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材料适航审定
民机材料适航符合性验证方法和技术发展
民机材料适航符合性验证方法和技术发展金海鹏*, 叶 雷, 刘世英, 李嘉荣(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北京100095)摘要:通过梳理民机产品所用材料的适航批准方式,综述民机材料适航符合性验证方法和技术发展现状,解析中国民用适航规章中对民用飞机、发动机、直升机等民机产品用材料的2X.603、2X.613和33.15等直接相关条款要求,结合已取得型号合格证民用飞机和直升机材料符合性验证技术发展实际,阐明相应条款的符合性验证方法和验证技术。
材料适航符合性验证中,基于统计分析的方法建立标准(规范)是材料符合性验证的核心,随型号批准的材料主要采用MOC1、MOC2、MOC4方法进行适航符合性验证。
面向未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材料的应用,材料自主验证技术和能力的建设,是实现先进民机产业化发展的关键。
关键词:民机;材料;适航;符合性方法;验证技术doi :10.11868/j.issn.1005-5053.2022.000043中图分类号:V250;V262;V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053(2022)03-000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在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领域,加快先进航空发动机关键材料等技术研发验证,推进民用大涵道比涡扇发动机CJ1000产品研制,突破宽体客机发动机关键技术,实现先进民用涡轴发动机产业化。
民用航空器适航技术作为民航安全保证的基础,其应用贯穿设计、制造和管理运行的全过程,有效保障了航空器的高安全水平[1]。
适航性是民用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条件限制下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
这种品质要求航空器在全寿命阶段内始终保持符合其型号设计要求和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2]。
适航涉及民用航空产品本质安全,涉及民用航空工业话语权,是国家民用航空工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3]。
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45号
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正文:----------------------------------------------------------------------------------------------------------------------------------------------------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45号)《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CCAR—55)已经2005年4月5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元元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九日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民用航空油料的适航管理,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护民用航空活动秩序,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航空油料及其供应企业、民用航空油料检测单位和民用航空油料试验委任单位代表的适航审定和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中有关用语含义如下:(一)局方:指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及民航地区管理局。
(二)民用航空油料试验委任单位代表:指由局方委任的,局方以外的、在委任范围内从事民用航空油料试验的组织或机构。
(三)民用航空油料:指为民用航空器及其部件提供动力、润滑、能量转换并适应航空器各种性能的特殊油品。
包括航空燃油、航空润滑油、航空润滑脂、航空特种液及添加剂等。
(四)民用航空油料检测单位:指为民用航空油料提供检测服务的组织或机构。
第二章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第四条本章适用于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以下简称批准书)的颁发、变更及对批准书持有人的管理。
第五条批准书包括主页和项目单。
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油料储运、检测并为民用航空器提供加注油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或机构,或经其书面授权从事上述活动的组织或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取得批准书。
第七条批准书申请人应当向局方提交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申请书及下列文件:(一)申请人合法资质的证明文件;(二)申请人总体概况的说明;(三)申请人质量保证系统的说明;(四)建议的适航审定要求;(五)建议的适航审定验证计划。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适航审定规定》(草案)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适航审定规定》(草案)修订情况说明2019年9月1、21部在适航审定管理中的作用是什么与适航审定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它规章的关系是什么21部是适航审定管理中的重要和基础性管理类的规章,规范了除国籍登记管理和无人机适航审定管理以外的所有适航管理证件的管理内容。
目前,民航法之下的行政法规,和适航审定业务相关的包括适航管理条例、国籍登记条例、无人机管理条例。
国籍登记条例及其之下的45部规定的是国籍登记管理的内容,无人机管理条例及其之下的92部规定了无人机管理内容(包括适航审定管理内容)。
其它适航审定管理内容均由适航管理条例和其之下的21部予以规定。
23/25/26/27/29/31/32/33/34/35/36/53/55部等技术规章都是落实21部行政许可批准所依据的技术规章,都由21部予以引用。
2、和现行21部相比,新版21部有什么突出的特点架构的重组是一个突出特点。
