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投资统计.doc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指标解释
第一部分水利建设投资统计
1、项目类型:指水利建设投资项目按照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目标所进行的分类。具体分类的标准见《水利项目类型分类》。
2、计划总投资:指建设项目或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建设工程,按照总体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计划(或按设计概算或预算)需要的总投资。没有总体设计,分别按年内施工工程的计划总投资合计数填报。单纯购置单位应填报单纯购置的计划总投资。计划总投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填报:(1)有上级批准概(预)算投资或计划总投资的,填列上级批准数;(2)无上级批准概(预)算投资或计划总投资的,可填列上报的计划总投资数;(3)前两者都没有的,填年内施工工程计划总投资。注意:如果项目概算调整,经原审批单位重新批准的可调整计划总投资,未经批准的不应调整计划总投资。
3、移民征地费:指由于水库淹没、工程建设占地等原因需要通过划拨方式或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核定的各项费用。包括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以及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出让金(不计入新增固定资产)。
4、自开工累计完成投资:指建设项目从开始建设到本年底止累计完成的全部投资。其计算范围原则上应与“计划总投资”指标包括的工程内容相一致。报告期以前已建成投产或停、缓建工程完成的投资以及拆除、报废工程的投资,仍应包括在内。但转出的“在建工程”累计投资应予以扣除,转入的“在建工程”以前年度完成的投资应当包括。
5、本年计划投资:指经有权机关、单位批准或同意安排的当年计划投资额。
6、本年完成投资: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本年最后一天止完成的全部投资额。实际完成投资额是以货币表示的工作量指标,包括实际完成的建筑安装工程价值,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以及实际发生的其他费用。没用到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工程预付款和没有进行安装的需要安装的设备等,都不能计算投资完成额。
计算投资额所依据的价格: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一般按预算价格计算。实行招标的工程,按中标价格计算。凡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协商同意的工程价差、量差,且经建设银行同意拨款的,应视同修改预算价格。建筑安装工程应按修改后的预算价格计算投资完成额。对于某些工程已进入施工但施工图预算尚未编出的,统计报表可根据工程进度先按设计概算或套用相同的结构、类型工程的预算综合价格计算,待预算编出后再进行调整;建设单位议价购料供应给施工单位,材料价差部分未转给施工单位的,建设单位应将这部分价差包
括在建安工程投资中;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投资额一律按实际价格,即支出的全部金额计算;外购设备、工具、器具除设备本身的价格外,还应包括运杂费、仓库保管费等;自制的设备、工具、器具,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算;其他费用的价格:一般按财务部门实际支付的金额计算;国内贷款利息按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利息计算投资完成额,并作为增加固定资产的费用处理;利用国外资金或国家自有外汇购置的国外设备、工具、器具、材料以及支付的各种费用,按实际结算价格折合人民币计算。
7、本年完成投资额按构成分:①建筑工程(建筑工作量):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②安装工程(安装工作量):指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又称安装工作量;③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指把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转为固定资产的购置活动,包括建设单位或企业、事业单位购置或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新建单位及扩建单位的新建车间,按照设计或计划要求购置或自制的全部设备、工具、器具,不论是否达到固定资产标准均计入“设备工具器具购置”中;④其他费用:指在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除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完成额以外的费用,不指经营中财务上的其他费用。包括旧房屋购置,基本畜禽支出,林木支出,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土壤改良、城市绿化,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购置,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购置及迁移补偿费,政府收费,勘察设计费,研究实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施工机械转移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土地占用、使用费,建设期应付利息,包干节余,企业债券发行费,合同公证费及工程质量监测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坏帐损失,固定资产亏损及损失等。
8、累计/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指报告期内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包括报告期内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程投资和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投资及有关应摊入的费用。属于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建设费用,应随同交付使用的工程一并计入新增固定资产。
9、单项工程个数:根据编制建设项目概(预)算、制定计划以及进行统计、会计核算的需要,基本建设项目一般可划分为单项工程、单独工程、部分工程及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是指有独立设计文件,建成后能独立发挥效益的工程。单项工程是基本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也是划分工程用途、事业种类、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和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的依据。反映大中型项目单项工程的建设和投产情况,也是基本建设统计的一项重要内容。水利综合利用枢纽工程项目中,单项工程一般是指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洞)、水电站、灌区、房屋等。当水保、人饮、水电等面上比较分散的项目打捆统计时,每一个可独立实施的项目可作为打捆项目的统计项目个数。
10、土地征用和购置:(1)规划用地面积:指根据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规划,建设项目需要使用的土地面积;(2)本年实际征用和购置土地面积:指报告期内通过征用等各种方式获得使用权的土地面积;(3)本年土地征用和购置价款:指报告期内征用和购置土地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活动的最终金额。具体包括: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农村移民安置迁建费、城镇及集镇迁建补偿费、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费、防护工程费、库底清理费、有关税费、环境影响等补偿费和其他费用。征用和购置的土地价款与征用和购置土地面积同口径,目的是正确计算平均土地征用和购置价格。
11、拨付其他单位投资:是指在投资单位不形成工作量、而拨付给外单位的资金,包括购置商品房、拨付地方建筑材料基地费等。
第二部分水库统计
水库:是指在河流的有利地点修建人工湖来存蓄洪水,调节径流,这种人工湖称为水库。
大型水库:总库容在1亿立方米及以上。
中型水库:总库容在1000(含1000)万立方米至1亿立方米。
小型水库:库容在10万立方米至1000万立方米。
第三部分水利服务业统计
一、单位基本情况
1、法人: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
2、法人单位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行政、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主要审核要求:
(1)所有单位均不能漏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