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护理工作制度
产科护理质控工作制度

产科护理质控工作制度一、目的为确保产科护理质量,提高护理服务水平,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院护理工作规范》及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成立产科护理质控小组,组长由产科护士长担任,成员包括产科全体护士。
2. 产科护理质控小组负责制定本科室护理质控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定期总结反馈。
三、质控内容1. 基础护理质量:包括患者床单元管理、患者个人卫生、引流管护理、营养状况评估等。
2. 专业护理质量:包括母婴观察、分娩护理、产后恢复、新生儿护理等。
3. 护理文件质量:包括病历书写、护理记录、医嘱执行等。
4. 护理安全质量:包括防跌倒、防压疮、防感染、防意外等。
5. 护理服务满意度:包括患者及家属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调查。
四、质控流程1. 定期评估:每月对本科室护理质量进行自我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数据分析:每季度对护理质量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3. 持续改进:根据分析结果,持续改进护理质量,提高护理服务水平。
4. 定期汇报:每半年向护理部汇报本科室护理质控工作,分享改进经验。
五、质控措施1. 加强培训: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护理专业素养。
2. 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护理规范和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护理安全。
3. 落实责任制:实行护理责任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每位护士知晓并履行自己的职责。
4. 加强沟通:加强护士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提高患者满意度。
5. 营造良好工作环境:保持病房整洁、安静、舒适,提高患者住院体验。
六、奖惩制度1. 对在护理质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护士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护理质控工作中出现问题,未及时整改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产科护理质控小组所有,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制度请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
产科工作制度大全

产科工作制度大全一、岗位职责1.1产科医生1)负责对孕妇进行妊娠期、分娩期和产后期的健康教育与指导。
2)根据孕产妇的临床情况,制定治疗方案并执行。
3)协助产科护士进行产科手术,如剖腹产等。
4)负责孕妇的产程监护,并协助顺产及紧急情况的处理。
5)参与产科科研与学术交流,提高专业水平。
1.2产科护士1)负责孕妇的护理,包括产前、产中和产后护理。
2)协助产科医生进行产科手术,如剖腹产等。
3)负责产科器械和设备的消毒、维护和管理工作。
4)指导产妇家属了解产科护理知识,提供相应的护理指导。
5)参与产科科研与学术交流,提高专业水平。
二、工作时间2.1产科医生和产科护士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六天,每天8个小时,根据需要加班处理紧急情况。
2.2员工需按照工作时间表依时到岗,如需请假,必须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并得到批准。
三、加班和补偿3.1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员工需提前向上级汇报并获得批准。
3.2加班时间每小时计为正常工作时间的1.5倍,可选择休息时间进行补休或发放加班工资。
四、休假制度4.1员工享有法定假期,包括年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病假等。
4.2员工需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并得到批准。
4.3具体休假安排由人事部门进行合理分配,尽量满足员工的休假需求。
五、福利待遇5.1公司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2公司为员工提供职工餐厅,提供营养丰富的工作餐。
5.3员工工资按时发放,发放标准和方式根据公司规定执行。
六、培训与进修6.1公司定期组织产科培训,帮助员工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6.2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提供相应的学术经费支持。
七、纪律与奖惩7.1公司制定严格的纪律要求,员工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7.2如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罚款、降职或开除等。
八、安全与保密8.1员工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员工的安全。
产科护理相关工作制度

产科护理相关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产科护理质量,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产科护理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全面护理、连续服务、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母婴安全和护理质量。
第三条产科护理工作应以病人为中心,注重护理服务质量,提高护理人员业务素质,加强护理团队建设,提高护理工作的专业水平。
第四条产科护理工作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护理规范和医院规章制度,确保护理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
二、护理组织管理第五条产科应设立护理部,负责产科护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护理部主任、护士长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六条护理部应制定产科护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组织护理人员培训和学习,提高护理人员业务水平。
第七条护理部应建立健全产科护理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护理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改进,提高护理质量。
第八条护理部应加强产科护理人员的人事管理,合理配置护理人员,确保护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护理工作流程第九条产科护理工作应按照入院、术前、术后、分娩、产后等阶段,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确保护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入院护理:对新入院孕妇进行评估,建立护理档案,进行健康教育和指导。
第十一条术前护理:对即将进行手术的孕妇进行术前评估,制定护理计划,进行术前准备。
第十二条术后护理:对术后孕妇进行观察和评估,制定护理计划,进行术后康复指导。
第十三条分娩护理:对分娩过程中的孕妇进行全程护理,确保母婴安全。
第十四条产后护理:对产后孕妇进行观察和评估,制定护理计划,进行产后康复指导。
四、护理质量控制第十五条护理部应定期对产科护理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护理部应建立健全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护理不良事件进行登记、分析和改进。
第十七条护理部应加强护理人员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
五、护理人员培训和教育第十八条护理部应制定护理人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
产科护士三班倒的工作制度

