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交通事故责任的民法教义学解释进路
论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论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已经成为现代交通领域的热门话题,无论是在技术上还是在实际应用中,自动驾驶汽车的潜力都足以改变未来的交通方式。
随着自动驾驶汽车的逐渐普及,也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其中之一就是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问题。
在讨论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自动驾驶汽车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
由于自动驾驶汽车是由人工智能系统控制的,其责任认定需要考虑到技术性质和人为因素。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交通事故中造成他人损害的一方应承担侵权责任,而对于自动驾驶汽车来说,其责任认定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技术性故障导致的事故,即自动驾驶汽车由于自身系统故障或技术问题导致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下,通常由车辆制造商或技术提供商承担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条的规定,制造商或技术提供商应承担产品责任,如果自动驾驶汽车的技术性故障导致交通事故,其制造商或技术提供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其次是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即在自动驾驶汽车的行驶过程中,人为因素引发的交通事故,例如驾驶员故意操控自动驾驶汽车进行违规操作或者干预车辆的正常运行等。
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责任主体,通常情况下,如果是驾驶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驾驶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再次是多方责任的情况,即在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中,可能存在多方责任主体,例如自动驾驶汽车的制造商、技术提供商、车辆所有人以及驾驶员等,这种情况下,需要通过调查和认定来确定每个责任主体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除了在交通事故中确定责任主体外,还需要关注的是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权益保护。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对于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其损害应当由侵权行为人赔偿,同时还要考虑到赔偿的范围和方式等问题。
在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损害通常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精神损害等,制定合理的赔偿标准和程序对于保护受害人的权益至关重要。
论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论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随着科技的发展,自动驾驶汽车正逐渐走进我们的生活。
自动驾驶汽车可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交通效率,节约能源资源,改善环境质量。
由于技术的局限性和道路交通环境的复杂性,自动驾驶汽车在交通事故中仍会产生一定的民事责任。
本文将探讨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对人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问题。
一、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的特点自动驾驶汽车的特点是依靠先进的传感器、摄像头、雷达、激光雷达和高精度地图等装置,配合人工智能技术和自动控制系统,实现车辆的自主驾驶。
自动驾驶汽车在道路行驶中可以根据前方车况、路况、车速等信息实时变换行驶轨迹,避免碰撞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自动驾驶汽车在实际行驶中仍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当前的自动驾驶技术仍处于不成熟阶段,存在着依赖高精度地图、对复杂交通环境识别能力不足等问题。
自动驾驶汽车在遭遇特殊情况时可能无法做出正确判断和应对措施,例如遇到突发事件、复杂道路环境、系统故障等。
这些特点决定了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的复杂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责任是指侵害行为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责任可以主要分为四个方面。
1.车主或使用者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主或使用者应当对车辆的安全负责。
如果自动驾驶汽车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他人损害,车主或使用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果车主或使用者对车辆进行了私自改装,或者在交通事故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更为严重的法律责任。
2.制造商或技术提供者的责任自动驾驶汽车的制造商或者技术提供者在车辆交通事故中负有一定的民事责任。
根据《产品质量法》,制造商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如果自动驾驶汽车存在产品质量问题,例如传感器故障、自动控制系统失灵等,导致交通事故,制造商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3.保险公司的责任保险公司也应当对自动驾驶汽车的交通事故负有一定的民事责任。
自动驾驶汽车致损的民事侵权责任分析
自动驾驶汽车致损的民事侵权责任分析一、自动驾驶汽车的民事侵权责任在法律上属于何种性质?在我国民法基本原则中,侵权责任主要包括民事侵权责任和刑事侵权责任两种。
而自动驾驶汽车的侵权责任主要属于民事侵权责任范畴。
自动驾驶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如果由于技术故障、程序错误等原因,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情形,就会触发民事侵权责任。
实际上,自动驾驶汽车与一般汽车并无本质区别,都属于机动车辆,其车主或者使用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与一般机动车辆并无不同。
1. 自动驾驶汽车本身的责任自动驾驶汽车的责任首先应当由车辆制造商或者技术服务提供商来承担。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是由于车辆制造商在设计、制造、维护、服务等环节出现问题,导致车辆发生故障,从而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那么制造商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车辆制造商可能会被要求承担产品责任,即依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对消费者因其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害,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而对于技术服务提供商,如果其在自动驾驶汽车的软件开发、更新、维护等方面存在疏忽或者错误,导致车辆发生软件故障,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自动驾驶汽车使用人在驾驶使用过程中,也可能存在相应的责任。
虽然自动驾驶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不需要驾驶员亲自操控,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可能需要参与到事故处理过程中。
如果驾驶人在事故发生时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或者在事故中存在过错行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事故发生时自动驾驶汽车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可能发生事故危险的情况下,仍然继续行驶或者未尽到警示、避让等义务,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 损害承担人的责任在自动驾驶汽车致损的民事侵权责任中,对于受害人损害的承担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受害人在使用自动驾驶汽车时未按照规定使用,或者违反交通规则、交通信号灯信号等导致事故发生,那么受害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实际上,对于自动驾驶汽车的民事侵权责任要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认定,需要考虑到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不能片面地对某一方进行单方面的认定和责任追究。
论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论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自动驾驶汽车是指利用自动化技术进行驾驶的汽车。
该技术在提高交通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安全问题。
当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人身损害时,如何判定民事责任并给予赔偿,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判定自动驾驶汽车的民事责任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2. 对于车辆驾驶时所处的环境要进行判断,包括道路标志、标线、车流量等。
3. 判定民事责任前,需对自动驾驶汽车日志记录作出次基本评估。
4. 对于涉及交通事故的其他行驶载具,“谁在先谁在后”原则仍然适用。
如何给予损害赔偿?
