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思考
官员引咎辞职制度完善路径探析
官员引咎辞职制度完善路径探析建立引咎辞职制度是加强政府官员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问责机制的重要举措。
但在我国当前的形势下,要把这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并发挥其应有的效用尚存在一定的现实困难。
基于责任政府的视角,对该制度在我国现行体制下的适用性及其运作做出分析和讨论。
标签:引咎辞职;政府监督;责任政府1 目前国内引咎辞职的现状官员引咎辞职制度在大部分西方国家并无法律条文上的明确规定,而是作为一种“不成文的规定”运行,是权力制衡的自然产物。
2002年7月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首次将引咎辞职纳入领导干部任用制度当中,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2003年12月,重庆开县井喷特大事故夺去了243条人命,中石油老总马富才多次表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提出引咎辞职; 2005年11月,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因为发生在吉林和黑龙江两省的松花江污染引咎辞职,震动全国。
2008年9月份,山西省襄汾县溃坝事件,该省省长孟学农引咎辞职;也是在9月份,河北省石家庄市“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中,国务院批准当时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引咎辞申请。
虽然种种迹象显示引咎辞职制度在我国开始推行起来,但是否能够真正有效的实现激发官员政治良知和政治耻感,并以个人的方式承担责任还有待商榷。
引咎辞职如果只是一场风暴而不能成为一个制度,它就只是一项短期的操作性措施,它所产生的只是运动效应而非制度效应。
2 实施“引咎辞职”制度的面临的困境2.1 传统政治文化、思想观念存在的障碍(1)“官本位”思想浓厚。
传统行政文化中的“官本位”、“人治”观念、特权观念、等级观念根深蒂固,阻碍着行政法制建设的推进。
(2)公民问责意识淡薄。
“只有唤起公民意识,吸引人民积极主动参政,不断完善公民权利对公共权力的制约机制,才能保证政府正确反映民意,真正忠诚于人民或公民。
”(3)责任意识缺失。
责任意识的缺失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①重权力轻责任;②不求有功但求无过;③对上不对下。
从问题检视的角度出发——推动引咎辞职的完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从问题检视的角度出发——推动引咎辞职的完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发布时间:2021-04-26T03:10:25.259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1年第6期作者:陈宜爽[导读] 引咎辞职是指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而由本人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的一种问责制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省广州市 510006摘要:引咎辞职制度自2006年载入《公务员法》以来,一直饱受争议。
道德规范的本质特征使得其在实践操作中缺乏具体可操作性,自由裁量度过高易于沦为问题领导干部的“避风港”。
与此同时,作为领导干部的退出方式之一,引咎辞职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
本文从问题检视的角度出发,揭示引咎辞职制度现存的难题,致力于引咎辞职制度的完善,推动法律与道德的融洽结合。
关键词:领导干部;引咎辞职;问题检视;完善路径一、引咎辞职制度现状引咎辞职是指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而由本人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的一种问责制度。
[1]黄爱宝教授认为,引咎辞职在本质上是一种道德行为,它一旦被法制化,就必然造成曲解与背离引咎辞职本质的问题,这也是引咎辞职制度作为法律制度的根本困境所在。
[2] 金太军教授则认为,推行引咎辞职这一制度应审慎进行。
[3] 另一方面,引咎辞职制度也正因其道德规范的本质属性,在上升为法律制度后有着其他规范无可比拟的优势。
