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开展国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及防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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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业务的操作规程与风险防范

保理业务的操作规程与风险防范

保理业务操作规程与风险防备保理业务重要具有如下特点:卖方企业不承担因赊销带来旳账期;卖方企业向保理商发售应收账款,获得货币资金,加速资金周转;保理商负责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工作,承担付款人到期不能足额支付应收账款旳信用风险。

一、商业保理基本业务流程如下:(1)销售商提出叙作保理业务旳申请后,业务部门根据核查买卖双方旳贸易协议、财务报表、银行贷款卡、结算发票、银行结算单和实地走访企业状况,以确认合作贸易旳真实性、买卖双方旳企业信用、付款节点确认旳方式等问题,编写详细调查分析汇报,制定切实可行旳业务操作方案,按规定权限报批。

(2)经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融资部与销售商签订保理协议,并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抵押转让登记系统登记转让旳应收账款登记信息。

(3)融资部对资料和手续进行核规审核确认。

(4)财务部根据约定预付比率发放融资款项。

(5)销售商或保理商按应收账款约定在收款日前向购货商催收应收账款。

(6)购货商按应收账款约定付款。

(7)保理商收妥货款,扣除融资本息及有关费用后,将保理余款支付销售商。

如购货商在宽延期后仍未付清全额货款,销售商对保理额度内未收回旳应收账款进行等额回购。

(8)业务部负责客户旳后期信息风险管理和与客户保持沟通。

二、商业保理业务基本业务流程风险防备形式如下:a) 确认贸易旳真实性:买卖双方为非关联企业,双方必须一年以上合作期限,提供真实旳协议、对应旳发票和银行结算流水单(良好付款历史记录)、物流提单等,必须确认证明为长期真实旳贸易背景,以减少贸易风险。

b) 核算买卖双方旳企业信用:其中至少乙方必须是大型优质信用企业,减少信用风险。

c) 付款节点确认:必须完毕贸易协议规定旳产品交易,法律已承认旳有效应收账款形成后,放款购置应收账款。

实际交易已完毕,用款方旳资金已经投入到贸易生产中去转变成产品,不存在资金挪用旳也许,减少财务风险。

d) 后期信息风险管理:买卖贸易双方每一次结算旳动态信息都在保理企业旳系统中,保理企业将会按行业、每一种企业历史付款记录在系统中自动做数理风险记录,自动预警,排查初期潜在风险,减少业务风险。

商业银行开展国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及防范(一)

商业银行开展国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及防范(一)

商业银行开展国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及防范(一)一、为什么商业银行会开展国际保理业务?国际贸易是国际化的,它具有多样化、跨界性、风险等特点,尤其在贸易过程中的融资难以解决,商业银行也因此顺应国际化趋势,发展起了国际保理业务。

国际保理业务是指在对进出口货物或服务供应方进行融资的过程中,由保理行向客户提供专业化服务,即由保理行对货物或服务的质量和数量进行核实,并对货款的支付进行跟踪,从而对保理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接受将购买发票或汇票所代表的债权向其贴现或提供其它形式融资。

国际保理业务在国际贸易中具有很大的便利性,可作为出口商和进口商间融资渠道中的一种可靠的解决方式。

二、商业银行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法律风险及防范(一)、开展保理业务的法律风险在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同时,商业银行也面临着一些不确定,需做好风险预判和防范措施。

1. 商品质量风险商品质量风险是指,在国际保理业务合同中约定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日期等商品属性与实际商品环节差距比较大的情况。

这种风险大大增加了商业银行的业务风险。

2. 付款风险在国际贸易合同下,进出口商从买卖丙方手中获得了货权,即货权标准是符合贸易法规的。

出现意外情况,支付方和货权方很难得到双方之间的协调。

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需采取措施保障其本金、收益等利益。

3. 合同文本风险在国际保理业务中,合同文本十分重要。

缺少或失误的合同文本往往会导致业务失败,使商业银行承担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商业银行开展保理业务的风险防范在开展国际保理业务时,商业银行应采取及时、精准、全面的风险控制措施。

1. 验证客户的资质商业银行需对合作的国际贸易商进行资质审核,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调查,降低经营和信用风险。

商业银行应切实保障客户本金安全,同时针对个性化需求设计业务方案。

2. 严谨合同签订保理业务合同是国际保理业务的重要文本文件。

商业银行应对非常细节的内容进行规范,特别是商品质量标准、货权、质量保证等方面。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与防范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与防范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与防范一、国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1. 合同风险保理业务是通过签订多方参与的合同来实现的,涉及到企业、客户、银行等多个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合同纠纷,比如合同内容不清晰、履约义务不明确、违约等问题,从而导致法律纠纷的发生。

2. 信用风险在国内保理业务中,商业银行需要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以确保其能够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由于行业发展情况、经济形势变化等原因,客户的信用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导致客户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从而带来信用风险。

3. 法律法规风险国内保理业务涉及到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商业银行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业务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由于法律法规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商业银行可能会存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或理解偏差,从而带来法律法规风险。

4. 业务操作风险在国内保理业务的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业务操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合同执行不完善等问题,从而导致业务操作风险的发生。

尤其是在大规模跨境保理业务中,涉及到多种货币和多方支付,业务操作的复杂性和风险性更是增加。

1.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商业银行在开展国内保理业务时,应完善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隐患。

