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店员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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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店员工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XX花店经营在实施经营管理、经营考核时应遵守的规定。
一、聘用细则
1、员工应聘时应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凡被店铺录用员工,试用期 1 个月,如员工表现优秀,可缩短试用期;
试用期期间员工本人要求终止试用的,须提前 2 天通知店长,未过试用期不予计算工资。
3、入职时员工如实填写入职登记表并提供工资发放用银行卡复印件。
4、员工有任何情况辞职,须提前 30 天递交辞职申请,在递交辞职申请后30天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工资按正常计算;任职期间员工擅自离职,工资不予发放,对店铺造成的损失,店铺将追究其相应的赔偿责任;员工因严重违反店铺规定而
被店铺开除,工资不予发放;情节严重者,店铺保留追诉员工相关法律责任的权
利。
二、工作规定
1、员工每天上班需按照《工作流程规范》进行。
2、当日在岗的人员负责顾客的接待、花店的清洁卫生、维护各类盆景植物
的浇水、枯叶清理和花盆的清洁,还有整体的整洁度及店铺周边卫生情况。
3、客人进店时,店员必须用规范服务用语迎客,待客;店员站立与客户交
谈时,不能靠他物,不叉腰,不抱胸;面对客户讲文明,懂礼貌、敬职敬业;严
禁顶撞、训斥、谩骂客户。
4、每周一进行一次大扫除,着重对门窗玻璃、盆景植物、销售道具、服务
台、桌椅等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
5、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店长随时抽查,一旦发现迟到早退
或关门的情况,按相关制度扣分。
6、店铺有培训、扎婚车、茶花会等活动时,全体销售人员必须参加。
7、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用餐,不得在服务台随意用餐,当班员工须错
开用餐时间,确保店铺正常营业。
8、每次采购回来花卉后,销售人员须及时进行清理、装盆、浇水等相关工
作。
9、当班员工须注意辨别假币,如收取假币,由当班员工负责填承担损失;
当班员工及时对营业期间的销售流水做详细登记,并签署当班员工名字;店长每
天收市前进行当天营业情况核对,一经发现没有及时完成流水账和台账的,按《员工行为规范扣分制度》扣分。
10、员工下班前须和对班完成交接工作,如出现交接不清等情况,按《员工
行为规范扣分制度》扣分。
11、为保证销售资金的安全,店铺每天销售额超过一千元以上的,当班员工
应提前给店长电话联系,店长应在店铺收市前收取销售资金;如果当班人员没有
电话通知店长的,按《员工行为规范扣分制度》扣分,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资金遗失,被盗)全部由当班员工负责赔偿。
12、店铺花卉原则上实行成本+利润的销售单价,所有商品明码标价出售。
如需折扣、保本、或折本销售,当班员工须及时征得店长同意后方可销售(须附
商品影像资料)。一旦发现当班员工实际销售额与流水账明显不符或故意隐瞒销
售,按《员工行为规范扣分制度》扣分,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3、任何情况下,员工严禁对外透露店铺的商业机密,一经发现将做严肃处
理。
14、以上条款如有违反,按《员工行为规范扣分制度》扣分。
三、上班及休假
1、冬季作息时间: 9:00-21 :00,上午班 9:00-17:30 ,下午班 12:30-21:00 。
2、夏季作息时间: 8:30-21 :30,上午班 8:30-17:00 ,下午班 13:00-21:30 。
3、上班实行 8.5 小时(包含用餐30 分钟)轮班制,即今日下午班,明日则
上午班;今日上午班,明日则下午班,确保交接工作到位。
4、每月带薪轮休 4 天,可自行协调轮休,轮休代班不算加班,每月假期不
可累积到次月。
5、法定节假日:元旦 2 天,清明 1 天,五一 3 天,中秋 1 天,十一 3 天,
春节 3 天。对法定节假日不能休息的员工,店铺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报酬或安排同
等时间的休息。
四、薪酬奖罚制度
1、员工薪资构成:基本工资+工龄工资 +个人绩效 +店铺绩效 +加班费
2、基本工资及工龄工资:员工基本工资为 1600 元/ 月;工龄工资按入职年限*50 元。如工作 2 年,月工资增加 2*50=100 元。满一年始计。
3、个人绩效:按销售额的 3%提成(保证 40%毛利为前提 ) ,如个人发生请客、
送礼、路费、通讯费等销售费用亦在此 3%内支取。如当月个人业绩为 4 万,则当月个人绩效为 1200 元。
1)店面销售,谁接待谁享提成。
2)电话销售,谁接电话谁提成。
3)婚庆销售提成,谁成单谁提成。
4)公关销售提成,谁成单谁提成。
4、店铺绩效:人人有份,每月按公司营业总额的1%发放给在职员工,如当月营业额为 10 万,则可分配公司绩效金为1000 元,此 1000 元根据店员按各自营业额分下去。
5、加班费:轮休代班无加班工资,如店铺需要加班,员工加班按8 元/ 小时计算,未满 1 小时不做加班计算;
6、员工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计算。
7、每月 10 号发放员工上个月工资。
8、员工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 5 分钟以内扣 5 元,迟到或早退十分钟以内扣 10 元,以此类推;上下班迟到或早退超过30 分钟未请假属旷工,旷工一次扣 100 元;如员工需要临时请假,须征得店长同意,请假按8 元/ 小时扣除。
五、晋升制度
店铺为每一位员工提供平等而合理的工作发展空间,如员工工作勤奋、表现
出色、能力出色,在分店拓展中将考虑让员工参与投资与分红,共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