二、引咎辞职的问题检视(一)含义笼统模糊《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咎是指“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该条款对咎的范围及标准是笼统的概述。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九种应当引咎辞职的情形,这些情形基本可以概括为因工作失职或失误造成严重的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或恶劣影响等,依旧缺乏统一明确的应当引咎辞职的标准。
“引咎辞职”实质上是1种道德自律-MPA考试.doc
“引咎辞职”虽是一个政治学、公共行政管理学术语,但与道德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
在目前我国的“引咎辞职”实践中,注重的是制度建设,而忽视其中的道德因素,这有失偏颇。
其实,“引咎辞职”是制度安排与道德自律的统一;或者说,“引咎辞职”本身就内含着道德自律因素。
在国外,《法国公务员总章程》、《美国文官制度改革法》等均规定了公务员的辞退制度,但都没有与“引咎辞职”相关的条款;换句话说,在外国它至多只是一种不成文的惯例。
“引咎辞职”是官员出于道德上的责任义务而作出的一种“自问”,是官员本人道德的自省、自律。
这种主动问责的机制,是官员因自觉对其职责义务履行不力或自认对所发生的问题负有责任而自动请辞,以表内心的愧疚,自己惩罚自己,这完全是官员的自愿行为。
“完全自愿”的特点告诉我们,“引咎辞职”不是外在压力的结果,而是官员内心道德自觉所致。
所以,它不属于外在的制度责任的追究,而是制度责任内化为道德责任的反映。
既然没有成文规定而又要引入“引咎辞职”这一形式,虽然可以根据我国具体情况制定一系列规范,但忽视其中的道德自律这一动力因素,显然是偏颇的。
政府官员特别是政务类官员由于其所处的特殊地位及对社会的影响力,他们应具备高于一般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政治道德。
“引咎辞职”既反映社会对政府官员的政治道德诉求,又体现了政府官员的道德自律。
一般来说,职业(政治)道德水平高的官员会主动承担责任而引咎辞去职务,而职业道德素质低的官员则需要外界的压力。
“引咎辞职”从本质上讲是领导干部的自究、自律行为,对官员是一种软约束,它取决于官员的道德责任意识、道德自觉程度,往往具有不确定性。
随着依法行政的推行和官员道德素质的提高,有咎必辞、有责必究、有过必罚必将成为我国政治生活的一个新惯例。
要提高官员“引咎辞职”的自觉性,就必须着力提高官员道德责任心,培养其道德良心和羞耻心。
12。
党政干部引咎辞职制度难以真正推行的根源
党政干部引咎辞职制度难以真正推行的根源逯士博 河南省委办公厅大楼办摘 要:当前,在我国推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存在诸多阻力。
究其根源,一是没有一套完善的权力制衡机制,二是我国官员的产生方式不合理;三是既得利益集团关系网盘根错节,社会风气有下滑趋势。
关键词:引咎辞职 制衡 制度陷阱 话语权在民主和法制制度完备国家,官员引咎辞职制度推行的很好,官民之间形成了良好的互动。
但在我国,由于封建专制主义思想余孽太多,官民力量不对称,官强民弱,再加上现行政党制度的弊端,引咎辞职制度在推行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阻力。
究其根源,一是没有一套完善的权力制衡机制,二是我国官员的产生方式不合理;三是既得利益集团关系网盘根错节,社会风气有下滑趋势。
一、没有一套完善的权力制衡机制权力制衡对引咎辞职制度的推行至关重要,从2004年起,我国从法规层面正式开始推行引咎辞职制度,但与引咎辞职相匹配的权力制衡机制并没有获得实质性进步,在没有权力制衡的体制下,引咎辞职制度极难落实。
要想使引咎辞职制度规范化,常态化,必须靠权力制衡来调整和遏制,从根部找原因,方可做到标本兼治。
各级领导,不要老想着让下面的人引咎辞职,而自己却不愿意做表率。
主动引咎辞职的人,级别越高,越有影响力,越能促使更多的人主动引咎辞职。
首先要做到,权力公开,行政公开,信息公开,加大向民众公开政府所掌握的资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放手让群众监督政府机构,各级部门依法履责。
其次是要从法规制度层面加大权力制衡的力度。
破除保守思维模式,消除传统陋习,具体来说,在以往,一旦体制内有了不同的声音,就视为异端,必须坚决加以消灭。
当事人就会被宣布为叛徒,世界万物的多样性决定了任何一个国家和政党,都不可能只用一个声音说话,用集权手段压迫众人用一个声音说话的,施压者必然灭亡。
没有权力制衡的国家是不会有前途的。
第三,必须建立起一套保障制度,来对应引咎辞职人员的生存问题。
很多都拼搏了很多年才好不容易上了去,一旦引咎辞职,无法获得参与竞争其他岗位的机会,在这样的关系到个人前途命运的大是大非前,官员们对引咎辞职若是不百般回避,那反而就不正常了。
党政官员引咎辞职制度研究
、
引咎 辞 职 制度 理 论 研 究 梳理