对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应根据民法规定给予损害赔偿。
首先,当事人应当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无法调解,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受害人应当给相应的医疗、工资和其他经济赔偿,并应当给予相应的心理赔偿。
最后,除非受害人出于故意或严重过错造成了事故,否则不得削减或扣除受害人的赔偿金额。
总之,对于自动驾驶汽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应当以维护公平和安全为原则,在充分考虑自身因素以及环境和其他行驶载具的影响的基础上,进行民事责任的划分,并给予相应的损害赔偿。
在法律和相关规定的支持下,我们应该鼓励自动驾驶汽车技术的发展,并尽可能最大程度地减少其不良影响。
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解析.docx
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解析近几年,Uber、特斯拉等高新技术企业纷纷研制智能型汽车,有的业已上路行驶并取得了相当程度的安全行驶公里数[1]。
“自动驾驶”“无人驾驶”等词汇也因此进入了法规政策的视野之下: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通过科技创新建设交通强国;20XX年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用于规范境内智能网联汽车的道路测试。
智能型汽车上路行驶不再是空中楼阁,但即使通过测试的智能型汽车可以弥补人类的短板提升行驶的安全性,最好的汽车安全科技也不能确保每一条生命的安全[2]。
因此,本文以人工智能初期的自动驾驶汽车为研究对象,分析其交通事故的责任处理模式及法律应对新措施,推动自动驾驶汽车与自动驾驶汽车法律规则体系共同向前“行驶”。
一、问题的提出从半自动驾驶(自动驾驶辅助)到自动驾驶,科技在不断向前进,人类的四肢得到了解放,甚至可以实现无驾驶员的驾驶状态。
驾驶员的负担因此大大减轻,疲劳驾驶、酒驾、错误操作等酿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能够得到有效规避,从而弥补人类生理短板,甚至驾驶员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也将因技术的福音变得相对宽松。
技术福音触手可及,但科技并不能带来百分百的安全,自动驾驶技术同样会带来道路侵权事故。
20XX年3月18日,发生了全球首例自动驾驶汽车致人死亡的案件[3]。
Uber自动驾驶汽车由于决策系统的错误判断,在自动驾驶状态时,撞上了骑着自行车横穿马路的行人,车内测试员也由于一瞬间的精力不集中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人、自动驾驶系统双重保险的失效,Uber因此暂停了全球范围内的自动驾驶汽车测试。
致死事故的发生带来了民众对自动驾驶汽车上路行驶的质疑,但每一项新兴技术的诞生都不可能一帆风顺,高度自动化的民航飞机在运行之初,也遭受了颇多质疑,但这并未影响它的发展[4]85-88。
有学者预测,到2040年自动驾驶汽车将得到大规模普及[5]。
科技不会因此而止步,我国业已出台相关法规政策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的测试。
自动驾驶汽车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
自动驾驶汽车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不断发展,自动驾驶汽车已经被认为是未来的趋势。
不过,自动驾驶汽车的出现引发了人们对于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讨论。
本文将从自动驾驶汽车的定义、自动驾驶汽车的侵权责任原则、自动驾驶汽车的侵权责任分配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自动驾驶汽车的定义自动驾驶汽车又称自动驾驶车辆,是指以自动化技术为基础,内置传感器、电脑、通讯设备等设备,能够在没有人类操作的情况下自行进行行驶的汽车。
自动驾驶汽车的出现,可以极大程度的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效率。
1、损害原则自动驾驶汽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根据损害原则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损害原则是指在民事侵权中,责任主体应当依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失程度来判定侵权责任。
即如果自动驾驶汽车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应根据实际损失程度承担侵权责任。
3、举证责任原则自动驾驶汽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举证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应当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
即如果自动驾驶汽车与其他车辆或行人在交通事故中产生纠纷,责任主体应当举证证明自己的无过错或减轻自己的过错,从而减轻自己的侵权责任。
1、通行法规方法在自动驾驶汽车行驶过程中,应该遵守相关的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规定。
如果自动驾驶汽车与其他车辆或行人在交通事故中产生纠纷,应该根据互相违反交通法规的程度判定责任。
如自动驾驶汽车未能按照规定停车,与其他车辆产生碰撞,其应当负担全部责任。
2、技术自主原则自动驾驶汽车属于新兴的技术应用领域,侵权责任分配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根据技术自主原则判定侵权责任。
技术自主原则是指技术的发展应该有一定的独立自主性。
即自动驾驶汽车制造厂商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是如果事故原因是由于使用者自身的错误操作,其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3、合议原则自动驾驶汽车的侵权责任分配可以采用合议原则。
合议原则是指在侵权责任分配时,应当通过交通事故调解、仲裁等方法,由有关方面进行协商解决。
在自动驾驶汽车的实际运用中,可能存在多种因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采用合议原则,有利于形成社会共识,维护社会稳定。
自动驾驶汽车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
自动驾驶汽车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自动驾驶汽车是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它可以由计算机程序控制,而不需要人类司机。
自动驾驶汽车可以提高行驶效率、减少事故风险、节省能源,是未来交通发展的方向之一。
但是,自动驾驶汽车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问题也受到广泛关注。
本文将从事故责任、赔偿方式等方面分析自动驾驶汽车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问题。
一、事故责任自动驾驶汽车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问题是一个新的法律问题。
一方面,由于自动驾驶汽车由计算机程序控制,不需要人类司机,业界普遍认为,如果道路交通事故是由自动驾驶汽车行驶造成的,那么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应当由自动驾驶汽车的生产厂家承担。
同样的,如果一个自动驾驶汽车的行为被认为是有问题的,那么法律责任也应该由生产厂家承担,因为行为问题是由程序设计造成的。
这是大众普遍认可的观点。
另一方面,由于自动驾驶汽车并不是所有行为都由计算机程序控制,很多时候需要由驾驶员接管控制系统,所以自动驾驶汽车的事故责任应该与非自动驾驶汽车一样,具体责任应该由肇事方承担。
如果肇事方是自动驾驶汽车的驾驶员,那么责任应该由驾驶员承担;如果肇事方是自动驾驶汽车,但是行为超出了程序的控制范围,那么责任同样由肇事方承担。
二、赔偿方式自动驾驶汽车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问题涉及到赔偿方式。
在传统的赔偿方式下,肇事方应该承担对受害人的损失赔偿责任。
