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实务 第二章 税务管理概述【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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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的义务--注册税务师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讲义6

纳税人的义务--注册税务师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讲义6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讲义6纳税人的义务(二)纳税人的义务4.纳税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

延期缴纳税款: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熟悉报送的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熟悉报送的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例题·单选题】(2003年)纳税人不能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可申请延期纳税。

A.当期银行存款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B.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C.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银行存款及各项上交款项后D.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和应计提的公益金、公积金以后[答疑编号6496020305]『正确答案』B6.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应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

8.(第14章内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

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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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务代理程序 1、一般工作程序 2、具体工作程序(取决于代理事项) 四、税务代理关系终止 1、自然终止: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项完成 2、突然终止:单方终止 被代理人终止:税务师及税务代理机构消失、代理人未按规定
代理 代理人终止:被代理人消失、违反法律法规、提供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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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措施 注册税务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税务局 予以警告或者处1 000元以上5 000元以下罚款, 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间不得对外行使注 册税务师签字权;( 提示:这条规定是对自然 人的处罚,对事务所没有这样的处罚)逾期不改 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应当向社会公告: 注册税务 ①执业期间买卖委托人股票、债券的; 师 ②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者收费的; ③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的; ④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⑤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⑥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违反《注册税务师管理 暂行办法》规定2次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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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具体措施
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涉税文 书,但尚未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 省税务局予以警告并处1 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征管法实施细则第98条的规定)注册税务 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 师和税务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 师事务所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 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 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执业备案或者收回执业证, 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税务师事务所的营 业执照。