中 国 学 术 界 对 引 咎 辞 职 制 度 的研 究 开 始 于 2 0世 纪 末 期 . 20 03年 因重 大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A ” 延 引起 学 术 界 的 关 注 而 s Rs 蔓 进 入 研 究 初 潮 期 ;04年 《 政 领 导 干 部 辞 职 暂 行 规 定 》 20 党 的颁 布
设 计 的 缺 失 和 缺 陷 和 责任 意 识 和 共 同信 念 的缺 失 是 推 行 领 导干 部 辞 职 的 两 大障 碍 。 ( ) 度 研 究 与 制 度 设 计 。制 度 研 究 的基 础 是 《 3制 党政 领 导 干
聚 氰胺 ” 染 奶粉 事 件 质 检 总 局 局 长 李 长 江 引 咎 辞职 ; 咎 辞 职 污 引 制度 的实 施 。 显 了 官 员 责任 意 识 的 增 强 。 凸
’ ,
是所 有职 业 的领 导 人 都 需 要 引 咎 辞 职 ,该 职 业 必 须 具 有 公职 属 性 , 决 定 了 引咎 辞 职 的 职 业 范 围 ; 一 方 面 , 职 者 需 要 具 有 它 另 辞
P ii s S u e ol c t di s t
制度研 究
43
【 摘要 】 国政坛 的引咎辞职现 象受到社 会各界 的广泛关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我
注, 文章在 对相 关文献研 究的基础上 , 概括 了引咎辞职的基本特 征和适 用范 围,指 出党政 官员引咎辞职 凸显 了责任意识与 自 律 意识 , 有利 于优化行政 文化 , 建构 法治政府。
研 究 的 第 一层 面 ,许 多 学者 在 对 该 问 题 进 行 研 究 的 时候 都 进 行
咎 辞 职 制 度 受 到 法 律 的 正 式 规 范 。 制度 研 究 与 制 度 设 计 重点 研
关于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理性思考
贵州 民族 学院 学 报 ( 学社 会 : 版 ) 哲 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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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而上 , 不能一下官复原职或另受重用 。
行条例》 中提出要 建立领导 干部 引咎辞 职制度 。20 02 年 中央颁 布实施 的《 党政领 导干部 选拔 任用条 例》 中
进一步对 引咎 辞 职 制度 的 内涵作 了较详 细 的 说 明。
重庆是 我国最早推行引咎辞 职的省份 , 0 1 3 20 年 月 2 t 7 E重庆市颁 布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 全
无职的普通公 民, 应该站 在与普通 公 民相 同的一条从 零开始的起 跑线上 。既是零点位置 , 就不能一步登 天 、
一
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 , 引入 了风险机制 , 落实领 是 导干部责任制 的一种具体体现 。它能增强领导干部 的
责任心 , 强化督察工作 , 真正实行 优胜劣 汰 , 建立 和完 善一种能上能下 、 满活_ 的用人机制 。我国最早 在 充 力 19 9 5年中央 5号文件《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 任用工作暂
2 0日《 四川省党 政领导 干部引咎 辞职暂行 办法》 出台
后, 成都公交集 团公 司总经理朱纪 常和董事 长李祥生 因对 两个多月 内公共汽车事故相继造成 8 人死亡负有 重要领导责任 , 并于 20 0 4年 4月 2 8日引咎辞职 。 20 06年 1 1日《 月 公务 员法》 规定》 布实施 和《 颁 后, 其他西部地区如贵州 、 青海 、 肃等也都 根据本地 甘 区的实际情况制定 了引咎辞职 的相关规定 , 相继 引 并 咎辞职辞职 了一批 领导干部 。实 行引咎辞 职制度 , 让
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刍议
在我 国历史上 , 出现过像海瑞、 包拯等一大批铁面无私、
成谷成为我国引咎辞职制度 建立以来率先引咎辞职 的领导干
执法如山、 不畏权贵 的法官, 但是像李离一样 以身循法 的事例 部之一。 蒋成谷的引咎辞职在 当地甚至全 国各地产生了较大 确实不多见。 李离的故事值得我们每一名执法者反 思。 但是 , 影响, 许多人认为引咎辞职制度 已经开始正式实施 , 这样有利
我 国领导干部的引咎辞职制度具有十分悠久的历史渊源。
据《 史记 》 记载 , 早在 2 0 0 0 多 年 前 的 春秋 时期 , 晋 国 的一 名 典 不 断 推 进 , 领 导 干 部 引咎辞 职 制度 不 断 得 到完 善 。 我 国于2 0 0 4
狱长李离在具体审判工作 中能够执法如山、 秉公执法 , 有次,
目前我 国许多高官却无李离的半点风 范, 不仅下属失职之时 于对重大事故进行处理, 同时也是干部人事制度 改革、 推进领
4 2 1 人 民 论 坛 . P E o p L E - s T R I B u N E
I .
