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办法

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办法

铁建设[2006]221号

第一条为提高铁路建设水平,规范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工作,依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是指建设单位(或业主,下同)通过招标将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和施工委托给具有相

应资质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联合体,下同),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

同约定,对施工图设计、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实施实行全过程承包,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负责的建设组织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采用成熟技术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能够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明确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交验标准,合理确定工程

投资的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建设项目可以整体实行工程总承包,也可以对其中相对完整独立的综合工程区段、专业或单项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综合工程区段

长度一般不小于50公里,专业工程标段长度一般不小于100公里。

第五条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文件达到要求并按初步设计批复修改、补充后,方可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

第六条实施工程总承包的建设项目,采用建设单位负责建设管理、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工程总承包单位实行总承包的建设管理方式。

第七条建设单位对建设全过程实施管理,主要包括:负责征地拆迁及

外部协调工作;招标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施工监理合同;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组织检查初步设计单位提交的勘察资料和初步设计文件,审核施工图,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变更设计;确定节点工程;组织验工计价并拨付工程款;组织工程交工验收;负责协调既有线改造项目建设、运输关系。

第八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负责,主要包括:完成补充定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程调试、安全生产等工作;受建设单位委托,具体负责征地拆迁、环保水保、耕地保护、文物保护等外部协调工作,编写工程总结等。

第九条监理单位对施工监理负责,主要包括:审查工程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督促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实施监理,对物资设备(包括地材)进行检查;协助建设单位合理确定计价的节点,提出节点计价意见。

第十条承担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按初步设计批复修改和完善后的初步设计文件,主要包括:

1.初步设计文件的纸质文件和可编辑的电子文件;

2.初步设计的总体设计原则和专业设计原则;

3.大型和特殊结构设计的计算资料,特殊平面布置的计算资料;4.定测资料(含完整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第十一条承担初步设计的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质量负责,对定测阶段的勘察资料的完整性和勘察质量负责,对初步设计中因勘察设计单位

原因导致的重大失误承担责任并按规定予以赔偿。

提供资料份数由建设单位与承担项目初步设计的单位商定。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对初步设计总体设计原则和专业设计原则、设计文件以及资料进行审查,因勘察设计单位原因未完成钻探、勘察设计深度不够或资料不完整的,应责成初步设计单位补充完善。

第十三条因拆迁等非勘察设计单位原因未完成定测钻探工作的,承担初步设计的单位应提交未完定测钻探的资料和完成上述定测钻探所需费用的计算资料等。

建设单位必须对初步设计单位应提交的未完定测钻探资料和完成上述定测钻探所需费用的计算资料等进行审查,确定钻探工作量并从初步设计勘察设计费中扣除完成上述定测钻探工作所需的费用。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依法公开招标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应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招标选择监理单位。

第十五条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相适应的资质;

二、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有直接利益关系,也不得与项目施工监理单位有直接利益关系;

三、承担项目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工程总承包联合体,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也不得参与工程总承包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原则上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应成立以牵头人为主的项目实施机构,代表联合体各方对施工设计、工期、投资、质量、安全、环保、验工计价、工程交接、协调配合等进行统一管理。所有联合体成员均应严格遵守联合体协议,并承担各自的直接责任和相关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监理单位必须具有与建设项目相适应的工程监理资质;

二、监理单位不得与工程总承包单位有直接利益关系;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实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时,建设单位应将按初步设计鉴定意见修改完善并经审查后的初步设计纸质文件、相关勘察资料、未完定测钻探工作量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随招标文件一并提交给工程总承包的投标单位。

工程总承包投标单位在递交标书时应返还建设单位招标时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不按时返还的,没收工程总承包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明确甲供物资设备的品名、供货地点,甲控物资设备的品名、数量、技术参数,以及物资设备的供应商资格等。

第二十条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编制时间不少于45天。工程总承包的招标评标办法,由建设单位提出初步方案,报铁道部建设管理司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售出10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初步

设计单位向工程总承包投标单位介绍建设项目以及初步设计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工程总承包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和理解初步设计原则、勘察资料、初步设计文件,对初步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提出质疑,建设单位应抓紧研究并按规定对质疑进行解答。

第二十三条工程总承包投标单位应在初步设计文件的基础上编制施工图设计大纲。施工图设计大纲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四条工程总承包投标单位应在现场调查和优化施工图设计的基础上,研究工程措施,拟订施工方案,核实主要工程数量,自主报价,并提出甲供物资设备的供应时间。

第二十五条工程总承包投标单位提交的施工图设计大纲与初步设计鉴定意见有较大差异时,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施工图设计大纲符合项目实际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初步设计审批单位报告批准。

第二十六条工程总承包合同总价中包括相关工程费、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费和总承包风险费,除建设单位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建设工期作重大调整和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重大损失外,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因上述原因需要增加或调减费用的,按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计费原则增加或调减费用,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及时向中标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包括电子文件)以及其他资料,同时组织项目初步设计单位向中标的工程总承包单位交接水准基点、中线桩、控制桩等,并会同中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