但是,在自动驾驶汽车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问题中,如果交通事故责任由生产厂家承担,那么赔偿责任将由厂家承担,而不是由肇事方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肇事方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与传统赔偿方式存在区别。
三、司法实践在自动驾驶汽车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问题中,司法实践尚未形成一定的统一规定。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于自动驾驶汽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问题有不同的法律规定。
例如,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颁布了一项“自动驾驶汽车法案”,要求生产厂家为自动驾驶汽车提供足够的保险;欧盟也提出了《自动驾驶汽车法律框架》等制度性文件,对自动驾驶汽车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问题进行了相关规定。
自动驾驶汽车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
自动驾驶汽车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自动驾驶汽车正逐渐成为现实。
自动驾驶汽车的问世也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其中包括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问题。
在自动驾驶汽车产生交通事故时,到底应该由谁承担责任?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展开论述。
对于自动驾驶汽车的交通事故责任问题,有两种主要的观点存在。
一种观点认为,尽管自动驾驶汽车不需要人工干预,但是由于其涉及复杂的软件系统和传感器,仍然存在技术故障、程序错误等问题,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根据事故原因的不同,责任可能由制造商、软件开发人员、维修人员等承担。
这种观点认为,自动驾驶汽车的交通事故责任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并在相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追求赔偿。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自动驾驶汽车具有较高的自主性和智能性,能够自主接收和解读道路信息,并做出出行决策。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该由自动驾驶汽车系统内部的算法和决策机制承担责任。
这种观点认为,制造商和软件开发人员应该对自动驾驶汽车的系统进行充分测试和审核,确保其能够在各种情况下正确地做出驾驶决策,从而最大程度地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从目前的法律体系来看,各国对于自动驾驶汽车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问题尚未达成一致的意见。
一些国家正在积极研究和制定相关法规,以适应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和应对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问题。
德国在2017年通过了一项法律,规定当自动驾驶汽车在自动驾驶模式下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应由制造商承担。
而在美国,各州对于自动驾驶汽车的侵权责任问题有不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缺乏统一的标准。
自动驾驶汽车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是一个复杂而且具有挑战性的问题。
在制定相关法律和规定时,需要考虑到自动驾驶汽车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并保护人们的权益。
科技发展的快速推进也需要法律体系与之相适应,以解决自动驾驶汽车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问题,并为自动驾驶汽车的规范推广做出贡献。
自动驾驶汽车致损的民事侵权责任分析
自动驾驶汽车致损的民事侵权责任分析自动驾驶汽车被誉为未来交通领域的一大创新,其采用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和传感器设备,使汽车能够在不需要人类驾驶的情况下行驶。
随着自动驾驶汽车的逐渐普及和应用,其出现的各种问题和事故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特别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如何确定自动驾驶汽车的责任成为了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自动驾驶汽车致损的民事侵权责任进行分析,探讨在法律层面上对自动驾驶汽车的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
在自动驾驶汽车致损的案例中,需要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技术和操作进行仔细审查。
一方面,需要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技术进行评估,确定其是否存在设计缺陷或者技术故障,以及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需要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操作进行审查,包括驾驶记录、行车路线、车辆监控系统等方面的信息。
只有通过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技术和操作进行全面审查,才能确定自动驾驶汽车的责任归属,避免对自动驾驶汽车的不当指责。
在自动驾驶汽车致损的案例中,需要充分考虑自动驾驶汽车的使用环境和使用场景。
自动驾驶汽车的使用环境可能涉及多种情况和因素,包括道路状况、天气状况、交通情况等。
在自动驾驶汽车致损事件中,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确定自动驾驶汽车的责任。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自动驾驶汽车因系统故障而无法避免事故,或者自动驾驶汽车在道路交通管理不善的情况下发生事故,需要对这些情况进行特殊处理,不能简单归责于自动驾驶汽车本身。
自动驾驶汽车致损的民事侵权责任分析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问题。
对于自动驾驶汽车的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需要综合考虑自动驾驶汽车的技术、操作、使用环境等多个方面的因素,确保对自动驾驶汽车的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进行全面和公正的处理。
希望在未来,相关法律和规定能够更好地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民事侵权责任进行规范,为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和应用提供更加明确和合理的法律依据。
自动驾驶汽车致损的民事侵权责任分析
自动驾驶汽车致损的民事侵权责任分析自动驾驶汽车是一种新兴技术,其通过自动控制系统来实现无人驾驶。
然而,由于技术本身的不成熟以及道路交通环境的复杂性,自动驾驶汽车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可能会造成损害,进而出现民事侵权责任问题。
本文将从自动驾驶汽车所涉及的主要侵权问题、责任分配原则以及可行的补救措施三个方面对其民事侵权责任进行分析。
一、自动驾驶汽车所涉及的主要侵权问题(一)交通事故自动驾驶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就存在侵权行为。
如果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无人驾驶状态,那么由于无人驾驶方式下的特殊性质,应该从技术系统层面来进行责任分配。
如果在事故发生前或事故发生后,人工干预了自动驾驶汽车的控制系统,那么应该从人的因素来进行责任分配。
(二)侵犯隐私自动驾驶汽车的控制系统涉及到数据信息的采集和处理,这些信息包括车辆的实时位置、工作状态以及驾驶习惯等。
如果这些数据信息被滥用或泄露,就会对车主或其他相关人员的隐私造成侵害。