税务代理实务税务管理概述讲义

税务代理实务税务管理概述讲义

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本章考情分析:分值:约4~5分左右,从出小题(de)各章来看,相对重要.2009年考了1道单选题,1道多选题,共3分;2010年考了10分(de)题目——1道单选题,2道简答题涉及本章内容,占9分左右(涉及到滞纳金(de)起算时点;偷税(de)认定,税款征收措施中强制执行措施(de)使用规定);2011年考了1道单选题,共1分.题型:单选、多选、简答.本章框架结构:第一节税务管理体制第二节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及要求第三节征纳双方(de)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一节税务管理体制一、税务管理体制概述(一)税务管理体制(de)概念(了解)税务管理体制是指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de)一种制度.税收管理权限(二)分税制下(de)税务管理体制(了解)在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de)基础上,按照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de)一种财政管理体制.相对重要(de)是: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分设国税局和地税局两套税务机构.二、我国税务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熟悉)(一)税务管理机构(de)设置按税种分设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是我国税务管理工作(de)最高职能机构.(二)税收征收范围(de)划分(相对重要)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de)其他各类金融企业(de)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③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de)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房产税、屠宰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等地税局负责征收例题:1.(2002年多选)以下税种属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范围(de)有().A.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de)企业所得税B.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缴纳(de)增值税、消费税C.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de)营业税D.中央企业缴纳(de)房产税[答疑编号01]『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房产税一律由地方税务局系统征收和管理.2.(2010年单选)关于新增企业(de)所得税征管范围(de)说法,正确(de)是().A.从2009年1月1日起,缴纳增值税(de)新增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B.从2009年1月1日起,缴纳营业税(de)新增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C.从2009年1月1日起,缴纳营业税(de)新增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D.从2009年1月1日起,新增(de)银行、保险公司,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答疑编号02]『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de)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de)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新增(de)银行、保险公司,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3.(单选)以下()(de)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系统征收.A.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5月25日成立(de)企业年3月25日成立(de)地方企业年5月18日成立(de)服装制造企业[答疑编号03]『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de)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2005年5月25日成立(de)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de)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服装制造企业为应缴纳增值税(de)企业.第二节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及要求一、税务登记管理(掌握,出题概率比较高,和第三章(de)第一节结合起来学习)(一)税务登记(de)概念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管理(de)首要环节.分为设立、变更、注销税务登记.(二)税务登记(de)内容1.设立税务登记对纳税人填报(de)税务登记表、提供(de)证件和资料,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从事生产、经营(de)纳税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de)应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de)纳税人(de)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de)纳税人(de)账户账号.例题(2002年单选)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de)纳税人(de)账户中登录()号码.A.营业执照B.外汇登记证C.税务登记证件D.企业计算机代码[答疑编号04]『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de)纳税人(de)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2.变更税务登记(1)变更税务登记(de)适用范围:①改变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de);②改变住所、经营地点(de)(不含改变主管税务机关(de));③改变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型(de);④改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de);⑤改变产权关系(de);⑥改变注册资金(de).(2)变更税务登记(de)时限要求——先工商,后税务;30日内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3.注销税务登记(1)注销税务登记(de)适用范围①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de);②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de);③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或产权关系变更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de);④纳税人发生(de)其他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情况.注意:改变经营住所和经营地点,仍由同一主管税务机关管辖(de)作变更登记;改变经营住所和经营地点,涉及不同主管税务机关管辖(de)作注销登记,再到新址办理设立税务登记.(2)注销税务登记(de)时限要求一般情况下,先税务,后工商:纳税人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de),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de),应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例题(2009年单选)甲厂系由乙公司和丙商场共同投资(de)食品生产企业.因经营情况变化,经投资双方协商,丙商场将其持有甲厂(de)全部股权转让给乙公司,并签订转让协议,于2008年4月18日向产权转移中心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相关(de)登记手续.甲厂投资主体变化后,有关各方(de)税务登记,正确(de)做法是().A.甲厂、乙公司和丙商场分别办理变更税务登记B.甲厂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乙公司和丙商场不需要办理任何税务登记手续C.甲厂应先办注销税务登记,再办设立税务登记;乙公司和丙商场分别办理变更税务登记D.甲厂应先办注销税务登记,再办设立税务登记;乙公司和丙商场不需要办理任何税务登记手续[答疑编号05]『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这是考核税务登记变更(de)内容,股东发生改变,涉及税务登记内容变更.(三)税务登记(de)管理1.税务登记证使用范围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1)开立银行账户;(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4)领购发票;(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6)办理停业、歇业;(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2.税务登记(de)审验(1)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2)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3)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de),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4)从事生产、经营(de)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de),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de)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de)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de),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二、账簿、凭证管理(掌握)(一)设置账簿(de)范围无建账能力(de)纳税人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de),可以按照税务机关(de)规定,达到建账标准(de)建账,达不到标准(de)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使用税控装置(二)对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办法(de)管理从事生产、经营(de)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de),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de)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例题:1.(单选)下列关于账簿设置(de)表述,正确(de)是().A.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de)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B.从事生产、经营(de)纳税人应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de)规定设置账簿C.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de),其计算机储存(de)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不必打印成书面资料D.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de)纳税人,若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de),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安装税控装置[答疑编号01]『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de)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从事生产、经营(de)纳税人应自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账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de),其计算机输出(de)完整(de)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2.(2002年单选)从事生产、经营(de)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日内将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等有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答疑编号02]『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从事生产、经营(de)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三)账簿、凭证(de)保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当保存10年.例题(2002年单选)对各种账簿、凭证、表格必须保存()年以上,销毁时须经主管税务机关审验和批准.[答疑编号03]『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当保存10年.三、纳税申报(熟悉)(一)纳税申报(de)概念了解纳税人应报送(de)纳税资料和扣缴义务人应该报送(de)资料.(二)纳税申报(de)方式1.自行申报(直接申报)2.邮寄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3.电文方式数据电文方式是指税务机关确定(de)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de),要按规定(de)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4.代理申报例题(2003年多选)纳税申报方式中,下列属于数据电文方式(de)是().A.邮寄B.网络传输C.语音D.电子数据交换[答疑编号04]『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数据电文方式包括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三)纳税申报(de)具体要求(相对重要)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论当期是否发生纳税义务,除经税务机关批准外,均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2.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de)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3.