学校长期的实践过程中,课堂教学质量建设始终面临着巨大的危机和挑战,大学生逃课便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代表,有研究显示,高达67.81%的大学生曾有过逃课行为。
[3]学界将逃课分为显性逃课和隐性逃课,显性逃课即学生没有正当理由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隐性逃课则是学生上课时消极参与课堂教学的精神旷课。
两种逃课在理论和现实中都被认为是越轨行为,即违反人们某种公认的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并引起非议与处罚的行为。
[4]P10其中,为防止隐性逃课,一些大学采取人脸识别系统来进行课堂纪律管理,此举不仅引起部分学生的抵制,更招来社会对漠视学生价值的非议。
这不禁让我们思考,将隐性逃课作为越轨行为来处置和监督是否违背了高校的育人初衷,更进一步而言,将隐性逃课同显性逃课一样定性为越轨行为是否合理。
有鉴于此,本研究拟对这种简单定性的现象进行分析,探索其背后的逻辑偏离,挖掘隐性逃课的深层次原因,理性思考其不同于越轨行为的特殊性质。
需要澄清的是,本研究无意为隐性逃课“开罪”,而是希望通过对性质的探讨,引发人们对隐性逃课的理性审思,以期对相关问题的解决有所借鉴。
一、隐性逃课的越轨定性
将隐性逃课视作越轨行为,不仅是理论研究过程中对隐性逃课的成因、影响和对策进行分析的逻辑起点,也是高校教学管理实践中惩罚、规范隐性逃课学生的现实依据。
然而,大学生隐性逃课在实践中表现为大学生身体到位但精神缺席的状态,在缺席的时间段中,学生可能在开小差、睡觉,也可能在准备考证或考研,甚至可能在自主学习高
阶内容,其动因可能来源于自身学习和纪律意识的松懈,也可能来源于对课堂低效教学的不满。
总之,无论是表现还是动因,大学生隐性逃课都很难与越轨行为直接等同。
把大学生隐性逃课简单定性为越轨行为并突出其破坏性,无疑掩盖了对于社会规范和越轨相对性应有的关注,从而带有以偏概全的色彩。
(一)学术研究中的越轨定性
学界对于隐性逃课的研究主要遵循三种路径。
第一种把隐性逃课作为逃课行为的表现之一,用逃课来概括所有精神或身体缺席课程的行为,从普遍性的角度把握逃课行为的内涵和本质,突出“逃”对于课堂规范的打破,从而将其定义为越轨或失范行为,这在当前对于逃课行为的研究中较为常见。
尽管此种路径反映出社会学中失范论、冲突论和解组论的观点,强调逃课对于社会规范权威的挑战,但其显然未对隐性逃课与逃课加以区分,忽视了“隐性”中暗含的守序成分,遑论对社会规范的思考。
“这种站在‘客位’立场对失范者行动的解读,不足以全面认知行为主体的行动取向及其背后复杂的决
定因素”,[5]致使相关讨论浮于表面。
第二种是从学生课堂参与、有效教学构建以及教学质量提高等视角切入,将隐性逃课与虚假互动、课堂沉默等因素共同视作良好课堂生态建设的阻碍,并对其成因、负面作用、影响因素以及解决思路进行探讨和分析。
此种路径实际上亦未把隐性逃课作为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行为,而是将其直接定性为学生在课堂上消极参与、破坏教学生态的表现之一,进而在破坏教学生态与大学生越轨之间建立起性质上的联结,以这种联结取代了对隐性逃课与越轨之间关系的探讨,同样也有先入为主的色彩。
第三种路径则立足隐性逃课这一行为本身,不仅对其外在表现和现实状况进行描述,更剖析其不同于显性逃课的特殊性质,从生成机理、影响因素和策略建议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阐述。
这一路径在切入角度上呈现鲜明的多样性:一是隐性逃课的学理研究,包括对归因和策略的分析,以及选取心理学、社会学的相关理论对隐性逃课进行解释;二是现状研究,主要是实证调查的数据呈现;三是隐性逃课的负面效应研究;四是前置影响因素研究。
与前两种路径相比,此种路径在对隐性逃课的批判强度上有所削弱,对原因的多维探析也反映出理性关怀。
然而其仍无法避免相关立场的预设,对于隐性逃课的解释与调查也并非立足于辨明性质,而是出于矫正越轨行为的需要。
由此可见,无论遵循哪一种路径,理论的研究都已将隐性逃课等同于越轨行为,尽管学者们在对“逃课”的研究上建树颇丰,却少有人关注将其定性为越轨行为的合理性。
(二)教学实践的越轨定性
任何行为和有此行为的人只有当被别人标志为越轨时,才成为越轨。
[4]P53在各高校教学实践的过程中,构建这种标志成为课堂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在与课堂规章制度相关的一系列活动中得到充分体现,具体而言,包括规章制度建立、教师课堂管理以及处罚措施等三个方面。
在规章制度上,大多数高校都出台了针对课堂教学的专项规定,或在教育教学制度建设中关注了课堂教学规范的成分,这些规定或制度一方面对大学生
课堂参与的行为表现和程度提出了要求,另一方面以明令禁止的方式对大学生隐性逃课的诸多行为加以约束,在事实上成为越轨的“轨”,也即社会规范或社会定义本身。
然而,这种规定并不是高校与大学生群体协商的结果,而往往来源于教学委员会或教务处根据相关经验、课堂现状和应然要求所做的判断,违背规定的隐性逃课行为也因此被理所应当地划入越轨行为范畴,越轨实质上成为高校教学管理者对一系列可能威胁教学生态的行为进行反映的结果。