导干部 “ 能下” 的有力举措, 有利于增强领导干 部的责任感 。
在相关制度和法律法 规的推动下, 我国领导干部 引咎 辞
下属要高 的俸禄 , 下属做错事 自己必须 负责。 晋文公说:“ 照你 职制 度 于 新 世 纪 初 期 开 始 进 入 正 式 实 施 阶 段 。 2 0 0 2 年年初 , 这么讲, 下属犯罪 , 上司有责, 难道连寡人也有罪 了吗?”而李 重庆市彭水县副县长蒋成谷主动向组织递交了申请并 引咎辞 离始终认为他的手下造 成了冤假错案, 罪该处死 , 于是不顾晋 职, 原因是其在代管生产安全工作期间, 彭水县于2 0 0 2 年7 月、
《论我国公务员的引咎辞职制度》范文
《论我国公务员的引咎辞职制度》篇一一、引言公务员的引咎辞职制度,作为我国公务员管理的重要一环,对于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维护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我国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的内涵、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二、引咎辞职制度的内涵及重要性引咎辞职,指公务员因其工作失职、行为不当等导致的公共利益损害时,根据有关程序,主动申请辞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该制度强调了公务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有利于激发公务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同时也为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提供了保障。
三、我国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的实施现状(一)制度基础我国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的基础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各级机关对不称职、工作失职的公务员提供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支持。
在制度框架内,不同部门、岗位的公务员,因各种原因导致的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都应遵循该制度进行管理。
(二)实施情况近年来,随着政府对公务员队伍管理的不断加强,引咎辞职制度在我国的实施力度也在逐步加大。
许多因工作失职、行为不当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的公务员,根据相关程序进行了引咎辞职。
这既体现了公务员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也体现了政府对公共利益的高度重视。
四、存在的问题及挑战(一)制度执行力度不足尽管我国有完善的引咎辞职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执行力度不足的问题。
部分地区和部门对引咎辞职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未能充分发挥该制度在维护公共利益、提升政府公信力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缺乏统一标准当前,我国引咎辞职制度的实施缺乏统一的标准和程序。
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在处理因工作失职导致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时,存在处理标准不统一、程序不一致的问题,导致制度执行的效果受到影响。
(三)公众参与度不足在引咎辞职的过程中,公众的参与度较低。
当前阶段,公众对引咎辞职制度的了解和关注度不足,导致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缺乏社会监督,影响了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完善建议(一)加强制度执行力度应加强对引咎辞职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各级机关和公务员对制度的重视程度。
最新-关于建立干部退出机制问题的思考 精品
关于建立干部退出机制问题的思考干部退出机制是指在干部人事管理中使干部卸去职务改为非领导职务,或高职低就,或退出公务员队伍等行为实现的各项制度相互作用、协调运行的过程和方式。
建立干部退出机制,对于疏通干部出口,使干部队伍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为何要建立干部退出机制“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一直是干部人事制度的一个痼疾,所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
近年来,虽然我们在干部退出机制改革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步,在某些方面有所突破,但与真正建立系统、完善的干部退出机制,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相比,也存在有效性不足的问题,干部能上难下、能进难出还是一个比较普遍存在的现象,没有真正做到:让不适应岗位要求者挪位;让表现不佳者停位;让业绩平平者让位;让任期届满者退位;让不合格者失位。
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一个科学健全的干部退出机制以期提高干部队伍活力,二、建立干部退出机制要注意的问题但建立干部退出机制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大、标准严的系统工程,在干部退出机制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少困难,概括起来主要有“四难”:(一)干部退出的环境形成难。
干部退出机制事关干部切身利益,要全面实施干部退出机制,干部群众更新观念、正确对待非常重要。
从目前情况看,干部退出机制正在逐步得到干部群众的理解和赞同,但与真正形成促进干部退出机制实施的良好氛围环境还有一定距离。
一是封建观念的影响。
“官贵民贱”、“上荣下辱”、等级观念等落后思想在人们的头脑中仍占据一定的位置。
人们总认为“上”就是荣,是有能力的体现;“下”就是辱,是不称职的结果,不能正确对待退出的干部。
这种从社会到家庭的偏见,导致退出的干部面临较大的心理压力。
二是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影响。