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de),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4.延期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de)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de),应当在规定(de)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de)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de),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经核准延期申报(de),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de)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de)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de)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注意延期申报与延期纳税是不同(de)概念,办理延期申报要预缴税款,并在核准(de)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例题(2008年单选)下列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方式(de)是().A.当期未发生纳税义务(de)纳税人B.当期开始享受免税待遇(de)纳税人C.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de)纳税人D.不能按期缴税且有特殊困难(de)纳税人[答疑编号05]『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de)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正常情况下:税务管理程序:1.依法成立:领取营业执照2.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3.从依法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设立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在办理税务登记(de)同时办理一般纳税人(de)认定手续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办理纳税申报前,办理税种(de)认定手续4.从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15日内将财务会计制度及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5.办理发票领购手续——发票领购簿6.发生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税款义务后,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审核,开具缴款书或完税证——纳税人到银行以划账方式缴纳税款7.如果发生变更,从依法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若要终止:8.缴销发票,结清税款9.办理注销税务登记10.办理注销工商登记四、纳税评估(熟悉,从未考过)(一)纳税评估(de)概念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de)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de)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de)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de)管理行为.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de)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de)纳税评估也可由上级税务机关负责.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原则上在纳税申报到期之后进行,评估(de)期限以纳税申报(de)税款所属当期为主,特殊情况可以延伸到往期或以往年度.(二)纳税评估(de)工作内容1.设立评估指标及预警值2.筛选评估对象3.做出定性和定量(de)判断4.对评估分析中发现(de)问题分别采取税务约谈、调查核实、处理处罚、提出管理建议、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等方法进行处理.5.维护更新税源管理信息,为税收宏观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提供基础信息等.(三)纳税评估(de)指标纳税评估指标分为通用分析指标和特定分析指标两大类.通用分析指标包括收入类、成本类、费用类、利润类和资产类评估分析指标等.(四)纳税评估(de)对象1.对象: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de)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所有税种.2.重点评估分析对象:综合审核对比分析中发现有问题或疑点(de)纳税人3.重点分析对象:重点税源户、特殊行业(de)重点企业、税负异常变化、长时间零税负和负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下、日常管理和税务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de)纳税人.(五)纳税评估(de)方法纳税评估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户责任开展;对同一纳税人申报缴纳(de)各个税种(de)纳税评估要相互结合、统一进行,避免多头重复评估.(六)纳税评估结果(de)处理对纳税评估中发现(de)问题,应区别情况作出相应(de)处理:1.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对纳税评估中发现(de)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或存在(de)疑点问题经约谈、举证、调查核实等程序认定事实清楚,不具有偷税等违法嫌疑,无需立案查处(de).2.约谈纳税人——对纳税评估中发现(de)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等问题,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注意税务约谈(de)对象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执业资格(de)税务代理人进行约谈.3.实地调查核实——对评估分析和税务约谈中发现(de)必须到生产经营现场了解情况,审核账目凭证(de),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由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4.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de)税收违法行为嫌疑(de).5.作出评估分析报告——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七)纳税评估工作(de)管理五、税款征收(一)税款征收(de)概念(了解)税款征收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de)中心环节.(二)税款征收方式(熟悉)1.查账征收2.查定征收.对账务不全,但能控制其材料、产量或进销货物(de)纳税单位或个人,由税务机关依据正常条件下(de)生产能力对其生产(de)应税产品查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de)征收方式.3.查验征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de)应税商品、产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款(de)征收方式.4.定期定额征收.是对小型个体工商户采取(de)一种征收方式.5.代扣代缴.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依法扣缴税款.6.代收代缴.在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依法收取税款.7.委托代征注意各种征收方式与企业会计核算(de)关系;注意查定征收和查验征收(de)区别;注意代扣代缴(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依法扣缴税款)与代收代缴(在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依法收取税款)(de)区别.例题(2000年单选)税务机关对小型个体工商户税款征收(de)基本方法是()A.代扣代缴B.定期定额C.查定征收D.查账征收[答疑编号06]『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税务机关对小型个体工商户税款征收(de)基本方法是定期定额征收.(三)税款征收措施(注意区分税款征收方式和税款征收措施)1.由主管税务机关调整应纳税额——无账可查、难以查账或计税依据不可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de),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1)依法可以不设置账簿(de);(2)依法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de);(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de);(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de);(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de)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de);(6)纳税人申报(de)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de).2.关联企业纳税调整——独立交易原则3.责令缴纳(1)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de)从事生产、经营(de)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de)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2)对有些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de)单位或个人,除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责令缴纳.4.责令提供纳税担保——预防措施对象:从事生产、经营(de)纳税人,不包括非从事生产、经营(de)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de)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de),可以在规定(de)纳税期前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应纳税额,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de)转移、隐匿其应纳税(de)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de)收入(de)迹象(de),税务机关可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5.采取税收保全措施——预防措施(1)对象:纳税人,不包括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2)前提:未提供纳税担保.(3)审批: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4)两项措施:冻结存款;扣押查封——以应纳税款为限.(5)物品范围: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de)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范围之内,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de)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1处以外(de)住房;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de)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例题(2011年单选)当需要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下列资产中,不能纳入税收保全范围(de)是().A.被执行人拥有(de)唯一一辆机动车B.被执行人自有(de)金银首饰C.被执行人新购入(de)价值4000元家具D.被执行人名下(de)别墅[答疑编号01]『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de)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范围之内.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de)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de)住房.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de)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6.强制执行措施——补救措施(1)对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2)应坚持(de)原则:告诫在先原则——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3)审批: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4)两项措施:从存款中扣缴税款;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变卖权.(5)滞纳金(de)强制执行——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de)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例题(2009年多选)下列有关对于税款征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de)说法,正确(de)有().A.如果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就采取强制执行措施B.税务机构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主要针对纳税人未缴税款,不包括其未缴纳滞纳金C.个人惟一住房不在强制执行范围内D.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E.纳税强制执行措施只能由公安机关做出[答疑编号02]『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如果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应该警告在先,强制执行措施是最后一道措施;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主要针对纳税人未缴税款,包括其未缴滞纳金.7.阻止出境欠缴税款(de)纳税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de),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例题1.(1999年多选)在整个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税务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de)规定将纳税人应纳(de)税款组织征收入库.下列属于税款征收措施(de)有().。

