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来料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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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来料检验标准
1、适用范围:
该标准规范和指导本公司品质部来料检验工作。
2、检验依据:
2.1抽样计划:MIL-STD-105E II
2.2 AQL值:具体按对应物料的检验标准AQL规定值。
2.3外观功能未做特殊规定的按正常检验II级水准抽样,若与客户允收水准不
符时按客户允收水准执行!
2.4尺寸结构按20PCS/批检验。
2.5取样方法:每批货的总箱数少于或等于25箱时,须于5箱货品中平均抽取
样品;每批货的总箱数少于5箱时,须于所有箱中平均抽取样品;每批货
总箱数大于25箱时,须将总箱数开平方得出抽验箱数,样品须从抽验箱平
均数中抽样检查。
2.6 检验标准分类:
2.6.1 电芯类:
2.6.2 保护板类:
2.6.3 电子料类:如IC,MOS……等(现阶段不检验)
2.6.4 五金类:金手指,贴片五金、碰焊片……等
2.6.4 塑胶类:如胶壳、马拉胶纸,纤维胶纸,青稞纸……等
2.6.5 线材类:国标线,硅胶线……等
2.6.6 插头类:JST,MOLEX,航空插……等系列
3、检验程序及引用文件:《产品验证控制程序》《零部件确认书》《相关物料规格书》
4、检验要求:
4.1外观检验定义:
本检验规范外观均按A级面制订,其他不易觉察面在该基础上可适当放宽。
4.2缺陷定义:
4.2.1致命缺陷(CR)产品存在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
4.2.2严重缺陷(MAJ)不能达到制品的使用目的及客户难以接受的主要缺陷。
4.2.3轻微缺陷(MIN)上述缺陷以外的其它不影响产品使用的缺陷。
仅供参考。
4.3外观缺陷检查条件:在60W白炽灯距离检查者1-1.5m,眼睛与被测物距离
30cm-40cm,且成45角度,被测物转动15度-30度范围,确认被测物之瑕疵。
4.4备注:若与客户检验方式或仪器精度不符时按客户接收水准执行。
5.检验具体要求:详见《物料验收标准》
注:1、以上四部分(电子、五金、包装及辅料、塑胶料)检验标准若测试项目内有括号说明样本数,则按括号内样本数抽取样本。
*n代表样本数
2、当以上检验标准与客户之标准出现冲突时,则依客户提供的标准进行检验。
3、对个别的具有特殊要求的客户可依相应的客户订单要求进行检验。
4、对我司无相应检验设备检测的材料可借助供应商设备、权威部门检测报告
进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