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九年级历史上册第8课 西欧庄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的解释是( C)
A.庄园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实体 B.庄园是农村基本的经济组织 C.庄园是农村基本的社会组织 D.庄园是领主统治农奴的工具
直领地 领主直接经营,通常占庄园全部耕地的1/3到1/2,
收入全部归领主所有
份地
佃户的生活来源,以义务耕种领主的“直领地” 为条件取得,领主要征收其他捐税。
公用地 庄园周围的林地、荒地等,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
按照规定共同使用。
中世纪西欧农民 中国古代农民
不 剥削方式 劳役地租为主 同 政治权力 法权(契约关系)
庄园人法教版庭九年的级惩上册罚手段
通常是处以罚金,罚金全部归领主所有。


……不按规定的价格卖酒也要被罚款…… ……至少要被处以1天半工资的罚款 ……

……罚他12便士 ……

……违者罚款20先令 ……
庄园法庭的审判依据
依据习惯法或村法。
“庄园会议的程序并非由领主的意志决定,而是由 法 古老而强有力的传统即庄园习惯治。”
领主直领地主要由农奴耕作。领主派出总管以严密 监视农奴的劳作,甚至不惜动用暴力或其它威胁方式。 为了提高直领地所得,领主会修建马厩、仓库、磨房, 他会研究先进的耕作技术方式。
(2)份地:领主自营地以
外的耕地是佃户的“份地”, 是佃户生活来源。
取得条件:佃户取得份 地的条件是义务耕种领主的 “直领地”,一般每周要在 直领地上劳动3天,剩下的时 间才属于自己。
实物地租为主 族权(人身依附)
相同
①都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生产工具和财产; ②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都受到封建主的剥削。
结语
正因为“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这种奇特的政治现象和自给自足的庄园奇 景,才构成了中世纪西欧文明的独特性。 但历史辩证法总是彰显着永恒的道理,当 一种新制度建立的时候,却孕育了否定这 个制度本身的新元素。
佃户因为没有认真耕种领主的土地被罚款6便士;佃户的家

畜误入领主的园子,被罚款6便士。只要领主的磨坊能够磨面粉, 就不得到庄园以外磨面粉,违者罚款20先令。

沃尔瑟姆庄园在1340年6月19日庄园法庭开庭有这样的判决, 一个叫路斯的家奴没经领主同意就将5英亩的持有地租给了自由

人罗伯特萨拉,为期好几年,庄园法庭命令路斯将这块土地交回 到领主手中,罚他12便士,并将罗伯特那里获得的收入上交。
——法学教材编辑部《外国法制史》编写组:《外国法制史资料选编》(上册)
人教版九年级上册
庄 园 领 主
①领主
领主指受封领地的大、 小封建主,包括国王、 贵族和教会。领地内的 人民在政治上只效忠其 领主,在经济上依附于领 主,直接向领主缴租。领 主拥有庄园的经营权、 行政权、司法权。
②佃户 包括自由的农民和缺少自由的农奴。

1272年在斯塔夫德郡的阿尔鲁斯,“法庭全体人员要求领主
应召前来答复他的一个佃农,领主是否依据国王的令状对该佃农
提起拆讼”,在下一次法庭上,领主因未出席法庭而被扣押财物。
小组合作,完成下面有关西欧庄园法庭概况 的表格。
主持者 特点 职责
审判依据 惩罚手段 作用
领主或他的管家
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没有固定的开庭时间和地点
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一)庄园的流行和发展
1.学生自学:阅读教材“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一目,了解庄园的发展过程。
开始流行:从9世纪开始,一种新的农业经济组织
形式逐渐流行开来,这就是庄园。