此次21部修订是在现行21部内容的基础上做了全面重新改写。
规章架构、条款编号、文字表述都有非常大的变动。
另一个特点是语言力求通俗易懂。
同时,还将编写一份21部的解读材料,与21部同步发布,补充21部未说清说透的问题。
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是实现了管理的完整性。
此次修订21部,将航油航化管理内容也纳入进来,未来的53部和55部将仅作为航油航化审定的技术标准。
另外,此次修订明确了一些近些年已经逐步实践的理念,如基于风险管理、基于体系管理、分类精准管理等。
3、新版21部修订的原则是什么体现了怎样的编写理念新版21部修订按照实事求是、促进发展的原则进行编写。
实事求是,是根据我国适航审定发展现状和水平,基于适航审定系统和工业企业实践反馈,进行编写,充分体现了规章编写的自主性;促进发展,是根据民航局促进国产航空产品研制水平提升、促进通用航空发展、真情服务工业企业的指导精神进行编写。
4、新版21部草稿的架构是怎样的新版21部分为十个章节,分别是:(一)总则、(二)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类别及适航管理方式、(三)证件类别及适用性、(四)民用航空产品设计批准、(五)民用航空产品生产批准、(六)零部件设计生产批准、(七)航空油料供应企业和检测单位批准、(八)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适航批准、(九)外国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认可批准、(十)法律责任和附则。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2024年修正)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202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4.02.18•【文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2017年5月24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根据2024年2月1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型号合格证和型号认可证第三章型号合格证和型号认可证更改第四章补充型号合格证、改装设计批准书和补充型号认可证第五章依据型号合格证进行生产第六章生产许可证第七章适航证、适航批准标签和外国适航证认可书第八章特许飞行证第九章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第十章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和设计批准认可证第十一章出口适航批准第十二章标牌或者标记第十三章修理第十四章设计保证系统第十五章运行符合性评审第十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21.1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适航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21.2A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型号合格审定、生产许可审定和适航合格审定,包括下列证件的申请、颁发和管理:(一)型号合格证;(二)补充型号合格证;(三)改装设计批准书;(四)型号认可证;(五)补充型号认可证;(六)零部件设计批准认可证;(七)生产许可证;(八)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九)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十)适航证;(十一)出口适航证;(十二)外国适航证认可书;(十三)特许飞行证;(十四)适航批准标签。
第21.2B条定义(一)局方:指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
(二)民用航空产品:指民用航空器、航空发动机或者螺旋桨。
(三)零部件:指任何用于民用航空产品或者拟在民用航空产品上使用和安装的材料、零件、部件、机载设备或者软件。
适航审定程序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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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航空器的设计/制造批准构架(续)
4.3 系统/分系统/设备供应商 为型号合格证申请人提供系统/分系统/设备的供应商,他们 可以是: 4.3.1系统/分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供应商,直接接受申请人的设 计和工程质量控制。他们要承担系统设备级的适航符合性责任 ,参与和支持全机型号合格审定和生产批准审定过程。从最新 的适航部门政策考虑,他们属于系统设备级的设计组织和生产 组织 ;或是 4.3.2来图/料加工的系统/分系统/设备制造商,直接接受申请人 的工程质量控制,除为取得本国适航部门颁发的TSOA证件的 情况外,并不承担系统设备级的适航符合性责任。属于纯粹的 系统设备级生产组织 ; 4.4标准件/材料供应商 • 产品符合经申请人/适航部门认可的标准; •质保系统得到申请人/适航部门的批准/认可; •交付产品纳入用户的质量保证体系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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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实施适航管理的要素(续)
5.1 管理机构 5.1.1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有关机构--立法决策层: 我国涉及适航管理的机构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授权— 5.1.1.1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器适航司:负责航空器的初始适航审定和证后管理的立 法决策、协调监督实施 。 5.1.1.2飞行标准司:负责航空器营运批准和投入使用后的持续适航管理的立法决策、 协调监督实施; 5.1.1.3飞行标准司通过提前介入航空器的部分营运批准活动,支持适航司的初始适航 审定活动; 5.1.1.4适航司通过航空器投入使用后的证后设计更改批准支持飞行标准司的持续适航 管理; 5.1.1.5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批准民用航空器无线电执照(无线电频 率、选呼码、ID); 5.1.1.6民用航空局航空技术安全中心:为民用航空适航管理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5.1.1.7民用航空总局法规司:支持以上两司的法规制订工作。