2. 严格合同管理商业银行在开展国内保理业务时,应严格管理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保证合同内容的清晰和合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合同签订和执行流程,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

3. 加强客户信用管理商业银行在开展国内保理业务时,应建立健全的客户信用评估体系,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全面的、动态的评估,控制信用风险的发生,及时调整业务策略,降低信用风险的影响。

4. 加强法律法规合规管理商业银行在开展国内保理业务时,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建立健全的合规管理体系,确保业务操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避免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导致的法律风险。

国际保理出口商面临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对策

国际保理出口商面临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对策

国际保理出口商面临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对策李洁沁【摘要】国际保理是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融资、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及坏账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对于出口商而言,国际保理具有手续简便、降低风险、促进销售等优势,但也存在款项被索回与反转让的风险、保理商的信用风险、信用额度被缩减或取消的风险。

防范这些风险,应采取如下措施:严拟合同条款;多方面了解进口商的诚信指数;事先明确纠纷解决方式;全面履行合同条款;约定排除或限制保理商的缩减或撤销信用额度的权利;添加不安抗辩权条款和所有权保留条款;选择信誉优良、经验丰富的保理商;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等。

%International Factoring is an integrated financial service premised by the creditor transIernng his accounts receivable. It contains financing, accounts receivable collection, management and bad debt se- cured. For exporters, international factoring has some advantages such as simplifying procedures, reducing risk, promoting sales, etc. However, risks also exists, including the risk of reclaiming funds or anti - transfer the funds, the credit risk of the factoring business, and the risk of reducing or canceling the credit line. To prevent these risks, the bellowed measures should be followed: develop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strictly; get the integrity index of the importer; clarify the dispute resolution in advance ; perform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fully ; make a convention of excluding thefactors'rights to reducing or canceling the credit line ; Add disturbed right of defense clause and the retention of title clause ; select a factor withexcellent reputation and enough ex- perience ; improve the employees" professional quality, etc.【期刊名称】《泰山学院学报》【年(卷),期】2012(000)005【总页数】5页(P129-133)【关键词】国际保理;出口商;风险;风险防范【作者】李洁沁【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苏州2151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96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得到迅猛发展,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国际贸易买方市场逐渐形成。

浅谈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的法律风险防范

浅谈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的法律风险防范

浅谈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的法律风险防范作者:刘柳恩赵禹来源:《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3年第03期[摘要]近年来商业银行加大了保理业务的营销力度,随着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成立,各个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行业自律公约,再到该委员会发布了《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我国商业银行保理业务在不断努力健康发展。

但保理业务作为比较新的业务品种,商业银行仍然需将如何有效防范其风险作为亟需研究的课题。

文章从简单梳理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的情况,总结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防范措施,以促进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保理;应收帐款;债权转让保理业务是近年来商业银行大力推广的一项业务品种,在我国体量庞大的进出口贸易领域,这种帮助企业有效规避应收账款风险的金融工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随着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宣告成立,各个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行业自律公约,该委员会发布了《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对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对商业银行的保理业务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

由于我国法律法规对保理业务的规定还不健全,企业信用体系也不完善,我国的银行大多采用国内保理的业务类型,只限于买卖双方都是该行客户或均在保理商所在地的企业开展保理业务,因此,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开展的并不多,本文仅对目前商业银行开展较多的国内保理业务进行分析。

一﹑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的发展现状及保理业务的法律渊源由于保理业务适应了提升国内、国际贸易竞争力的需要,因此已成为新兴的贸易融资工具,近年来取得了迅速发展。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国内保理业务累计总量从2000年的1.12亿美元跃升到2009年的962.39亿美元。

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出口大幅回落,商业银行保理业务量为250亿美元,同比下降39%。

但受到内贸业务的拉动,国内贸易保理业务量达570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3%。

①近年来,包括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纷纷进军保理领域,并且发展迅速。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与防范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与防范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与防范保理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尤其在国内贸易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其作用愈发凸显。

然而保理业务也面临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本文就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商业银行在进行保理业务时面临的最大风险是合同风险。

保理业务通常涉及多个交易参与方,如出口商、进口商、保理商、保险公司等,因此对各方关系的合理规定和各类合同的签订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商业银行需要制定完善的合同模板,并对各合同条款进行审慎商议,以确保自身的权益不受损害。

商业银行还应与相关保理商签署保理业务协议,明确各方在业务开展中的权责,避免因协议不明确而引发纷争。

商业银行还需要注意信息披露风险。

在保理业务中,商业银行常需向保理商提供相关交易信息,如合同、发票、物流单据等。

这些信息的披露可能涉及商业银行的商业秘密、客户隐私等敏感信息,一旦泄露可能对商业银行和客户造成巨大损失。

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信息保密教育培训,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保障信息安全。

商业银行还需关注保理业务的合规性风险。

国内保理业务的开展受到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制约和限制,商业银行需要确保自身的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商业银行在进行保理业务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商业银行还应建立健全的内部合规机制,加强对业务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开展内部合规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商业银行还需留意诉讼和仲裁风险。