(三)侵犯知识产权自动驾驶汽车的技术实现需要涉及到大量的射频芯片、软件算法等知识产权,如果擅自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就会对权利人造成侵害。
二、责任分配原则由于自动驾驶汽车的技术本身存在复杂性,因此在出现侵权时,责任分配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下面列出几种可能参考的责任分配原则。
(一)过错原则过错原则表示,在出现损害时,应该查找到造成该损害的责任方,已确定责任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其承担责任的程度。
在自动驾驶汽车中,由于系统的无人驾驶性质及系统复杂性,很难明确单一的过错方,但是“制造商”、“技术提供商”等可能存在重要责任,特别是在控制系统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检测、维护等环节。
(二)严格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指当损害发生时,无论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存在行为方式与损害的因果关系,责任方就应承担全部责任。
在自动驾驶汽车中,该原则适用范围较窄,主要针对于技术提供者等制造和推广方。
同等责任原则指所有相关方在损害之前都有应尽义务来避免该损害的发生,因此,责任应该由所有相关方平分。
论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论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自动驾驶汽车逐渐成为现实。
自动驾驶汽车的推出为交通出行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但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其中包括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问题。
如何界定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的责任以及如何赔偿受害人成为了亟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就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进行深入探讨。
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需要明确的是谁来承担责任。
在传统的交通事故中,一般是由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
但是在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中,驾驶员并不直接控制汽车,而是由车辆内的自动驾驶系统完成操作。
需要界定自动驾驶汽车的责任主体是车主还是制造商。
对于这一问题,不同国家和地区有着不同的规定,但普遍认同的观点是制造商应该对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性能负主要责任。
这是因为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性能受制造商的设计、研发和制造水平所决定,而车主并不具备完全的控制权。
自动驾驶汽车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需要明确的是赔偿标准。
一旦自动驾驶汽车造成他人损害,其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确定赔偿标准时,需要考虑受害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精神损失等方面的损害。
对于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一般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依法给予受害人相应的赔偿。
由于自动驾驶汽车事故可能涉及到制造商、车主、保险公司等多方责任主体,赔偿协商方面也需要建立相关的机制,以确保受害人能够及时、合理地获得赔偿。
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需要明确的是如何界定责任。
在处理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时,需要考虑到自动驾驶系统的作用,比如系统的故障、程序出错、传感器的误判等问题。
在此基础上,需要判断自动驾驶汽车是否存在过失或者故意,以确定其责任程度。
在确定责任时,需要充分调查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并依法明确责任。
这就要求在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中,需要依靠技术手段对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还原,以尽可能准确地界定责任。
论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论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自动驾驶汽车的出现给我们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给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带来了新的问题。
在传统的交通事故中,人为驾驶的车辆事故责任主要由驾驶员承担,但在自动驾驶汽车中,驾驶员失去了直接操控车辆的能力,如何确定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下,一般人有义务尽量预见他人可能遇到的损害,并采取合理和必要的措施来避免或减轻这种损害。
换言之,如果自动驾驶汽车事故的发生是可以预见到的,并且有可能通过采取预防措施来避免,则自动驾驶汽车的所有人、制造商或运营商等应当承担起这种预防措施的责任。
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的责任可能由车主承担。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当事人的车辆损坏或受到人身伤害时,造成损害的一方应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如果发生了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伤或财产损失,车主作为车辆的所有人,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在实际情况中,车主一般并没有直接参与汽车的运行和操控,他们往往只是将车辆交给自动驾驶系统进行自动驾驶。
要求车主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似乎不合理,可以考虑将责任适度分摊给车主和相关技术提供商。
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的责任也可能由技术提供商承担。
由于自动驾驶汽车的开发和制造都离不开技术提供商的支持,他们对于车辆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负有一定的责任。
如果事故发生是由于技术提供商在研发和制造过程中存在缺陷或疏忽,导致自动驾驶系统无法正常工作或未能及时识别和避免风险,那么技术提供商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对于自动驾驶汽车的制造商和运营商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制造商和运营商是自动驾驶汽车的重要参与者,他们对于车辆的设计、测试和运营有着重要的影响。
如果事故是由于制造商或运营商的责任导致,比如设计缺陷、制造质量问题、运营不当等,那么他们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还需要明确驾驶员在自动驾驶汽车事故中的责任。
虽然自动驾驶汽车是由系统自动操控和控制的,但在某些情况下,驾驶员仍然需要对车辆进行监控和干预。
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的立法论与解释论——以民法典相关内容为视角
题 研 究 》,载 《上 海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2019年 第 1期 。
(5)See Robert W . Peterson, N e w Technology— Old Law: Autonomous Vehicles and California's Insurance Framework, Santa Clara L.