我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
我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引言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是保障飞行安全的重要环节。
我国针对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标准,旨在确保航空器的设计、制造、运营等各个环节符合安全可靠的要求。
本文将介绍我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
适航定义和目的适航是指民用航空器在设计、制造和运营过程中遵守适航规定,以确保航空器在一定条件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性能符合要求的能力。
适航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最大程度地保障航空器的安全运行,并提供可靠的服务。
适航管理体系我国的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体系由航空器适航管理法规、技术标准、监管机构等组成。
其中,航空器适航管理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规定》等,旨在确立适航管理的法律依据和基本要求;技术标准涵盖了航空器设计、制造、维修等方面的要求,包括《航空器设计适航规范》、《航空器制造适航规范》等;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航空器适航工作,确保适航管理的有效实施。
适航审定过程设计阶段适航审定的第一步是在航空器设计阶段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规范遵循:航空器设计应符合我国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设计符合安全性、可靠性和性能要求。
2.设计审定:根据我国法规和标准,航空器设计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定,确保设计方案符合适航要求。
制造阶段适航审定的第二步是在航空器制造阶段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材料选择:航空器制造需要使用符合适航标准的材料,确保制造的航空器具备足够的强度和耐久性。
2.生产过程管控:航空器制造过程需要符合相关的质量控制要求,确保制造的航空器符合设计规范。
3.制造审定:航空器制造完成后需要经过适航审定机构的审核和验收,确保制造过程和产出的航空器符合要求。
运营阶段适航审定的第三步是在航空器运营阶段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运营规章制度:航空器运营需要遵守我国相关的规章制度,包括航空器维护保养、航班运行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航空器的安全运营。
民用飞机及零部件的适航审查
民用飞机及零部件的适航审查民用航空涉及公众安全和公众利益,各国政府都对民用航空进行严格的管理。
国际上对民用航空通行的管理方式是以安全为中心的适航管理,我国对民用航空也实行适航管理制度。
我国民用航空的适航管理制度是参照美国适航管理制度建立的,民用航空产品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民用航空产品的适航合格审定。
民用飞机由机体、发动机和机载设备组成。
对民用飞机每个部分都应进行适航管理。
每个部分适航管理要求是不同的,其中对机载设备适航管理的方式与其他民用航空产品相比差别较大。
1民用飞机的适航管理方式民用飞机的适航管理制度简单地称为“三证管理”,即对民机型号设计批准的“型号合格证(Type Certification,TC)”、对民机型号生产批准的“生产许可证(Production Certification,PC)”和飞机投入航线运行之前适航当局还颁发单机“适航证”(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AC)。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的适航要求是“技术标准规定(Technology Standard Order,TSO)”,适航批准方式是“技术标准规定批准书(TSOA)”。
此批准书将设计和生产一起批准。
机载设备的产品出厂批准也不是“适航证”,而是“适航标签”,表示产品通过了出厂适航批准。
发动机的适航管理方式介于飞机和机载设备之间。
它有“型号合格证(TC)”和“生产许可证(PC)”,但是其产品出厂批准的方式类似机载设备,即挂“适航标签”而不是单机“适航证(AC)”。
以上介绍的适航管理方式主要是美国的适航管理方式。
欧洲的适航管理方式与美国的适航管理方式有一定区别,即在“三证管理”之前加了一个“设计单位批准(DOA)”。
它的目的是在型号合格审定开始之前确认民用航空产品研制单位的能力,降低适航合格审定失败的风险。
我国的适航管理制度主要实行美国的“三证管理”,但是现在对“设计单位批准”也有一定要求,即也要进行“设计单位批准”,但不颁发DOA证。
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管理程序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编号:AP-55-AA-2019-03下发日期:2019年**月**日民用航空油料合格审定及证后监管程序目录1. 总则 (5)1.1 目的 (5)1.2 依据 (5)1.3 撤销 (5)1.4 相关文件 (5)1.5 适用范围 (5)1.6 背景说明 (6)2. 定义 (6)2.1 局方 (6)2.2 项目工程师 (6)2.3 责任经理 (7)2.4 民用航空油料 (7)2.5 审定基础 (7)2.6 质量控制资料 (7)2.7 配方评审 (7)2.8 首批产品 (7)2.9 已验证产品 (7)2.10 生产批次 (7)2.11 罐装批次 (8)2.12 首批检验 (8)2.13 验证试验 (8)2.14 全规格检验 (8)2.15 质量控制检验 (8)3. 