保理业务涉及多个交易参与方,各方之间可能因各种原因产生纠纷,商业银行需要在业务协议中规定争议解决方式,以降低诉讼和仲裁的风险。

商业银行还应密切关注各类法律变化,及时调整业务流程,以防止因法律变化而导致的风险。

商业银行在进行国内保理业务时面临着一系列的法律风险,这些风险对商业银行的经营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

商业银行应加强对保理业务的风险分析和控制,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体系,从而减少潜在的法律风险对经营活动的影响。

国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

国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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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
汇报人: 2023-11-22
• 国际保理业务概述 • 国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 • 如何防范国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 • 国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的案例分析 • 国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的未来趋势
和展望
01
国际保理业务概述
定义与特点
01
02
定义:国际保理业务是 一种以债权人转让其应 收账款为前提,集融资 、应收账款催收、管理 及坏账担保于一体的综 合性金融服务。
严格审查单据真实性
核实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防范虚假单据风险。
及时跟踪货物运输情况
通过物流跟踪系统及时了解货物运输情况,避免因货物丢失或损坏 导致纠纷。
04
国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的案例分 析
案例一:债权转让风险防范不当导致的损失
总结词
在国际保理业务中,债权转让风险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法律风险。由于保理商对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和 操作流程理解不准确或防范措施不当,可能会导致债权转让无效或产生其他纠纷,给保理商带来损失 。
争议解决风险
01 02
诉讼成本风险
在国际保理业务中,若发生争议,需要通过诉讼解决。不同国家和地区 的诉讼成本和程序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保理商需要承担相应的成本风险 。
仲裁风险
在国际保理业务中,通常会约定仲裁条款。但仲裁解决争议可能导致时 间成本较高,且裁决结果可能存在不确定性,给保理商带来风险。
03

国际保理业务的优势
融资便利
国际保理业务可以为债权人提 供融资便利,帮助其扩大业务
规模和提高竞争力。
降低风险
通过将应收账款风险转移给保 理商,债权人可以降低自身风 险,提高经营稳定性。

商业保理业务法律规定(3篇)

商业保理业务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商业保理,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服务方式,近年来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

它是指保理商向供应商提供信用销售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贸易融资等综合金融服务的一种业务。

为了规范商业保理业务,保障各方权益,促进商业保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商业保理业务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商业保理业务概述(一)商业保理的定义商业保理,是指保理商与供应商签订保理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保理商向供应商提供信用销售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贸易融资等综合金融服务的一种业务。

(二)商业保理业务的特点1. 灵活性:商业保理业务可根据供应商和买方的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

2. 快速性:商业保理业务流程简单,审批速度快,有助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3. 安全性:商业保理业务通过控制应收账款,降低企业坏账风险。

4. 灵活融资:商业保理业务不仅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还可帮助企业优化财务结构。

三、商业保理业务法律规定(一)商业保理业务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商业保理业务的基本法律依据,规定了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规定了担保合同、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为商业保理业务提供了法律保障。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设立、公司治理、股权转让等方面的内容,对商业保理公司具有指导意义。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商业银行开展商业保理业务进行了规范。

5. 《商业保理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商业保理业务的定义、业务范围、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内容。

(二)商业保理业务的法律规定1. 合同签订商业保理业务开展前,保理商与供应商应签订书面保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保理业务类型及金额;(2)应收账款转让;(3)融资期限及利率;(4)担保方式;(5)违约责任;(6)争议解决方式。

国际保理业务面临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国际保理业务面临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债权 所 必需 的 附 随权 利 如 强 制 收 款 权 、起 诉 权 、 留
如前 所 述 ,国 际 保 理 业 务 主 要 涉 及 到 出 口商 、 质权 、停 运权 、对流 通票 据 的背 书 权 利 等进 行 转 让 , 进 口商 、出 口保 理 商 和 进 口保 理 商 等 四方 当事 人 , 导 致保 理商 不能 实现 债权 。 因为进 口商 完 全 是 凭 着 自身 的信 用 状 况 来 获 得 保 理 商 对 其债 务 的 担保 ,而 出 口保 理 商 和 进 口保 理 商 之 2 国际保理 协议 在履 行 中的风 险 、 国际保 理 业 务 保 理 商 买 断 出 口商 应 收 账 款 ,便
功 开展 此 业务 的首要 条件 之 一 。在 开展 和 应 用 国 际保 理 业务 过 程 中,保 理 商 面 临 着应 收 账 款 债 权 、协议履 行 、法律 适 用 方面 的法律 风 险 , 出口商面 临 着款 项被 索回与反 转 让 、信 用额度 被取 消
或被 缩减 的法 律风 险 。为控 制 国 际保 理 业务 的风 险 ,使 保理 商 和 出 口商 免 除后 顾 之 忧 ,需要 采取


国 际保 理 的法律 概 述
制定 的 国际保理公约》对保理定义如下 :“ 保理是 商直接向进 口商催 收账款。其 中出 口保理商为 出 口 供应商通过与保 理商订立保理合 同,将他 与客户订 方提供预付款融 资、坏账担保和财务管理等综 合性 立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 的应收账款让 与保理 商。保 金 融服 务 。
付方式在我 国这个 贸易大 国却发 展缓 慢 。究其 原 商 ,形成 以下法律关系 :出 口商 与出 口保 理商之 间 因,笔者认 为关 键 的一 个制 约 因素 是 国 内保理 商 基于保理合 同而 产生的权利 义务关系 ,出口保理商

