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和放开我省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意见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和放开我省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意见
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辽价发[2017]67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17.08.21
【实施日期】2017.08.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和放开我省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意见的通知
(辽价发〔2017〕67号)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物价局:
为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790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取消和放开我省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