当前,自动驾驶汽车正处于大规模商业落地的前夜,相关的法律配套亟待更新和完善。其 中 ,自 动 驾 驶 汽 车 引 发 的 侵 权 责 任 问 题 尤 为 关 键 ,实 践 中 已 经 出 现 多 起 涉 及 自 动 驾 驶 汽 车 的 伤 亡 事 件 。对 此 ,我 国 学 术 界 迅 速 展 开 讨 论 ,提 出 了 诸 多 具 体 的 立 法 建 议 , 试 图 抓 住 民 法 典 编 纂 的 宝 贵 时 机 , 推动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法律规制入典。但遗憾的是,正式出台的民法典并未就此作出正面回 应 。基 于 此 ,笔者将在民法典背景之下,从立法论和解释论两个视角寻找应对之策,以便为产业发展 提 供 助 力 。*
〔1 〕参 见 王 竹 、郑 忐 峰 、徐 铁 英 主 编 :《〈民 法 典 •侵 权 责 任 编 〉编 I 建 议 稿 附 、’/:法 理 由 书 》,清 华 大 学 出 版 社 2 0 1 9 年 版 ,第 236— 239 页 ;韩 旭 至 :《自 动 驾 驶 事 故 的 侵 权 责 任 构 造 — 兼 论 自 动 驾 驶 的 5 层 保 险 结 构 》,载 《上 海 大 学 学 报 》2019年 第 2 期 _
东方法学
202丨年第3 期
无法督促企业生产更为安全的产品,还会加剧责任分担的难度。[8]对 此 ,许多学者都指出,不管自动驾 驶 汽 车 如 何 复 杂 和 智 能 ,都 脱 离 不 了 产 品 的 范 畴 ,生 产 者 一 方 理 当 承 担 产 品 责 任 。 同 时 ,自动驾驶取 代 人 工 驾 驶 后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也 大 多 数 是 由 产 品 缺 陷 引 发 的 ,由 生 产 者 一 方 承 担 产 品 责 任 合 乎 情 理 , 也有利于激励他们持续提升和更新算法,增强自动驾驶汽车安全性能。[9]
论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论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自动驾驶汽车的出现给交通事故的责任问题带来了新的挑战。
传统交通事故中,一般是由驾驶人的违规操作或者疏忽导致的,因此驾驶人承担主要的民事责任。
自动驾驶汽车的出现使得事故责任的界定变得复杂起来,因为在自动驾驶模式下,驾驶人不再对车辆的操作负有直接的责任。
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讨论。
关于事故责任的界定,需要考虑是由驾驶人还是由汽车制造商承担责任。
在传统的驾驶模式下,驾驶人因为违规操作或者疏忽引发事故,是应该承担责任的。
在自动驾驶模式下,车辆的操作完全由系统控制,驾驶人只需扮演监视员的角色,因此是否应该由驾驶人承担责任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有一种观点认为,由于驾驶人不再负有直接责任,应该由汽车制造商承担主要的民事责任。
因为自动驾驶汽车是由制造商设计和生产的,如果出现事故,可能是由于设计或者制造上的缺陷导致的,这时候应该由制造商承担责任。
另一种观点认为,驾驶人仍然要对车辆进行监视和控制,因此仍然应该由驾驶人承担一定的责任。
所以,在确定事故责任时,需要综合考虑驾驶人和制造商的责任。
关于赔偿标准的问题。
在传统的交通事故中,赔偿标准一般是按照损失原则来确定的,即根据受害人的损失程度来确定赔偿金额。
而在自动驾驶汽车事故中,由于驾驶人对车辆操作的减少,可能导致受害人的损失难以确定。
有一种观点认为,应该按照产品责任原则来确定赔偿标准。
根据产品责任原则,制造商应对其产品的安全性负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自动驾驶汽车出现事故,由于是由制造商设计和生产的,因此应由制造商承担赔偿责任。
另一种观点认为,驾驶人仍然需要对车辆进行监视和控制,因此仍然应该根据损失原则来确定赔偿标准。
这样的做法可以更加公平,因为损失原则能够更好地反映受害人的实际损失。
关于证明责任的问题。
在传统的交通事故中,由于有驾驶人的直接操作,因此可以比较容易地证明责任。
在自动驾驶汽车事故中,由于是由系统控制,可能会存在责任的证明问题。
论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论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自动驾驶汽车已经成为了汽车行业的热门话题。
自动驾驶汽车的出现引发了许多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讨论,特别是在事故中有人员受伤或者死亡的情况下。
我们有必要对自动驾驶汽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析,以便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我们需要了解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性。
自动驾驶汽车是由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和传感器设备组成,可以实现自主导航和自动驾驶功能。
在正常情况下,这些汽车能够通过传感器和摄像头识别道路上的车辆、行人和障碍物,并作出相应的行驶动作。
尽管自动驾驶汽车的技术不断升级和完善,但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和技术缺陷,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在法律层面上,自动驾驶汽车的交通事故责任应当遵循民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不论是自动驾驶汽车还是传统汽车,在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下,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自动驾驶汽车的“行为主体”究竟是谁,这对于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需要对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进行划分。
在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中,责任的划分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 自动驾驶汽车的制造商:自动驾驶汽车的制造商承担着相应的责任,他们应当确保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并对汽车的技术缺陷负有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自动驾驶汽车的车主或驾驶员:在自动驾驶汽车被激活自动驾驶功能的情况下,车主或者驾驶员应当对自动驾驶汽车的行驶行为负有监督责任,确保汽车的行驶符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的要求。
3. 交通事故中的其他相关方:包括其他交通参与者、路面环境等。
这些相关方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尤其是在自动驾驶汽车与传统汽车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
我们需要对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责任进行综合考量。
鉴于自动驾驶汽车的特殊性,我们应当从多个维度来综合考量和划分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责任。
在法律上,我们需要采取综合的法律理论和法律依据来划定责任;在实践中,我们需要引入独立的技术评估机构来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技术缺陷和事故责任进行审查和认定;在道德上,我们需要深刻反思自动驾驶汽车的伦理道德问题,将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自动驾驶汽车致损的民事侵权责任分析
自动驾驶汽车致损的民事侵权责任分析自动驾驶汽车是未来智能交通的发展方向,但在其发展初期,由于技术限制和管理不足等原因,自动驾驶汽车可能会引起一系列民事侵权责任问题。
本文将从侵权行为的类别、损害民事权益的情形以及侵权责任的承担等方面分析自动驾驶汽车致损的民事侵权责任。
自动驾驶汽车致损的侵权行为有两种类型:一是非故意侵权行为,即由于技术限制或管理不善而导致的侵权;二是故意侵权行为,即由于人为原因致使的侵权行为。
对于非故意侵权行为,主要涉及到自动驾驶系统的缺陷,比如在处理紧急情况时的反应速度不够快,或是在路况复杂的情况下难以做出正确的决策等。
而对于故意侵权行为,则主要是由于人为原因导致的,比如操控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或对车辆进行了人为破坏等。
自动驾驶汽车致损的民事权益损害情形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两种情况。
在人身损害方面,由于自动驾驶汽车具有一定的智能化和自主化,当发生车祸时,如果不能及时切断电源或操作系统,可能会出现自动驾驶汽车失控或疯狂行驶,从而导致不可预测的伤害。
在财产损失方面,自动驾驶汽车可能会因为技术限制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车祸,从而给他人财产造成损失。