注册税务师考试典型题解解析《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

注册税务师考试典型题解解析《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

注册税务师考试典型题解解析《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1.以下税种属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范围的有()。

A.个人所得税B.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C.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D.中央企业缴纳的房产税[答案]B.C2.下列属于由国税机关负责征收的税款有()。

A.车船税B.车辆购置税C.城镇土地使用税D.工商银行总行的营业税E.个人所得税[答案]B.D3.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或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日内,持相关证件向税务局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A.15B.30C.10D.45[答案]BA.10B.15C.30D.45[答案]B5.下列关于账簿设置的表述,正确的是()。

A.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D.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若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安装税控装置[答案]D6.下列有关纳税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申报手续,表述不正确的有()。

A.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采用邮寄申报的方式申报纳税B.单位和个人不论当期是否发生纳税义务,都必须办理纳税申报C.纳税人依法享受免税政策,在免税期间仍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D.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15日内办理[答案]B.D7.简述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有哪些8.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支付价款、费用的,税务机关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3年内进行调整;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年内进行调整。

A.5B.7C.10D.15[答案]C9.下列有关对于税款征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有()。

A.如果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就采取强制执行措施B.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主要针对纳税人未缴税款,不包括其未缴滞纳金C.个人唯一住房不在强制执行范围内D.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E.纳税强制执行措施只能由公安机关做出[答案]C.D10.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税款征收的基本方法是()。

税务登记的管理--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讲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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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讲义2税务登记的管理(三)税务登记的管理1.税务登记证使用范围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1)开立银行账户;(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4)领购发票;(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6)办理停业、歇业;(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2.税务登记的审验(1)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

(2)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3)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二、账簿、凭证管理(掌握)(一)设置账簿的范围(二)对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办法的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三)账簿、凭证的保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当保存10年。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账簿设置的表述,正确的是()。

A.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C.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储存的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不必打印成书面资料D.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若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达不到建账标准的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安装税控装置。

第二章 税务登记代理实务 《税务代理实务》PPT课件

第二章  税务登记代理实务  《税务代理实务》PPT课件
1) 代为提出税种认定申请 2) 代理填写《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表2-9 3) 取回有关登记证件,送交纳税人
2.2 纳税事项税务登记代理实务
2.2.3 代理代扣代缴税款登记
代扣代缴登记的程序如下: 1)申请。 2)审核发证。
2.2 纳税事项税务登记代理实务
2.2.4 代理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2)代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管理规定
(1)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2) 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时需要提供的证件、资料
3)代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操作要点
2.2 纳税事项税务登记代理实务
2.2.2 代理税种认定登记
代办税种认定登记,一般是在代办税务登记业务的同时一起 办理。代理税种认定登记操作要点:
2.1 企业税务登记代理实务
2.1.1 开业税务登记
1)开业税务登记办理程序
(1) 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2) 税务机关受理。 (3) 税务机关审核、发证。
2)代理开业税务登记的管理规定
(1) 开业税务登记的对象 (2) 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和地点 (3)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需要提供的证件、资料 3)税务登记表的种类 表2-1 表2-2 表2-3 4)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1) 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情形 (2) 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间、地点要求 (3) 注销税务登记前须办理的事项 (4) 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需要提供的证件、资料
2.2 纳税事项税务登记代理实务
2.2.1 代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程序
(1)纳税人提出申请。 (2)税务机关受理、发表。 表2-8 (3)纳税人填表并提交。 (4)税务机关审核、审批。
1) 纳税人外出经营的申报管理
(1)纳税人申请。 (2)税务机关受理并核发证明。

