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合同法(三)
民法典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有哪些双⽅交易签订合同,对于双⽅都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但是⽣活中合同⼀⽅出现违约的⾏为也是不少发⽣的,那么对于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有哪些?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民法典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有哪些第⼋章违约责任第五百七⼗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不履⾏合同义务或者履⾏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明确表⽰或者以⾃⼰的⾏为表明不履⾏合同义务的,对⽅可以在履⾏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九条【⾦钱债务实际履⾏责任】当事⼈⼀⽅未⽀付价款、报酬、租⾦、利息,或者不履⾏其他⾦钱债务的,对⽅可以请求其⽀付。
第五百⼋⼗条【⾮⾦钱债务实际履⾏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不履⾏⾮⾦钱债务或者履⾏⾮⾦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可以请求履⾏,但是有下列情形之⼀的除外:(⼀)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或者履⾏费⽤过⾼;(三)债权⼈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的,⼈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的请求终⽌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五百⼋⼗⼀条【替代履⾏】当事⼈⼀⽅不履⾏债务或者履⾏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的,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替代履⾏的费⽤。
第五百⼋⼗⼆条【瑕疵履⾏违约责任】履⾏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不履⾏合同义务或者履⾏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同法合同法全文
【协议法】协议法全文我国于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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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协议的订立第三章协议的效力第四章协议的履行第五章协议的变更和转让第六章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八章其他规定分则第九章买卖协议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协议第十一章赠与协议第十二章借款协议第十三章租赁协议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协议第十五章承揽协议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协议第十七章运送协议第十八章技术协议第十九章保管协议第二十章仓储协议第二十一章委托协议第二十二章行纪协议第二十三章居间协议附则分则第九章买卖协议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协议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协议。
第一百三十一条买卖协议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 还可以涉及包装方式、检查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协议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一百三十二条出卖的标的物, 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严禁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 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协议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 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第一百三十五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 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一百三十六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一百三十七条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 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第八章合同法
两物有何关系?
一诺万金 案例
就这个楼,都给他了,三层、两千平米, 包括这里面的资产都给他, 所以我敢狂,敢发出挑战。
属于悬赏广告的意思表 示,也就是法律规定的 合同要约。
法院判决原告孙震与被告邢良坤之间 关于五层吊球陶器制作合同成立并有效。
七、缔约过失责任
1、概念 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 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 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 任。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一)合同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规定,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 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 律行为。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 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1.承诺应当具备条件 2.承诺方式 3.承诺的期限 4.承诺的生效 5.承诺的撤回与变更
【案例讨论】甲商场是一家主要经营电器的商场。 2004年1月20日,某电视机厂向甲商场发函称:愿 以每台电视机2400元的价格卖给甲商场300台某型 号的电视机。甲商场回函:要以每台2100元的价格 买200台。电视机厂收到商场函后又发一函称:愿 以每台2200元的价格卖给甲商场200台电视,且函 到发货。甲商场因对条件不满意,故未予理睬。1 月30日,该电视机厂将200台电视运至商场,商场 拒绝接收。后该电视机厂到法院起诉甲商场。 问:甲商场与某电视机厂是否存在买卖电视机的 合同?为什么?