比如,当自动驾驶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导致意外碰撞其他车辆时,受害人的车辆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从而导致车辆残值降低或需要更换零配件等费用支出。
(一)车辆生产商责任车辆生产商作为车辆的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承担着一定的侵权责任。
当车辆出现缺陷或技术问题时,车辆生产商应向消费者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同时,车辆生产商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修理、更换等责任。
(二)驾驶员责任驾驶员作为车辆使用者,应当在驾驶过程中保证驾驶技能的熟练度和安全驾驶。
如果驾驶员发生违规操作或过失,导致车祸事故,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保险公司责任在自动驾驶汽车保险方面,主要需要考虑的是汽车厂商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等。
对于自动驾驶汽车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论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论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自动驾驶汽车的出现,给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
传统上,交通事故的民事责任主要由驾驶员承担,但当涉及到自动驾驶汽车时,责任的界定变得复杂且具有挑战性。
在自动驾驶汽车的情况下,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责任。
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的责任可能由制造商承担。
自动驾驶汽车的系统是由一系列软件和硬件组成的,制造商对系统的设计和制造负有责任。
如果系统存在缺陷或故障,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制造商可能会被认定为承担责任。
这意味着制造商可能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等。
车辆所有者也可能被认定为具有责任。
即使汽车是自动驾驶的,车辆所有者仍然需要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负责。
如果车辆的维护不当或保养不到位导致车辆出现故障,从而引发交通事故,车辆所有者可能会被追究责任。
自动驾驶汽车的乘客可能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尽管他们并没有参与驾驶过程,但作为乘客,他们也有义务确保自己的安全。
如果乘客在驾驶过程中做出了危险的行为或干扰系统的正常运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乘客可能被认定为有一定的责任。
确定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界定驾驶员的概念。
在传统的汽车中,驾驶员通常是指坐在驾驶座上的人。
但在自动驾驶汽车中,驾驶员可能是指操控车辆的软件系统。
在这种情况下,责任的界定将涉及对软件系统的操作和监控的问题。
在确定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时,还需要考虑到法律和监管方面的问题。
目前,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和监管框架还不完善,这也给责任的界定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
相关的法律和监管机构需要加强对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和界定。
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和多个责任主体。
制造商、车辆所有者、乘客以及监管机构都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确立责任时,需要考虑到系统的设计和制造、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乘客的行为以及法律和监管框架等因素。
论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论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在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自动驾驶汽车的所有者、运营商或制造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逐步应用,其带来的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对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的民事责任进行明确和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自动驾驶汽车的所有者、运营商或制造商应当对交通事故中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章的规定,侵权行为经过法定的行为要件(主体、客观和主观要件)认定后,应当由侵害人承担民事责任。
自动驾驶汽车的交通事故属于侵权行为,因此其所有者、运营商或制造商应当承担因事故所造成的损害的赔偿责任。
自动驾驶汽车的所有者、运营商或制造商在赔偿责任上应当承担相应的倒置责任。
倒置责任是指由被侵权人主张侵权人承担证明责任的法律原则。
由于自动驾驶汽车的技术高度依赖于软件和传感器等复杂系统,对于事故原因的判定往往是十分困难的。
应当由自动驾驶汽车的所有者、运营商或制造商承担证明事故原因和责任的责任。
这就要求自动驾驶汽车的运营商或制造商应当记载和保留事故的数据信息,提供给受害人或法院,以证明事故责任。
对于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中的人身伤害赔偿,应当按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实际支出费用,并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支付相应的残疾补偿金,同时赔偿受害人因此而受到的精神损害。
对于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赔偿,应当按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赔偿维修费、折旧费、重新购买费用等修复或恢复失去或损坏的财产的费用,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节支付相应的损害赔偿金。
对于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中的责任界定和赔偿额度应当进行适当的法律界定和规定。
通过对交通事故的性质、事故的原因、损害的严重程度等进行评定,确定自动驾驶汽车的所有者、运营商或制造商应当承担的责任,合理确定赔偿的金额。
论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论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自动驾驶汽车的研发和应用已近年来越来越普及。
自动驾驶汽车的问世前景广阔,具有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意义。
自动驾驶汽车的出现将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节约时间,节能减排,提升交通安全性等。
但是,自动驾驶汽车的实际运作中仍然存在一些技术和法律方面的挑战,其中之一是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所涉及的民事责任问题。
本文将重点论述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随着自动驾驶汽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自动驾驶汽车所涉及的民事责任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和法律界的关注。
目前,全球各国对于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的民事责任规定尚未达成一致。
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采取了类似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法的全责原则,即如果自动驾驶汽车参与了交通事故,那么同默认自动驾驶汽车的制造商或车主承担全部责任。
而欧盟及其部分成员国采取了保险责任制,即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国大陆方面,则采取了先责任后证明制度,即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有自动驾驶汽车参与,那么车主或制造商应在证据充足的基础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强制划分责任认定标准根据已有的责任认定标准,可以将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人为违规引发的交通事故;第二种情况是自动驾驶汽车系统缺陷导致的交通事故;第三种情况是自然因素产生的交通事故。