合格审定程序 (8)3.1 申请 (8)3.2 受理 (10)3.3 建立审定机构 (10)3.3.1 民用航空油料适航审定委员会(FCB) (10)3.3.2 FCB组成 (10)3.3.2.1 FCB主要职责 (10)3.3.2.2 FCB会议 (11)3.3.3 审查组 (12)3.3.3.1 审查组的组成及资格 (12)3.3.3.2 审查组职责 (13)3.4 审查 (13)3.4.1 审查组首次会议 (13)3.4.1.1 会议内容 (13)3.4.1.2 符合性验证计划评审 (14)3.4.1.3 试验大纲评审 (14)3.4.2 质量体系评审 (14)3.4.2.1 质量控制资料评审 (14)3.4.2.2 质量体系运行评审 (15)3.4.3 生产工艺评审 (16)3.4.4 制造符合性检查 (17)3.4.5 航空油料性能评审 (17)3.4.5.1 首批检验 (17)3.4.5.2 已验证产品的首批检验 (17)3.4.5.3 验证试验 (18)3.4.5.4 试验结果评审 (18)3.4.6 检测能力评审 (18)3.4.6.1 非局方认可的实验室评审 (18)3.4.6.2 生产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能力评审 (19)3.4.7 问题记录 (19)3.4.8 审查组讲评会议 (20)3.4.9 纠正措施答复 (21)3.4.10 审查组末次会议 (21)3.4.11 编制审查报告 (22)3.4.12 FCB末次会议 (22)3.4.13 证件颁发 (23)3.4.14 审查档案 (23)4. 证后监管 (23)4.1 证件管理 (23)4.1.1 证件效力 (23)4.1.2 持证人的责任和义务 (24)4.1.3 批准书和项目单的变更 (24)4.2 证后监督检查 (25)4.2.1 日常监督检查 (25)4.2.2 换证复查 (26)4.3 更改的控制 (27)4.3.1 小改 (27)4.3.2 大改 (27)4.4 信息报告 (27)5. 附则 (28)附录A 民用航空油料合格审定大纲附录B 记录表格编号规则附件1 民用航空油料合格审定申请书CAAC表AAC-55501 (XX/2018)附件2 受理申请通知书CAAC表AAC-150 (08/2002)附件3 不予受理通知书CAAC表AAC-5528 (03/2007)附件4 问题纪要CAAC表AAC-120 (03/2011)附件5 不符合项记录表CAAC表AAC-55403 (08/2014)附件6 航油适航检查发现问题通知书CAAC表AAC-5520 (07/2006)附件7 资料审查表CAAC表 AAC-55404 (08/2014)附件8 符合性声明表CAAC表AAC-55406 (08/2014)附件9 制造符合性检查记录表CAAC表AAC-55405 (08/2014)附件10 现场取样确认表CAAC表AAC-XXXXX(XX/20XX)附件11 试验观察问题记录单CAAC表AAC-XXXXX(XX/20XX)附件12 试验观察报告CAAC表AAC-XXXXX(XX/20XX)附件13 符合性检查清单CAAC表AAC-040 (11/1988)附件14 审查纪要CAAC表AAC-XXXXX(XX/20XX)附件15 整改措施答复CAAC表AAC-262 (06/2010)附件16 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CAAC表AAC-5503 (07/2006)附件17 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项目单CAAC表AAC-5504 (07 /2006) 附件18 信息报告表CAAC表AAC-5507 (01/2008)附件19 燃料发油单CAAC表AAC-55407 (08/2014)附件20 批准放行证书/适航批准标签CAAC表AAC-038 (10/93)民用航空油料合格审定及证后监管程序1.总则1.1目的为了规范民用航空油料合格审定及证后监管活动,特制订本程序。
民用飞机适航审定流程体系
严格性
国际性
适航审定流程体系对民用飞机的安全性和 可靠性要求非常严格,任何不符合标准的 设计和制造都会被视为不合格。
适航审定流程体系是国际通用的标准和要 求,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都在遵循这一体 系进行适航审查和监管。
03
适航审定流程体系组成
申请与受理
申请材料准备
准备并提交适航审定所需的申请材料 ,包括飞机设计、制造、试验和验证 等方面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加强设计与制造符合性检查
加强设计符合性检查
对飞机设计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符合适航标准和要求,避免设计缺陷和安全隐 患。
加强制造符合性检查
对飞机制造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制造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工艺和质量 控制符合适航要求,保证飞机制造质量和安全性。
加强试验与验证环节管理
加强试验策划和方案制定
提升民用飞机的品质
适航审定流程体系通过对飞机性能、可靠性和耐久性等方面的全面评估,有助于发现和解 决潜在的设计和制造问题,进而提升民用飞机的品质和可靠性。
促进民用飞机产业的健康发展
适航审定流程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提高国际社会对民用飞机产业的信任度,促进产 业健康发展。同时,通过与国际标准的接轨,有利于提升我国民用飞机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
完善审查与批准制度
建立完善的审查制度
01
制定明确的审查标准和流程,实施多层次的审查和审批制度,
确保适航审定流程的公正、透明和科学性。
加强审批环节把关
02
对审批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审批过程符合适航标准和要求
,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项和安全隐患。
建立审批问责制度
03
对审批环节实行问责制度,明确审批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对审
民用飞机适航审定流程体系
汇报人:
2023-12- • 初步审查 • 详细审查 • 审定试验与验证 • 适航审定结论 • 后续监管与监督
01
适航审定概述
适航标准与规范
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适航规章
中国民用航空局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的适航标准和规范,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适航规章 ,如《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等。
03
持续适航文件的更新可能涉及到飞行员培训内容的变更,飞行
员需接受相关培训以确保安全操作。
THANKS
感谢观看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不能投入运营
在未完成整改之前,飞机不能投入 商业运营,否则将被视为不安全。
可能面临处罚
如果审查不合格且未能及时完成整 改,飞机制造商和相关责任人可能 会面临处罚。
补充审查要求
增加审查内容
如果在初步审查中发现存 在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 ,审查组会提出补充审查 要求。
提供额外证据
包括起飞、爬升、巡航、下降、着陆等性能的评 估。
02 操作特性
评估飞机的操作难度、飞行员工作负荷等。
03 运行经济性
评估飞机运行成本、油耗、航程等经济性指标。