合同的变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合同法》第八章第一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自考365 中国权威专业的自考辅导网站官方网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合同法》第八章第一节讲义合同的变更一、合同变更的概念与特征(一)合同变更的概念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
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和合同内容的变更。
狭义的合同变更仅指在不改变合同主体的情况下改变合同内容的情形。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于合同订立后消灭前,在不改变合同主体的前提下改变合同内容的协议。
合同主体不变而变更内容的情形:(1)合同当事人订立变更合同内容的协议。
(2)当事人约定的引起变更合同内容的事由出现。
(3)合同当事人中的一方行使变更合同的形成权。
当合同的当事人享有单方变更合同的权利时,该权利一旦被行使,将使合同的权利义务发生变更。
单方变更合同权利的形成权,主要基于如下原因而发生:①合同的直接约定。
②合同约定一定条件的成就。
③法律规定一定条件的成就。
(4)应给付的特定标的物减少,合同义务人不能就原约定的内容为给付。
(5)合同义务人违约,原合同不再继续履行而改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依据合同变更的定义,不是所有引起合同内容变更的法律事实都被称之为“合同的变更”。
上述五种引起合同内容变更的法律事实中,只有第一种法律事实,即合同当事人变更合同内容的协议才被称为“合同的变更”。
(二)合同变更的特征1.合同变更是合同当事人实施的法律行为。
2.合同变更改变了原合同权利义务的内容。
合同变更的这一特征使其区别于合同的更改。
合同更改是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订立的消灭旧合同、产生。
中级经济法第八章(三)合同的履行
第八章合同法律制度第四节合同的履行三、抗辩权(P323)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时,享有不履行的权利。
2、后履行抗辩权(P324)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例题】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西服价款总值为9万元,甲公司于8月1日前向乙公司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余款于10月15日在乙公司交付西服后2日内一次付清。
甲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
10月15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西服。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A、同时履行抗辩权B、后履行抗辩权C、不安抗辩权D、撤销权【答案】B3、不安抗辩权(P325)(1)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2)解除合同当事人在中止履行合同后,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例题1】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甲为出卖人,乙为买受人,约定收货后10日内付款。
甲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证明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可采取的措施是()。
(2001年)A、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C、行使不安抗辩权D、行使撤销权【答案】C【例题2】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提供一批货物给乙,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
合同签订后甲迟迟没有发货,乙催问甲,甲称由于资金紧张,暂无法购买生产该批货物的原材料,要求乙先付货款,乙拒绝了甲的要求。
乙拒绝先付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
最新劳动合同法:2024年全文版
最新劳动合同法:2024年全文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遵循劳动者的意愿,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劳动关系。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第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具备以下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低于本法规定的最低劳动报酬。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前,向劳动者说明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制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者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六)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最新经济合同法全文参考
最新经济合同法全文参考经济合同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的法律法规,下面是最新经济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经济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加强和完善经济法律制度,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我国领土内签订的、我国法律适用的经济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条经济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经济合同自愿订立的权利,并应当及时履行合同的义务。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和效力第五条当事人可以依法订立任何形式的经济合同。
法律对某些经济合同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按照法定形式订立。
经济合同书面形式可以是书面、电文或者其他形式。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可以使用电子数据交换、电子数据交易等方式。
第六条经济合同的订立应当采用当事人自愿一致的方式。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强迫当事人订立合同。
第1页/共5页第七条经济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也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经济合同的标的物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有具体的、明确的内容。
第九条当事人对于合同条款的解释应当根据合同的字面意思进行,不能以自己的意图解释。
如果当事人对于合同的解释有争议,应当根据合同的案件设置、合同的性质和合同的目的等因素进行解释。
第十条经济合同应当经过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无约定,应当按照通常做法履行;没有通常做法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和交易习惯履行。
第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违背合同约定。
如遇不可抗力、基本风险等原因,影响合同履行的,应当根据法定程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或者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质量等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8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8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七条(合法性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八条(要约和承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要约和承诺的方式。