对于第一种情况的责任划分可基于现有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规定;对于第二种情况的责任划分要参考汽车产品责任法;对于第三种情况的责任划分则应遵循不可抗力原则。
这些标准在法律适用方面应该得到明确和强制实施。
2、观察期规定由于目前自动驾驶汽车试验数据不足,导致实际行驶过程中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性、系统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并没有得到充分保证。
因此,建立一个合理的观察期制度,对新型自动驾驶汽车进行试验和实践,是非常必要的。
这样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动驾驶汽车在实际行驶中的表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更好地制定相关的责任规定。
论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论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摘要】随着科技的发展,自动驾驶汽车逐渐成为现实。
当自动驾驶汽车参与交通事故并导致人身损害时,相关的民事责任认定备受关注。
本文首先介绍了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背景和法律地位,然后探讨了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制造商、技术提供商以及监管机构的责任,以及交通事故的赔偿方式。
随后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了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界定的待完善性,司法实践对责任处理的情况,并提出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自动驾驶汽车时代的交通安全。
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和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对人身损害的民事责任。
【关键词】自动驾驶汽车, 交通事故, 民事责任, 责任认定, 制造商责任, 技术提供商责任, 监管责任, 赔偿方式, 责任界定, 司法实践, 交通安全, 法律法规, 完善性。
1. 引言1.1 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背景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背景是现代科技发展的必然产物。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进步,自动驾驶汽车已经成为汽车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自动驾驶汽车可以通过传感器、摄像头、雷达等设备获取周围环境信息,利用算法做出驾驶决策,实现无需人工干预的驾驶操作。
这种技术的应用可以提高交通效率、减少交通事故,并提升行车安全性。
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还得益于政府对智能交通的支持和促进。
各国政府为了推动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相继出台相关政策和法规,为自动驾驶汽车提供试验场地、政策支持和金融资助。
在一些国家,自动驾驶汽车已经开始在道路上进行测试,并逐步走向商业化应用。
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不仅能够提升交通效率和安全性,还能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更便利的出行方式。
自动驾驶汽车被认为是未来交通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也是智能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
1.2 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地位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地位在当今社会备受关注。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自动驾驶汽车已经成为现实,并且逐渐投入使用。
在传统交通法规体系下,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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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交通事故责任的民法教义学解释进路摘要:自动驾驶技术具有的智能性、安全性、风险性特征导致其交通侵权行为主体不明、责任边界模糊等困局。
在民法教义学维度,其关键问题不只是在于如何应对责任真空,更为重要的是提供合理的解释理由与衡量多方利益。
基于自动驾驶系统的弱人工智能属性,民法应将其“工具化”。
在可允许风险论视角下,生产者不应承担智能系统风险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
由自动驾驶的汽车保有人承担该责任时,应当区分高度自动驾驶与一般自动驾驶。
高度自动驾驶可参照适用高度危险责任,一般自动驾驶区分情形适用现行法。
关键词:自动驾驶;民法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人工智能;产品责任一、问题的提出随着人类步入智能时代,自动驾驶技术将会引发汽车产业的根本性革命。
在我国,自动驾驶汽车的应用大有后来居上的趋势,例如2019年9月22日武汉市就发出了全球首张商用自动驾驶汽车牌照2020年6月27日上海市“滴滴出行”AP P首次向公众开放自动驾驶服务。
然而,受制于当今科技的应用水平(例如物联网、5G等新基建的覆盖程度),自动驾驶汽车的功能还不完善,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018年3月20日,在美国亚利桑那州由优步研发的自动驾驶汽车撞死一名过马路的行人(以下简称:“优步自动驾驶汽车致人死亡案”)。
仅仅3天后,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高速公路上,一辆特斯拉自动驾驶汽车撞上隔离带,随后被后方两辆汽车追尾,车主不幸身亡,一时间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系数与赔偿责任成为国内外的讨论热点。
自动驾驶技术之所以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与争议,源于其本身所具有的如下特征。
一是智能性。
自动驾驶系统的算法可以综合各种信息,例如车辆速度、障碍物位置、天气路况等,快速地进行计算处理并作出最优选择。
可以说自动驾驶汽车具有自主学习、自主驾驶的能力,从而为人类带来便捷。
二是安全性。
与传统汽车相比,自动驾驶汽车能够通过对大数据的深度学习形成标准化的驾驶决策,从而避免一些人类驾驶员的操作错误。
基于摄像感知、激光感知、微波感知三位一体的技术组合,使自动驾驶汽车的感知功能远超人类。
现代计算机的计算能力也足以将系统感知到的各种数据快速处理,进而实现自动驾驶汽车的反应比人类更加迅速。
三是风险性。
所谓风险性,是指科技正常应用中引发的负面效果,“科学是风险的解决方案,也是风险的媒介”。
质言之,在没有产品质量瑕疵或违背人工智能伦理算法的情形下,自动驾驶系统仍然可能产生引致损害发生的运算结果。
风险性与安全性是并不矛盾的两种特性,自动驾驶技术带来了“安全”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就此而言,自动驾驶技术并非绝对安全。
自动驾驶已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而我国相关法律却还处于规范性文件层面,规范层级较低且存在冲突,2020年5月28日颁布的我国《民法典》也未对其作出专门规定。
在自动驾驶专门法出台之前,通过法教义学的方法,将自动驾驶汽车嵌入现行法成为一种现实选择。
所谓法教义学,“是以处理规范性角度下的法规范为主要任务的法学”,运用法律自身的原理“通过适当的解释规则运用和阐释法律”,以现行法的规范与特征作为出发点,且不必对现行法本身进行检验,通过独特的价值判断方法应用法律。
目前,我国机动车事故的民事责任已经形成“人”的侵权与“物”的侵权的二元责任体系,即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五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与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为一元;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四章“产品责任”与我国《产品质量法》中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责任为一元。
