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交易程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排污单位排污权指标交易程序

出让程序:

1.企业通过减排措施,有剩余的COD和SO2交易量;

2.企业提出主要污染物出让申请表,並提交:

(一)排污许可证副本;

(二)排污权有偿使用证明材料;

(三)出让排污权指标的核定技术报告;

(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出让排污权指标的证明文件;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规则等规定需提交的资料。

3.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受理;

4.环保局对出让方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

5.审核通过后,出具审核联系单;

6.到交易中心签订排污权交易受让合同、支付交易款项; 7.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和排污权许可证。

申购程序:

1、现有单位排污权申购程序

一、环保局对现有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指标进行核定和分配,并向排污单位出具初始排污权核定确认书。

二、排污单位向排污权交易中心递交:

1、初始排污权购买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1)

2、环保部门出具的初始排污权核定确认书;

3、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4、质监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理人必须持有单位授权证明);

6、其它有关文件。

三、如同意转让排污权,交易中心签发交款核定通知单。(通知单见附件2)

四、凭通知单到指定银行支付交易款项。

五、交易中心出具交易终结联系单。(终结联系单见附件3)

六、凭终结联系单审领新排污许可证(期现从交款日开始计算)

2、新、改、扩建单位排污权申购程序

一、企业向环保局污控中心申领《衢州市排污总量和替代方案申请表》(申请表

见附件1),污控中心出具《衢州市排污总量和替代方案意见单》(意见单格式见附件2)

二、向行政中心环保窗口提交《衢州市排污总量和替代方案意见单》作为环评评

审依据。

三、在企业环评报告评审后,向衢州市排污权交易中心提交:

1、排污权交易中心排污权交易申请表(排污权交易申请表见附件3)

2、《衢州市排污总量和替代方案意见单》

3、环评报告审批文件

4、该项目环评报告(电子版)。

四、如同意转让排污权,交易中心签发交款核定通知单。(通知单见附件4)

五、凭通知单到指定银行支付交易款项

六、交易中心出具交易终结联系单。(终结联系单见附件5)

七、凭交易终结联系单去环保窗口领取环评报告审批文件。排污权计算日期以申

请试生产日期开始。

八、环保局组织“三同时”竣工验收——

(1、超过购买总量,限期整改,整改后通过验收;

2、小于购买总量,多余部分按原价由中心收回)

九、凭交易终结联系单审领排污许可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