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生产资料录取及现场管理标准D

油田生产资料录取及现场经管规范

前言

在油田开发生产过程中,采油井是经管的主要对象,油田注水是一项重要工程,油气集输是主要工作场地,都必须严格经管。为了实现完成原油生产任务、提高油田开发经管整体水平和生产效益的总目标,制订油田生产资料录取及生产现场经管规范。

采油井资料录取规范、注水井资料录取规范是在长庆油田石油勘探局企业规范(QJ/CQ01.4-87)<油水井资料录取规范>的基础上修订补充的;油气集输站资料录取规范、注水站资料录取规范、油水井、站生产现场经管规范、注水站生产现场经管规范、原油集输中大型站生产现场经管规范等为新制订的规范;油藏工程数据计算方法、采油工程数据计算方法是在《1997新版》的基础上对个别条款进行了补充。

本规范由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由向寿仁撰写。

本规范有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地质研究所。采油工艺所负责解释。

2003-07-26批准2003-08-01实施

目录

1.采油井资料录取规范 (3)

2.注水井资料录取规范 (24)

3.油气集输站资料录取规范 (31)

4.注水站资料录取规范 (42)

5.油水井、站生产现场经管规范 (47)

6.注水站生产现场经管规范 (57)

7.原油集输中大型站生产现场经管规范 (64)

8.油藏工程数据计算方法 (72)

9.采油工程数据计算方法 (85)

采油井资料录取规范

2003年-07-26发布2003-08-01实施

发布

目录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5)

2. 引用规范 (5)

3. 油井应取全取准七项资料 (5)

4. 油井产量资料录取 (5)

5. 油井含水资料录取 (10)

6. 示功图资料录取 (12)

7. 动液面资料录取 (13)

8. 油井工作制度资料录取 (13)

9. 回压、套压资料录取 (14)

10 .油层压力资料录取 (15)

11. 采油综合记录数据计算及填写方法 (16)

12. 计算机处理计算单井资料程序 (20)

13. 月度综合数据和月报数据中

部分数据填报、计算方法 (21)

14. 资料全准率 (21)

l5. 资料保存期限 (22)

采油井资料录取规范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采油井(抽油井)产量(液、油、水)、含水、动液面、示功图、工作制度、回压、地层压力等资料录取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有杆泵抽油井生产资料录取。由于自喷井很少,不另订规范,参照本规范执行。

2. 引用规范:

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规范SY/5875-93《油井动液面测试方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规范SY/5875-93《抽油机井示功图测试》。

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规范SY/5875-93《自喷井井下压力常规测试》。

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规范SY/5875-93《抽油机井环空测压规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规范Q/SY CQ0051-2000综合

测试仪资料规范

3. 油井应取全取准七项资料:

油井应取全取准产量(液、油、水)、含水、动液面、示功图、工作制度、回压、地层压力等七项资料。

4. 油井产量资料录取:

油井产量资料录取包括产液量、产油量、产水量等资料。

4.1. 油井单量:

4.1.1 进集输流程油井的单量:

每5天单量一次,每次单量时间4小时以上,单量条件许可的应延长每次单量的时间。

间开井每次单量间隔时间不超过10天,每次单量一个周期(从开抽至停抽),每月不少于三次单量。日产液低于1m3的油井,每次单量时间延长2小时。

4.1.2. 未进集输流程(拉油井组)油井的单量:

只有一口油井的全天连续计量,“日产进”液量即为单量;2口油井以上的每5天单量一次,每次单量时间4小时以上,单量条件许可的应延长每次单量的时间。

4.1.3 新投产的油井、措施后恢复生产的油井、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的油井,开抽后24小时内单量4小时以上,连续单量3天。

4.1.4 油井单量误差较大时应重复单量:

前后两次单量(或与前几次单量)相差悬殊时(日产液大于15m3的相差20%、日产液5—l5m3的相差30%、日产液0.5—5m3的相差

50%),及时单量4小时,连续单量直到平稳。

4.1.5 两次单量之间的间隔时间:

单量计划按间隔5天安排,特殊情况下两次单量之间的间隔时间不少于4天,不大于6天,第7天必须单量,但不跨越每五天的界限(即每月的5日、10日、15日、20日、25日、30日)。每月不少于6个准确的单量。