在教师课堂管理上,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主导者,兼具原则性与灵活性,原则性在于教师必须贯彻学校制定的若干教学管理规定,而灵活性则表现为教师可以在有限的范围内对规定进行合理的解读和实施,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带有个人属性的课堂规范。
因此,学生在课堂上不仅需要遵守学校层面的规定,还需要关注不同教师订立的具体到某门课程的课堂规范,而后者主要借由教师的法理型权威得到施行,从这个意义上看,教师成为了拥有一定自主权力的定义者,在其创设的课堂规范的范围内,任何挑战法理型权威的行为都将被定义为越轨行为。
而对于处罚措施而言,无论是高校建立的规章制度,还是教师自主设立的课堂规范,都按照处罚越轨行为的思路和模式对待隐性逃课。
在高校层面,相关人员通过人脸扫描或教学检查等方式识别隐性逃课者,要求其承认错误或对其进行通报批评,部分高校还要求主管教师做出情况说明;在教师层面,教师将隐性逃课与课堂参与度相关联,在课堂参与度上的较低评价最终将反映到学生的成绩当中。
除了程度的强弱之分,这些惩罚措施实质上无异于对其他真正越轨行为的处罚。
综上,无论学生到课与否,逃课本身都被认为是对高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一种破坏,对有效课堂生成乃至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一种阻滞,学者和实践工作者们往往不加区分地将隐性逃课直接定性为越轨行为,这种定性一方面来源于越轨的相关理论研究在学生群体上的投射,尤其是将逃课与暴力、作弊等作为学生越轨的代表性表现;另一方面则
是基于隐性逃课本身对于教学规范和课堂准则的破坏性。
然而,这种理论与实践的一致并非全然是理性思考和深入分析的产物。
二、越轨定性的逻辑偏离
将隐性逃课定性为越轨行为,实质上强化了人们对于隐性逃课中越轨属性的认知,而忽视了其他可能存在的中性甚至积极性成分,人们开始凭借对负面影响的识别来了解事物的特性,认为以破坏秩序和规则为代表的越轨属性就是隐性逃课的全貌,在这种片面认知的基础上,人们试图建立起对隐性逃课的解释体系,设计应对的措施。
然而,这种以偏概全的定性最终将会导致认知和实践中的逻辑偏离。
(一)功能认识的偏离
科恩认为,在某种环境下,越轨行为会对社会制度的成功和生命力做出积极的贡献。
[6]这也就意味着,越轨行为除了具有扰乱秩序、降低社会成员自觉性等负向功能外,还具有助推社会规章制度建设和完善的正向功能,尽管这种积极影响可能并非越轨行为产生的本意,但其在事实上的贡献仍然不容忽视。
然而,一旦我们对隐性逃课做出负面认定,以越轨属性作为隐性逃课的本质,则无疑放大了隐性逃课的负向功能,对其消极影响进行了有意识的渲染,而掩盖了其具有的正向作用。
在这种偏离的功能认识下,人们过多地关注如何消除隐性逃课带来的负面影响,如何从根源上阻止其发生,却未能注意对其正向作用的积极引导和利用。
概括而言,大学生隐性逃课具备三种正向功能。
第一,隐性逃课对课堂教学规范和相应的规定制度有澄清和重新定义的作用,而这种作用通常以倒逼的形式产生。
隐性逃课本身是一个复杂的行为,玩手机、看其他资料、走神、讲话、睡觉等都是其具体表现,不同表现背后有不同的导因,即使是相同的表现也可能出自不同的目的,这些目的当中有一部分可以被理解和接受。
在规则制定时,由于无法判断行为者的初衷,只能根据表
现来确定行为,这使得最终的判定有一部分并不适用,产生了灰色地带。
例如,部分同学认为课堂教学内容达不到自身预期,因此寻找更具挑战性的资料来阅读,这种看似隐性逃课的表现显然不能一味地加以谴责,在这种情况下,教学规范中对于“有所不为”的规定有必要被重新讨论,从一概而论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而使自身不断明确。
第二,隐性逃课能够催生有助于课堂教学质量提高的一系列变革。
学界早已注意到,要想解决大学生隐性逃课的问题,需要从学生、教师、学校等三方入手,形成合力,推动革命,共同建设高质量的课堂教学生态。
这种解决不是前瞻性的障碍排除,而是在问题之后的一种针对性修正,隐性逃课作为问题本身为变革指明了方向和着力点。
第三,隐性逃课促使人们重新思考课堂参与这一命题。
这种思考更多地来源于学术研究层面,原先普遍的认识在于:对学生而言,不参与就无所得;对课堂而言,无参与就没有质量。
隐性逃课对此提出了新的质疑:学生不参与是否一定无所得?参与度高究竟是高质量课堂建设的必要条件还是必然结果?
(二)原因分析的偏离
在对隐性逃课功能认识偏离的基础上,人们倾向于从破坏秩序的角度对其产生原因进行分析。
从社会学视角来看,越轨行为的产生主要来源于社会主流价值规范的教育失效、社会规范自身有误以及社会规范失衡等三个方面。
[4]P24学界主要从价值规范失效的角度来探寻其原因,涉及学生、教师和学校等三个主体。
学生自身的原因包括自我管理能力较差、学习动力不足、作息时间不规律以及同辈群体负面影响等;教师的原因包括教学方法落后、教学缺乏激情、课堂管理缺乏技巧、授课态度敷衍等;学校的原因则主要集中于规章制度建设和课程与专业设置上。
诚然这些原因在一定程度上能解释隐性逃课的产生,但都不可避免地带有片面化的倾向。
一方面,它们只能对隐性逃课中的“逃课”进行解释,却无法对“隐性”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