飞机结构审查
结构设计
检查飞机结构布局、材料 选用、连接方式等。
结构疲劳
评估飞机在长时间使用过 程中的结构疲劳安全性。
结构强度
验证飞机在各种工况下的 结构完整性和稳定性。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适航标准和规范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全球统一的民用航空运输标准和规范,包括适航标准。
适航审定流程目的
保证飞行安全
民用航空油料检测单位适航审定程序
民用航空油料检测单位适航审定程序《民用航空油料检测单位适航审定程序》概述:民用航空油料检测单位适航审定程序是指对民用航空中使用的油料检测单位进行适航审定的程序和要求。
适航审定程序的目的是确保油料检测单位具备可靠的油料质量检测能力,保障航空器的安全运行。
一、适航审定机构选择民用航空油料检测单位适航审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航空部门或民航主管机构负责指定适航审定机构。
适航审定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并有能力开展相应的适航审定工作。
二、适航审定内容1. 适航审定机构应对申请进行适航审定的油料检测单位进行全面的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油料检测单位的管理体系、人员素质、仪器设备、检测方法与标准等。
2. 适航审定机构应进行实地考察,查看油料检测单位的实际运行情况,包括检测环境、样品采集与保存、数据统计与分析等。
3. 适航审定机构应对油料检测单位现场进行质量系统审核,检查其质量保证体系的完整性与有效性。
4. 适航审定机构还需对油料检测单位的人员进行培训与考核,确保其具备执业能力。
三、适航审定结果适航审定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1. 合格结果:如果油料检测单位通过适航审定,审定机构应出具适航证书,并将其记录在适航审定名录中。
同时,审定机构应定期对合格的油料检测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一直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和可靠的检测能力。
2. 不合格结果:如发现油料检测单位存在重大缺陷或违反相关规定,适航审定机构应给予相应的处理,并进行纠正。
在修正之前,油料检测单位将被暂停或取消适航资格,直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持续监督和改进适航审定并非一次性的工作,适航机构需要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油料检测单位持续保持适航资格。
同时,适航审定机构还应不断提高适航审定工作的水平,优化审定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结论:民用航空油料检测单位适航审定程序是对油料检测单位的全方位审核和监督,以确保其具备可靠的油料质量检测能力。
只有通过适航审定的油料检测单位才能为航空器提供安全可靠的油料服务,保障航空安全。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分类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分类一、引言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是指对民用航空器进行适航认证、适航审定、适航监督和适航改进的管理工作。
它是确保民用航空器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运行效率的重要环节。
根据民航局的规定,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可分为以下几个分类。
二、适航认证适航认证是指对新型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等环节进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航空法规和适航标准的过程。
适航认证分为型号适航认证和产品适航认证两个层次。
型号适航认证是对某一特定型号的民用航空器进行适航认证,而产品适航认证是对具体的一架民用航空器进行适航认证。
三、适航审定适航审定是指对已经设计制造完成的民用航空器进行适航性审查和审定的过程。
适航审定主要包括适航性设计审定、结构强度审定、系统安全审定和性能审定等。
适航审定的目的是确保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符合适航标准,能够安全、可靠地进行运行。
四、适航监督适航监督是指对已经适航认证或审定的民用航空器进行定期监督检查,以确保其运行状态和安全性能的过程。
适航监督主要包括适航维护监督、适航放行监督和适航使用监督等。
适航监督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解决民用航空器的适航问题,确保其在运行过程中始终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
五、适航改进适航改进是指对已经投入使用的民用航空器进行技术改进和升级的过程。
适航改进主要包括型号改进和产品改进两个方面。
型号改进是对某一特定型号的民用航空器进行改进,而产品改进是对具体的一架民用航空器进行改进。
适航改进的目的是提升民用航空器的性能和安全性,满足新的运行需求。
六、结论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是确保民用航空器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
它包括适航认证、适航审定、适航监督和适航改进等多个方面。
适航认证和适航审定是在民用航空器设计和制造阶段进行的,目的是确保民用航空器符合适航标准。
适航监督是对已经适航认证或审定的民用航空器进行的定期监督检查,以确保其运行状态和安全性能。
适航改进是对已经投入使用的民用航空器进行的技术改进和升级,以提升其性能和安全性。
民用航空油料检测单位适航审定检查单
8.2检测设备的唯一性标识
8.3检测设备与检测方法的符合性
设备编号:方法:;
设备编号:方法:;
8.4检测设备验收及校准
8.5检测设备精度/准确度与标准的符合性
8.6检测设备校准/检定计划及记录
8.7检测设备期间核查程序及记录
8.8检测设备维护保养及记录
8.9检测设备档案齐全
8.10标准物质的符合性
民用航空油料检测单位适航审定检查单
检查项目
评审
意见
结果/注释
1 CCAR-55第三十三条(一)申请人合法资质的证明文件
1.1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1.2法人授权证明文件
2CCAR-55第三十六条
2.1申请人建立、实施并维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质量手册
2.2质量手册应覆盖实验室所用程序文件
2.3申请人制定质量方针