“任人唯亲”、“跑官要官”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可避免的导致极少数该上的干部上不去,该下的干部下不来,造成人们的心理错位,使正常退出的干部认为自己退出来是因为“关系不够好”、“后台不过硬”,从而不能正确对待和接受。
干部引咎辞职经验交流
干部引咎辞职经验交流干部引咎辞职,是指在干部有责任任职期间存在失职或失误等问题时,自觉辞去职务,以表明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态度。
这种行为被公认为一种高尚的精神表现,不仅能够避免一定程度上的政治风险,而且能够展现领导干部的品格和责任感。
下面,我就干部引咎辞职这一话题进行一番交流和探讨。
首先,干部引咎辞职的关键就在于态度和思想。
任何一个干部都应该意识到,身为一名领导干部,他的每一个决策都会对下属、组织、社会产生影响。
因此,任何一名干部都要对自己的每一个决策负责,这需要他拥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原则。
当出现失误时,干部应该能够自觉地申请辞职,并真正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和不足。
只有这样,才能在道义和政治上保持高质量。
其次,由于干部引咎辞职涉及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一定要遵循科学的规章制度。
干部在引咎辞职时,需要遵循下列原则:首先,应该明确工作失误是否涉及到法律或行政责任。
如果涉及到法律或行政责任,则必须由组织机构进行审查和调查,决定责任人、责任情况和处理方式,并依法进行处理。
其次,干部申请辞职应在根据组织决定的程序来进行,不能随意自行决定,否则就会给组织工作带来极大的麻烦和效率问题。
最后,有效的引咎辞职应该受到理性的评价。
干部在引咎辞职后,应该继续保持清晰的头脑,调整好个人情绪,不应沉湎于自我懊悔和自我内省中。
个人不能过度伤害自己,在强烈的道德和政治舆论压力下陷入绝望中,更不能让此类问题对同事、组织、社会等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引咎辞职后,应该立即学习体验教训,反思行为,找出自己的不足之处,积极采取行动,从而让自己成为更优秀的领导干部。
总之,干部引咎辞职是一种高尚的表现形式。
对于任何一个干部来说,要保持一颗高质量的工作态度和思想意识,从而避免出现大的失误或灾难。
如果不慎出现失误,也要积极主动地寻找解决方法,争取在有限的时间内,避免任何可能的负面影响。
干部的引咎辞职,不仅是个人品格和责任感的体现,也是组织维护社会稳定和信任的必要手段。
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浅析
领导干
I j 廑浅析
文 /张 立 华
党 的 十 五 届 六 中全 会 指 出, 建 立 理 层 作 出 回 应 , 要 采取 辞 职 的 方 式 能 够 缓 接或间接的过错责任作为引咎辞职的依 健 全 领 导 干 部 引 咎 辞 职 等 制 度 。 导 干 和 政 府 以 及 他 们 所 在 的 政 党 承 受 的压 据 , 领 将过错责任人确定为必须 引咎辞职 部引咎辞职制度是对 “ 官本位” 的突破 , 力 ,避 免 遭 受 更 大 的损 失 。 这些 突 发 者,过错责任人转化为政治责任人 。 在 这 强化了公职人员的责任意识, 对于提高 事件 的责任追究 中, 过错责任 归责 方式 意味着在引咎辞职制度的运行和具体操 管 理 干 部 的 水 平 , 改 进 干 部 管 理 的 方 不适用, 政治责 任的确立 则在 一定程度 作过程 中, 过错责任人有可能采取主动 法 ,促 进 干 部 奋 发 工 作 、 上 能 下 机 制 上 满 足 了 民众 的要 求 。 能 辞职的方式逃避法律法规对其责任的追 的形成都有极 其重要的意义。 但从 目前 重 大 突发 事 件 的发 生 是 国外 引 咎辞 究 , 引咎辞职制度 因而也 由政府形象 的 各地 的实践来 看, 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 职行为 出现的最初和主要原 因, 国外能 维 护者 转变 为责任的逃逸者。 度 的真 正 含义 在 有 些地 方 并 没有 被 正 确 够 导致 引咎 辞职 行 为 发 生 的还 有政 绩平 在 众 多 的 关于 领 导 干部 引咎辞 职 制 地理 解, 一些地方推行的领导干部引咎 平 、 能力平庸 、 经济危机 以及私生活不 度 的解释中,都有 “ 工作失误造成较大 辞职 制度有悖于制度设计 的初衷 。 检点等。这几类现象虽然各有侧重,但 损 失 或 不 良影 响 的 ”这 样 一 条 。对 “ 工
对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思考
作者: 陈秀梅
作者机构: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河北石家庄050061
出版物刊名: 理论探讨
页码: 68-70页
主题词: 引咎辞职;监督制约;制度配套
摘要:"引咎辞职"是指领导干部对自己履行职责过程的一种自查、自责、自咎行为.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引咎辞职实际上是一种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监控机制.道德水准高的人会主动承担责任 ,而道德水准低的人则需要外界的压力.引咎辞职制度对于领导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有重大的作用.它必将以其自身所特有的管理力度 ,为干部管理注入新的活力.为突破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思维定式 ,改变领导干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有着重大的意义.推行这项制度 ,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加强相应的制度规范建设.在执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时 ,既要大胆创新、勇于借鉴 ,又要积极稳妥、与现行领导干部制度相衔接 ,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
完善我国引咎辞职制度的思考
内 容 提 要本文以法律法规以及党的文件中关于引咎辞职制度相关规定的运行为研究对象,从责任政府建设的角度出发,阐释了我国引咎辞职制度的相关理论,揭示了我国引咎辞职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和对策,以期为完善引咎辞职制度的理论和实践提供参考。
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引咎辞职的内涵。
第二部分我国引咎辞职制度概述。
第三部分指出我国引咎辞职制度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第四部分分析国外引咎辞职经验和启示。