《税务代理实务》课件

《税务代理实务》课件

税务代理机构和人员必须具备相 应的资格和资质,并按照国家法
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业务。
税务代理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职 业道德和行业规范,维护国家税
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
税务代理的作用
税务代理可以帮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不了解税收法规而产生的税收 风险。
税务代理可以为纳税人提供税务咨询、税务筹划等服务,帮助纳税人合理降低税负 ,提高经济效益。
政府将根据国家发展需要 ,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 整,以促进经济发展。
税务代理行业的科技创新
信息化技术的应用
税务代理机构将广泛应用信息化技术,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大数据技术的应用
税务代理机构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数据分析,为客户提供更有 针对性的服务。
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
税务代理机构将探索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提高服务自动化水平 ,降低人力成本。
我国的税务代理制度始于1992年 ,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 较为完善的体系。
1993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 规定了纳税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 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务。
2005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对税务代理制度进行了进一 步完善。
PART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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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实务》ppt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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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税务代理概述 • 税务代理实务基础 • 税务代理实务操作流程 • 税务代理实务案例分析 • 税务代理实务前沿问题
PART 01
税务代理概述
税务代理的定义
税务代理是指依法设立并经国家 批准设立的,专门从事向纳税人 提供税务代理服务的机构和人员

税务代理实务·许明核心考点·第2章(1)

税务代理实务·许明核心考点·第2章(1)

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P15年份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综合题分值2009 2 1 42008 2 22007 1 2 6 8本章对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及要求、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阐述。

从历年的考题分析来看,该章每年都有考题,但分值变化也比较频繁,最高的是2003年达到17分之多,最少的是2004和2008年只有2分。

分值的变化主要体现在简答题是否涉及该章内容。

涉及简答题的年度分值高,如2002、2003、2006、2007年度的简答题都涉及该章内容,因此分值普遍高于其他年度。

2010年度教材变化在P20,新增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范围的调整内容,及教材P34,按修订后的刑法第201条对偷税行为的量刑进行了修订(前边已经讲授),预计2010年4分左右;特别要注意第二节和第三节的相关内容,除经常考选择题外,简答题也常涉及,特别是许多要点都是案例分析的依据。

本章重点在第一节:税收征收范围的划分;第二节:(1)税务登记的时间要求;(2)账簿凭证的管理;(3)税款的征收方式和征收措施。

第三节:(1)税款征收权;(2)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3)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税务管理体制一、税务管理体制概述二、我国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二)税收征收范围的划分(了解)P19【提示】2002年考过单项选择题。

要求:熟悉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的征税范围,特别是新增的P20关于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划分规定要详细掌握。

征管范围划分的基本原则(总结):(1)2008年底前,国地税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再调整(2)2009年1月1日后新增企业按下列原则确定征管范围:①缴纳增值税的企业,所得税归国税局管理;②缴纳营业税的企业,所得税归地税局管理;③但按规定,企业所得税全额作为中央收入的企业,所得税归国税局管理,主要包括中央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海洋石油企业;④按规定由国税局负责征收营业税的企业,所得税归国税局管理,包括铁道部、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邮政总局等;⑤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税务代理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税务代理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税务代理实务》课程教学大纲适用:税务、会计等财经类专业(学分:3;学时:54)一、课程性质与目的《税务代理实务》课程属于税务、会计等财经类专业的专业核心基础课程。

也是税务专业课程体系的重要核心组成部分。

本课程的任务是通过对该课程税务代理的系统理论教学和教学实践(训),使学生能够系统掌握税务代理实务内容的基本概念、各税种应纳税额的准确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查代理及办(报)税程序能力基本方法的训练和培养,为学好税收实务及培养实用型、应用型人才打下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二、教学内容和要求第一章导论【目的要求】1、了解税务代理的概念与特点;了解税务代理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基本历程,税务代理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地位与作用;2、熟悉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和基本形式;掌握税务代理的依法代理、独立公正、合理收费的基本原则;3、熟悉税务代理的法律地位,税务代理法律关系确立、变更与终止的基本程序;4、掌握在税务代理关系中,委托方与受托方各自应有的权利、义务与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熟悉我国注册税务师制度和税务代理机构管理的基本内容。

