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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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
点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乡镇、村地域经济为基础,以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为载体,在全县优势产业基地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合作社在全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上的覆盖。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每个产业都建立起一个以上服务带动能力强、管理规范的示范合作社,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建立联合社和行业协会。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升民主管理水平,推进财务、社务管理公开透明,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明显增强,成员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一)规范打造为本
2019年开始全县每年将扶持10个以上重点示范社,巩固提高100个示范社,清理整顿所有合作组织,建立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合作社成员比非成员增收30%,农民专业合作
社年报公示率达90%以上,80%以上的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
(二)政策扶持先行
依托粮食作物、西红柿、黄桃、花卉苗木、优质畜牧、中药材区域主导产业,实现行政村合作社全覆盖,每村均建成1家规范运行的合作社,每10户均有一户加入农民合作社。
加强重点贫困村示范社建设,引导有能力的合作社参与精准扶贫,确保每村80%以上的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被合作社吸纳带动。
鼓励合作社延长产业链条,发展仓储、加工,对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成果予以奖补。
引导合作社发展乡村旅游、民宿经济、民间工艺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推广“合作社+电商”运营模式。
(三)保障资金扶持
县政府将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合作社开展示范创建和品质提升。选取10家管理规范、发展较好的重点社,涉农项目资金优先向其倾斜。
县政府继续设立专项基金,开展扶贫贷、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处理合作社融资难问题。
(四)注重人才培养
县、乡两级建立30人的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加强全程指导服务,每年对发展合作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踊跃参加国家、省、市农民合作社辅导员、理事长培训,开办合作社理事长、监事长业务提升培训班,对全县所有示范社理事长进行轮训。
二、建设内容
(一)加强基础建设
1.稳步推进实现合作社两个覆盖。通过试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上的覆盖率,实现合作社在全县所有乡镇全覆盖。
2.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发展水平。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体制机制,指导合作社进一步完善章程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服务内容、财务管理、盈余分配、档案管理,建立良好的自我服务与自我发展机制。指导并支持合作社抓好办公场所、厂房、仓库、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硬件设施建设和基地建设。
3.加强合作社年报监测工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年报咨询和指导,协助合作社按时报送年报,并按时进行年度监测。
4.开展清理整顿。对县域内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合作社、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的“空壳社”、没有实质性生产经
营活动的“挂牌社”进行清查。对清查发现的“空壳社”“挂牌社”及其他不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关要求的合作社予以清理注销。
(二)建立健全指导服务体系
1.健全服务机制。完善工商注册登记制度,规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市场监管、农业农村、财政、税务等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服务体系。
2.开展帮扶与辅导。依托县级农村经济管理站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成立辅导员队伍,建立辅导员制度,明确辅导员职责和任务。由相关产业部门和乡镇确定业务干部,每个示范级合作社安排1—2名专兼职辅导员,定期上门辅导。
3.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委托代理服务。采取购买服务方式,选择部分示范社实行财务委托代理,推动、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三)扎实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整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网上营销力量,依托益农社建设,组建电子商务营销联合社,积极推进合作社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在市区、集镇、商贸市场设立合作社产品展销中心或专营店,提高合作社产品统一销售率,开展直供直销和农超对接,帮助合作社拓宽经营渠道,扩大社会影响,提升产品竞争力。
(四)加强合作社的联合与合作
1.引导合作社以产业或营销为基础组建联合社,探索建立“农业企业为导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为基础”的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逐步实现全县合作社纵向联合、横向合作的联合经营机制。
2.在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领域推行建立行业协会,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引导合作社采取合并重组等方式扩大经营服务规模,培育发展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合作社。
(五)大力培育发展生产服务型合作社。提升合作社在“耕、种、防、收、烘干”等领域的服务能力,并支持鼓励合作社为小农户开展全程或半托管服务。
(六)提升休闲观光产业。在现有休闲观光示范点和主体基础上,组建休闲农业合作社或合作社联合社,建立休闲观光的合作社或联合社,打造休闲观光特色路线和特色产品。
(七)构建社会专业服务力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性机制。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与中国中化、中粮和中邮四方签署的《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合作框架协议》内容,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着眼长远、共同发展”的原则,紧密围绕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建立工作协调联系机制,深入推进合作内容的实施。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试点期限2年,自2019年9月至2021年9月底
(一)准备阶段(2019年9月)。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开展宣传,营造氛围。
(二)提升推进阶段(2019年10月—2021年8月)。细化实施方案,对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合作社质量提升建设试点,圆满完成试点任务。
(三)总结阶段(2021年9月)。对试点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试点县建设各项政策制定、落实和组织协调工作。县级和乡镇分别成立合作社指导服务中心和指导服务站。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融媒体中心要通过开设专栏,定期制播专题节目,制作专题简报,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建立信息管理和监测制度。利用全省合作社信息化监测网络,建立合作社电子信息档案,强化远程监管。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