第九条(格式条款的限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不得加重对方责任或者排除其主要权利。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法律规定的其他有关合同订立的内容,依照其规定。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十条(合同的法律效力)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序良俗的原则。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生效。
法律对于合同的效力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生效的合同除外。
合同效力不受登记手续的影响。
第八章合同法3
2000年3月15日,某纺织厂与某服装厂签订一 份布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纺织厂于 2000年4月15日前提供真丝面料1000米,服 装厂先支付价款8万元,并于5月20日将货款 一次性全部支付。2000年4月15日,服装厂通 知纺织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纺织厂回函 言:因设备老化,按时交付有一定困难,请求 暂缓履行,服装厂因为要抢在夏季到来之前上 市销售该批真丝服装,没有同意纺织厂迟延履 行的要求。
合同的解除
合同的解除,是指已成立生效的合同因发 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或经当 事人协商一致,而使合同关系终止。 合意解除:是指根据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情况 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 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 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 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第100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 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合同法》第99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的,该债务的标的物 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 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 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能抵销的除外。当 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 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 期限。
2000年4月25日,因纺织厂没有履行合同,服装 厂致函纺织厂,要求纺织厂最迟在5月10日前履 行合同,否则解除合同。2000年5月20日,纺织 厂仍未履行合同,服装厂只好从别的渠道用每米 90元的价格购买了真丝面料1000米,总价款9万 元,同时通知纺织厂解除合同,返还8万元货款及 利息,并要求纺织厂赔偿误工损失及购买布料多 支付的1万元价款。2000年8月10日,纺织厂要求 履行合同,称服装厂解除合同没有征得纺织厂的 同意,因而合同没有解除,服装厂应当接受货物。 在遭到拒绝后遂起诉至法院。 1服装厂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2法院能否支持纺织厂的主张? 3服装厂能否要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同法:全文标准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同法:全文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合法的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合同参照人的一致意思表示,对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设立、变更或者消除,以及对民事争议的解决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第三条民事主体之间订立合同,适用本法。
第四条合同自愿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保护弱势当事人原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五条合同成立的要件是: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内容真实、明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第六条合同的意思表示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或者以其他方式表达的。
第七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第八条合同的履行期限、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九条合同的效力自合同成立时发生。
第十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本法的规定。
第十一条当事人有撤销合同的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及其后果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本法的规定。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
第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对方的要求,约定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增加、减少、变更合同的内容。
第十六条当事人对履行合同的方式约定不明确,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合同的性质、交易惯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等因素确定。
第十七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有其他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难以预见的情况,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采取措施减轻损失,并应当为对方承担损失。
合同法课件:第八章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例1:6月1日,甲某向乙某借得人民币5万元,约定同年9月1日前还款。 至9月1日,甲某称同年4月乙某欠甲某5000元粮食款至今尚未归还。 因此只还给乙某4.5万元。乙某的律师认为,粮食款与所欠借款是两 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问:谁的说法正确?
例2:甲方对乙方的债权100万元已超过诉讼时效,乙方对甲方的80万元 债权已到期但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问:甲方是否可以主张用其对乙方的债权抵销自己对乙方的债务? 乙方是否可以用其对甲方的债权抵销自己对甲方的债务?
例3:甲公司卖给乙公司IO万双棉鞋,价款为100万元,甲公司与丙 公司协商,将该1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公司,甲公司将转让的 事实通知乙公司。后丙公司向乙公司主张100万元的债权,乙 公司对丙公司发出书面抵销通知,书面通知指出:甲公司尚欠 乙公司60万元煤炭货款,在甲公司转让债权之前就已经到期, 因此只能给丙公司40万元。丙公司表示反对,指出甲、乙之间 是另一纠纷,另一法律关系,与己无关,不得抵销。
当事人对合同解除持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 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 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 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思考:根据法律规定解除权的行使通常不以诉讼为必要,如 果当事人未经通知程序,直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是否允许?