主要内容】第一节、税务代理概述一、代理的内涵二、税务代理的概念及特点三、税务代理的特性及原则第二节、税务代理制的产生与发展一、税务代理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历史渊源二、税务代理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基本历程三、税务代理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作用第三节、注册税务师与税务师事务所一、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取得二、税务师事务所第四节、税务代理的范围与形式一、税务代理的范围二、税务代理的基本形式第五节、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一、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二、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重点与难点】在税务代理关系中,委托方与受托方各自应有的权利、义务与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目的要求】1、了解我国分税制财税管理体制;熟悉我国现行国税、地税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

2 熟悉税务管理的基本规程;熟悉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基本方法,税务检查的基本形式,掌握 纳税人。

税收代理实务第一至四章hbyr.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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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性、有偿服务性。
注意:不能因建立了代理关系而转移征纳关系。
三、税务代理的原则
1.自愿委托原则 只有在双方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订立契约,双方的税收法律关系才能 真正确立。
2.依法代理原则 首先,从事税务代理的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税 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必须是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并在注册税务师管理 机构注册登记的具有税务代理执业资格的注册税务师; 其次,注册税务师承办的一切代理业务,都要以法律、法规为指针, 其所有活动都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在代理过程中, 代理人还应充分体现被代理人的合法意愿,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 开展活动。
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 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 自开立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 生变化的应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2.变更税务登记 (1)适用范围:改变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改变住所、经
对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不满2年或者暂不执业的,给予非执业备案,在证书 备注栏加盖“非执业备案”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执业备案: (4)在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中有违法行为,自处罚决定
之日起未满2年的。 (5)在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中有违规行为,自处理决定
之日起未满1年的。
3.执业备案的注册税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备案。
注册税务师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
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2.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会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3.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4.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有其他不实内容,而不予指明。

课件:税务代理实务ppt-PowerPoint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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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企业涉税会计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 一、“应交税费”科目 (一)“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三)“士曾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四)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五)应交所得税 (六)应交土地增值税 (七)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八)应交个人所得税 (九)应交的保险保障基金 二、营业税金及附加 三、所得税费用 四、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六、营业外收入 七、其他应收款一应收出口退税款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第二节 消费税纳税中报代理实务 一、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二、代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操作规范 (一)自产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二)出口应退消费税 二、代理填制消费税纳税中报表的方法





第三节营业税纳税中报代理实务 一、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一)交通运输业 (二)建筑安装业 (三)金融保险业 二、代理营业税纳税中报操作规范 三、代理填制营业税纳税中报表的方法
第二节 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税务机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章 税务登记代理实务 第一节企业税务登记代理实务 一、税务登记 二、变更税务登记 三、停业、复业登记 四、注销税务登记

第二节 纳税事项税务登记代理实务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 二、税种认定登记代理实务





第二节代理建账的基本内容与操作规范 一、代理建账建制的基本内容 (一)代建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 (二)代建个体工商户财务制度 二、代理记账操作规范 (一)代制会计凭证 (二)代为编制会计账簿 (二)代为编制会计报表 (四)代理纳税中报 (五)代理纳税审查

例题--注册税务师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讲义5

例题--注册税务师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讲义5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讲义5例题【例题·单选题】(2005年)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

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

A.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B.合并前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C.合并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D.合并前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答疑编号6496020209]『正确答案』A【例题·单选题】(2010年)甲公司与乙商场采用新设丙公司的方式进行合并重组,符合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

乙商场未缴清的税款,应()。

A.由丙公司继续履行,甲公司股东和乙商场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B.由乙商场股东继续履行,甲公司股东和丙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C.由丙公司继续履行,乙商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D.由乙商场股东继续履行,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答疑编号6496020210]『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

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

【例题·单选题】(2007年)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大额资产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其中欠缴税款数额较大是指欠缴税款在()万元以上。

A.3B.5C.10D.15[答疑编号6496020211]『正确答案』B【例题·单选题】(2008年)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撤销权。

A.处理权B.留置权C.处分权D.代位权[答疑编号6496020212]『正确答案』D【例题·多选题】(2007年)下列主管税务机关对欠税的纳税人作出的行为中,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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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本章考情分析:分值:约4~5分左右,从出小题的各章来看,相对重要。