8世纪时,法兰克王国

宫相查理·马特改革,
实行采邑(国王封赏给

臣属终身享有的土地),
制度,奠定了西欧封建
(3)共用地:庄园
的周围大多是林地、 荒地等,被称为“共 用地”,全体佃户都 可以放牧,共同使用。
通过以上学习,你认为西欧庄园制 有何特点呢?
①自给自足的经济;
②农奴依附于封建主,缺乏人身自由
目标导学二:庄园法庭
自主学习:请同学们自主阅读教材庄园法
庭一目,小组讨论,指出庄园法庭的主持 者、特点、职责、审判依据、审判手段, 概括庄园法庭的作用。
课堂总结
发展演变
9世纪兴起,11世纪遍布欧洲各地 13世纪达到巅峰,14、15世纪瓦解
西
领主
欧 庄
农业经济组织
庄园居民
佃户

庄园土地
直领地
份地
社会和政治组织 庄园法庭
特点 作用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随堂练习
1.欧洲封建社会的基础是( A )
A.封建庄园 B.手工工场 C.基督教 D.大种植园
随堂练习
2.西欧中世纪庄园中设有教堂,法庭。对此最合理
①审理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②审理佃户之间关于 土地、借贷和婚姻的纠纷;③审理违反庄园公共规 则的行为
习惯法或村法
罚金 ①维护庄园公共秩序;②维护领主利益;③一定程 度上限制领主的特权
拓展
观察右图“中世纪庄 园”,图中有哪些土地? 按照归属权来看,这些土 地是如何划分的?比较西 欧庄园中的农民与中国古 代社会农民的异同?
愿效忠于农某奴个封建 农 之 离奴 间 开主 的身 。 庄以 生份 无 园寻 活分领,求和介主想相庇于同要对护自意得由,到安,可人不份定与可地奴任必隶意须 部分转时化间为表农耕奴种.主人的土地。
无婚姻权和财产权,农奴身份 代代相承。
领主还向佃户征收其他捐税。
捐税
佃户使用领主的磨坊、酿酒机、面包 炉等,都必须缴纳使用费;每年复活 节、圣诞节,佃户还要向领主送鸡蛋、 鸡一类的礼物。;教会也向佃户征收 “什一税”;农奴的女儿嫁到庄园以 外的人家,要交一笔“婚姻捐”;农 奴死亡,子女继承份地,要向领主缴 纳数额不菲的“继承捐”; 农奴上领 主法庭解决民事纠纷,领主要收“法 庭金”等等。
主持者:庄园具有司法权,设有庄园法庭,主
持法庭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
庄园法庭即“领 主法院”。审理 庄园内的案件。 在法国,封建领 主通常以处决死 刑犯的绞刑架置 于领地边境上来 象征其具有的司 法权
人教版九年级上册
庄园法庭的特点:
①庄园法庭没有专门的 工作人员; ②一般是每隔一段时间 为解决一批问题而开庭 一次。 ③开庭的地点不固定, 有时在领主宅第的厅堂, 有时在教堂,有时就在 庄园里的大树下。
为领主提供劳役是 佃户的基本义务。 劳役量的多少主要 依据佃户份地的大 小来确定,而且是 按照惯例相对固定 的,领主不能随意 增加。佃户为领主 进行劳动和为自己 劳动是分开的。佃 户可以独立耕作份 地,维持生活。
自由农民
自由农民是独立的小生产 者 产 随, , 意自 土 因拥 有 没由 地 一有 份 收农 或 般自 地 他民者是己 保 们因破战的有的为产乱生权土丢()产,地失原自工领。具主和不财能
第三单元
学习目标
1 通过了解庄园的领主与佃户、庄园法庭等重要史实,了 解西欧庄园生活,初步理解庄园是西欧中世纪社会的基 础,提高对历史问题的阐释能力
2 师生共同探讨庄园领主与佃户的生产生活状况;结合教 材“相关史事”中庄园法庭的记录,正确理解庄园法庭 的运行特点和作用
3 理解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变革的历史唯物主义 观点
庄园一个微型社会,基本
做到在自给领自主足统。庄治园下的,主要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 工作自是农足业的,同经时济也有和手政工治单位。
业,有木匠、铁匠,庄园自 己酿造啤酒,有自己的磨坊 和面包师,总之,庄园生产了 人们日常生活所需要的绝大 部分产品对外只进行最简单 的物品交换!
(三)庄人园教版居九年民级上册
新课导入
农奴阿布拉黑的一天(节选) 在领主自营地上,阿布拉黑整天忙于耕作,恨不得有三头 六臂。他驾着一队耕牛稳步行走,把土地犁成整齐的田垄、 田沟。春光明媚,令人神清气爽,但阿布拉黑头脑中经常出 现管事和他的助手,他们可以处罚他——甚至会鞭笞他—— 如果认为他偷懒的话。 阿布拉黑脑海里也会浮现修道院长和其手下僧侣的形象, 他们穿戴着干净的衬衣、衬裤、兜帽、长袜、暖袍和羊皮手 套。僧侣每年都领取新衣服,而阿布拉黑却没有衣服可换, 依旧穿着污迹斑斑的长上衣和绑腿,甚至它们破旧不堪。
领主与佃户
7世纪法兰克王国的“农民请求委身文件”
立字人某某,谨致崇高庄严之某某大人阁下 如众所周知,我因衣食缺乏,无以为主,请大人准许我委身于大人监护之下,我已
如此作了。以后您必须供给我衣食,予我以帮助和救济,我将尽我的力量为您服务, 不负您的援助与保护。
荣誉。在领我我不活主得着与脱的离时佃您期的户,统我之治将与间在监合是护乎,我统将一治毕个生自与投由被靠人在身统您份的治的势情、力形与剥下保,削护为之您与下服被。务因,剥此维削,护您您我的 之间关,系如一。方佃欲解户除此有种义契约务,为必须领付主与对劳方动若干,先令领作主为赔也偿不;此能种随谅解意,没永久不 得破收坏佃。(因户此土,将地此,种合它同们缮写之两间份,具立约有双一方,定各的执一契份约) 关系。
庄园法庭的作用
①庄园法庭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的作用。
法 无权享用公共牧场但仍在 牧场内放牧的人,侵犯了
庭 全体村民权益,判令他们 从牧场牵走他们的牲畜,
档 从此不得占用牧场,违者 案 还要被罚款;某人不按规
定的价格卖酒也要被罚款。
庄园法庭的作用
②庄园法庭既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 了领主的特权。