违约责任
二、合同解除导致的合同终止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和种类
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依法成 立后而尚未全部履行前,当事人基 于协商、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一种法律 行为。
合 协议解除
同 解 除
单方解除
约定解除权
(附解约条)
最新合同法全文(2023年修订版)(2024精)
最新合同法全文(2023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繁荣与发展,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法治建设的要求,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和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当事人依法平等地设定、变更、终止合同,自愿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保护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损害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第六条合同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对方披露与合同有关的情况。
第八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恶意拖延履行或者以不合理方式履行合同。
第九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约定合同的形式。
第十条合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同标的、数量、质量、期限、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方式和时间。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提供或者采取排除一个当事人责任的条款。
第十二条有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处理。
第十三条其他法律对合同订立、履行和解除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十四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合同成立。
第十五条合同书的订立可以以字据、信件、数据电文或者其他形式。
第十六条书面形式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以要约、承诺的文件或者交换要约、承诺的数据电文订立合同的,也视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法律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依照其规定。
口头形式的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
第十八条合同内容应当明确。
第十九条订立合同应当依法开始。
第二十条合同应当有明确的标的。
第二十一条合同约定的标的是无事物内容或者法律禁止的,该部分合同无效。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标的以及标的的权益可以转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不得转让的外。
第二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不得撤销或者变更约定的标的。
合同法58
合同法58合同法是指规范合同的法律制度,主要用于规定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等事项。
合同法共有581个字,以下为合同法的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合同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是自愿订立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协议。
当事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意愿,确定合同内容,在一定期限内作出相互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国家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规定。
第四条当事人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遵循经商信用习惯和公平原则。
第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合同的文字表述和实质目的综合确定。
第六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七条在本法没有规定的合同问题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八条合同的成立通常要经过要约、承诺和接受三个阶段。
第九条要约是指当事人之间有意愿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第十条要约应当具备确定、明确的内容,并由要约人发出。
第十一条要约可以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表示。
第十二条要约可以撤销。
要约人撤销要约的,应当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在收到撤销通知前可以接受要约。
第十三条要约可以转让,但是转让要约的行为并不意味着原要约人的承诺行为已经终止或者其责任已经转移。
第十四条承诺是指承诺人向特定对象发出的以自己作为要约人的意思表示。
第十五条承诺表示应当明确表示承诺人发出自己本意的意思,并明确要约内容和接受的方式。
第十六条承诺或者行为包括的条款和方式,对接受人具有约束力。
第十七条承诺可以是有限期限、无限期限或者不定期限的。
第十八条承诺可以撤回。
承诺人撤回承诺的,应当及时通知接受人;接受人在收到撤回通知前可以接受承诺。
第十九条承诺可以转让。
但是,转让承诺的行为并不意味着原承诺人的要约行为已经终止或者其责任已经转移。
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为目的,适用于境内的各类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活动。
第二条合同是平等主体根据自愿原则,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用于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的根本原则。
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应当基于当事人的自愿,不得强迫、欺诈。
第四条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公平的原则确定合同的内容和条件,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第六条合同的订立应当具备要件:1.合同当事人的合法身份和相对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3.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方式;4.合同价款或者报酬。
第七条合同的形式一般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第八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九条合同一经订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条合同的效力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
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合同的内容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符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予以效力确认或者变更。
第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损害社会公共利益;3.恶意串通、欺诈。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十三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合同的约定应当具备公平、合理性。
第十四条合同的履行地点和方式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商业通行规则等因素确定。
第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合同的内容和条件,但应当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第十六条当事人一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1.未履行合同义务;2.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3.履行合同义务迟延或者拒绝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1999.03.15•【文号】主席令第15号•【施行日期】1999.10.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合同法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录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八章其他规定分则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十三章租赁合同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第十五章承揽合同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七章运输合同第十八章技术合同第十九章保管合同第二十章仓储合同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附则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遵纪守法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摘要(2024版)