3.1组织机构图清楚,且覆盖所有的检测点
3.2明确实验室质量管理岗位职责、职能及任职资格条件
记录:
质量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监督员
其他
3.3技术管理层的任命与授权
3.4技术人员的任命与授权
4CCAR-55第四章第三十七条(二)质量保证部门的职责、权限、组织机构图以及对各部门的监督制约关系
4.1明确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
4.2质量管理部门对其他部门的制约性
5CCAR-55第四章第三十七条(三)油料检测单位的内部质量审核和评审要求
5.1内部质量审核程序的制定
5.2内部审核计划的制定
5.3内部评审计划的实施
5.4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整改
6CCAR-55第四章第三十七条(四)油料检测单位人员及其培训考核制度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公布《适航审定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要政策文件目录》的通知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公布《适航审定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要政策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布日期】2021.02.22
•【文号】民航适发〔2021〕5号
•【施行日期】2021.02.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航,法制工作
正文
关于公布《适航审定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要政策文件目
录》的通知
民航适发〔2021〕5号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民航大学、民航干院、航科院、民航二所、适航审定中心,民航各协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有效的适航规章17部(含技术标准规定158
份)、适航审定规范性文件(管理程序及咨询通告)64份,现将其编制形成目录,予以公布,同时公布的还有专用条件、豁免,以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其它重要政策文件,详见附件1。
目录中的文件可在民航局网站
()“ 信息公开” 栏目中及适航审定管理运行系统(AMOSA)网站( https:///#/home)“ 信息公开” 栏目中查询。
附件:适航审定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要政策文件目录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21年2月22日。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是指对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进行审定的过程和规定,它是保障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安全性和适航性的法规。
作为一个高度安全和技术密集的行业,民用航空的产品和零部件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定程序,以确保符合世界各国的安全和技术标准。
而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则是这个审定程序的标准和指南。
具体来说,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适用范围该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研制、制造、维修和保养等方面的单位和个人。
二、审定机构对于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审定,必须由行业的专门机构进行,这些机构包括航空局、民航总局、民航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等。
三、审定程序产品和零部件审定是一个周密的过程,包括产品规划、设计、开发、制造、试验、认证和监管等环节。
在这个过程中,审定机构会对产品和零部件进行多方位的审核和评估,包括技术分析、测试、试飞、现场检查等。
四、审定标准民用航空的审定标准主要包括技术规范、航空法规、行业标准、适航性标准等。
这些标准都是有严格要求的,必须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和国家法律法规。
五、适航性证书对于通过审定的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审定机构会颁发适航性证书,以证明这些产品和零部件已经符合了相关的安全和技术标准。
六、监管措施在产品和零部件的完全生命周期中,审定机构会对其进行监管和审查,确保其一直符合适航性标准。
同时,对于任何出现的安全问题,机构也会及时跟进调查和处理。
总的来说,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是保障民用航空安全和技术标准的重要法规,通过该规定的执行,可以确保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符合安全标准,保障乘客的安全,推动行业的发展。
民用航空器标准适航证申请和颁发(二)2024
民用航空器标准适航证申请和颁发(二)引言概述:
本文主要介绍了民用航空器标准适航证申请和颁发的过程和要求。
民用航空器标准适航证是确保航空器符合适航标准并保证其安
全运营的重要证书。
本文将从适航证申请资格、申请材料准备、适
航评审程序、颁发适航证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大点一:适航证申请资格
1. 民用航空器制造商资格要求
2. 适航证申请者主体资格要求
3. 适航证申请者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要求
4. 适航证申请者的技术实力要求
5. 对特殊类型航空器适航证申请者的附加要求
大点二:申请材料准备
1. 适航证申请表的填写要求
2. 相关证明文件的提供要求
3. 合格的适航设计文件的准备要求
4. 适航性子系统和部件的相关文件要求
5. 其他补充材料的提供要求
大点三:适航评审程序
1. 适航评审委员会组织和管理体系
2. 适航评审程序的审核和审查流程
3. 适航评审的评估标准和指标
4. 适航评审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
5. 适航评审的问题处理和纠正措施
大点四:适航证的颁发
1. 适航证的颁发条件和要求
2. 适航证颁发的程序和流程
3. 适航证的有效期和续签要求
