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与司法考试之商经法(企业破产法五)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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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程序
「别除权」
1.破产宣告进入清算程序后,有的债权被称为“别
除权”。
2.是一种权,由破产财产中的特定财产单独优先受偿。
3.别除权以为基础权利。包括三种形
式:、、。
4.别除权的行使不参加程序。
5.别除权标的物不计入。
6.别除权要进行并获得确认。
答案
「别除权」
1.破产宣告进入清算程序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被称为“别除权”。
2.是一种优先受偿权,由破产财产中的特定财产单独优先受偿。
3.别除权以担保权为基础权利。包括三种形式:抵押、质押、留置。
4.别除权的行使不参加集体清偿程序。
5.别除权标的物不计入破产财产。
6.别除权要进行债权申报并获得确认。
「破产财产的变价、清偿和分配」
宣告破产后的清算程序:
(1)别除权人可以;
(2)别除权人不参加程序——就担保物优先清偿,不参加大排队清偿;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
偿:工资、、无债权。
【注意】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答案
「破产财产的变价、清偿和分配」
宣告破产后的清算程序:
(1)别除权人可以优先受偿;
(2)别除权人不参加集体清偿程序——就担保物优先清偿,不参加大排
队清偿;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职工工资、税、无担保债权。
【注意】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1.破产宣告前,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法定事由: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2.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
4.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提出终结破产程序的申请;
5.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