合同法摘要(2024版)合同目录第一章:合同的一般规定1.1 合同的定义与法律效力1.2 合同的基本原则1.3 合同的类型与形式第二章:合同的订立2.1 合同订立的条件2.2 合同订立的程序2.3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第三章:合同的履行3.1 合同履行的原则3.2 合同履行的方式3.3 合同履行的保障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4.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4.2 合同转让的条件与程序4.3 合同变更与转让的法律效果第五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5.1 合同终止的条件5.2 合同终止的程序5.3 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第六章:违约责任6.1 违约行为的认定6.2 违约责任的承担6.3 违约责任的免除第七章:合同争议的解决7.1 争议解决的方式7.2 争议解决的程序7.3 争议解决的法律适用第八章:特别规定8.1 特殊合同的法律适用8.2 特殊合同的履行保障8.3 特殊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九章:附则9.1 合同解释的规则9.2 合同的备案与公示9.3 合同的生效时间签字栏甲方代表签字: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签订时间:______签订地点: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合同的一般规定1.1 合同的定义与法律效力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2 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应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3 合同的类型与形式合同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2.1 合同订立的条件合同订立应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合法的目的和内容。
2.2 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一般包括要约、承诺两个阶段。
2.3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3.1 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02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定义和解释1.1定义1.1.1“合同”指甲方和乙方之间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附件、附录和补充协议。
1.1.2“合同双方”指甲方和乙方。
1.1.3“合同标的”指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具体事项或交易对象。
1.2解释1.2.1本合同的条款应参照合同的整体目的和意图进行解释。
1.2.2本合同中的和编号仅为方便阅读而设置,不影响合同条款的含义和解释。
第二章合同标的2.1合同标的本合同的标的为(具体事项或交易对象)。
2.2合同标的的交付2.2.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交付合同标的。
2.2.2乙方应在收到合同标的后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证明。
第三章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3.1合同价格3.1.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3.1.2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3.2支付方式(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
(1)首付款:合同总价的百分之(%);(2)中期付款:合同总价的百分之(%);(3)尾款: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和地点4.1履行期限4.1.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完成合同标的的交付。
4.1.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支付合同价款。
4.2履行地点4.2.1甲方应在(具体地点)履行本合同的交付义务。
4.2.2乙方应在(具体地点)履行本合同的支付义务。
第五章违约责任5.1甲方违约5.1.1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交付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5.1.2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交付义务,导致乙方遭受其他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2乙方违约5.2.1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5.2.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导致甲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合同法全文最新
合同法全文最新合同法是我国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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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总则第一章通则第一条【立约自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可以订立合同,自愿约定合同的内容。
第二条【平等自愿】合同当事人在平等的基础上订立合同,合同的效力应当得到法律保护。
第三条【诚实信用】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公平交易原则。
第四条【公共利益】合同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五条【依法订立】合同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订立,对法律没有规定合同形式的,按照当事人约定的形式订立。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六条【要约】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一方向另一方作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被要约人可以承诺和要约人达成合同。
第七条【还价】要约人有权对要约内容进行要约变更,被要约人可以承诺和要约人达成合同。
第八条【要约的撤销】要约人可以随时撤销要约,但是要约已经到达被要约人时,撤销不得以对方为明示或者默示的受理表示为撤销。
第九条【要约的效力期限】要约的有效期限由要约人确定,没有明确约定的,由一方确定;但是,不得少于十五日。
第十条【要约的接受】被要约人对要约表示接受的,合同成立。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十一条【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一)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合法;(二)有对合同内容的共同意思。
第十二条【合同的效力】合同成立时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者终止合同的,应当征得其他当事人的同意。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四章合同的解释第十六条【合同的解释】合同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解释。
第十七条【明示意思表示】当事人对合同的解释应当以其明示的意思表示为准。
第十八条【合作诚信原则】当事人对合同的解释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笔记与真题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笔记与真题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单元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的终止经济补偿的含义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考点01: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P331)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释】由于劳动者主动要求走人,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而且劳动者必须履行法定的通知程序。
如果劳动者没有履行通知程序,则属于违法解除,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例题·单选题】王某和公司签订了合同期限为2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满1年时,王某因为出国留学需要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8年)A.王某不得解除劳动合同B.王某应当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C.王某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D.用人单位应当向王某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答案】C2.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释1】因用人单位犯错在先,劳动者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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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和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 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先交纳房款50%即 50万元的预付款,付款后半年内交付房屋。 甲付款后一个月,由于城市规划的原因, 该处房产价格上涨。房地产公司随将该房 以高出原价30%的价格转卖他人。 房地产开发公司属于何种违约行为?