产科护士三班倒的工作制度是为了确保24小时内对产科患者提供不间断的护理服务,保障母婴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产科护士三班倒的工作制度,包括班次安排、工作内容、交接流程、人员配置等方面的内容。
一、班次安排1. 早班:06:00-14:002. 中班:14:00-22:003. 夜班:22:00-06:00护士长根据科室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班次时间。
班次间隔期间,护士长应确保有护士在岗,以应对突发情况。
二、工作内容1. 早班工作内容:(1)检查床单位,确保整洁、安全;(2)协助医生查房,参与患者病情讨论;(3)执行医嘱,监测患者生命体征;(4)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5)准备手术物品,配合医生进行手术;(6)整理病历,办理出院手续。
2. 中班工作内容:(1)接班后,了解患者病情,检查治疗措施执行情况;(2)监测患者生命体征,观察病情变化;(3)根据医嘱,执行护理操作;(4)协助患者日常生活,提供舒适护理;(5)准备夜间护理用品,确保病房安全。
3. 夜班工作内容:(1)接班后,了解患者病情,检查治疗措施执行情况;(2)监测患者生命体征,观察病情变化;(3)根据医嘱,执行护理操作;(4)协助患者日常生活,提供舒适护理;(5)处理夜间紧急情况,配合医生进行救治;(6)检查病房设备运行情况,确保正常使用。
三、交接流程1. 早班与中班交接:(1)早班护士向中班护士交代患者病情、治疗措施、护理要点等;(2)中班护士确认交接内容,签字确认;(3)早班护士离开前,检查病房环境、设备运行情况;(4)早班护士与中班护士进行工作交接。
2. 中班与夜班交接:(1)中班护士向夜班护士交代患者病情、治疗措施、护理要点等;(2)夜班护士确认交接内容,签字确认;(3)中班护士离开前,检查病房环境、设备运行情况;(4)中班护士与夜班护士进行工作交接。
四、人员配置1. 每个班次配备足够数量的护士,以确保患者安全;2. 护士长根据科室患者数量、病情及工作强度,合理调整人员配置;3. 新入职护士需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独立值班;4. 护士长定期对护士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护理质量。
妇产科护理相关工作制度

妇产科护理相关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妇产科护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护理服务水平,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案规范(试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护理人员职责1. 护理部主任:负责妇产科护理工作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评估护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组织护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2. 护士长:负责本科室护理工作的管理,组织护理人员执行医嘱,确保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责任护士:负责患者的全面护理工作,包括病情观察、护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患者教育等。
4. 助理护士:协助责任护士进行护理工作,参与患者的日常护理和护理操作。
三、护理工作流程1. 患者入院护理:(1)热情接待患者,协助患者办理入院手续。
(2)为患者提供安静、舒适的住院环境。
(3)了解患者病情,必要时联系勤务中心使用轮椅或平车推送患者入院。
(4)向患者及家属介绍病区环境、病房管理制度、患者入院须知。
(5)为患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及体重等,采集护理病史,进行必要的护理体检。
(6)根据患者病情给予相应的健康宣教。
2. 患者住院护理:(1)严格执行医嘱,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
(3)按照护理计划实施护理操作,确保护理质量。
(4)参与患者术前、术后护理,确保患者安全。
(5)做好患者的生活护理,关注患者心理需求。
(6)定期进行病房环境和生活设施的检查、维护。
3. 患者出院护理:(1)协助患者办理出院手续。
(2)为患者进行出院指导,包括用药、饮食、休息、复诊等。
(3)对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患者对护理服务的评价。
(4)整理患者病历,归档。
四、护理质量控制1. 严格执行护理质量控制标准,定期进行护理质量检查。
2. 护士长每月对护理质量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不断提高护士的业务水平。
3. 护理部每季度对护理质量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4. 护理部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培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妇产科护理工作制度.