等级制度的基础。此后,
封建庄园在西欧普遍兴

起。
逐步发人展教版:九年大级上约册到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
自那时起,欧洲绝大多数人口居住在庄园里。
拥有耕地415公顷以上的为大庄园,207公顷-415 公顷的为中等庄园,207公顷以下为小庄园。
(二)庄园性质
阅读下列材料,小组讨论,中世纪西欧庄园是一个 什么性质的单位?

通过档案记载可知,各地村法中常用的法令习惯
术语是“由自治村一致同意制定的惯例法令”“经 档 一致同意”“在整个共同体同意的情况”“在邻里
案 之间同意的情况下”或“得到佃农们的同意”等等,
这充分表明了村民集体参与立法决策的权利。如
1250年,诺丁汉姆郡某村的村法由“该村所有成员
”同意并盖上“村庄共同体”的印章颁发的。
(四)庄园土地
阅读中世纪西欧庄园土地分布图,并结合教材,小组讨 论,思考庄园土地的所有权和构成情况。
庄园土地全部属于领主所有,而根据土地 的使用状况来分庄园土地主要由“直领 地”“份地”和“共用地”三部分构成。
(1)直人教领版九地年级:上册即领主自己直接管理经营的土地。“
直领地”面积一般占庄园耕地的1/3到1/2,多数较为 肥沃。领主往往亲自或者委托管家对“直领地”进行 经营和管理,由佃户无偿耕作。“直领地”的收获物 全部归领主,是领主一家的主要生活来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