第五部分提出完善我国引咎辞职制度的建议和对策。
目 录引 言 (1)一、引咎辞职的内涵 (3)(一)何为引咎辞职 (3)(二)引咎辞职与其他辞职形式的区别 (5)(三)引咎辞职的中国特性 (6)二、我国引咎辞职制度概述 (8)(一)引咎辞职制度的发展变化 (8)(二)引咎辞职制度的理论基础 (9)(三)引咎辞职制度的基本内容 (14)三、我国引咎辞职制度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17)(一)引咎辞职制度存在的问题 (17)(二)引咎辞职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21)四、国外引咎辞职的经验和启示 (26)(一)国外引咎辞职的经验 (26)(二)国外引咎辞职的启示 (28)五、完善我国引咎辞职制度的建议和对策 (30)(一)建立权责明晰的政治体制 (30)(二)进一步细化明确规范以及健全相关配套相关制度 (31)(三)构建全新的行政文化 (38)结 语 (42)参考文献 (43)后 记中文摘要 (1)英文摘要 (1)引言近年来,我国引咎辞职制度初步建立并逐步运行起来。
一些地区和部门相继制定一些规定、办法,并有一些领导干部尤其是几位部长级官员引咎辞职引起震动。
2003年4月,中共中央批准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详细列举了九种领导干部应该引咎辞职的情形。
2006年施行的《公务员法》首次将“引咎辞职”纳入其中,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行为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引咎辞职制度的实行,对建设责任政府、增强官员行政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敦促官员加强对自身及下属乃至所辖系统的行政伦理养成,一定程度上平息社会对政府行政行为失误、官员不廉洁等现象的不满情绪,塑造执政党的公信力和政府的良好道德形象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免职、辞职、降职制度的研究
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免职、辞职、降职制度的研究长期以来,干部的领导职务能上不能下,严重影响了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影响了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束缚了我党各项事业的前进与发展,也成为了困扰干部工作的“顽症”。
为此,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方法和途径,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力求攻克该道难题。
而通过对党政领导干部免职、辞职、降职制度的研究,建章立制、健全机制,逐步规范领导干部的免职、辞职、降职行为,不失为一帖“良药”。
一、领导干部免职、辞职、降职制度研究动因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免职、辞职、降职制度是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需要。
新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先前的《暂行条例》作出了许多变动和修改,首次将领导干部免职、辞职、降职制度纳入到条例范围,并对领导干部“下”和“出”的问题作出了若干规定,对整项制度作了原则性修订。
由此可见,中央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的免职、辞职、降职工作放到了十分重要的位置,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形式提出了指导性规定,同时对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了要求,力求在该领域作出实质性的探索与研究。
2、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免职、辞职、降职制度是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任用制度的需要。
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制度是干部人事制度的一个中心环节。
干部的任用必然牵涉到各级领导干部的“上”、“下”和“进”、“出”,就必须有相应的干部“进入机制”与“退出机制”。
如果领导干部只有上、没有下,领导班子中只有进、没有出,整个领导干部队伍就会浮浊臃肿、人满为患。
当然,如果光有领导干部选拔进入机制,而缺乏相应的领导干部退出机制的话,同样对于干部任用制度本身来说也是不全面的,不符合我们建设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建设以及新形势下干部队伍功能优化的内在要求。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免职、辞职、降职制度是逐步构建干部正常退出机制、促进干部能上能下,形成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的需要。
加强干部队伍的活力建设,是形成一支现代化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内容。
浅析引咎辞职制度
【 摘 要 】 本文分析了引昝辞职的基本概念, 以及与其它相关概念间的区别。引咎辞职制度在中国的推行有着其特殊的背景和积极意义, 但在推行
过程 中受到现有政府官员的道德素质、 社会文化背景以及现行体制和制度的制约 。因此在此基础上本文研究讨论 了引咎辞职制度实施 的积极 意义 , 以及 相应的完善措施 。必须从提升政 府官员和整个社会的道德责任水准与改革体 制、 建立健全制度两个方面为引咎辞职提供保 障。
一