2009年考了1道单选题,1道多选题,共3分;2010年考了10分的题目——1道单选题,2道简答题涉及本章内容,占9分左右(涉及到滞纳金的起算时点;偷税的认定,税款征收措施中强制执行措施的使用规定);2011年考了1道单选题,共1分。

题型:单选、多选、简答。

本章框架结构:第一节税务管理体制第二节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及要求第三节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一节税务管理体制一、税务管理体制概述(一)税务管理体制的概念(了解)税务管理体制是指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一种制度。

税收管理权限(二)分税制下的税务管理体制(了解)在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基础上,按照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相对重要的是: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分设国税局和地税局两套税务机构。

二、我国税务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熟悉)(一)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按税种分设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是我国税务管理工作的最高职能机构。

(二)税收征收范围的划分(相对重要)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第二阶段:2002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新注册登记的企业,所得税一律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第三阶段:2009年1月1日后国家税务局:2009年以后新增的纳增值税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税务局:2009年以后新增的纳营业税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注意:①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②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③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房产税、屠宰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等地税局负责征收例题:1.(2002年多选)以下税种属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范围的有()。

A.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企业所得税B.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C.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D.中央企业缴纳的房产税[答疑编号3608020101]『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房产税一律由地方税务局系统征收和管理。

2.(2010年单选)关于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A.从2009年1月1日起,缴纳增值税的新增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B.从2009年1月1日起,缴纳营业税的新增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C.从2009年1月1日起,缴纳营业税的新增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D.从2009年1月1日起,新增的银行、保险公司,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答疑编号3608020102]『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新增的银行、保险公司,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3.(单选)以下()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系统征收。

A.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B.2005年5月25日成立的企业C.2001年3月25日成立的地方企业D.2009年5月18日成立的服装制造企业[答疑编号3608020103]『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2005年5月25日成立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服装制造企业为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

第二节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及要求一、税务登记管理(掌握,出题概率比较高,和第三章的第一节结合起来学习)(一)税务登记的概念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

分为设立、变更、注销税务登记。

(二)税务登记的内容1.设立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范围时限要求——先工商,后税务,30日①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②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除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的外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或自依法成为法定纳税义务人之日起30日内对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

【例题】(2002年单选)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号码。

A.营业执照B.外汇登记证C.税务登记证件D.企业计算机代码[答疑编号3608020104]『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2.变更税务登记(1)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①改变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②改变住所、经营地点的(不含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③改变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型的;④改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⑤改变产权关系的;⑥改变注册资金的。

(2)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先工商,后税务;30日内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注销税务登记(1)注销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①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的;②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③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或产权关系变更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④纳税人发生的其他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情况。

注意:改变经营住所和经营地点,仍由同一主管税务机关管辖的作变更登记;改变经营住所和经营地点,涉及不同主管税务机关管辖的作注销登记,再到新址办理设立税务登记。

(2)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一般情况下,先税务,后工商:纳税人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例题】(2009年单选)甲厂系由乙公司和丙商场共同投资的食品生产企业。

因经营情况变化,经投资双方协商,丙商场将其持有甲厂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乙公司,并签订转让协议,于2008年4月18日向产权转移中心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相关的登记手续。

甲厂投资主体变化后,有关各方的税务登记,正确的做法是()。

A.甲厂、乙公司和丙商场分别办理变更税务登记B.甲厂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乙公司和丙商场不需要办理任何税务登记手续C.甲厂应先办注销税务登记,再办设立税务登记;乙公司和丙商场分别办理变更税务登记D.甲厂应先办注销税务登记,再办设立税务登记;乙公司和丙商场不需要办理任何税务登记手续[答疑编号3608020105]『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这是考核税务登记变更的内容,股东发生改变,涉及税务登记内容变更。

(三)税务登记的管理1.税务登记证使用范围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1)开立银行账户;(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4)领购发票;(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6)办理停业、歇业;(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2.税务登记的审验(1)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

(2)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3)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二、账簿、凭证管理(掌握)(一)设置账簿的范围类型要求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账簿,所称账簿是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总账、日记账应当采用订本式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3.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达到建账标准的建账,达不到标准的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使用税控装置(二)对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办法的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例题:1.(单选)下列关于账簿设置的表述,正确的是()。

A.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C.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储存的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不必打印成书面资料D.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若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安装税控装置[答疑编号3608020201]『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账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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