国际保理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的开题报告

国际保理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的开题报告

国际保理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的开题报告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发展,国际保理在国际贸易融资领域中逐渐成为重要的融资方式
之一。

国际保理是一种涉及多方复杂的业务形式,其中涉及到的风险也日益增加。

同时,在国际保理业务中,法律风险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对于参与国际保理业务的
各方来说,合理预防和应对法律风险是十分必要的。

因此,对于国际保理中的法律风
险及其防范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二、研究内容
本文将主要研究国际保理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国际保理的概念及发展历程
2. 国际保理中的法律风险类型及其特点
3. 国际保理业务中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4. 实践案例分析
三、研究方法
本文将采用文献阅读法、案例分析法等方法,综合运用法学、金融学等相关学科知识,对相关文献资料进行归纳分析、对比研究和理论探讨,并通过实践案例分析来验证理论。

四、预期成果
本文预期能够全面深入地了解国际保理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为国际保理业务
参与者提供相关理论和实践指导,从而为实现国际贸易的高效安全运作提供一定的法
律保障,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与防范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与防范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与防范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我国对外贸易的规模和水平不断扩大,国内企业对国际市场的依存度日益提高。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交易双方信用风险、贸易政策的不确定性以及国际支付结算的复杂性,使得企业在开展国际贸易活动时面临着较大的风险。

为了规避这些风险,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通过保理业务来解决这些问题。

保理业务是指企业将自身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或保理公司,由其负责催收和管理应收账款及承担相应的信用风险。

在开展保理业务过程中,企业和商业银行都会面临着各种法律风险,因此有必要对保理业务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与防范。

一、保理业务中存在的法律风险1. 合同风险:保理业务是以应收账款为基础展开的,因此相关的合同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

在保理业务的开展中,如果企业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合同、交易合同、付款合同等存在缺陷或纠纷,将会导致保理业务的风险增加。

客户不能按时支付应收账款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纠纷等,这将严重影响保理业务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资金损失。

2. 法律诉讼风险:企业在保理业务中,可能因为交易合同纠纷、应收账款争议等问题与客户产生纠纷,并最终走向法律诉讼程序。

在这一过程中,如果企业无法提供充分的合同证据或者未能及时采取法律行动,将导致诉讼失败或者损失加大。

3. 法律法规风险:保理业务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条例》、《合同法》等。

一旦企业或者商业银行在保理业务中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就会面临罚款、停业整顿甚至撤销资质的风险。

4. 信用风险:保理业务最大的特点就是承担客户的信用风险,一旦客户违约或破产,将会对保理业务产生重大的影响。

尤其是在国际保理业务中,客户跨国破产、跨国诉讼等问题将会给保理业务带来巨大的损失。

1. 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在开展保理业务时,应加强对销售合同、交易合同等的管理,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准确,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

浅谈商业保理公司风险控制(一)

浅谈商业保理公司风险控制(一)

浅谈商业保理公司风险控制(一)引言概述:商业保理公司作为金融服务行业中的一种特殊机构,旨在为企业提供融资及风险管理服务。

然而,商业保理公司在开展风险控制工作时面临着各种挑战和困难。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切入,探讨商业保理公司风险控制的相关问题及解决方案。

正文:一、风险评估和定价1. 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理解客户经营状况和信用风险2. 建立合理的定价模型和方法,确保保理业务利益最大化3. 加强对保理融资项目的风险监控和预警,及时调整定价策略二、资产管理和核查1. 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跟踪和管理保理项目2. 定期进行资产核查,确保保理资产的真实性和可变现性3. 制定规范的资产管理流程,加强对合作企业的财务状况监控三、合作伙伴的选择和管理1. 严格筛选合作伙伴,确保其信用状况和可靠性2. 建立合作伙伴评估和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问题3. 加强与合作伙伴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应对风险挑战四、合规管理和法律风险控制1.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规经营,减少法律风险2. 建立健全的内部合规管理制度,通过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法律风险意识3. 预防和应对与保理业务相关的法律纠纷,制定有效的法律风险防控措施五、信息技术支持和数据风险控制1. 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支持系统,提高业务处理效率2.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御数据泄露和黑客攻击等风险3. 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以应对意外情况的发生总结:商业保理公司风险控制工作是其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的关键。

通过风险评估和定价、资产管理和核查、合作伙伴的选择和管理、合规管理和法律风险控制,以及信息技术支持和数据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努力,商业保理公司可以更好地应对各类风险,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确保业务稳健发展。

国际保理商面临的将来债权的可让与性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国际保理商面临的将来债权的可让与性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国际保理商面临的将来债权的可让与性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徐学银
【期刊名称】《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5(041)002
【摘要】将来应收账款债权能否有效转让,这在国际保理业务中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各国立法及判例对这一问题的规定不尽相同,尽管《国际保理公约》、《国际保理通则》及《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应收账款转让公约》皆允许将来应收账款债权的转让,但是,这些国际规则或者缔约国较少、或者仅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国际惯例、或者尚未生效,因此,对将来应收账款转让的指引尚缺乏普遍性。

