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和产权的概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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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和产权的概念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和产权的概念是什么?

产权证是指你房屋的权属证明,土地证是你房屋所在土地的证明。实际上房屋是不可能脱离土地单独存在的,土地是用权相当于土地是租来的,比如商品房,是70年,也就

是说租金交了70年,如果70年后房屋还存在,那么你在续交土地租金。

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 ;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 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

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定条件:

首先,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转让市场,但在进入前,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换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方可进入转让市场。

其次,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符合出让合同或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9 条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转让房地产,应当符合:(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另外,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

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已婚的购房人: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

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6、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土地使用权和产权本身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房屋产权根本不能脱离于土地使用权单独存在,所以国家现在也已经把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统一归合成为了不动产证,只不过不动产证目前只是在我国少部分的省份开始实行了。能够完整的证明房子的产权的,必须是同时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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