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课堂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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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容教养。
三、青少年应该如何保 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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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别人打我时,我该怎么做呢?
如果是同学之间发生轻微的摩 擦,要尽量冷静处理,决不能采取 极端的方法去报复,如果双方不能 和解,可以向学校教师反映情况,由校方进行处理。 如果是社会青年无端殴打你,首先要保全自己的 生命安全,及早脱身,然后及时打110报警,不 应盲目的抗打硬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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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遇到社会青年或者高年级 学生向我们要钱如何处理?
首先,如果是社会青年向在校学生要钱, 应当及时向学校老师、家长反映或者向公安民 警报案,以便尽快处理。既不能自己拿刀来解 决,也绝不能逆来顺受,从而助长了犯罪分子 的嚣张气焰。
其次,如果是高年级的学生向低年级学生要 钱,可以向老师举报这种行为,不能几个同学 结伙来抵抗或者报复要钱者,否则很容易在不 知不觉中走向犯罪。
法在身边
——走好青春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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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少年犯罪问题的严重性 二、青少年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 三、青少年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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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少年犯罪问题的严重性
●21世纪最大的忧患——青少年犯罪
当今世界各个国家面临的一个共同的社会问题 :青少年犯罪有增无减,与毒品问题一样成为危害 安全的一大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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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青少年犯罪主要有:
车 惊醒,他们绝不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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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青少年需要了解的法 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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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包括: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 歌舞厅等场所;
(二)怎样拒绝别人的要求一起去违法 犯罪呢?
1、要明辨是非,极力劝阻。 2、劝阻无效,自己坚决拒绝。 3、如被迫,应及时报案。 4、积极向家长、学校、警方报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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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校女生如何保护自己?
1、平时尽量少和社会不良青年及校内有 不良倾向来自百度文库学生接触。
2、是注意端正自己的行为举止。 3、是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 4、是遇到情况要巧妙周旋,会自我保护。 5、是拒绝陌生人的好意。
(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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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然人犯罪与年龄的关系: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 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 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 任。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 轻或者减轻处罚。 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 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
1、盗窃罪:是指偷 东西。在没经过 主人同意的情况 下,随便取走他 人的财物,包括 钱和物品。
2、敲诈勒索罪:就是用 不当的手法,包括恐 吓、威胁、暴力等, 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 或强索金钱。
3、抢劫罪:是拿着武器, 如:刀械、棒棍或其 他危险性的东西,威 胁同学,使他不敢反 抗,然后强行夺取身 上的财物。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19
(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称“严重不良
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
罚的违法行为:
(1)纠集他人结伙打架滋事,扰乱治安;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6)多次偷窃; (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8)吸食、注射毒品;
后饥寒交迫,投水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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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重庆三名网吧少年的惊魂48小时 2004年3月31日上午9点33分,重庆沙坪坝区 回龙坝镇中学初一(5)班的三名学生罗华、熊海 和王东逃学后,他们在离开学校的48小时内,就在 一家网吧里玩了大约44个小时的 “传奇” 游戏, 其中熊海连续沉湎电脑游戏达3个通宵。三人走出网 吧后,在极度困乏的情况下,他们竟躺在火车铁轨 上睡觉,结果导致熊海和王东被疾驰而来的火车碾 死,罗华滚下铁轨侥幸逃生。事后,罗华对记者说: “如果不是在网吧玩昏了头,我的同学一定会被火
4、寻衅滋事罪: 是指肆意挑衅、 随意殴打、骚扰 他人或任意损毁、 占用公私财物, 或者在公共场所
起哄闹事。
5、故意伤害罪: 因为打架造成 别人身体上、 健康上的伤害。
6、故意杀人 罪:是指故意 非法剥夺他人 生命的行为。
青少年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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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案例一、2002年6月15日北京海淀区 “蓝极 速”网吧发生火灾,造成24死13伤的严重后果 , 经公安局调查,系人为纵火,两名涉嫌纵火嫌疑人 案发后不久就被警方抓获,据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 言人张策介绍,纵火嫌疑人张某、男、13岁,宋某、 男、14岁,二人系北京市某初中学生,且均因父母 离异后缺少家庭管教经常逃学。近半年来,二人一 直居住在海淀区展春园宋某家一间房屋内。二人交 代,他们经常去网吧玩,两周前在“蓝极速”网吧 与服务员发生纠纷,于是起意报复,遂购买汽油纵 火。
蓝极速网吧熊熊大火
案例二、云南省文山县在校初中一 年级学生陈楠,2002年11月9日(星期六) 早上,骑自行车出门,直至深夜未归,家人 四处寻找,不见踪影。12日下午2点钟,在西 华桥下发现一具小孩尸体,经其家人辨认, 正是失踪4天的儿子。原来,9日那天陈楠与 同学去网吧玩,欠上机费20元,老板便将其 自行车扣押,陈楠心中恐惧,不敢回家,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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