4.1.6 重点试采井资料录取

重点试采井的资料录取按照试采技术方案执行。

4.1.7 油井单量时间、产液量资料录取准确性要求:

油井单量时间以分钟为单位,时间资料录取准确到1分钟。

油井单量产液量计算准确到l升,填报时以m3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

4.1.8 油井单量填报及单量折算日产液:

(1)、进集输流程的油井:

油井单量结果(时间、单量产量)及时填写在分井采油日报的单量栏目内。

根据单量时间、单量产量、当日开井时间折算单量日产液,填写在分井采油日报的日产量栏目。

(2)、未进集输流程(拉油井组)的油井:

拉油井组只有1口油井的将“日产进”液量填写在拉油井组采油日报单量栏和日产量栏目。

拉油井组2口井以上的将单量日渐、检尺尺寸、单量日产填写在拉

油井组采油日报单量栏目。

拉油井组2口井以上的将“日产进液量”倒分到各井的日产液量填写在拉油井组采油日报日产量栏目。

(3)、日产液量计量单位:以立方M为单位,取2位小数。

4.2 进集输流程油井日产液量校正:

4.2.1 油井日产液量校正条件:

采油作业区或井区日产液量通过集输站能准确计量的,用液差系数对油井日产液量进行校正。本月用上月的平均液差系数,并经地质研究所批准。

未进集输流程的拉油井组不用液差系数对油井日产液量进行校正,而将“日产进液量”直接倒分到油井。

4.2.2 日产液校正步骤:

(1)、日产液量校正系数(b)

b = 作业区(井区)日产液量/ 开井油井单量折算日产液的总和

式中:

井区单量折算月产液:计算步骤:

①、计算每口油井上月单量折算月产液:即为上月单量折算日产液的总合,等于上月每次单量折算日产液×单量间隔天数的累计。

②、计算井区上月单量折算月产液:等于井区上月开井油井单量折算月产液的总合。

平均日产液量校正系数(b)保留3位小数。

(2)、油井日产液量(校正后日产):

油井日产液量= 单量折算日产液量×b

4.3未进集输流程的拉油井组(2口井以上)的日产液计算:

未进集输流程的拉油井组(2口井以上)将“日产进液量”倒分到各井:

(1)、倒分系数(b):

b = 拉油井组日产进液量/开井油井单量折算日产液的总和

(2)、油井日产液= 油井单量折算日产液×b

式中:

“开井油井单量折算日产液”:当日单量的油井用当日单量折算日产液,当日未单量的油井用前一次单量折算日产液。

将油井日产进液填写在拉油井组采油日报“日产量”栏目。

4.5 油井日产液填写与对口:

1.分井采油日报:

分井采油日报日产液栏目记录进集输流程油井的单量折算日产液

拉油井组采油日报日产液栏填写未进集输流程油井日产量:只有1口油井的将“日产进”液量填写在日产量栏目;2口井以上的将倒分后的日产液量填写在日产量栏目。

2.作业区日报、采油综合记录:

(1)、允许进行日产液校正的进集输流程油井,在作业区日报、采油综合纪录上填写校正后的日产液量。因此与分井采油日报上的日产液可以不一致。

(2)、不允许进行日产液校正的进集输流程的油井,在作业区日报、

采油综合纪录上填写单量折算日产液;未进集输流程拉油井组的油井在作业区日报、采油综合记录上填写拉油井组采油日报上的日产液。与分井采油日报、拉油井组采油日报上的日产液一致、对口。

4.5 油井日产水量计算:

日产水= 日产液(m3)×含水(%)

日产水= 日产液(m3)—日产油(m3)

式中:

含水:含水≥0.1%计算日产水量,含水≥0.1%的井为含水井。

经分析判断认为含水资料误差大、不可靠的,不用于计算日产水量,并在作业区日报、采油综合记录上用( )注明;每月1日未取样的井,沿用上月末含水资料计算产量的,在含盐栏注明“沿用”二字。

日产水量以立方M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

4.6 油井日产油量计算:

日产油(m3) =日产液(m3)—日产水(m3)

或:

日产油(m3)=日产液(m3)×(1—含水%)

日产油(吨t)=日产油(m3) ×原油相对密度(取2位小数)。

式中:

原油相对密度——用计算探明储量时用的原油密度。

含水——量的单位用百分数(%),取1位小数。

日产油量以吨(t)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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