妇产科护理工作制度第一节护理核心工作制度一、查对制度(一)医嘱查对制度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天查对医嘱一次。
2、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3、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长期医嘱执行后,在执行单上签名并保留执行单。
4、抢救患者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必须复诵一遍,待医师认可,由两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医师及时补写医嘱,补写后需经二人核对。
5、整理治疗卡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并签名。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l、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空安瓿。
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1.核对医嘱单、输血申请单、血型单、血袋标签上的患者信息完全一致,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三查:查血有效期、查血液质量(血液有无凝血块和溶血、血袋有无破损)、查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八对: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剂量、血液种类、血型及交叉配血单的各项内容(包括献血者姓名、血型---含Rh因子、编号、采血日期、交叉配血实验结果)。
2.两人核对无误后在输血单上签字。
3.床边再次由两名护士进行“三查八对”,核对患者床头牌及腕带,让患者或其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及血型,确认无误后方可输入。
(四)母婴同室查对制度1、产妇及新生儿送至母婴同室后,由病房当班护士核对新生儿出生记录单和脚腕带内容是否相符,脚腕带上相关内容包括:母亲姓名、住院号、新生儿性别;检查并核对新生儿性别及全身外观有无异常。
产科工作制度及流程

产科工作制度及流程一、产科工作制度1. 工作人员进入产科时,必须穿戴专用的工作服、鞋、帽、口罩;接产或手术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的规定。
2. 产科门诊应做好产前健康教育,使孕妇及家属认识到母乳喂养的好处、重要性及可能性,建立产后母乳喂养的决心及信心。
3. 产科病房应认真执行《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条标准》,倡导对6个月内婴儿进行纯母乳喂养。
4. 产科分娩室应设有产程中所必须的用品、急救药品和急救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和及时更换。
5. 产科分娩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 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对产妇测血压、听胎心音并做好记录。
7. 产妇在产后需要留分娩室观察一小时,无特殊情况后送回病房。
8. 对婴儿要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做好有关记录,出生后小时内完成乙肝疫苗。
9. 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当及时、准确地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和出生证等记录。
10. 医护人员应随时指导母乳喂养,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如奶胀、奶头疼痛等,并指导将多余乳汁挤出。
11. 加强产科病房的管理,确保病房环境整洁、安静,为产妇提供良好的休养环境。
12. 医护人员应定期对产妇进行产后访视,了解产妇和婴儿的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二、产科工作流程1. 产妇入院:产妇入院后,由接诊护士进行初步评估,安排床位,并向产妇及家属介绍医院环境、注意事项等。
2. 产前检查:产科医生对产妇进行详细的产前检查,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听胎心音等,并根据检查结果制定分娩计划。
3. 分娩准备:分娩室内准备好所需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分娩过程中能及时应对各种情况。
4. 分娩过程:医护人员按照分娩计划和流程进行接产,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确保母婴安全。
5. 产后观察:产妇在分娩室观察一小时,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和子宫收缩情况,无特殊情况后送回病房。
6. 产后护理:医护人员对产妇进行产后护理,包括子宫按摩、伤口护理、乳汁分泌指导等,并指导产妇进行母乳喂养。
产房护理工作制度