近几年来 , 随着我国干部制度的不断改革与深化 , 多地区都逐步建立 、 许 实行了引咎辞网司责制度, 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探索和实践。“ 引咎辞职” 一 词也逐渐成为了媒体使用频率较高的词汇, 为大家所熟知。 20 0 8年 9月 8日 , 山西 省 临 汾 市 襄 汾 县 发 生 了 … 起 特 别 重 大 尼 矿 库 溃坝事故 ,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依据《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 责任 追 究的规定》 和其他有关规定 , 党中央 、 务院 同意孟学农 引咎辞去 山西 国 省省长职务 。2 0 0 3年孟学农任职北京市市长 , 间因“ 期 非典” 事件而 引咎 辞职 , 这次辞职 在他的从政生 涯中 , 已经 是第二 次。事 实上 , 在中国现有 的干部管理体制 中, 引咎辞职已经不再 是官 员的 ‘ 种随意行为 , 而且 如果 放开视野 , 发现在国际上遭遇 重大事故时 , 会 引咎 辞职早已成为官 员们的 自觉行为。 从概 念上讲 , 引咎辞职指的是领导干部 因个 人能 力不够 、 自身行为不 当或工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或影 响, 不宜继续担任领 导职 务 , 而主动向任 命机关请求辞去所担任职 务的一种 自责行 为。引咎辞职 是领导人 自我追 究过失责任的一种形式 , 根据 《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应当引咎辞 , 职的情形大致包括 : 因工作失职 , 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 , 或者对群体性 、 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 造成严 重后果或 者恶 劣影响 , 负主 要领导责 任的 ; 在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 , 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 或者发生特 大责任事故 , 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 重要领导责任的等等情况。 引咎辞职不属于组织处 分, 它属于一 种官 员的 自责 行为。鉴于这 一 概念 , 需要理清引咎辞职与以下几个相关概 念的对应关系 : 首先是 引咎辞 职与免职。免职任免的是决 策主体 的权利和 行为 , 引咎辞职 是任免 客 而 体的权利和行 为, 这两种权利和 行为分属于 不同 对象。其次是 引咎辞职 与处分。干部处分是按统一规定 的标准和 等级 对干部进行惩诫的一种 方 式, 属于干部奖惩制度的重要 内容。引咎辞职与 处分两 者之间既 有区别 也有联系, 在实施引咎辞职时要防止那些贪污 、 败分子或重大事故直接 府 责任人利用“ 引咎辞职 ” 逃避 法律制裁 。再次 , 引咎辞职与责 令辞职 。引 咎辞职是个人的 自愿 、 自责行为 , 而责令辞职的特 点在 于辞职对象的被动 性和组织行为的强制性 。两 者在内容上 具有一定 的相似性 , 但二者 在行 为主体和责任程度上存在着 区别 , 不能混为一谈 。 尽管中央出台了关于 引咎 辞职 制度 的相关文件 , 对官 员辞职作 出了 硬性规定 , 但一些地方官 员在重大责任 事故发生之后 , 然会 出现逃 避责 仍 任和掩盖事实的现象 , 主动承担 责任 者并不 多见 。中国法学 会宪法学 研 究会副会长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 究生院 教授 , 名宪 政研 究专 家莫纪 宏 , 著 就孟学农以省长 身份 辞职事件 为话题 , 接受了 《 法制周报 》 者的采访 。 记 他认为 , 孟学农 的辞职 , 是对官场 文化的一 次有 力冲 击 , 是对现 有官场 文 化中缺少弹性现状的解构 , 也是相关制度在现实运作 中的一种有效体现。 由此可 见, 引咎辞职制度的实施有着其深远的意 义 :
引咎辞职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职行为来承担全部责任。 因此 , 如果没有健全的配套 制度保证 ,引咎辞职就变成了政府回避所应承担责
任 的工 具 , 俗 地讲 , 通 引咎 辞 职 就成 了 “ 卒 保帅 ” 弃 的手段 , 府部 门可借此 掩饰 其深层 次 的弊病 。 政 这最 终将 导致政 府 内部运行 中 的矛 盾逐 渐积 累 ,造 成无
立“ 为公众 服务 ” 的政府 形象 , 而要做 到这一 点 , 就要
实行行政 民主化 , 加强 政府 与公 众两 者之 间 的交 流 ,
为威胁 自己的竞争对手 , 而能够对领导唯命是从 、 阿
谀奉 承 的人更容 易获得 晋升 的机会 ,这将 直 接导致 行政 领导 低水平 的新 陈代谢 和行政 权力 的低 水平运 行。 可见在 没有激 励机 制的政绩 评估 体系 中 , 若仅仅 提 出引咎 辞职 , 只强 调领导 干部承担 责任 , 会使 一些
是一 种功 效强劲 、 性很 强 的“ 吏 良方 ” 推 行 的 普适 治 , 领域 、 围和层 次都 比较大 , 范 社会 对 引咎辞 职 的制度 功能 预期也 比较 高 。 些都表 明 , 国人事 制度 中强 这 我
存 在 的习惯 , 一种 不成文 的规 定 , 非专 门的制 度 是 而
委 和政 府部 门 , 求依 制度 推行 。从 内容上 看 , 要 引咎
辞职 的“ ” 咎 应与 行政处 分 、 纪处 分 的“ ” 党 咎 相重合 ,
也就是 说不仅 仅指 政治 责任 ,还应 包 含有 民事法 律 责任 、行政法 律 责任乃 至刑事 法律 责任 。从 性质 上 看, 引咎 辞职 的实施 大多 是强 制性 的。 许多要 求 引咎
危机 意识 和责 任意识 ,拉 近了领 导干部 与人 民群众 的距离 。因此 , 要进 一步发 展完 善引咎 辞职制 度 , 必 须立 足于我 国国情 , 充分认 识其 制度创新 的 意义 , 只 有这 样 才能准 确 把握 我 国 引咎 辞职 制 度 的性质 , 更 好地推 进这一 制度 的发展 与完 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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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思考
(作者: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
【摘要】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建设责任政府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政府权力的不断规范化与政府责任的不断明确化。
但目前制度刚建立尚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来完善这一制度及其内外执行环境,使其真正成为人民民主的体现与责任政府的切实表现。
【关键词】引咎辞职责任政府道德自律
一、引咎辞职制度
1.内涵
引咎辞职作为一项制度,《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党政领导干部
辞职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1)引咎辞职的主体是党政领导干部
引咎辞职仅仅适用于特定的政府官员,主要指对失误或事故负有间接责任的领导成员,因尚未能追究其法律责任或其他行政、党纪处分,须以引咎辞职的方式来承担一定责任。
(2)引咎辞职是以“咎”为前提
引咎辞职的‘咎’一般而言具备下列三个特征:责任非直接性;责任类别上应是非刑事类、非党纪处分类的责任;‘咎’所指称的
仅仅是一种政治过失。
(3)强调官员的道德自律
引咎辞职是在未犯法的前提下因工作失职引起的自责行为,实际上兼具政治责任和道德责任的属性,而不具有法律属性。