• 特点: (1)预期违约行为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 合同义务(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 ; (2)预期违约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不 是现实的债权; (3)预期违约是对合同期待利益的提前 救济。
诺成合同 成立
单务合同 有偿合同
对价 无偿合同 形式
实践合同 要式合同
不要式合同
转移财产所有权合同
• 标的
转移财产用益权合同
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 • 依约履行 • 相互抵消 •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 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 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 免除 • 混同 • 合同解除
三、合同的解除 协议解除(双方解除) (一)类型: 法定解除(单方解除) (二) 解除方式 1、不可抗力( Force Majeure, Act of god) 2、预期违约(Anticipatory breach ),是指 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 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 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 履行合同。
第五节
一、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一)概念: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前,当 事人依法对合同内容所作的修改。 (二)变更的类型: 1、协议变更(双方)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依法变更(单方) ——重大误解;欺诈、胁迫、趁人之危
二、合同的转让
(一)合同权利的转让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 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根本违约
→ 立即解除合同
(Grace Period)
3、迟延履行
Delay of Performance
非根本违约 → 宽限期
↙
↘
继续履行 不履行 ↓ 解除合同
• 根本违约: (fundamental breach)是指 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致使该 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 • 非根本违约:(nonfundamental breach) 是指违约的状况尚未达到根本违反合同的 程度,受损方只能要求损害赔偿,而不能 宣告合同无效。
• 案例:
1999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 同,约定由乙公司于2000年1月15日提供一批 价款为50万元的电脑配件,1999年12月1日甲 公司因销售原因,需要乙公司提前供货,被 乙公司拒绝,甲公司为了不影响销售,只好 从外地进货,随后将对乙公司的债权转让给 了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丙公司于2000年 1月15日去乙公司提货时遭到拒绝。 问:乙公司拒绝丙公司提货,有无法律依 据?
• 本案是一方假借订立合同,以损害对方当 事人利益为目的,恶意进行磋商。在这种 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并没有订立合同的意 思,而是为了损害对方的利益,如故意与 对方谈判,使对方丧失与他人交易的时机 等。 • 承担缔约责任的形式主要是损失赔偿,以 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
第八节
双务合同 义务
有名合同Biblioteka 2、采取补救措施:(remedial measure )
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价
3、赔偿金:(compensation )
实际损失=直接损失+间接损失? 赔偿限制? 经营欺诈赔偿?
4、违约金:(Liquidated damages )
增减?
5、定金:(deposit )
定金罚则? 定金限制?
案例分析: 甲在某商业街有一家饭店,因生意不好, 欲转让给乙。丙与甲在同一条街上经营, 丙听说甲欲转让饭店给乙后,就打听了乙 的情况,得知乙善于经营,丙就特别害怕 乙接手饭店后,会把自己的饭店挤垮。丙 就找甲,假意与甲磋商,并表示愿意以高 价买下甲的饭店。甲便取消了与乙之间的 磋商,欲转让该饭店给丙,但时隔一月, 丙依然不与甲签约,并推托说资金紧张, 不欲购买该饭店。而此时甲去找乙,乙已 经买了别的饭店,也不理会甲。甲的饭店 因等待丙的购买,停业达二个月之久,造 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甲非常气愤,诉诸 法院。
“感恩节火鸡案
和普通肉鸡案”:
(三)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1、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2、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之后,当事人还应遵循诚 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 义务。 4、合同终止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5、负债字据的返还。
第七节 违约责任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 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二)合同义务的转让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 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三)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一并转让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 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六节
一、概念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合同的消灭), 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 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一、概念、分类 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 单独责任 共同责任
↙ ↘
单方责任 混合责任
按份责任 连带责任 二、违约归责 严格责任原则
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 • • • • 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 赔偿金 违约金 定金
1、继续履行:(continue to perform) 例外——
法律或事实上不能; 债务标的不适合继续履行或履行费 用过高; 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
• 问提:
1、丙的行为是否是违约行为?为什么? 2、丙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应承担 何种责任?
• 分析:
1、不是违约责任,因为合同尚未订立 2、是缔约责任。是缔约人故意或过失违反 先合同义务时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所谓 先合同义务,是自缔约人双方为签订合同 而互相接触磋商时开始产生的注意义务, 包括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保护、互 相通知和诚实信用等义务,而非合同有效 所产生的给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