4. 适航证的限制和条件
5. 适航证的管理和监督措施
大点五:总结
根据适航证申请和颁发的过程和要求,保证航空器的安全运营和合法性,为民航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民航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适航证申请和颁发的监管,确保适航证的申请者满足相关要求,适航评审程序公平公正,适航证的颁发符合法规规定。
同时,制定完善的适航证管理办法和标准,进一步提升我国民航事业的水平和质量。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件合格审定的规定-民航局令第13号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件合格审定的规定正文:----------------------------------------------------------------------------------------------------------------------------------------------------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件合格审定的规定(民航局令第13号一九九0年八月八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型号合格证第三章型号合格证更改、补充型号合格证和重新申请型号合格证第四章仅依型号合格证生产第五章生产许可证第六章适航证、适航批准书第七章特许飞行证第八章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的批准第九章出口适航批准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本规定是根据1987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制定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简称CCAR-21)适用于民用航空产品和零件的合格审定并确定:(一)颁发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适航证、特许飞行证、型号认可证和出口适航批准证书及其更改的程序要求和管理规则;(二)某些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批准程序要求。
第三条定义本规定中的术语“产品”系指民用航空器、发动机和螺旋桨(第九章除外)第四条溯及力(一)1987年6月1日以后设计、制造的产品,必须执行本规定的适用条款。
(二)1987年5月31日以前已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过设计定型的航空产品,如用于民用航空活动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可不再申请型号合格证,但民航局将按有关适航标准对涉及安全和适航性的缺陷,要求进行必要的改装或规定必要的使用限制。
(2)1987年6月1日以后对上述产品进行设计更改,应执行本规定第三章适用条款;(3)产品的设计制造人如欲继续生产,则应执行本规定第四章或第五章的适用条款。
(4)1987年5月31日以前由国家级定型的军用产品,如欲继续生产并用于民用航空活动,必须执行本规定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的适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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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卷 第11期 材料工程Vo1.45 No.n2017 年 11 月第 139 —142 页Journal of Materials Engineering Nov.2017 pp.139 —142民用航空材料适航审定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 of Civil Aviation Materials沈小明S陈挺2,张迎春2(1中国民用航空适航审定中心,北京l〇〇l〇2;2中国民用航空上海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上海200335)SHEN Xiao-ming1,CHEN Ting2,ZHANG Ying-chun2(1 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 Center of CAAC,Beijing100102,China;2 Shanghai Aircraft 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 Center of CAAC,Shanghai 200335, China)摘要:以适航规章研究为基础,结合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的经验,分析适航规章对材料的适航条款,总结出对材料的核 心适航要求是:材料应符合某种材料规范,材料规范保证材料具有设计资料所采用的强度性能和其他性能。
分析国内民 用航空材料适航管理方法,提出改进建议:(1)依据CCAR21. 351至371条和CCAR 37的有关规定,对民用航空材料开 展单独适航管理“2)研究并推广基于统计的材料规范制定方法,用于建立能够保证材料具有设计资料所采用的强度性 能和其他性能的材料规范;(3)建立民用航空材料协作机制,基于统计建立民用航空材料设计值手册,降低适航取证成 本。
最后给出材料规范建立过程中可采用的统计方法,为材料规范的建立提供了技术方法。
关键词:民用航空;适航审定;材料规范;统计doi;10. 11868/j.issn.1001-4381. 2017. 001084中图分类号:V25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381(2017)11-0139-04Abstract:Based on years of airworthiness regulations research,combined with the experience of 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 of civil aviation products,the airworthiness requirement to materials for civil aviation products was analyzed.The key airworthiness requirement for materials is that materials should conform to some material specification to ensure their having the strength and other properties adopted in the design data.The shortcomings of domestic airworthiness management methods for civil aviation materials was discussed and three recommendations for improvement were proposed: (1) conduct individual airworthiness management for civil aviation materials according to CCAR 21. 