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承受生命之重的升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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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生命之重的升降机
导言:
2012年9月13日,武汉某工地一台满载工人的升降机从30层坠落,造成19人当场遇难。9月14日,悲剧在绵阳一工地重演,载有3名工人的升降机从10多层坠到4层,造成2死1伤。两天之间,连续两起有关升降机的事故上演,我们不得不为之震惊,不得不因之深思。现在,就请随着我们的视角,去深入剖析这件流血事件,再次衡量生命的重量。
问题一:工地电梯何以变成“杀手”?
现实社会中我们见过马路杀手、空中杀手、丛林杀手。。。可是,不知什么时候,我们身边又多出了这么个电梯杀手,真是大千世界包罗万象,无奇不有,无怪不有啊!那么,这么一个工地电梯如何会成为冷血杀手呢?
主播:
是啊,我们对于这个电梯杀手可能是第一次听说,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么一次工地电梯事故,才让我们把视线转向工地,聚焦电梯。我们都知道,在许多大型商场,高楼大厦中都配备有电梯,有了电梯,我们上下方便了不少,工作也方便了不少,最早出现电梯的时候,我们还觉得很新奇,也闹出了不少的笑话,但还不至于酿成如此惨剧,更何况是在工地上,这样一个我们并不关注的地方,也不曾听说过电梯事故,工地电梯方便了建设进程,怎么就摇身一变成为工地杀手?
解说:
9月13日下午13时许,武汉市东湖风景区“东湖景园”C区7-1号楼建筑工地上的一台施工电梯在升至100米处时发生坠落,造成梯内准备进场作业的施工人员随升降机坠落,19人死亡。这一惨剧惊动了全国,武汉市市长、市委书记等领导相继赶到现场指挥救援,并现场决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全市在建工地立即停工,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4日公布了导致19人死亡的工地升降机高坠事件的相关责任单位,称此事件为重大安全事故,事故性质恶劣,伤亡惨重。
主播:
既然被定性为重大安全事故,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即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如此,是否就是说应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呢?那么,本件事故的刑事责任人何在?谁该为这起重大安全事故担责?
补充解说:
据公布,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武汉万嘉置业责任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湖北祥和建设集团,监理单位为武汉博特监理公司,施工升降机安装厂家为武汉中汇机械公司。而负责这一工程施工的单位湖北祥和建设集团,并非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而是一家成立于1992年、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集团公司。更值得关注的是,祥和集团公司连续多年荣获“安全零事故单位”荣誉称号。
问题二:电梯坠落案:19条人命的控诉
9月13日13时26分,19名粉刷工人登上施工升降机后,却再没能走出梯笼,因钢绳断裂,升降机轿厢从34层楼高处坠落。自此,内乘的19条生命便告别了这个人世。他们走了,留下了亲人们的悲伤痛苦,他们走了,留下了一系列的疑问等待我们去解决。虽然他们走了,但是,谁该对他们负责,谁又来为生命担则?违法违规的相关责任人和相关责任部门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主播:
据了解,升降机在上升过程中突然失控,直冲到34层顶层后,钢绳断裂,失去钢绳约束后的升降机就像刹不住闸的车一样,自由落体直坠地面。34层,100米,这两个数字可谓触目惊心,即便是空难,还有飞机迫降时的缓冲,而在升降机内的施工人员,则恐怕比空难事故还要惨,因为这只是一个狭小的铁质梯笼。
解说:
在现场清理的过程中,在出事的电梯残骸上,看到了一块电梯登记牌,上面写着“武汉市建设委员会”,有效使用期限为“2011年6月23日至2012年6月23日”,显然,出事的这部电梯已经超出有效使用期限工作两个多月。“安全警钟天天敲”的硕大标语牌,就悬挂在距离事故发生地不到几米远的地方,格外刺眼。
针对这起“湖北省十多年来发生的最为严重的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湖北住建厅连夜紧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当晚发出紧急通知,敦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领导挂帅、全地域覆盖、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立即部署开展本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主播:
事故发生后,湖北省领导先后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然而,19条生命已经无法复生,4对夫妻不知道在天国里可否还能重温生时的爱情?而19条生命则预示着更多的家庭支离破碎。破碎的,还有生者的心灵以及所有关注该事件的受众。要弄清19条鲜活的生命瞬间被吞噬的真相,问责是必经环节。
解说:
显然,首先需要追问的是,出事故的工地电梯是否纳入正常监管?从相关报道来看,住宅楼以及公共场所的电梯都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维护,但是,涉及工地电梯安检的报道却很少。由此可见,有关方面对工地电梯的安全监管力度,似乎远不如对住宅电梯的监管力度。按理说,对工地电梯更应该重视。因为工地电梯承载量大、使用频繁,最容易出事故。而且,由于工地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场所,不便公众监督,再加上工地有的工人安全意识不高,工程监理形同虚设,所以,发生事故的几率偏高。
主播:
拿此次武汉发生的工地电梯事故来说,武汉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相关使用登记牌显示,涉事电梯已经超过登记使用有效期两个多月了。这样的电梯为何仍在工地上超期服役?甚至还用来载人?相关部门对超期电梯有无监督与追踪机制?倘若武汉市建委能及时对到期电梯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施工单位能对用来载人的电梯进行定期检修、及时更换超期服役的老旧电梯,或许,那19个施工人员就不会无辜殒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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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武汉电梯遇难事故:是谁在复制悲剧?