这样,将来应收账款能否顺利转让就变得不确定了,保理商在国际保理业务中将面临这方面的法律风险。

为了防范这一风险,保理商应当严格审查基础交易,要求供应商作出相关承诺;约定将来应收账款让与的冲突法。

【总页数】4页(P118-121)
【作者】徐学银
【作者单位】江苏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江苏徐州22111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96.1
【相关文献】
1.浅谈国际保理业务中保理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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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际保理出口商面临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对策
4.国际保
理业务面临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5.商业银行开展国际保理业务面临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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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理业务风险点及管控举措,保理从业必看

商业保理业务风险点及管控举措,保理从业必看

商业保理业务风险点及管控举措,保理从业必看!应收账款近年来,随着商品贸易的不断发展,“国内保理业务”作为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新兴综合性金融服务,得到了迅猛发展。

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保理行业高速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平台。

银行同业将保理业务作为一项重要的供应链融资产品竞相拓展,挖掘其巨大的市场潜力,并将其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然而,近期受到经济下行等多种因素影响,保理业务增长放缓,风险暴露压力加大,内外诈骗风险事件频发,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的发展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考验,保理业务的风险控制应当何去何从,也成为我们风险管理人员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本文将从保理业务的一般风险、特殊风险点和防范举措与建议等三方面略作梳理归纳与总结,希望由此引起更多有心人的注意,也期待得到业界同行和专家前辈们的批评指正。

一、保理业务的一般风险表现国内保理业务是银行专门针对赊销方式销售货物、应收帐款占用资金量较大的企业设计的一项综合性金融服务,是一种以卖方和买方的货物销售合同为基础,通过受让( 购买) 企业(卖方) 应收账款为其提供资金( 保理预付款) 或其他相关服务(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销售控制和信用风险担保)的金融业务。

保理业务风险根植于供应链违约风险,主要指卖方供货不确定性和买方还款不确定的风险,其生成原因既有外生原因(如自然灾害、政策不确定性、市场不确定性、社会信用机制缺失等),也有内生原因( 如信息、经营、制度、运输、利益分配等不确定性) ,涉及应收账款质量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与操作风险等几个方面:(一)应收账款质量风险应收账款质量风险是指由于贸易背景真实性和合法性存在问题,或因应收账款被设定限制条件或商务合同中存在争议、瑕疵等因素,导致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有缺陷,影响银行到期足额回收保理款项。

卖方为了套( 骗) 取银行融资,编造、伪造、变造财务报表、合同、发票,非法骗取银行信贷资金,有的甚至将资金流入民间高息借贷等高风险领域。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与防范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与防范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与防范一、引言保理是一种融资和结算结合的国际贸易工具,通过保理公司作为中间人,将买方、卖方和银行联系在一起,完成应收账款的融资和管理。

在国内,保理业务的发展迅猛,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开始涉足保理业务。

保理业务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风险,商业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时必须充分重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降低法律风险带来的损失。

本文就商业银行在国内保理业务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保理业务的法律风险1. 合同风险保理业务的核心是通过合同转让方式实现对应收账款的融资,因此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对保理业务至关重要。

如果保理合同存在缺陷或纠纷,可能导致保理交易无效,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

2. 交易对手风险商业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时会涉及到多个交易对手,包括出口商、进口商、保理客户等。

如果这些交易对手存在信用风险、违约风险或经营风险,可能会对保理业务造成影响,甚至导致损失。

3. 法律法规风险保理业务涉及的合同、票据、金融工具等都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和监管,商业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和监管处罚。

4. 违约风险保理业务的本质是一种信用风险转移工具,因此存在买方违约或保理客户违约的风险。

商业银行需要通过合理的风险管理手段,预防和控制这些违约风险。

5. 诉讼风险保理交易可能引发的纠纷和诉讼风险也是商业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时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一旦发生诉讼,可能对保理业务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导致巨额损失。

三、防范措施为了降低上述法律风险带来的损失,商业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时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防范措施,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 加强尽职调查在开展保理业务之前,商业银行需要对交易对手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对其信用状况、经营状况、合规情况等进行评估,以减少交易对手风险。

3. 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信用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等,通过严密的监控和控制,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与防范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与防范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与防范一、法律风险的来源1. 合同风险保理业务的开展离不开各类合同的签订,包括委托合同、保理合同、应收账款转让合同等。

一旦合同存在漏洞或者未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就可能会带来法律风险。

比如在保理业务中,应收账款转让合同的内容和要求非常严格,一旦出现问题可能导致保理业务的失败。

2. 法律法规风险保理业务的开展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票据法》等。

如果商业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就会面临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前必须对相关法律法规有深入的了解,确保业务的合规性。

3. 业务风险在保理业务中,可能存在一些违约风险、欺诈风险等业务风险,这些都有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商业银行需要对借款企业和应收账款进行仔细的审核,以及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以规避这些业务风险。

4. 审查程序风险商业银行在进行保理业务时,需要对应收账款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以确保这些应收账款的真实有效。

如果审查程序存在疏漏,就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

二、常见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1. 合同风险商业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前,务必对合同进行仔细的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准确,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签订合应当尽量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避免漏洞。

2. 法律法规风险商业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前,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了解和研究,确保业务的合规性。