基于此,笔者不揣浅陋,拟将自动驾驶交通事故责任置于现行法的体系之下进行讨论,探寻民法教义学维度的解释。
二、自动驾驶交通事故责任的适用困境自动驾驶交通事故责任的问题关键在于,法律如何评价人机共驾时发生的系统风险性责任。
在没有专门法的背景下,适用现行法将会陷入传统交通事故责任理论失效、二元责任界限模糊等迷局。
(一)如何评价驾驶人的责任传统的过错责任理论无法解释人机结合驾驶状态下的侵权人过错,其直接表现是无法确定驾驶人的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65条和第1166条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以过错责任为原则,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
我国《民法典》没有对自动驾驶交通事故责任作出专门规定,因此,该责任应适用过错责任归责。
作为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主要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将事故责任划分成两个层次。
其一,当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时,适用过错责任;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其二,当事故双方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的,对机动车一方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如果机动车一方能够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可以适度减轻责任。
此外,即使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可见,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成为交通事故责任分担的关键,然而,判断自动驾驶的驾驶人的过错程度却十分困难。
驾驶人承担过错责任的前提是行为人对他人的权益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
如果行为人不能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造成损害,就难以认定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
所有的自动驾驶汽车都具有智能性,在事故发生时驾驶员可能并非车辆的实际控制者,如果驾驶员没有任何驾驶行为,就很难判断其主观上具有过错。
为了理清这个问题,就必须分析事故发生时驾驶系统所处的自动等级。
根据自动化程度不同,国际汽车工程师协会(S AE)将自动驾驶汽车的智能等级分为六种。
L e vel。
模式无异于普通机动车,其发生的交通事故,可以直接适用现行法的相关规定,不具有讨论的价值。
当系统运行处于Le v el至le ve l3模式时,可以被视为人类与系统共同控制汽车,此为一般自动驾驶,在这种情况下驾驶人不仅具有干预的可能性,而且具有干预义务(生产者已明示需要)。
当系统运行处于le v e14至le ve l5模式时为高度自动驾驶,此时由自动驾驶系统控制汽车,人类可以不进行驾驶干预,应当视为驾驶人有干预能力但不具有干预义务。
在一般自动驾驶模式下,驾驶人按照自动驾驶系统警示操作也可能无法避免事故,这就很难推断出驾驶人具有过错。
在高度自动驾驶模式下,智能系统会向驾驶人提出警示或请求,但根据自动驾驶标准驾驶人可以不回应,此时驾驶人不回应系统请求就不能视为具有过错。
如果驾驶人不具有过错是否还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呢?(二)如何评价自动驾驶系统的责任处于“人类中心主义”时代的我国当下,机器尚未被赋权成为民法中的“人”。
尽管笔者在本文中立足于现行法律探讨自动驾驶交通事故责任问题,但是,如果只关注现行法而忽略自动驾驶系统的特性,那么讨论将是不完善的,甚至不是在讨论自动驾驶。
对于人工智能应否赋予其民事主体资格,法律人应当坚持辩证思维认识,“不应当以法教义学的名义来拒斥大众的民意价值取向”。
况且,讨论机器责任并不必然质疑现行法架构,事实上机器责任最终可以转移与分担。
如前所述,人类驾驶的过错责任来自于驾驶时的注意义务。
这种注意义务又源于在驾驶员经过驾驶训练考得驾照之后,这样就可以推定驾驶员已经知晓所有的行车义务。
那么,自动驾驶系统过错的法理基础又是什么呢?人工智能的思维逻辑毕竟不同于人类,也完全不同于一般的程序,它是通过感知到的信息与大数据的学习成果综合对比后自主下达的指令。
自动驾驶系统需要学习多少数据才具备相当的注意义务本就难以判断,这就使得法官甚至专业人士难以判断驾驶系统的过错程度。
自动驾驶系统的行为逻辑是“感知?运算?决策”,因此自动驾驶系统的决策是一个非线性复合体,并不排除偶然性结论。
这种运算结果既可能是合理的,例如避开行人,也可能是不合理的,例如将人识别成动物。
生产者只是设定程序与算法,他们不一定能够准确理解人工智能的决策逻辑,一般人就更加难以领会。
换言之,即使这种学习程序与学习数据在法庭中公开质证,法官也可能难以理解自动驾驶系统作出决策的背后逻辑。
退一步讲,即使有这样一种标准,其可以推定机器的过错,过错责任也难以应用。
因为在“人类中心主义”的法律时代,机器被认为是完全按照程序员编程指令做出决策的。
当机器没有按照预设的程序运行时,法律并不会认为这是机器的“过失”,而会认为是编程人员“故意”为之。
然而,这又违反了自动驾驶的智能性。
(三)如何评价生产者的责任一般而言,机器或生产机器的人并不属于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范围。
因为自动驾驶汽车的驾驶人在事故发生时并非车辆的实际控制者,所以许多学者认为应当由生产者来承担系统风险性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
由此可能造成交通事故责任与产品责任的边界不明问题。
当机动车因自身的质量缺陷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害人也可以基于我国《民法典》第1202条和第1203条或者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请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责任,此时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且与销售者承担着不真正连带责任。
这样做存在的关键性问题是,自动驾驶系统的风险性是否属于“产品缺陷”,以及如何解释自动驾驶汽车中的产品缺陷。
一方面,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条,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并用于销售的产品,而自动驾驶汽车内的智能驾驶系统是否属于产品还没有定论。
另一方面,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的规定,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产品不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然而,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既可能是操作者的不当干预,也可能是GP S、感应器等辅助系统的误差,还可能是自动驾驶系统的风险性所引发的。
况且,自动驾驶的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也不能完全囊括所有的科技风险。
因此,判断系统风险是否属于产品缺陷非常困难。
此外,自动驾驶系统的驾驶决策具有独立性,非生产者所能干涉。
在此等情况下,让生产者仍然为自己的“产品”承担责任是否具有合理性?三、自动驾驶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如前所述,自动驾驶汽车正常运行时所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驾驶人、自动驾驶系统和生产者三方似乎都有正当的抗辩理由。
从法教义的角度看,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将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概括为“机动车一方”,上述各方都可被解释为在此范围内,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进行价值判断。
(一)逻辑前提:自动驾驶系统的“物”化对于人工智能法律主体资格的讨论,学界主要有四种观点。
其一,完全民事主体说。
这种观点认为,人工智能法律主体资格的问题类似于过去法人及其他组织之争议,是立法机关对人工智能产品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越来越重要的法律形式认可。
这是鼓励科技创新的必要手段,因为无过错的产品责任对于开发者、设计者来说无疑是一种“无端”的责任加重,将会导致科学研究畏首畏尾。
事实上有的国家已经赋予人工智能主体资格。
例如,美国高速路安全管理局在给谷歌公司的一封信中就表示,谷歌自动驾驶汽车可以被视为“驾驶员”。
其二,有限民事主体说。
此说认为,机器承担责任的能力有限,人工智能侵权损害赔偿应由生产者与使用人按情况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