在现代社会,电梯在提高人们出行及工作效率、为人们节省体力的同时,也成为一个危险的“杀手”,各种电梯伤人、致人死亡事件时有发生。但舆论关注较多的,是公共场所的电梯事故和发生在居民楼中的电梯事故,对工地电梯事故却往往关注不多。
主播:
然而,近年来工地电梯伤人、“杀人”的事情并不鲜见。比如,仅2009年,合肥一工地的电梯高空坠落致农民工2死2伤,乌鲁木齐一建筑工地电梯坠下导致1死1伤,上海闵行区一工地施工电梯坠落导致1死2伤,长沙一工地电梯钢丝突然断裂砸死1名工人……今年以来同样也发生多起工地电梯事故。工地电梯事故频发,其中的原因值得追问和反思。
解说:
此次电梯事故可谓是多重因素的综合结果,首先,正如事故单位方所说的一样,属于死者的违章操作,是他们自己撬开升降机的锁进去的。但是,造成19人伤亡的重大安全事故,事发项目施工单位没在第一时间表示自己的人道主义,而是赶快出来辟谣:“此系工人撬锁违章作业引起”,将公司与此事撇清关系,这实在让我们无法信服。
事实上,升降机属封闭设备,设置了多重关卡,先后有围栏门、防护门和吊笼门,全部为铁丝网结构,操作台还设置了电锁,以及报警装置。如果严格管理,操作人员不在场的情况下,工人要进入并启动升降机几乎不可能。然而,据工地上一位技术人员介绍,这处工地承包给了包工头,平时管理比较混乱。因此,任何人只要推开铁网,即可进去拿插在升降机内的操作台上的钥匙开机。
主播:
工人们迫于生计,不得不听命于工作单位的安排,也无力谋求自身安全的保障,只得把自己的命挂在裤腰带上,没事甚好,有事也只能拿自己的命作赌注而已。更多的恐怕还是要施工单位以工人的生命为重,真正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时刻把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要求。责任者和监管者要从心底里真真正正地敬畏生命才能找准原因,彻底整改,才能让这不断重演的悲剧彻底收场。
解说:
施工事故为何频发?大多时候,有关政府部门都把原因归结到具体施工人员违规操作以及施工单位管理漏洞上。不可否认,这确实是个直接因素,但与此同时,政府监管的责任是不是也需要反思?
安全生产监督管部理门理应为安全生的“把关人”,在这起重大事故中也应负有一定责任。出事升降机使用牌上面的有效期限至出事已经超过使用有效期两个多月。试问,安监部门如果及时监督升降机的日常安全检测及检查,还会出现这一惨剧吗?再者,出事升降机核载12人却超载了7人,企业固然是直接责任人,而安监部门如果监督检查到位,19条鲜活的生命会瞬间被吞噬吗?
问题四:“武汉电梯坠落”:事故频发敲响安全警钟
按照惯例,发生各类事故之后,各地总是会紧跟着掀起一次安全检查的风暴。这次也一样,我们可以看到“济南施工升降机限乘9人”、“海口质监部门严抓超期安检”、“厦门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