产房护理工作制度
(一)护理人员须具有产科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待产、分娩常规及各项操作规
程,能配合医生抢救病人。
(一)工作人员通道与病人通道应分开。
每一分娩间设置-张产床。
(三)工作人员须在指定地点更换衣、鞋、帽子、口罩方可进入。
非产房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四)产妇进入产房时应更换衣裤,鞋子。
个人物品尽量不要带进产房。
(五)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六)抢救器材、药品齐备、适用、定量、定位放置,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消毒及补充。
(七)产妇进入产房后应有专人陪伴,给予心理支持及指导,体现人性化服务,严防发生意外。
严密观察产程并做好记录。
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不能处理,立即报告医生口(八)分娩后,助产士应及时、准确填写分娩及婴儿记录等。
(九)新生儿出生后,应抱给产妇辨认性别,进行全身检查及脚印、标识等相应处理,与母亲进行皮肤接触至少30分钟并进行早吸吮。
(十)产后观察2小时,若无异常护送母婴返母婴同室。
(十一)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对产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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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护理工作制度
一、产房护理工作制度
1.产房为 24 小时值班制。
工作人员进入时,必须穿戴帽子、口罩、鞋和工作服。
非本科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
2.各区域标识清楚,功能明确。
人员及污物进出,使用专用通道。
3.接产和手术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定期进行培养监测。
产房持续单独管道通风。
传染
病产妇执行隔离制度与标准预防,分娩后终末消毒。
医疗废物分类正确。
5.产房应有产程中必要的用品和药物,急救设备性能完好,处于备用状态,专
人管理,定期检查。
6.护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落实,实施助产士分级管理,三级质控到位。
有应急预案及准入制度。
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知识更新。
7.凡滴注催产素引产,必须按常规执行。
8.严格执行核心制度,落实《广东省助产士十大安全目标》,确保母婴安全。
9.热情接待孕妇入室,准确评估;密切观察产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生,实
施全程陪伴。
10.落实健康教育及基础护理,实施疼痛评估并指导或提供相应减痛措施。
11.产时出现高危因素可能危及新生儿时,分娩前必须通知儿科医生到场,作
好抢救准备。
12.严格执行患者和新生儿身份识别制度,实行早接触,协助建立早期亲子关系。
13.与其他病区落实交接制度。
二、爱婴区护理工作制度
1.凡无母乳喂养禁忌症的母亲及无特殊医疗处理的新生儿均实行 24 小时母婴
同室,母乳喂养。
2.爱婴区必须由责任心强,并具有新生儿护理专业理论知识和熟练护理技能的
护理人员担任护理工作。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各项护理规章制度,做好新生儿的保暖、
降温、喂养和皮肤护理,勤换尿布。
密切观察病情,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并协助处理。
4.加强对产妇的健康教育。
如母乳喂养知识和技能培训,乳房的护理等,患感冒者应戴口罩。
5.新生儿入室必须进行体检,核对床号、母亲姓名、婴儿性别,仔细观察肚脐带有无出血、全身有无异常等。
6.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新生儿洗澡、出院时均应严格查对腕带与身上卡姓名是否一致,严防差错事故。
7.保持病室整洁、安静、安全、舒适,温度适宜,每周大清洁一次。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1)患传染病的母亲和婴儿应进行隔离,对感染性较强的疾病,如脓疱疮、新生儿眼炎、鹅口疮等应及时隔离,查找原因,以便对健康者采取预防措施。
(2)凡患呼吸道感染、皮肤化脓性疾病和健康带菌者,不得接触新生儿。
(3)新生儿使用的被服、衣物、尿布(最好使用纸尿裤),浴巾等物品,必须经过灭菌处理后方可使用,洗澡盆用毕清洗,再送灭菌处理。
出院后床、被、褥垫及时进行终末消毒。
接触感染性疾病患儿的用物及环境处理按医院消毒隔离规范要求。
(4)室内用物、母婴床、家具等定期清洁消毒。
保温消毒一次,用毕终末消毒。
(5)室内每天空气消毒二次,通风二次。
每月空气培养一次。
喂奶用物、消毒物品每月抽样作细菌培养检查一次。
9.严格执行爱婴区安全制度
(1)爱婴区设门卫,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安装密码锁及摄像头,确保婴儿安全。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逐个清点婴儿,出院时出式有关凭证,经核对检查后方可离去。
(3)住院期间,产妇及家属不能将婴儿抱离病区,婴儿外出检查由本区工作人员陪同。
(4)落实防火防盗安全制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剧、麻、精神内药
物等,由专人保管,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0.落实爱婴区探视制度
(1)探视者持探视证,按规定时间进行探视,每次探视限 1~2 人,探视结束后,必须自觉离室。
(2)凡进入爱婴区探视的家属,必须洗手或消毒手或消毒手。
医护人员督促探视者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携带奶具、奶粉进入爱婴区,不得擅自给婴
儿喂水喂食。
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在室内吸烟、高声喧哗,探访者不坐
卧母婴床。
(3)触摸婴儿前应洗净双手,患有呼吸道、消化道或其他传染性疾病,谢绝探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