商业银行还可以建立专门的法律风险管理部门,对保理业务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总结与展望商业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时,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如果不能加以有效的防范和控制,就有可能给银行带来巨大的损失。

商业银行需要高度重视保理业务的法律风险,加强风险管理和合规意识,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制度,确保保理业务的稳健开展。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保理业务也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在这样的背景下,商业银行除了要加强对法律风险的防范外,也要从业务创新、风险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全面提升,以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从而为保理业务的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基础。

浅谈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

浅谈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

浅谈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浅谈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目前,国际上为企业所惯用的信用证付款方式正逐渐被赊账贸易所代替,应运而生的银行保理业务能够为企业提供新融资方式。

而这一业务作为银行中间业务的重要部分,其潜力正在成为下一个银行之间争夺的据点。

在上海,已有汇丰银行、渣打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开始深度细化中小企业保理业务。

保理业务是指销售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购货商(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与服务合同或因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从而获得银行为其提供的商业资信调查,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等方面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国际保理业务(International Factoring),全称国际保付代理业务,是国际贸易在赊销和承兑交单贸易结算方式下,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的一项包括出口贸易融资、进口商资信调查及评估、销售帐务处理、应收帐款管理及追收和买方信用担保等内容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具体做法是:出口人事先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根据协议,出口人按买卖合同规定发货后,有关运输单据径直寄交进口人,而将应收帐款的单据卖给保理商,由保理商通过其在进口地的代理人负责向进口人收款,保理商收到货款后,扣除一定的手续费,将货款交给出口人.【您现在阅读的文章来自“中国人才指南网”,请记住我们的永久域名:】国际保理这一新兴的国际贸易利器,因为能适应全球买方市场形势下进口商提高竞争力的需要,近二十年来得到迅速发展。

但这一流行于欧美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在我国这个贸易大国却发展缓慢。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十分关键的制约因素则是保理商和出口商对这一业务的风险还缺乏明确地认识,当然也就谈不上防范措施的采取。

面对外资银行咄咄逼人的气势和我国出口商品竞争力逐年下降的事实,为促进我国银行和企业的发展,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越来越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

下面就此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国际保理业务简述1、国际保理业务的地位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是上世纪60年代发展起来的一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保理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

保理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

保理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随着国内企业竞争日趋激烈,保理业务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逐渐兴起。

然而,保理业务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进行防范和管理。

首先,保理业务涉及到两个主要的参与方,即保理商和委托人。

保理商一方面需要承担资金的风险,另一方面需要承担商业风险。

如果委托人的经营状况不佳,无法按时偿还债务,保理商将面临资金追回困难甚至损失的风险。

因此,保理商需要在选择委托人时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了解其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以及是否有偿债能力。

其次,保理业务的风险还包括经济和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周期性变化快速,委托人的经营环境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如果行业景气度下降或者市场供求不平衡,委托人的销售额可能会下降,影响其偿债能力。

因此,保理商需要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和行业动态,及时调整自己的风险控制策略,以降低经济和市场环境带来的风险。

再次,保理业务的风险也包括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由于保理业务涉及到多方的合作和交易,一旦操作环节出现问题,可能导致合同的解除或者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此外,法律法规的变化也可能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

因此,保理商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为了防范保理业务的风险,保理商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加强对委托人的尽职调查,了解其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选择可信赖的合作伙伴。

其次,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及时关注市场和行业的变化,制定和调整风险控制策略。

第三,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流程,确保操作的安全和合规。

最后,保理商可以购买相关的保险产品,分散风险,缓解损失。

保理业务是一种融资方式,旨在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

然而,保理业务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需要进行有效的防范和管理。

本文将继续探讨保理业务的其他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首先,保理业务存在信用风险。

委托人的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导致其偿债能力下降或无法按时偿还债务。

国际保理下双保理业务的法律风险与防范研究

国际保理下双保理业务的法律风险与防范研究

2016年14期总第821期赢得生存空间,大打价格战,采用各种手段降低生产成本,不顾声誉,不注重自主品牌的建设与培养,使企业在对外贸易中获利甚微,在国际贸易中屡屡受挫。

三、促进我国民营企业对外贸易发展的对策1.强化创新意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一方面,积极与发达国家合作,学习和借鉴其一流的生产技术、高效的管理模式和先进的控制手段,实现跨国企业之间的技术互补和资源整合,形成新的技术创新能力与研发能力;另一方面,企业内部增加研发经费的投入,注重研发能力的培养,提高产品的科学技术含量,培育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从产业链低端向产业链高端迈进,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2.转变贸易方式,完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一是要改变我国民营企业对外贸易方式单一的现状。

应引导企业实行多元化经营,充分利用各种不同的出口方式开拓市场并参与竞争,在为企业赢得更多市场份额的同时,促使我国民营企业对外贸易方式逐步趋于合理。

二是要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通过合理的考核机制和选拔程序让社会人才担任管理层职位,为企业注入新鲜血液,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完善的保障制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3.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实施品牌战略一是要增加民营企业出口产品的附加值。

民营企业只有通过加强高科技产品的研制和开发,引进国际先进的生产设备和专业人才,加强国际技术交流、合作与创新,逐步推进出口产品向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过渡,才能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

