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会诊人员的资质要求与会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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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会诊人员的资质要求与会诊流程

七煤集团总医院护理部2012年12月30日修订

一、护理会诊人员资质要求

1、具有主管护师资格的高级责任护士与以上的护理人员;

2、有专科特长、临床经验丰富的护理人员;

3、专科病房担任护士长5年以上或专科护士10年以上;

4、专科护理小组成员(压疮小组、糖尿病小组、高血压小组)

二、护理会诊流程

遇有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时

报护士长同意

紧急情况电话邀请会诊,会非紧急情况启用书面申请,一般

诊人员10分钟内到达病房当班内完成,并由高级责任护

由护士长或护理组长主持,进行讨论

会诊人员提出会诊意见与建议,填写会诊意见

申请会诊科室进行总结,并在护理记录上做好会诊记录

现场能实施的由会诊护士←组织临床实施,观察护理效果

和申请科室护士一起实施

会诊单由申请科室保存

注:疑难重症病例会诊时报科护士长参加,必要时报护理部组织全院护理专家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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