351 through371 and CCAR37; (2) develop and promote statistical-based material specification developing methods,to establish material specifications which could ensure material having the strength and other properties adopted in the design data;(3) establish a cooperation mechanism for developing material design value data base for civil aviation materials to reduce the cost of 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 activities.At the end of this paper,statistical methods used for establishing material specifications were discussed.Key words:civil aviation;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material specification;statistics材料是构成民用航空器的物质基础,材料本身具备 的性能属性以及设计中对材料的合理运用将对民用航 空器的安全产生直接影响。
在适航审定领域,适航规章 均对材料直接提出适航要求,以保障民用航空器安全。
近年来,中国民航适航审定工作者基于ARJ 21- 700飞机、C919飞机、蛟龙600飞机等航空产品的新 材料、国产材料适航审定工作,结合对国外飞机产品的 认可适航审定经验,并通过国内外航空器制造商、航空 材料制造商的调查研究,深人思考民用航空器适航规 章关于材料适航要求的内涵,探索国内民用航空材料适航管理的方式。
本文解析了材料相关适航条款的核 心要求,展望了可能适用于国内产业现状的民用航空 材料适航管理方式,说明了民用航空材料表明适航符 合性主要的统计学方法。
1民用航空材料的适航规章要求l.i规章条款中国民航(CAAC)关于民用航空器的适航规章 CCAR 23,CCAR25,CCAR27,CCAR29 第 603 条款140材料工程2017年11月要求[1 一4]:其损坏可能对安全性有不利影响的零件所用材料 的适用性和耐久性必须满足下列要求:(a )建立在经验或实验的基础上;(b )符合经批准的标准,保证这些材料具有设计 资料中采用的强度和其他性能;(c )考虑服役中预期的环境条件,如温度和湿度的 影响。
CCAR 33 第 33. 15 条款[5]、CCAR 35 第 35. 17 条款[6]有类似要求。
1.2适航规章对材料的核心适航要求通过适航审定工作和技术调研,认为关于材料的核心适航要求是第603条中(b )款。
进一步解读 为:材料应符合某种材料规范,材料规范应具备保证 材料具有设计资料所采用的强度和其他性能的功 能。
航空器设计资料使用基于统计且满足一定概率要 求的材料强度性能和其他性能。
静强度方面,设计所 用的材料强度设计值:(1) 应基于足够样本的统计确定:1)对于单载荷路 径,材料强度值应有9 9 %的概率高于材料设计值(置 信度95%);2)对于多载荷路径,材料强度值应有90% 的概率高于材料设计值(置信度95%)。
(2)或者,在“精选”的基础上采用较高的某项强度 设计值,但必须在使用前对每一零件的该项强度值进 行测试实现“精选”。
(3 )或者,使用经适航部门批准其他材料设计值, 如S 值[7]。
S 值是基于较少样本的假设正态分布1% 概率对应值。
疲劳评定方面,采用基于疲劳分散性统计得到 的寿命分散系数的疲劳实验和/或基于统计的材料 疲劳强度的疲劳分析;损伤容限评定方面,需采用基 于统计得到的材料断裂韧度数据最小值[8 ]和平均裂纹扩展速率。
因此,应基于统计建立材料规范。
只有基于统计 建立的材料规范,才能保证材料具有设计资料所采用 的满足一定概率要求的材料强度和其他性能。
2民用航空材料的国内外适航管理方法2.1国外局方对民用航空材料的适航管理(1)通过行业材料规范和行业材料性能手册,进行 间接适航管理1)金属材料方面,美国联邦航空局(F A A )的AC 25. 613-1和欧洲航空安全局(EA SA )的AMC 25. 613都指出:公布于MMPDS 手册中的材料设计值是可接 受的[9]。
根据MMPDS 要求,材料应符合MM PDS 所 列出的材料规范[8],才能采用M M PDS 手册中数据。
因此,M M PD S 所列出的材料规范也直接被接受为 2x . 603条款的符合性证据。
M M PDS 手册中的数据 和信息、所引用的A M S 材料规范都已经按标准的制 定程序得到评估和批准,F A A 和E A S A 不再对其进 行直接审查,主要基于第三方监控和质量保证体系 保障。
2)复合材料方面,F A A 接受N CA M P 建立的复 合材料行业规范作为2x . 603条款的证据,接受 N CAM P 建立的复合材料设计值作为表明对2x . 613 条款的证据[1°]。
N CA M P 关于建立复合材料规范和 设计值的方法已经落实了 F A A 所发布的关于复合材 料鉴定、材料规范和工艺规范建立方法指导材料[nm 的指导意见。
(2)对于根据民用航空器具体需求建立的用户材 料规范,F A A 和E A S A 在适航审查中对该用户材料规范及其建立过程进行直接审查。
F A A 和E A S A 采用的民用航空材料适航管理方 法,以长期的技术积累和社会诚信体系为基础,保证了 民用航空器的安全,减少了适航审查中评估和批准材 料规范、材料性能数据的工作,还显著降低了适航审定 的成本,也为材料供应商和用户树立了 一套有序的材料开发、生产和应用机制。
2.2CAAC 对民用航空材料的适航管理目前,C A A C 对民用航空材料的适航管理方式为:(1)不单独对民用航空材料开展适航审查和颁证,随民用航空器的适航审定进行直接审查。
(2)对于 F A A 和E A S A 直接接受的MM PDS 及其所列的行业 材料规范,在适航审定实践中,在说明适用性的前提 下,接受申请人选用M M PD S 中的材料设计值及对应 的行业材料规范作为符合性证据。
(3)对于选用国内 行业材料规范及相应的材料设计值,需表明这些行业 规范建立过程中是否基于统计的方法、用于材料规范 建立的材料生产是否处于稳定,以确认国内行业手册 中材料设计值满足适航的要求。
(4)对于根据民用航 空器具体需求建立的用户材料规范,C A A C 在民用航 空器的适航审查中对该用户材料规范及其建立过程进 行直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