二是要打造民营企业自主品牌,实施品牌战略,牢固树立品牌意识,注重自主品牌的建设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不断开发新客户、维护老客户,进而为我国民营企业对外贸易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四、总结综上,我国民营企业对外贸易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在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和国际经济环境日益复杂的形势之下,民营企业对外贸易应当立足于长远,增强创新能力,实行品牌战略,提升产品结构,转变贸易方式,从而实现对外贸易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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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开展国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及防范(一)我国商业银行已经越来越重视国际保理业务的开展,不容忽视的是该项业务因其涉及的法律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比较复杂,不少银行操作人员对相关的国际惯例和规则熟悉不够,加上我国缺乏专门针对该项业务的法律和监管规章,因此探讨国际保理业务中银行面临的法律风险甚为必要。

本文在分析国际保理业务的法律特征的基础上,就银行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对策作了探讨。

一、国际保理的意义及其法律特征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Factoring)又叫国际付款保理或保付代理。

它是指保理商通过收购债权而向出口商提供信用保险或坏账担保、应收账款的代收或管理、贸易融资中至少两种业务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业务,其核心内容是通过收购债权方式提供出口融资。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保理公约》对保理定义如下:所谓保理系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

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1)贸易融资;(2)销售分户账管理,在卖方叙做保理业务后,保理商会根据卖方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其提供关于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信用额度变化情况、对账单等各种财务和统计报表,协助卖方进行销售管理;(3)应收账款的催收,保理商一般有专业人员和专职律师进行账款追收,保理商会根据应收账款逾期的时间采取信函通知、打电话、上门催款直至采取法律手段;(4)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卖方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后,保理商会为债务人核定一个信用额度,并且在协议执行过程中,根据债务人资信情况的变化对信用额度进行调整,对于卖方在核准信用额度内的发货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保理商提供100%的坏账担保。

从国际保理的操作实践来看,保理的具体操作方式甚为丰富,有双保理机制、单保理机制、直接进口保理机制、直接出口保理机制、背对背保理机制等,其中双保理机制最为普遍而重要。

就国际保理所涉及的银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体系而言,保理商与出口商之间的关系是整个保理关系体系中最为基本而重要的组成部分。

因为该层关系决定着保理业务能否合法有效地开展,它是出口商通过保理获得融资的关键所在,也是作为保理商的银行从保理业务中获取利益的核心环节。

基于此,本文将重点分析出口商与作为保理商的银行之间的关系,以此为基础透视银行在国际保理业务中面临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为准确把握国际保理业务中银行面临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对策,有必要了解保理业务的法律特征。

国际保理业务的操作实践及相关规则表明,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第一,国际保理是以保理协议为基础而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各种保理业务都是以保理协议为基础的,保理协议将保理法律关系主体连接起来,并且构造了各主体的民事权利义务体系。

这些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平等的民商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如在典型的双保理运作中,出口商通过协议将其对进口商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本国的出口保理商;同时,出口保理商通过协议与债务人所在国的进口保理商发生关系,委托进口保理商负责债款回收并提供坏账担保。

在此种机制下,实际上存在两个保理协议,即出口保理协议(exportfactringservicesagreement)和相互保理协议(inter—factoringagreement),前者是出口商和出口保理商之间的协议,后者是出口保理商和进口保理商之间的协议。

第二,尽管国际保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有着比较复杂的法律关系,但是其核心内容是债权转让关系。

在国际保理业务中,保理商通过保理协议购买了债权,而不是将债权作为抵押并作为自己的资产进行业务处理。

这与银行凭发票所代表的债权为抵押提供融资,然后用收回的债款偿还融资不一样,因为通过发票形式所表示的转让并不能使保理商有效地对抗第三者权益和债务人的反索。

保理商通过购买债权获得对债款不受任何影响的权利,该种权利是保理商全额收取债款的权利,它通过收回的债款补偿其预付的收购价款,该种权利的形成是出口商和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的主要目的之一。

通常情况下,保理协议中出口商同意转让给银行的权利包括了对债款的法定所有权、对债款的所有法定和其他求偿权等。

第三,国际保理是以国际买卖合同为前提,并且通常是采用赊销等信用方式的买卖合同。

在国际保理实践中极具影响力的《国际保理惯例规则》就明确排除了以信用证(不包括备用信用证)付款交单或者任何现金交易作为转让的基础性贸易关系。

该规则第4条指出:本规则所包括的业务范围应限于与出口保理商签有协议的卖方,以信用方式向债务人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该债务人所在国应为进口保理商提供服务;以信用证(不包括备用信用证)、凭单付现或任何现金交易为基础的销售排除在外。

第四,保理商通过收购债权获得对应收账款的权利包括了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两种情形。

银行保理商为了明确因债务人清偿能力不足形成呆账、坏账所承担的风险责任,通常应为出口商的所有客户逐一核定信用销售额度,以控制业务风险。

为此,保理商在协议中往往区分了如下两类情形:一是对于已经核准的应收账款(approvedreceivables),保理商提供100%的坏账担保,对此种账款保理商没有追索权;一是对于超过信用额度的销售,即未核准应收账款(unapprovedreceivable),保理商仅提供有追索权融资。

无追索权是保理商买断债权后,通过其具有的一定渠道向进口商催收欠款,倘若进口商发生信用危机或者清偿能力出现问题,保理商不能将转让给它的应收账款在退还给出口商而收回预付款;保理商只能通过各种法律途径来向债务人催收。