它强调的是官员的主观能动性。
(4)辞去的是领导职务
《公务员法》规定“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者辞职后并没有丧失公务员身份,丧失的只是领导身份。
2.引咎辞职制度的价值功能
引咎辞职是一个舶来品,从本质上来讲是官员的一种自律行为,是出于道德义务加上社会舆论压力的一种选择。
国外引咎辞职是建立在明确的权力划分与权力监督以及发达的大众传媒与公众参与的基础上;而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权力监督体系不完善,官员权责划分不明确,并且缺乏发达的大众传媒与公民参与,因此在我国将引咎辞职制度化是有必要的。
(1)破除传统“官本位”思想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将极大的推动领导成员的责任心,给他们施以外在的压力再进而通过外在压力内化成官员的自觉自愿行为,从而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切实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做到执政为民,对民负责。
(2)提升我国政府形象
我国政府长期以来在社会管理过程中扮演着“权力政府”的角色,近年来,由于行政权力的滥用,不断有高官因腐败而纷纷落马事件;政府监督不力,导致一些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频频发生,不仅严重危害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加损害了全社会的利益。
(3)推进我国责任政府建设
按照现代政府的理念,人民与政府之间实际上是一种委托一代理的关系。
“责任政府”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也是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行政改革的重要取向。
建立与健全行政问责制是构建责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而科学的问责制标志着政府权力的规范化与政府责任的明确化。
(4)促进我国行政伦理建设
在我国,引咎辞职是一种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制度安排,两
者的有效结合有利于培养行政人员的伦理、道德意识、进一步推进我国行政伦理建设,从而实现“以德治国”的战略方针,最终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引咎辞职制度发展及其存在问题
1.缺乏配套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岗位责任制不健全是“咎”的契机和前提之一。
按职定权、
定责的前提要求对机构职能的配置和运行上有相当清晰而科学的规
^定O
2.引咎辞职带有明显的行政性
据统计2004年至2007年,“全国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领导干部共有6824人,其中引咎辞职305人,责令辞职1204 人”。
从这个统计数字来看,责令辞职的数量要远远大于引咎辞职,达到了将近4:1的比例。
说明我国的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还带有十分明显的行政性,绝大部分根本没有主动引咎辞职的意识。
3.引咎辞职的问责范围狭窄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在发生严重的群体性事件、决策严重失误、抗灾救灾、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用人严重失察等9种情况下,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引咎辞职。
4.辞后责任追究不够
在实际中,我们看到有不少政府官员这边刚大张旗鼓地宣布
引咎辞职,那边却悄悄易地走马上任,这样的引咎辞职很难起到应有的震慑效用,责任追究没有真正的体现,公众也会觉得之前的引咎辞职是作秀,从而有悖于引咎辞职的初衷。
5.引咎辞职配套措施的不完善
引咎辞职制度的实施,离不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目前我国尚
未出台一部统一的、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在信息公开的范
围上也过于狭窄;总之,在政府信息公开上,目前还是处于政
府主动、公民被动的局面,对于信息是否公开,何时、怎样公
开完全由政府掌握,公众只能被动接受,这在很大程度上无法
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6.后续管理体制模糊
引咎辞去的只是领导职务,因此还有继续在公务员系统或者党委系统工作的权利。
首先要对引咎辞职者建立跟踪机制,如果确实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在之后的工作中又表现优异的话可以考虑升任;其次,要规定官员起复的资格、条件;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就是对于引咎辞职官员的处理要公开、透明。
7.党政系统间表现不协调
引咎辞职在我国适用的一个比较特殊的现象就是其主体既包括党委系统领导成员也包括行政系统领导成员,如何处理好党政关系是改进党的执政方式和实施党内监督的一个焦点问题。
8.公民参与意识的缺失
公民参与是官员引咎辞职不可或缺的重要动力之一,我国传
统的政治文化中的专制主义和等级观念造成了广大民众政治冷漠心理,公民参与的政治环境还不是十分良好,参与渠道也较少,造成一些民众即使有心参与而找不到渠道。
三、结语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是我国顺应国家形势发展
的一
项行政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从出台到现在,短短几年内虽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不仅需要制度的不断探索与改进,同时也需要辅以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才能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在引咎辞职制度建立初期苛求其完善是不现实的。
我们期待引咎辞职制度能真正成为建构责任政府的重要举措,贯穿于现代化民主政治建设的全过程。
参考文献:
[1]蒋云根.从制度上完善官员引咎辞职的动力机制[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05, 7,(1).
[2]王静.关于引咎辞职制度的思考[J].宁波党校学报,2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