但是对于因产品质量、服务水平、交货期等引起贸易纠纷所造成的呆账和坏账,保理商不负担保赔偿之责,并保留追索权。

有的保理协议规定,出口商必须将所有的应收账款出售给保理商,但一部分称为不合格应收账款销售应该排除在外。

这种不合格的应收账款,就是为核准的应收账款,通常包括出口商对自己卖方的返售、集团内部销售、物权不发生转移的销售或用于个人消费的销售。

假如出口商错误将不合格应收账款填报为合格应收账款,则保理商仍可保留追索的权利。

第五,债权转让中银行保理商既有提供融资的义务,也有收取一定费用的权利。

银行保理商收购价格应是发票金额扣除如下费用后的净额(即融资的额度):出口商按合同规定给予进口商的回扣、佣金和折让,根据贴现率计算的贴现金额,保理商的管理费用(即保理费用)。

保理费是出口商向保理商必需支付的费用。

出口保理商有权按照自行确定的收费标准向出口商收取保理费用,并可以受进口保理商的委托代其收取保理费。

保理费用的标准应该在保理协议或者附件中约定。

保理商收取保理费用或代进口保理商收取保理费用,原则上应在收到国外付款时逐笔扣收,扣费时出口保理商可视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卖方对已转让给进口保理商但却发生争议的应收账款仍负有支付相关保理费用的义务。

第六,由于国际保理涉及的当事人比较复杂,尤其是国际双保理机制下,当事人包括了出口商,出口保理商、进口商、进口保理商等,因此保理协议的法律选择问题是无法避免的。

即使在特定的保理协议中当事人已经约定了适用的法律,但是仍然可能存在其他相关的法律冲突问题,如分属不同国家的当事人缔约能力,通常需要依据不同的法律来确定。

二、银行开展国际保理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国际保理业务既涉及了进出口商之间的买卖法律关系,又涉及到出口保理商和出口商之间的保理关系,还涉及了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的法律关系,这些关系都可能影响到银行保理商开展保理业务的风险大小及其控制问题。

同时,我国商业银行业务人员对国际保理业务相关的惯例和规则尚不熟悉,国内有关国际保理、业务的法律和监管规章仍然呈现空白状态,因此银行保理商了解国际保理业务的法律风险极为必要。

从国际保理业务开展的实践来看,银行作为保理商应关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1.所购买债权的合法性风险。

债权本身的合法性,不仅是合法转让债权的基础,而且是保理商依法实现债权的前提。

基于此,银行在接受债权转让前,应该就债权的合法性进行分析。

尤其是我国商业银行在从事针对国内企业的出口保理业务时,更有必要注意该问题。

因为我国有许多法律和监管规章约束出口商出口交易的合法有效问题,诸如是否有出口权、是否超越经营范围等都是甚为关注的问题,它们直接影响到债权的合法性,也制约着债权转让的合法性。

2.债权的可转让性风险。

债权的可转让性是银行保理商开展保理业务的前提条件。

如果银行保理商接受的债权是不可转让的债权,那么它无法实现债权的有效索偿。

债权的可转让性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法律是否允许债权转让;二是债权债务主体是否同意债权的可转让。

如果银行作为保理商接受转让的债权是法律禁止转让的债权,则银行必然陷入债权转让合法与否的纠纷中去。

关于未来权利的可否转让,是许多国家法制中富有争议的一个问题。

在普通法系国家,判例法不承认对于一项尚不存在的或尚不属于出让人的财产的转让,此种法制背景下一揽子转让协议的合法性面临了挑战;但是衡平法的机制补救了判例法给保理业务留下的缺陷。

值得注意的事,美国《统一商法典》明确放弃了传统判例法规则,承认只要有关的文书是适当的,未来的权利就可以转让。

大陆法系国家的瑞士、德国等都承认在一定条件下,未来的权利是可以转让的。

《国际保理公约》也注意到了将来权利的转让问题,该公约第5条规定:“保理合同关于转让将来发生的应收账款的规定,可以使将来发生的应收账款在其发生时转让给保理商,而不需要任何新的转让行为。

”当然,该公约的签署国还不多,如要通过公约的机制防范转让将来权利的风险,则需要当事人之间在保理协议中明确规定受公约约束。

不过,假如国内法律强制限制某些债权的转让,则转让协议的有效性仍存在疑问。

如果出口商和进口商在进出口合同中有禁止权利转让的条款,那么该种条款是否可以成为债务人对抗保理商的依据?从各国法律来看,禁止权利人转让其债权的情况通常是可以的。

我国《合同法》第79条也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但也有不少国家法律规定,禁止权利转让的条款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从我国法律的规定和实践来看,银行最好仔细审查是否存在禁止转让权利的条款,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

从鼓励和促进我国保理业务发展的角度来看,将来的合同法制也应该肯定禁止权利转让的条款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另外,在实践中,权利的可转让性不是在进出口合同中得到明确的禁止,而可能发生在出口商其他借贷行为中的对外承诺。

如有些公司在向银行借款时,承诺限制对于不属于通常业务过程中的资产处置,这种限制可能包括了特别地承诺不把其债权或应收账款通过保理或者贴现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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